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系统建立利益冲突机制的思考
2014-04-12茅礼玲谢义华欧中余
●茅礼玲 谢义华 欧中余
财政系统建立利益冲突机制的思考
●茅礼玲 谢义华 欧中余
编者按:近年来,江西省宜春市财政系统始终坚持建设先进的财政文化,抓紧惩防体系建设、干部作风整治、干部学习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并且在创先争优、评比表彰、考核排名中多次名列前茅,取得了良好的成绩,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和认可。与此同时,纵观大环境,当前社会的物欲横流、价值取向的复杂化和多元化、公权和私权的冲突凸显,使得一些财政干部在利益的诱惑下,容易失去自控能力,误入歧途,坠入腐败的深渊。因此,有必要以江西省宜春市的做法为参考,吸收成功经验,以便更好地建设财政系统,打造一支高效廉洁的财政干部队伍。
一、财政系统利益冲突的表现形式
(一)利用资金分配权而“收”
财政系统掌握资金安排的预算部门和业务科室,被预算单位视为 “财神”,他们往往为了“多分一杯羹”,多得到一点预算之外的支持,千方百计地跑项争资,而不少财政干部对这种送上门的“小意思”,如现金红包、购物卡礼品以及酒宴、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习以为然,采取来者不拒的态度。只要跑了,就会“表示”。这种跑了就给钱、不跑不给钱的做法,影响办事的准则,影响资金的绩效,没有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最需要的地方,而是给到了跑得多、有关系的地方。
(二)利用自由裁量权而“卡”
财政系统的投资评审、监督检查、国库收付、非税收入等部门,在依法行政的大前提下,仍然有一定的自由裁量空间。在评审金额的定多与定少、收入的收多与收少、违规处罚的罚多与罚少、账户存款的给多与给少等方面都有一定的弹性,具有一定的“卡紧”与“放松”的权力,可以从“卡”中索要,从“卡”中获利。这种看似不违规的行为,有悖于公平、公正原则。
(三)利用采购买办权而“谋”
财政系统的政府采购和办公室、后勤部门,手握采购之权。采购过程存在谋利空间。如在政府采购工作中,由于多级委托代理关系和多个审批环节,都有一定的利益冲突机会,从采购项目委托、采购方式审批、采购信息公布、采购文件编制、采购供应商认定、代理机构准入、投标评标定标、合同签订验收等环节,如果自律不严,做一些策应、照顾性的事情,也能谋利。办公室、后勤人员在大量的办公设施、用品、接待、会务、福利的买办中,由于点多面广、价格浮动、监管不便等原因,也有利可“谋”。
(四)利用管理审批权而“寻”
财政系统的人事、乡财、会计、行政管理等管人、管事、管审批的部门,在考核、晋升、评先等工作中握有实权。在当前“人情风”较盛行的大气候下,利用这些权力进行寻租,给了好处就办事、给了好处就照顾,同样也可寻得个人利益。这种权力的寻租,实质是行政权力的腐败。
(五)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而“借”
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向管辖或服务对象借钱借物,用于投资生财、购房炒股、消费享受等,或以自己或亲属名义在所管辖的企业或单位投资入股、合伙经营,借鸡生蛋,变相敛财。
二、财政系统利益冲突的产生原因
(一)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到位
该市财政系统的规章制度已经较为完备、工作流程也很明晰,特别在惩防体系建设、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内部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制度。但在一些业务工作的制度设计上存在欠缺,如前几年的“家电下乡”等工作流程上设计不科学,造成有空子可钻,出现了一些虚报冒领的问题。当然,现有的防止利益冲突的制度也有较为松散、笼统,缺乏系统性和整体性的情况,有必要进行完善。从制度执行情况来看,由于缺失相应的监督机制、评价机制和奖惩机制,导致执行效果不好,很多利益冲突行为就发生在法律法规的空白处或监管不严处。
(二)教育的力度和效果有欠缺
尽管该市对财政干部的职业道德教育、党风党纪教育经常进行,打造财政文化也对提高财政人的素质起到了良好成效。但从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来看,还有许多不如人意的地方。尤其是作为人都有理性经济人的特点,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都可能发生任何实在或潜在的冲突,再加上浓厚的人情关系和行业潜规则的存在,容易使一些财政干部模糊是非标准,影响履职行为,发生利益冲突。更有甚者,少数财政干部法纪观念淡薄、自律不严,不按法规办事,往往会选择牺牲公共利益而获取私人利益。
(三)权力的运行和操作易异化
近几年,财政部门在实施财政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但在权力的使用过程中仍存在着“暗箱操作”的管理方式,使得代理行使公共权力的财政干部与公共利益享有者人民群众之间没有实现信息的完全对称,公众无法得到应有的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导致由于不知情或模糊知情而造成利益冲突产生。作为手握财权的重要部门,有时也会有强势心态、扩张心理,将手中的权力异化,通过扩大自身权限,留下操作空间,将政府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集团化,为自己、亲属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四)监督的弱化和缺位难避免
在权力运行的监管上,财政部门通过不间断的内部监督检查,使监督管理制度化、经常化。但是,从更高标准来看,监督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许多重要工作和重大项目还存在着监督的弱化和缺位,现场监督往往难以落实。此外,财政部门在内部监督上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如果不是领导高度重视,坚持原则,敢于直面问题,就易造成责任缺失,可能会产生监督图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对发现的问题难以矫正和改进。
三、财政系统利益冲突的防止对策
(一)提升宗旨意识,加强队伍建设
防止利益冲突,重在干部立德。财政干部务必要坚持 “崇德敬业、理财为民”宗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大力塑造“重能力、重规矩、重品行、重服务、重效率”的“五重”干部形象,努力建设既符合财政管理规律又充分体现地方特色的财政文化,教育财政干部严守财经纪律和职业道德规范,恪尽职守,爱岗敬业,诚信和谐,清正廉洁,秉公办事,不谋私利,在任何情况下都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真正为民理财。努力打造一支“政府有形象、群众有口碑、对外有品牌,政治过关、廉洁过硬、业绩一流”的财政干部队伍。
(二)建立长效机制,堵塞管理漏洞
在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上,进行“权力搜索”,完善以往的制度,优化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抓好新工作、新领域的制度设计,力求制度科学规范、实用有效,能起到约束人和激励人的双重作用。注意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力求工作路径最短化、工作质效最优化、内部控制最佳化。建立工作考核评价和绩效评价机制,强化执行监督,推行任务督办,通过加强工作调度和绩效考核,不断提升执行力,提升管理水平。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两个安全
树立“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程监控”财政大监督理念,实现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两个安全”。其一,落实并加强内部监督体制建设,建立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衔接、相互制衡的局面,形成涵括财政业务和资金活动全部流程的内部监督体系。其二,建立完善预算收支执行横向监督体系。形成对收入征缴、预算执行、决算批复的监督机制,对各类专项资金进行排查,对重点项目和重大事项实行专项审计。其三,建立完善市、县、乡三级联动的纵向监督体系。重点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专项补助资金进行全程监督,做到资金到哪里,监督就到哪里。同时,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处理,强化监督成效。
(四)推行阳光财政,规范权力运行
全面或逐步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部门预算公开、“三公”经费公开等阳光财政改革举措,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从制度创新、流程再造入手,加强财政资金网上监管,提升“阳光财政”效能。推广和使用好账户资金运行管理、国库动态监控和财政资金网上监管 “三大系统”,实现资金全覆盖、流程全控制、账户全监管。在权力运行上,注重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操作,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及项目经费审批办法,加强预算约束,坚持大额专项资金实行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作者单位:江西省宜春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