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视域下社会形象塑造的基本原则
2014-04-16李春燕
李春燕
(1.湖北中医药大学人文学院,湖北武汉430065;2.华中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武汉430074)
社会形象是一个全新的话题。目前,学术界还没有关于社会形象的系统性的研究成果。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每时每刻都会涉及社会形象的观念。人们对于社会转型中社会形象的认识,极大地影响着人们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因此,弄清楚社会形象的内涵及其塑造的原则,对于和谐社会构建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所谓社会形象,是指在各种实践活动中,社会群体不断地进行各种层次的主客体交互作用,在此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信息逐渐形成主体对社会相对稳定的、具有自洽系统的信念、观念和印象等整体认知图景。社会形象不同于国家形象和民族形象。国家形象是“国际舆论和国内民族对国家的物质基础、国家政策、民族精神、国家行为、国务活动及其成果的总体评价和认定。”[1]而民族形象则是指“某一民族共同体在国际社会中或国内外民众心目中的整体形象,它是民族共同体在历史中所形成的内在本性和所坚守的价值观念,是内在本质形象和外在可观形象的结合。”[2]由此可见,三者的主体有所不同,国家形象的主体是国家机构,民族形象的主体是民族共同体,而社会形象的主体则是社会群体。网络传播背景下,各类新兴媒体使信息传播格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们每天接触大量的信息,对社会形象的认识和理解,与其信息接触状况存在紧密的联系。在当今互联网和自媒体影响力不断提升的情况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塑造我国的社会形象对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社会心理健康均具有积极的意义。鉴于此,本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理论依据,探讨社会形象塑造的基本原则,为今后社会形象构建提供借鉴。
一、以提升社会凝聚力为核心的原则
一个社会的形象一旦确立,必然会对相关的利益诉求、行为选择和价值主张予以控制和支配,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社会形象体现了社会的凝聚力。社会形象是社会凝聚力的载体:其一,首先表现在对利益的维护上。一个社会之所以需要加强形象建设,首先是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包括经济利益和安全利益。正因为如此,当今的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之间才会为形象而战,才会进行各种“渗透”与“反渗透”。良好的社会形象,对内可以增加社会凝聚力,获取对社会共同体的忠诚度。对外可以增强社会影响力,在国际社会中获取更多的话语权,从而在竞争中谋取更多主动和优势,从而进一步提升国家的竞争力。其二,社会形象的软实力还体现在某个社会的社会形象一旦确立,该社会及成员就会对这一形象所蕴含的内容进行体认,领悟形象对自己的要求并付诸行动,从而发挥其作用,提升社会凝聚力。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内在价值核心,它不仅是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体现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新高度。只有紧紧跟随它才能在社会形象的构建中把握根本,找到抓手,否则就会迷失方向。首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以增强社会意识形态的竞争力,如果社会的意识形态能得到认同,那么其内聚人心、外塑形象的实力就随之提高,这是提升社会形象凝聚力的根本。其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以凸显社会凝聚力和向心力,这是促进社会团结的基础。当代中国社会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集中体现了我们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方面的价值取向,不仅推动社会发展,也是社会融入世界、影响世界的重要推动力量。应该看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内可以确立对社会形象的自我认同,弱化其他价值观的分化,实现社会凝聚力的内在诉求;对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以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与他者社会进行对话沟通的价值基础,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形象走向世界搭建交流的平台,使中国社会形象在更广阔的空间获取认同。
二、在文化冲突中保持和谐的原则
一个社会的形象有自塑和他塑之分。形象的显现和本体自身在自塑与他塑的过程中,会产生一些偏差。因此,一个社会的形象往往是复杂而且是有冲突的。这种复杂性和冲突性不仅仅是指社会形象的自我期望的形象、他者心目中的形象与实际社会形象之间的差异,还包括同一个社会在不同他者社会中的形象会完全不一样,甚至相互冲突。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形象在中国人、美国人、朝鲜人、巴基斯坦人眼中绝对是彼此冲突的。这是因为随着资本在全球的扩张,资本主义核心价值观携裹在经济交往中广泛传播,价值观之间的冲突在全球范围内不断加剧,各种价值观相互交织、激荡。当今国际社会的竞争“不仅以传统的政治压力和武力方法进行,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是争夺人心的斗争”。[3]115可见,在复杂冲突中,笼统地谈论社会形象的构建是没有意义的,应针对导致社会形象具有冲突性的原因,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针对性地消解社会形象面临的具体冲突。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价值观,这就导致每个人对社会形象的认知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在社会形象塑造中,必须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弱化社会冲突带来的消极影响,构建和谐健康的社会形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神内核及其所遵循的根本原则,是这个价值体系的精髓,是核心中的核心。[4]基于此构建的社会形象,能够在国内、国外获得高度认同。对内,它的不同层次正好可以用来解决不同层面的具体矛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着眼于国家层面;“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关照社会层面;“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立足于个人层面。对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既具有社会主义社会特有的属性,也有人类社会共有的价值属性,因此这个价值观有利于全球各个不同社会形态的人民友好相处。而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比西方社会的“自由、民主、人权”具有更丰富的内涵,在构建社会形象中,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我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用开放的气度包容多元价值,自信地吸纳人类社会共同价值,进一步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进步性与和谐性,才能在尊重差异的和谐中扩大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形象的认同。
三、在动态变化中维持稳定的原则
伴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不同性质社会间互动的不断变化,来自社会内部的自我界定以及社会外部的他者界定都会发生变迁,从而使社会形象处于一种绝对的变动之中,即社会形象作为一种观念性的东西,是一个变量。但一个健康良好的社会形象不能是变动不居的,必须要有相对的稳定性。社会形象的稳定性是指社会形象的持久存在性,不会因为时空的变迁而很快发生根本变易。社会形象的稳定性来源于社会形象的同一性,任何一个事物之所以成为该事物而非他事物,在于其具有自我保持的“质”同一性,社会形象也不例外。这种“质”的同一性是一个社会被其成员以及外界认同的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及其身份的表达——社会形象,需要同“他者”之间建构起来的相互认同(包括自我认同和国际认同)来维持自身的稳定性。提升社会形象的认同度,关键在于提升这种认同的稳定性。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社会形象的稳定性提供了内在规定性的同一基础。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制度、社会组织、社会生产方式、分配方式等诸多方面都在动态的演进过程中,在社会利益多元化的背景下,出现价值观的多元化。虽然价值观的多元化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但多种价值观的复杂共生,必然不利于社会的同一性。应该看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社会主义并不是统指实践中的所有社会主义,也不是包括从空想到科学的所有理论上的社会主义,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它的理论来源可以是社会主义经典作家的思想,但更重要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建设实践,为它提供了源源不竭的养分。它一方面凝练积淀了中华民族最深层的价值追求和准则,另一方面反映了这个时代人民的愿望和要求,全面回应了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树立了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奋斗的价值目标。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以全面倡导被多元价值观遮蔽的主导价值观,并通过社会成员的主流价值追求升华,为社会的自我认同和他者认同提供最根本的价值内核,在多元价值环境中,为社会形象的稳定性提供一个强大的价值内核,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形象在变动和稳定之间保持一种张力,是绝对动态过程中的相对稳定。
四、在相互依赖中保持独立的原则
社会形象的建构具有依赖性。因为社会形象总是存在于本体与他者的关系之中,社会形象反映的是社会本体与“他者”的相互认同关系。一个社会的形象总是同其他社会的形象共生并存的,简而言之,一个社会的社会形象通常是同他者相互依赖存在着,而不是独立地、个体性地存在着的。脱离社会间的互动、脱离国际社会、脱离具体的社会体系而谈论社会形象,是没有意义的。对处于社会中的个人以及组织而言,其心目中社会形象与其对社会的认同程度密切相关,认同来源于两个方面的因素:“一个是对存在于时间和空间的自我同一性和连续性的直觉,另一个是对他人承认自我同一性和连续性事实的直觉”[5]121。同样,从社会外部来看,一个社会的形象表现为自我形象与他者形象之间的博弈,因为一个社会的形象既不完全受这个社会本体的意愿所支配,又不完全受控于该社会本体的自身努力,而是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际社会的认同。这就是社会形象的依赖性:一个社会的形象总是相对于另一个社会而言的,是由另一个社会所赋予的。但是良好的社会形象需要在依赖性中保持相对独立,才能具有更强的张力以适应发展的需要。即,一个有生命力的社会形象构建起后,应具有主体间性,具有自身的体系结构。我们要想构建良好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形象,对内必须在核心价值观的关照下,构建当代多种价值观之间的张力;对外必须和其“对立”面——西方社会之间保持一定的张力,在相互的依赖性中建构相对独立的良好形象。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以上两条道路提供了一条共同的途径。对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国家、社会、国民三个层面提出的“三个倡导”是当代中国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反映了中国社会的基本理念,在社会意识形态中处于统摄地位,必然能够对多元价值观起到引导和支配的作用。对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虽然和西方价值存在着很多的差异,甚至冲突,但是很多符合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价值观并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独有的,而是全人类共同的成果。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充分体现社会主义特征的同时,也留下了与西方价值观对话的可能性与空间。
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过程中,通过人类共有的基本价值观与西方社会交流、批判,在共同价值的关照下,保持社会主义社会与西方社会之间的张力,为构建相互依赖中保持独立的社会形象提供可能。同时,还可以通过这种张力,用相对独立的姿态对西方社会进行批判性扬弃,对外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自身的社会形象以及文化软实力。
[1]张昆,徐琼.国家形象刍议[J].国际新闻界,2007(3):11-16.
[2]陶喜红,李婷婷.中华民族形象对外传播中的问题与改进策略[J].当代传播,2013(5):64-66.
[3](美)汉斯·摩根索.国家间的政治:寻求权力与和平的斗争[M].许晞,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0.
[4]柯缇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J].红旗文稿,2012(2):4-7.
[5]封永平.大国崛起困境的超越:认同构建与变迁[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