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和完善现代技术市场体系建设的探索和思考
2014-04-16吴方许昕鲁冰
吴方 许昕 鲁冰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黑龙江哈尔滨 150001)
加快和完善现代技术市场体系建设的探索和思考
吴方 许昕 鲁冰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黑龙江哈尔滨 150001)
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加快和完善现代技术市场体系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机遇。本文概述了黑龙江省技术市场发展现状,分析了建设现代技术市场体系的发展目标,提出了营造公平竞争和包容宽松的创新环境;构建新型的企业创新体系;加强创新基础设施建设;改进政府支持创新的方式等四项建议。
技术市场 科技成果转化 创新能力 技术转移
技术市场作为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要素市场之一,是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渠道,是引入市场机制对科技资源进行优化配置的重要平台。自上世纪80年代我国开放技术市场以来,特别是经过“十一五”时期和“十二五”前三年的快速发展,技术市场在推动创新体系建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985年,国务院提出了“放开、搞活、扶植、引导”开拓技术市场的八字方针,并先后颁布实施了《关于技术转让的暂行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奠定了技术商品化的法律基础。1988年5月,在社会各界对技术商品化的呼唤中,致力于推动全省技术市场体系培育与发展的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简称省技术市场办)正式成立。随后,技术市场工作机构在我省13个市(地)相继成立,形成了覆盖全省的技术市场体系的雏形。《黑龙江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是我省首部技术市场地方性科技法规。根据工作发展需要,分别于1995年、2002年和2005年进行了三次修改和补充。《条例》的修订和实施,有利于培育技术市场、规范技术交易行为,确定技术交易优惠政策,营造全省科技成果转化的良好政策环境。二十多年来,在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初步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技术市场的运行架构,搭建了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的平台,成为汇聚多方资源,集技术交易、成果推广、科技中介、评估评价、会展交易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全省科技成果交易大市场。
1 我省技术市场发展现状
1.1 技术市场建设取得新成就
“十一五”期间,在全省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技术市场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技术市场在促进科技资源优化配置,加速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激励企业技术创新,推动科技与经济结合等方面的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
(1)市场规模稳步扩大、技术交易总量不断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加快。在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等领域,大量科技成果通过技术市场进行转移和集成,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形成了具有国内外领先水平和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催生了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加速了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全省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成交额由“十五”期间的62.06亿元增加到的“十一五”期间的195.89亿元。企业技术合同交易额一直稳居交易主体首位,企业参与技术交易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巩固。
(2)技术市场体系更加完善、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引导和带动了新型科技服务业的发展。“十一五”期间,通过开展“技术转移促进行动”,全省共有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7家,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6家,建设创新驿站站点4家。通过政府择优扶持和机构自身努力,科技服务机构促进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的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十一五”期间,技术咨询和服务合同成交额共94.92亿元,占全省技术合同成交总额48.45%。通过多种技术转移模式,引导和带动了新型科技服务业的发展。
(3)政策法规逐步完善、市场监管不断加强,保障了技术市场开放、规范和有序运行。“十一五”期间,以《科技进步法》、《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合同法》等及地方技术市场法规为框架的法律保障体系,规范了技术市场秩序,促进了技术市场健康、有序发展。《黑龙江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若干意见》、《黑龙江省技术转移促进行动》等政策措施,构成了对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交易的奖励和激励制度。共建立了18个技术市场管理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为规范全省技术交易和促进技术市场繁荣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1.2 加快发展技术市场面临良好机遇
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改造升级传统产业、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为技术市场加快发展带来良好机遇。
(1)技术需求进一步扩大。改造升级传统产业,需要引入大量先进适用技术。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需要加速现有科技成果技术流动,加强系统集成。应对后金融危机时代激烈的国际竞争,企业需要不断实现技术升级换代。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培育技术交易服务新兴业态,需要大量的技术交易提供支撑。加快改革开放步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我省企业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国外先进技术,均提出大量技术需求。
(2)技术供给保持增长。随着自主创新战略深入实施,全省科技投入持续增长,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研发创新的成果不断涌现。“十二五”期间,专利申请和授权量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各级财政科技投入形成了大量科研设施、设备和条件,将逐步实现开放共享。
(3)科技服务体系将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体系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创新型省份建设进程加快,各类专项行动和计划如“黑龙江省科技成果转化落地行动”、“黑龙江省技术转移促进行动”等深入实施,科技服务体系必然进一步加快发展,研发设计、创业孵化、技术交易、知识产权、科技投融资等科技服务业态将逐步形成,更加有力地促进技术供给、研发能力与需求对接,从而进一步激发技术市场活力。
2 建设现代技术市场体系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是以服务创新型省份建设、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的确立为总体要求,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加速技术转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根本宗旨,把我省技术市场建设成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科技发展规律,具有完善的法规政策保障体系、健全的市场监督管理体系、高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供给推动和需求拉动相结合,各类市场主体相融合,制度健全、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统一开放的现代技术要素市场。
着力实现以下具体目标:
(1)技术市场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加快技术市场法制建设,制订和修订一批促进技术市场发展的配套政策,形成基本完善的技术市场政策和法制环境。加强政策法规落实力度,确保现有财税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健全技术市场监督与管理机制,加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制订全省技术交易规范,建立技术市场信用体系。
(2)技术市场服务体系初步形成。依托黑龙江省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全省技术转移和创新服务资源,形成统一开放、网上网下结合、产学研金介等各方互动合作的全省科技成果交易大市场。在部分城市扶持和发展一批资源配置能力强、服务手段先进的常设技术交易市场及专业技术交易市场;加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和创新驿站建设;培育高素质技术经纪人队伍;推动建立区域和行业技术转移联盟。
(3)推动技术交易机制和模式创新。加快各级政府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公共科技成果进入市场交易;引导各级政府财政资金支持取得的各类科研设备、设施和条件等物化的技术成果进入技术市场,通过市场机制促进公共科技资源扩散应用;推动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及行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的转移和扩散。
(4)加速技术市场与其他要素市场的融合。充分发挥区域常设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的作用,重塑功能,进一步促进技术市场与资本、人才等市场的融合,增强技术市场对仪器设备、信息、资本、人才要素资源的配置能力。在条件合适的中心城市形成省市共建的以区域科技资源的统筹与配置为核心功能的新型市场。创新技术产权交易模式,探索建立高新技术企业股权交易、技术并购及股权融资等业务的技术产权交易平台。
(5)推进信息化、网络化和社会化现代技术市场建设。推进省、市、县三级技术市场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整合优化企业、大学、科研院所、科技服务机构等各类主体的科技信息、服务资源,完善统一发布标准,建立信息开放、流通和共享格局,逐步形成全省统一、开放的科技成果交易市场。
3 加快和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的几点建议
3.1 营造公平竞争和包容宽松的创新环境
制定包括减少政府干预、加强市场监管和执法、鼓励社会监督在内的“一揽子”规范市场秩序的措施,从根本上扭转假冒伪劣和非法仿制严重、环保等外部性监管不到位、企业热衷于寻找政策机会和“搞关系”而不愿创新的状况。
多部门联合研究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加强创新能力基础设施建设和营造公平竞争和包容宽松的创新环境。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促进科技创新的办法和加速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的系列优惠政策。
3.2 构建新型的企业创新体系
(1)确立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的主体地位。培育和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是提升产业和国家创新能力的关键,大型企业的创新能力建设对支撑和带动产业竞争力的提高具有基础性和关键性的作用。加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要坚持国家目标导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需求和产业技术政策,在重点产业领域以大企业集团技术中心为依托,以产学研联合为主要形式,以企业投资为主,建立与产业发展相适应,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有利于广泛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培育和掌握产业核心技术的创新基础条件,促进产业技术创新能力的不断提高。
(2)充分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在产业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加强政策导向,鼓励企业技术中心的产业基础性、共性技术研究与实验设施的建设,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鼓励和引导企业技术中心围绕重点工程,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建立相关配套的研究开发支撑体系,提高关键技术与装备的自主创新能力。
(3)改善企业创新的投融资机制,发展风险投资、信息服务、技术交易、人才服务、并购融资等创新服务业,以支持中小企业创新活动。
(4)加强对有示范性作用的创新型企业和推动企业成果转化服务机构的扶持。
3.3 加强创新基础设施建设
强化战略性产业创新能力基础设施建设,形成有利于培育产业核心技术、提高产业竞争力的支撑条件。围绕提高产业竞争力,以增强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为出发点,在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建设支撑战略性产业发展核心技术,提高系统技术集成和成套技术装备研制能力,增强企业创新能力,为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振兴装备制造业、加快从制造大省向制造强省转变做出贡献。
增加政府在信息基础设施、数据资源、大科学工程、重大公共技术平台的资金投入,以支持更广泛的研究开发和创新应用。根据全省的长远发展战略,以支撑原始性重大创新成果产生,为经济与社会发展提供技术创新源头为目的,在科学技术前沿的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领域,布局建设若干具备国际先进水平的科研基础设施及相应的支撑环境。
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切实提高创新能力基础设施的投资效率与持续发展能力。积极探索以政府资金引导民间资本多元化投入和引入竞争机制、实行适度市场化的有效模式。通过制度建设、机制创新,促进建设项目的合理布局、高效运行以及社会公用性和经济合理性的统一,切实提高创新能力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
3.4 改进政府支持创新的方式
改革以项目直接拨款为主的科技经费支持方式,建立以基金等金融手段支持研发和产业化的财政支持机制。财政资金应更多地用于激励研发人员。加大普惠性政策支持的力度,减少对企业点对点的资金支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政策的抵税规模应逐步超过财政科技经费规模。对有良好外部性的创新产品实行后补贴和需求侧支持。
把引导进入技术市场作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重要手段。计划项目验收后取得的科技成果,纳入技术市场信息平台进行发布,将技术市场对计划项目科技成果的认可和接受程度作为项目实施效果评估的重要指标。
探索建立科技计划项目成果的转移转化机制。发挥市场对科技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对于除涉及国家秘密以外的未按有关规定实施转化的重大科技成果,探索建立强制转让和转化机制,在指定的技术交易市场通过推介、挂牌、拍卖等方式进行公开交易。协调相关部门,围绕省级重大科技专项实施需要,发挥技术市场渠道的作用,梳理、遴选一批科技计划项目所产生成果向重大专项目标工程和产品集成,加快重大专项实施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