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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升级改造江门市排水防涝系统的技术思路

2014-04-15邵高峰

建筑设计管理 2014年5期
关键词:城市排水江门市内涝

李 焱, 邵高峰

(江门市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广东 江门 529000)

1 基本概况

近年来,全国许多城市相继在主汛期到来之际发生严重内涝,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和生产生活带来了巨大损失。处于多雨南方的江门市也不例外,2013年5月8日的一场暴雨,造成市区大面积的水浸灾害,其中蓬江区胜利路(地王广场段)、白沙街登龙里,江海区得发路、五邑路、礼乐礼德街,新会区老城区及悦洋街、人民路、东庆南路、振兴二路等地区出现较严重的水浸街情况。

为保障城市防洪安全,加强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2013年4月,国务院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23号),要求2014年底前编制完成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规划,力争用5年时间完成排水管网的雨污分流改造,用10年左右的时间,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同时将排水防涝纳入政府工作绩效考核体系;2013年6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关于印发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建城[2013] 98号),要求各城市要编制并报送城市排水 (雨水)防涝综合规划,提高城市排水防涝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和应急水平;2013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要求各地加大城市管网建设和改造力度,解决城市积水内涝问题。随着国家政策的陆续出台及地方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加大城市排水管网建设和升级改造力度的“政策窗口”已经开启。

当前,江门市正处于城市健康发展的关键时期,虽然江门市目前没出现过较严重城市内涝及人员伤亡事件,局部片区排水系统建设较完善,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道路、建设密度不断增加,城市改变了下垫面及气象因子,进而产生雨岛效应,使城市更容易成为区域暴雨中心,高强度暴雨发生频率更高,江门市现有排水系统尚不能满足未来城市发展和持续强降雨的要求。因此,以国家政策导向及城市发展建设要求为契机,实施升级改造江门市排水防涝系统,拟建立起“人顺水势、水合人愿、人水合谐、避免水灾”的生态水安全格局。

2 现状调研情况

2.1 城区雨水排水主要受纳水体

主要包括西江、天沙河、江门河、潭江,以及其部分支流如泥海河、桐井河、杜阮河等。

2.2 城区雨水排水管(渠)设施

主城区现状雨水管 (渠)尺寸由d 400mm~B×H=7.0 m×1.7 m之间。其中主干排水管(渠)蓬江区约40条、江海区约25条、新会区城区约20条。

2.3 城区现有排涝设施

共有内河涌15条;湖(含规划)5座,其中具备调蓄功能4座、景观湖1座;现有泵站185座,其中城市排涝泵站15座,其余为村庄、农田水利排灌站。

2.4 现状排水体制

分流制范围有滨江新区启动区、北新区、新会南新区、先进制造业江沙示范园区等,其他区域为合流制或截流式合流制;污水处理厂(含规划) 10座。

2.5 现状雨量计算公式及参数

目前参照93版广州市暴雨强度公式,一般地区设计重现期基本为2 a。

2.6 水浸灾害区域

蓬江区有北环路(天沙河以东段)、港口二路(与高沙三街交叉口)、建设三路(北环路~江沙收费站段)、建设二路(与白石大道交叉口)、建设一路(胜利路~二中天桥)、堤东路和江北路沿线区域等;江海区有江海二路(北街大桥交叉口)、连海路(五邑路~金瓯路段)、礼乐一路(文昌、新民段)、高新区等;新会城区有旧城区一带区域、振兴二路(与中心南路交叉口)、城西二路、东侯路(与潮兴路交叉口)、冈州大道西等。

3 现状存在问题及分析

3.1 管(渠)设计基础公式不符合江门市实际情况

江门市现有江门市暴雨强度公式,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并未在具体的工程设计中采用,目前仍采用1993版广州暴雨强度公式 (广州市目前采用的是2011版公式)。按道理江门市应该根据气象因子变化也采用广州2011版公式,但是参照广州公式不一定适合江门市降雨量。由于江门市城市规模、建设密度、下垫面与广州有较大的差别,若参照广州公式可能导致江门市管网设计规格偏大,增加工程投资。在同一参数下计算比较,1993版广州公式的雨强值较江门公式高约12.5%,2011版广州公式的雨强值较江门公式高约26%,应尽快结合气象、水文资料重新研究制定江门市城市暴雨强度公式,有利于江门市管(渠)设计优化,大大节省市政投资。

3.2 排水标准偏低

江门市一般地区排水管道设计重现期标准80年代采用0.5 a,90年代采用1 a,21世纪后采用2 a,虽然逐步提高,但从目前灾害天气出现频率及全国内涝灾害城市统计分析,认为江门市一般地区仍“一刀切”按2 a重现期设计标准偏低。江门市早期城区排涝标准依据《广东省防洪(潮)标准和治涝标准》(1995年试行)规定城区按10或20 a一遇24 h暴雨所产生的陉流量一天排干设计,由于城市道路积水超过10~15 cm时会严重影响城市交通和居民生活,该标准对财富集中的城市来讲偏低。

3.3 设计方法落后

江门市目前所有的管(渠)设计,无论面积大小,均按传统的推理公式设计,该方法适用于集雨范围小于2 km2区域,对于大于2 km2的区域,国外基本采用水力模型技术辅助设计,我国较多城市也在逐步推进水力模型技术在雨水系统规划设计中应用。江门市园林绿化设计相对落后,为了突出城市景观,大部分绿地高出地面,而未考虑绿地的生态功能及渗水功能。

3.4 排水规划系统性和衔接性差,缺乏“一盘棋”的统筹考虑

江门市从20世纪90年代至今,已编制完成的排水类专项规划12项,规划面积达到255 km2,占主城区总面积45%,除了近几年编制专项规划与城市发展规划相适应外,早期编制的规划对城市排水系统建设指导作用较小。由于江门市排水规划是采用分区分片编制,造成系统性和衔接性差,很难做到“一盘棋”的统筹考虑。

3.5 城市蓄水面积减少,外洪内涝兼顾综合治理不够,人水相争现象严重

由于我国现有的河道与排水管道标准体系不统一,加上江门市城市排水管网与河道(涌)分属不同的管理部门,目前较难保证管网、河道(涌)水系与河道断面、过水能力、水位控制等有效衔接。江门市同时存在部分河涌被人为侵占或挤压,规划河涌、调蓄湖被压缩或取消的现象,这将直接影响城市行洪安全,带来洪涝灾害。

3.6 “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尚未起步

“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应用于我国城市建设是必然趋势和主要研究方向。目前我国较发达的城市,特别是大中城市及内涝灾害频发的城市,正在大力推行该建设模式,并取得一定的成绩和较好的效果,但是江门市目前尚未开展这方面的相关工作。

4 工作建议

4.1 结合气象、水文资料,编制(修订)江门市城市暴雨强度公式

由于江门市主城区目前采用的暴雨强度公式为1993版的广州公式 (广州现采用2011版新公式),随着气象因子的变化和江门市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使城市更容易成为区域暴雨中心,高强度暴雨发生频率更高。建议由水文气象部门尽快组织编制(修订)江门市暴雨强度公式,该公式不仅可以科学设计排水管(渠)系统,而且可以保证雨水管(渠)设计及工程投资趋于经济合理。

4.2 适当提高雨水管(渠)设计标准

江门市一般地区排水管道重现期标准80年代采用0.5 a,90年代采用1 a,21世纪后采用2 a。从目前灾害天气出现频率及全国内涝灾害城市统计分析,江门市目前采用重现期标准相对偏低,建议根据《室外排水设计规范》和《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大纲》,结合江门市城市功能部布局及片区重要性,将城市新区、旧城改造区、重点开发区等片区排水管(渠)设计重现期提高至规定上限。

4.3 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专项规划设计

为有效解决城市内涝问题,避免因暴雨内涝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国务院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23号)要求各地区2014年底前,编制完成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规划。城市排水防涝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不能孤立的考虑问题,就排水论排水,需要一个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和综合性较强的专项规划综合考虑。专项规划可以合理进行排水分区、科学确定系统方案、做好大小排水系统的衔接、做好排水防涝规划与其他规划的衔接等,能够有效指导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虽然江门市已编排水专项规划共有12项,除近几年编制的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相适应外,早期编制专项规划与城市发展不相适应,建议江门市尽快需要根据《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大纲》进行修编全市范围内的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

4.4 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

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加剧,城市排水问题将日益严重,为缓解城市化带来的环境问题,“低影响开发”理念应用于城市建设并在当下逐渐引起重视,该模式应用是我国城市建设必然趋势,提法已多次在国家级会议倡导。“低影响开发”理念以不增加城市基础设施负担为原则,从源头控制雨水径流量,将建设区域的径流系数作为规划指标加以明确,严格控制。

1)建议相关部门组织编制江门市雨洪径流控制方面研究及实施计划,并明确径流控制量化指标,将建筑、小区雨水收集利用、下凹式绿地、绿色屋面、可渗透面积等要求作为城市规划许可和项目建设的前置条件,因地制宜配套建设雨水滞渗、收集利用等削峰调蓄设施,从“源头”控制径流。建议在有条件的地区或居住小区建设雨水收集利用示范工程,并逐步推广,为江门市今后申报“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申报“节水型城市”的工作做好基础准备。

2)江门市在实施“森林围城、树林进城”战略过程中,将实施一批城市绿地、街头绿地、广场绿地、社区绿地等园林绿化工程,建议该类工程在规划设计和建设阶段,综合考虑建设条件、高程关系、植被选用等,多采用生态设计手法,建设成为下凹式绿地或广场、渗透路面、生态渗沟等促渗设施,以缓解城市排水管道压力,补充地下水。

3)建议根据江门市山体与水域保护规划,加强城市河湖、水系、滩涂保护和管理,强化城市蓝线保护,制止因城市建设非法侵占挤压河湖水系(含规划)的行为,维护其生态、排水蓄水功能,利用“河”“湖”“水系”构建城市水安全保护伞。

4.5 治理河涌,构建内涝防治体系

城市河涌是内涝防治主干系统,其排蓄能力直接决定城市排水安全,应加强河道整治,恢复湿地,提高自然排蓄能力。目前主城区内共有排涝河涌15条,这些河涌是江门市排水的主要通道,但大部分河涌年久失修、淤积堵塞,水质恶化,严重影响排水和城市环境。建议根据江门市城市涝区分布和受灾严重程度,结合城市功能区布局,分批逐步实施河涌治理工程。

4.6 加大城市管网建设和改造力度

今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要求加大城市管网建设和改造力度,解决城市积水内涝问题。城市排水管网建设和升级改造的“政策窗口”已经开启。以国家政策导向及城市发展建设要求为契机,建议结合江门市城市涝区分布和受灾严重程度,根据江门市重大基础设施投资及建设计划,建设一批骨干排水设施,来有效缓解或解决江门市涝灾频发区域的排水问题。建议结合“三旧”改造、旧城改造、旧路改造,实施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并适当提高雨水设计标准。

4.7 加强管理、健全预报、抢险机制

加强管理,健全预报预警、应急抢险等措施,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形成合力防灾减灾。

5 结语

城市的防灾减灾水平“三分靠设施、七分靠管理”,是城市综合能力的最佳体现。除了排水设施逐步升级改造外,笔者建议尽快建立起适合江门市的排水设施地理信息系统,将现代地理信息和数字化技术运用到日常运行管理、风险控制和应急中;结合气象部门的气象雷达监测与预报,以实现情景模拟、风险评估、预判预警、指挥调度等综合管理与实时决策的功能,将被动的风险应对转变为可预知、可掌控的主动应对管理。

由于城市内涝对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威胁远没有城市外洪影响大,因此,一直以来在城市建设中受重视程度不够。近年来特大暴雨导致大量城市发生内涝,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反映出市民防范意识薄弱的问题。因此,提高市民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极为重要。建议江门市要充分利用媒体,加强宣传规划,建立面向市民群众的社会动员和响应工作机制;同时抓好平时实战演练,一旦出现强降雨或突发灾害性天气要妥善疏散顾客群众,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减少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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