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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途径落实村医报酬 全方位筑牢三级“网底”

2014-04-15夏迎秋仇爱红王桂春

江苏卫生事业管理 2014年4期
关键词:基药姜堰卫生室

夏迎秋 仇爱红 王桂春

近年来,姜堰区在世界银行贷款/英国政府赠款江苏省农村卫生发展项目(卫XI 项目)的支持下,以国家新一轮医改政策为契机,以推行镇村一体化管理为切入点,以强化绩效考核为抓手,村卫生室全面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以下简称“基药”)和新农合即时结报制度,村卫生室条件明显改善、服务行为不断规范、服务效能不断提升,采取有效措施落实“三补三险一费”,乡村医生待遇和后顾之忧得到较好解决,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网底进一步巩固,广大农村居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带来的实惠。

1 完善政策 规范运行 全面推行镇村卫生机构紧密型一体化管理

2011 年,在卫XI 项目推动下,姜堰区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行镇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的意见》,在全区全面推行紧密型的镇村一体化管理,实行“六个统一”。

1.1 统一机构管理 村卫生室由村委会或镇政府举办,业务用房面积达省定建设标准要求。每所村卫生室统一配备2 台电脑、2 台打印机和35 种小型医疗设备,建立了区、镇、村互联共享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和新农合网络系统。

1.2 统一人员管理 村卫生室从业人员按服务人口1~1.2‰的比例配备,且要求至少配备1 名女性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全区建立镇卫生院健康服务团队78 个,定期到村卫生室,参与、指导村卫生室工作。

1.3 统一业务管理 根据功能定位提供适宜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区村卫生室统一使用规范的门诊日志、门诊病历和门诊处方,严格控制输液行为。

1.4 统一药械管理 所有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基药,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村卫生室使用的药品、医疗器械由辖区镇卫生院统一配送,严禁村卫生室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和医疗器械。利用新农合药品管理系统,动态监控村卫生室用药情况。

1.5 统一财务管理 村卫生室的经常性收支纳入镇卫生院统一核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村卫生室统一使用财政监制的电脑票据,实行新农合即时结报,其业务收入全部上缴镇卫生院,实行集中管理、分别核算。

1.6 统一绩效考核 围绕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岗位职责、群众满意度等指标,定期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财政补助经费核算和收入分配的依据。

2 加大投入 明确标准 多途径提高乡村医生工资待遇

为切实保障实施基药后乡村医生的合理报酬,姜堰区依据医改相关政策,财政、人社、卫生等多部门配合、多途径政策突破,有效落实“三补三险一费”乡村医生待遇。

2.1 落实“三补”经费 即:财政定额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和一般诊疗费补助。2011 年底,姜堰区所有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药,并为乡村医生建立了3 个补助渠道。一是财政定额补助。区财政给予每人每年1 万元的补助,2014 年,提高补助至每人每年1.5 万元;二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根据《姜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和镇村级医疗卫生机构职责分工》和年度项目清单,按照不少于40%的分配比例,足额兑现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三是一般诊疗费补助。实施基药后,明确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每人次不低于5元(其中医保资金补助4 元/人次,向患者收取1 元/人次)。2012 年村卫生室门诊人次达90 万多人次,乡村医生一般诊疗费补助人均达6 500 元,2013 年,村卫生室门诊人次预计达120 万多人次,乡村医生一般诊疗费补助人均可达1 万元。3 种补偿渠道共同保证乡村医生收入每人每年3 万元以上。

2.2 落实“三险”政策 即:养老保险、医疗责任险和工伤保险。一是落实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政策。2011 年,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切实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问题的意见》,由区镇两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解决全区所有在岗未超龄、在岗超龄和离岗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障问题,且执行时间提前至2008年1 月1 日。目前,全区共有540 名在岗乡村医生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体系,548 名超龄和离岗乡村医生按月发放养老生活补助,实现了应保尽保,长期以来乡村医生“老无所养”问题和矛盾得到了根本解决。二是落实村卫生室医疗责任险政策。为保障村级卫生机构医疗安全,积极破解村卫生室医疗纠纷处置问题,姜堰区将所有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纳入到医疗责任保险体系,由辖区镇卫生院统一缴纳保险资金,提高了乡村医生抗医疗风险的保障能力。三是落实乡村医生工伤险政策。为有力保障乡村医生工作时段安全责任的落实,区卫生、人社、财政等部门正积极磋商,将未达退休年龄的乡村医生纳入社会工伤保险体系,为超过退休年龄的乡村医生缴纳商业意外险。

2.3 落实“一费”资金 即:村卫生室日常工作运行经费。实施基药后,区财政以每所村卫生室0.5万元/年的标准安排运行经费,用于水、电、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更新等日常支出,2014 年,区财政拟将这一标准提高到1 万元/年,全面解决了村卫生室开展日常工作的开支问题。

3 强化考核 及时拨付 有效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为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防止出现“大锅饭”,充分发挥绩效考评作用,通过“三补助、三考核、三挂钩”(即:财政定额补助与出勤率、工作纪律、岗位责任等考评挂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与工作数量、工作质量、群众满意度等考评挂钩;一般诊疗费补助与服务行为、医疗质量、费用控制、病人满意度等考评挂钩),及时拨付乡村医生各项补助经费,充分调动乡村医生工作积极性,有效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3.1 建立绩效考核机制 制定出台了《姜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姜堰区镇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绩效考核细则》和《姜堰区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办法》等文件,建立起区对镇、镇对村的一体化绩效考核机制,明确考核内容、程序、考核周期以及结果运用。

3.2 实施定期和不定期考评 村卫生室负责人每日考核记录乡村医生出勤、纪律等情况,每日填报村卫生室诊疗工作日登记表,每月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中摘录各项目工作量,并按月汇总上报镇卫生院;镇卫生院对辖区村卫生室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采取每月督导、每季考评、每年绩效考核和不定期核查,考评考核结果与乡村医生各项补助直接挂钩;区卫生局对卫生院工作采取季度督导考评、年度绩效考核和随机抽取村卫生室核查,并将卫生院是否及时足额下拨乡村医生补助经费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

3.3 明确经费下拨周期和方式 姜堰区基药定额补助按月发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采取“季度预拨、年度考核结算”的方式发放,一般诊疗费采取“年初预测预拨,年度考核结算”的方式发放;各项补助经费均由区卫生支付中心定期转至镇卫生院账户,镇卫生院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给乡村医生。

目前,姜堰区各村卫生室已普遍建立了以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和提升绩效为基础、以主动性服务和公益性服务为导向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了广大乡村医生的积极性和扎根基层的热情,提升了工作质量和效果。全区村卫生室的门诊次均费用由实施基药前的近30 元下降为基药后的8.67 元,门诊输液率由47% 下降至13.93%,年平均门诊量由80 万人次上升至120 多万人次,新农合门诊即时结报率100%,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规范建档率89.4%,老年人体检率93.7%,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89.7%,广大农村居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安全、有效、经济、便捷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群众对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的满意度达到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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