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传统思想道德教育的现代启示
2014-04-11杨飞
杨 飞
(南京审计学院 党委宣传部, 南京 211815)
《尚书》是中华文化的元典,是记载我国古代思想道德教育理论与实践的最早文献之一,反映了从尧舜禹、夏商周以至春秋战国时期大量的思想品德、伦理纲常、道德修养、哲理物性的内容。《尚书》反映了“我国传统思想道德教育由自发转向自觉、由直觉依赖转向理性思维的重要阶段”[1]1。对《尚书》传统思想道德教育的原则与方法进行归纳与整理,不仅有助于中国教育史的研究,而且能为当代思想道德教育提供丰富的例证与参考。
一、正确处理“政”与“教”的关系,坚持政治统治与民众教化的有机统一
一定的政治形态反映着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组织形式和价值标准。上古社会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而形成的自然群体,相互之间的关系松散而复杂,统治阶级以亲缘为纽带,利用伦理道德等社会规范,形成族群之间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政权的存在方式决定思想道德教育的方式,形成了政教、官师、道器合一的思想道德教育模式。
(一)政教合一。
为政以德,道德是政治的灵魂和核心。政治的执行以思想道德教育为基础,并不依赖于个体严格遵守社会准则,也不体现群体性的社会管理模式,而是表现为一种自发的参与与维护。因而道德教育作为外在的规范形式极度发达,并内化为政治的原则,成为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
政治与思想道德教育之间的关系非常密切,在先民看来,能够进行思想教育才具有从政的能力。《尚书5尧典》中,尧帝接受四方诸侯的推荐,任命舜为自己的接班人,让其负责对百姓宣教,包括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五种,百姓能遵守五教而不乱伦,表现了舜潜在的政治素养。至此,尧帝才让舜总理一切朝政,而舜对各类政务也处置得井井有条。上古时期,道德感化过程往往就是政治的实施过程,政治推行的结果就是道德教育的结果,道德的高下就是检验政治的最好标准。
(二)官师合一。道德政治作为一种内在意识和外在规范高度结合的政治形式,推行教化的过程就是施行政治的过程,官员就是教师,政治就是教育。《荀子5天论》云:“尧舜者,天下之善教者也。”尧帝和舜帝均意识到思想道德的传播和扩散具有良好的社会整合功能,所以坚持以德聚民、以身示教,命夔典乐,以教胄子,通过人的和谐而达到政治和谐与国家安定。
《尚书5君奭》记载:“召公为保,周公为师,相成王为左右。”辅佐成王,施政于朝,力尽师保之责。面对“小民难保”的社会现实,要求成王“体恤下民,力戒贪欲”,重视自身的道德修养,只有“克明德慎罚,不敢侮鳏寡”,兢兢业业,勤政于民,才能“乃以民宁”,永保天命。周公指出仁君不可沉迷于逸乐,“君子所,其无逸。先知稼穑之艰难,乃逸,则知小人之依。”(《周书·无逸》)必须先知稼穑的艰难,先知小民的痛苦,把逸乐和人民的痛苦联系起来。
(三)道器合一。“道器合一”是古代中国哲学中的基本命题,《周易5系辞》中说:“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教育的目的不仅是提高个体能力与素质,更是将其作为国家稳定和富强的工具,古人在教育过程中隐藏着对“道”的认同。《尚书》中的传统教育不仅传授社会生活经验,而且培养人的社会规范意识,注意对民众的“五常之教”,通过个体的完善而达到整个国家统治的顺畅,使得教化能够“东渐于海,西被于流沙,朔南暨声教讫于四海”。将个体的伦理道德、身心修养与国家治理结合在一起,以思想的统一巩固政治的统一,从而达到“垂拱而天下治”。
二、正确处理“点”与“面”的关系,坚持先进示范与广泛教化的有机统一
由于不同个体所处的社会地位、实践经验、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不同,对利益的追求和对事物的认知存在差异,因此应根据不同的对象,积极探索思想道德教育的方法,坚持因材施教,讲究道德的层次性,注意工作的渐进性,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君为民先。统治者以自己的先锋模范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身教重于言教的方式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取得普通民众的认同,具有极大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吕氏春秋5执一》:“为国之本,在于其身,身为而家为,家为而国为,国为而无不为。”统治者的执政能力对于国家的稳定与繁荣非常重要:“邦之杌陧,曰由一人;邦之荣怀,亦尚一人之庆”。(《周书·秦誓》)
政治清正和君主以身作则是民众归化的基本前提。统治者是百姓的父母,学习的楷模,“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师。”(《周书·秦誓》),肩负对民众的教化职能,“凡厥庶民,极之敷言,是训是行,以近天子之光”(《周书·洪范》),统治者必须率先垂范,正人先正已,因为“尔身克正,罔敢弗正;民心罔中,惟尔之中”。周公力行德政,提出“敬德保民、明德慎罚”等治国策略,形成周初无政无逸的风气,奠定有周八百年基业。周公以此教成王,取得很大的成功。成王死后,太师召公、毕公延续周公的教育理念,召公认为君主应该是德臣之首,是老百姓效法施行的榜样,“其惟王位在德元,小民乃惟刑用于天下,越王显”(《周书·召诰》)。辅助太子康以成康王,成王、康王也能秉承周公遗政,勤奋为政、力戒逸乐,形成历史上有名的“成康之治”。
(二)建官唯贤。贤者治国是古代理想的国家治理模式,安邦治国,选贤与能是治国的关键。《孟子集注5公孙丑章句》云:“德行高者谓之贤,贤,有德者,使之在位,则足以正君而善俗。能,有才者,使之在职,则足以修政以立事。”建立官长依据贤良,安置众吏依据才能,历代明王立政,不唯其官,均唯其人。各级地方长官的表率对教化的影响很大。尧帝“建官惟贤,位事惟能”,明察贤明之人,选拔有才备德、地位卑微之人,“明明扬侧陋”,任命伯夷颁布法典,大禹平治水土,后稷教民播种,做到“野无遗贤,万邦咸宁”。尚贤不仅为国家网罗了大批人才,在更深层次上,通过他们的表率作用影响天下人,通过官员的引领、礼孝的教导,以达到定制度、立规矩、决是非、明好恶,使得百姓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与此同时,在整个社会形成重贤养士、归于教化之风,其作用和影响远远超过尊贤本身。
(三)化民成俗。道德观念在西周正式出现,以德和孝为纲,德以对天,孝以对民,道德观念一经产生,必然成为统治阶级教育的内容。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特点是防患于未然,通过正面的教育、榜样的示范、环境的感化,使人们形成良好的道德习惯,自觉甚至无意识地将自己纳入封建伦理纲常之中,各安其位、各守其行,遵守统治阶级所规定的制度和行为准则,从而确保长治久安。《潜夫论5德化》云:“人居之治,莫大于道,莫胜于德,莫美于教,莫善于化。”周公提倡孝道,将孝道作为民众思想道德教育的核心,成为后世以孝治国的滥觞。他在《尚书5康诰》中告诫康叔,“元恶大憝,矧惟不孝不友。……天惟与我民彝大泯乱,曰:乃其速由文王作罚,刑兹无赦。”他认为最大的罪恶便是“不孝不友”,对于这种现象,必须以刑罚严加处置,不能姑息放纵。所以《孝经5圣治》认为:“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则周公其人也。”儒家将周公的伦理思想发展为“五伦”,使之成为维持宗法社会的思想基础与支柱。[2]194
三、正确处理“上”与“下”的关系,坚持正面教育与双向对话的有机统一
思想教育过程并不是单一的,而是双向的。思想道德教育可以使教育者和被教育者之间交流顺畅,思想互动,情感共鸣,从而增进教育的效果。殷商时期,统治阶级不仅重视自上而下的正面教育,而且提倡教育者与教育对象之间的双向互动。
(一)学道下贯。正面的教育是思想道德教育的主要形式,必须通过多种途径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先声夺人地抢占舆论高地,突出自身的正当性和正义性,赢得民众支持。周文王卒,武王大会诸侯于孟津,告诫友邦诸侯和治事大臣,成《泰誓》三篇。中心思想是揭露商纣王的罪行,劝诫诸侯友邦顺从自己,讨伐商纣。上篇宣布商纣王的罪行,沉湎酒色,残害忠良,暴虐小民,说明,伐商是顺天应民,告诫诸侯应当辅助自己扫除邪恶;中篇指出商纣王力行无度,恶行为世所知,从天意和人事两个方面说明伐商必定成功,因为伐商之事顺从天心民意,是辉煌的事业,勉励将士建功立业;下篇又指责商纣王的种种罪行,侮辱五常之义,砍忠臣之胫,剖贤人之心,结怨于人民,说明讨伐的原因,号召全军将士分清敌我,勇敢杀敌,并认清文王的显著德政。可见,武王在整个讨伐过程中,始终伴随着正面的思想道德教化。
(二)下情上达。“天畏棐忱,民情大可见。”(《周书·康诰》)要求统治者必须体察民情、审视民意、关注民生,加强社会舆情的收集和分析,及时了解和掌握民情的主流性、倾向性、苗头性,作为统治者执政立国的依据和参考。
尧帝要求各部落长官能打开四方之门,广开言路,明察各地事务,倾听各方面的意见,“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周书·酒诰》)不要只从水中察看自己,应当从民情上察看。“辟四门,明四目,达四聪”(《夏书·尧典》),及时掌握民情动态,做好下情上达。任命“龙”做纳言的官,早晚传达尧帝的命令,转告下面的意见,做到真实允当。此外,还通过艺术的方式考察民情,广开言路,通过听取六种乐律、五种声音、八种乐器的演奏,从声音的哀乐考察治乱,取舍各方的意见。并在此基础上“明庶以功,车服以庸”,根据言论广泛地接纳他们,根据工作明确地考察他们,用车马衣服酬劳他们。
(三)舆情控制。上古时期,统治者已经认识到思想舆论的重要性,不仅能够广开言论,还能够制造舆论、控制舆论,体现了舆论引导和控制的能力。
殷商统治后期,由于洪水的泛滥导致老百姓流离失所,盘庚提出迁都,遭到守旧臣民的反对,谣言四起,社会不安。盘庚认识到舆论的重要性,为控制民众言论,防范流言蜚语干扰民心,阻碍政令畅通,他从多个方面说明了迁都的必要性。盘庚还要求众人不要用无稽的言论互相鼓动,恐吓煽动民众,“胥动以浮言,恐沉于众”,否则谣言就会像原野上的大火,不能靠近,不能扑灭。告诫臣子将恩惠施给民众,永远和民众一心,要求臣民能“各恭尔事,齐乃位,度乃口”,认真地做好自己的份内之事,谨言慎行,否则“罚及尔身,弗可悔”。舆情得到控制,思想得以统一,为盘庚顺利迁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正确处理“软”与“硬”的关系,坚持柔性管理与刚性法规的有机统一
法律约束和思想教化两者不能混同或替代,法律约束是规定性的,思想教育是倡导性的,思想教化从个体的内在起作用,法律制度则从个体的外部起作用,将两者有效结合,才会产生最佳效果。
(一)约之以礼。以天命作为思想政治的感召,礼是外在的行为规范,乐是内在的移情化性,以礼乐的方式教育和管理民众在远古就已经出现,在西周得以完善并形成体系。《左传5文公十八年》:“先君周公制《周礼》曰:则以观德,德以处事,事以度功,功以食民。”礼作为社会秩序和道德行为规范具有重要的价值。礼乐教化通过外在的思想文化、艺术形式来调节人类的思想和情感、行为和价值,从而形成长幼有序、和谐健康的社会关系和社会风尚,最终将政治教育、思想引领、道德熏陶、心理调节、文化渗透融为一体,取得思想道德教育的三维效果。
(二)警之以刑。周朝统治者实行以教化为本的思想,以刑杀图像来禁戒众人,劝人向善。作为原始社会的首领,尧帝命人在器物上刻画五种常用的刑罚。《尚书大传》:“盖刻画墨、劓、剕、宫、大辟之刑于器物,使民知所惩戒,如九鼎象物之比。”林之奇《尚书全解》云:“此说比先儒为长。盖王者之法如江河,必使易避而难犯,故必垂以示之,使知所避。……《周官5司寇》:正月之吉,始和布刑于邦国都鄙,乃悬象刑之法于象魏,使万民观象挟日而敛之,此则唐虞‘象以典刑’之意也。”[3]使百姓见而知威,具有一定的劝诫和震慑作用。皋陶执行舜帝的策略,“方施象刑”,以刑杀的图象警戒三苗,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刑有罪、释无辜,无论是警示还是刑罚,慎罚还是必罚,其目的都是为了劝民为善。《尚书5大禹谟》:“明于五刑,以弼五教,期于予论。”明刑而弼教,通过刑律晓喻民众,使民众知法、畏法而守法,以辅助教化之所不及。在刑罚惩治之前融入教化的精神,先教而后杀,“勿庸杀之,姑惟教之”。警之以刑、教而后杀的原则在《尚书》中得到重视和实际应用。
(三)施之以威。商朝虽然灭亡,但是大量的殷商遗民心怀不满、顽固不化,仍然蠢蠢欲动,周公东征,灭三监,营造洛邑,实行移民政策,把殷商顽民迁来成周,加强对他们的教育与监管,初步稳定了国情。周公告诫失败的殷民,周王灭殷是顺从天命,殷商的先祖从成汤到帝乙均能修德而明祀,所以上帝护佑殷国。但是后继的殷王骄纵淫逸,不知百姓疾苦,所以上帝才降下灭国之灾。对那些“迪屡不静”、“心未爱”、“屑播天命”、“自作不典,图忱于正”,即不敬天遵命,违法犯纪、兴风作浪的犯罪分子,极度损害统治秩序的异已分子,周公先“教告之”、“战要囚之”,对他们指明前途,如能臣服周朝,尚能安宁自身,如执迷不悟、教而不化,则“大罚殛之”,施以重罚。
五、正确处理“内”与“外”的关系,坚持说服教育与启发教育的有机统一
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围绕民众关心的重要问题展开,以理服人,以情动人,不断解决民众的认知困惑,克服民众在认知上的片面性、模糊性,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以道心之微化解人心之危,要讲究策略和方法,“凡厥庶民,有猷,有为,有守”。
(一)寓教于乐。《礼记5乐记》云:“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寓教于乐,采用民众易于参与、乐于参与的艺术方式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尧典》中记载舜帝命夔典乐教胄子,通过乐教,达到“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的素质,通过吟诗来表达感情,通过歌声来抒发心声,“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陶冶情操,完善人格,并且配和舞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做到寓教于乐,使民众的心灵得到净化、道德得到提升,从而维护群体的秩序和规则,促进群体内部的和谐与稳定。
(二)寓理于情。对于群众性教育劝诫,要注意方式与方法。盘庚是商朝的第二十位君王,为避免水患,抑制奢侈的恶习,决定把都城从曲阜(奄)迁往安阳,遭到一些顽固大臣的反对,盘庚先后三次教喻臣民,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终于迁都。盘庚教育民众,“古我先王,暨乃祖乃父,胥及逸勤,予敢动用非罚。世选尔劳,予不掩尔善。兹予大享于先王,尔祖其从与享之。作福作宰,予亦不敢动用非德”。因为我的先王和你们的前辈曾经在一起过着安乐的生活,希望你们能继承祖先的勤劳,与我共同来作善受福。在训诫中,多次强调先王与臣民之间的关系,并且主动承担责任,“邦之藏,惟汝众,邦之不藏,惟予一人有佚罚”。国家治理好了,是你们大家的功劳,如果治理不好,那就是我一个人的过失。从正反两个方面论述,迁都是“施实德于民”,解除群臣的疑惧心理,以赢得大多数人的支持。
(三)寓训于史。“惟殷先人,有典有册”,对于历史的学习和借鉴,古已有之。周公善于运用历史事实来训诫成王,他认为王室成员应该了解古今兴亡的历史教训,扩充自己的听闻,增长自己的见识。他列举殷王中宗、高宗、祖甲等,赞扬他们皆能“治民祗惧,不敢荒宁”,国家能够长治久安,成为颇有建树的一代圣王。在《康诰》中他说,“我时其惟殷先哲王德,用康乂民作求”,“汝丕远惟商者成人,宅心知训”。通过力行殷代先世圣王的德行,去安抚和致力殷民,与殷商的年老者多接触,诚心接受他们的教训,通过借鉴前人的经验来充实完善自己,使自己的思想道德水平不断提高。
六、正确处理“义”与“利”的关系,坚持精神追求与物质利益的有机统一
“义”与“利”相互统一,不可分割。不能离义而言利,也不能离利而讲义。思想政治工作从一开始就不是超功利的教育,要具有生命力和感召力,就必须将提高民众的精神追求与解决切身利益结合,将统治策略与民众长远利益结合。实践已经证明,思想道德教育必须与民众生活结合,渗透到社会的各个角落,才能使思想政治工作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取得良好成效和富有生命力。
(一)政在顺民。在思想道德教育中,要重视民众的诉求与期盼,不断凝聚民心、开启民智、善用民力,借鉴吸取统治经验与教训,听天命,顺民心。《孟子5梁惠王下》曰:“桀纣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周公等西周统治者吸取殷亡的教训因而比较重视小民的力量。周公说:“民之所欲天必从之”;“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民心无常,惟惠之怀”。统治者要有博大宽容之心,政治的实施必须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人君既不能违背治道来取得百姓的称赞,也不要违背百姓来顺从自己的私心。只有得到民众的支持,国家的政治秩序才能稳定,统治者的地位才能巩固。
(二)政在安民。殷人叛乱,周公带领军队东征,三年而返,杀纣王子庚及参加叛乱管叔、放逐蔡叔,立康叔为卫侯,统领殷商故地。周公忧虑康叔年轻缺乏政治经验,希望他借鉴殷王朝灭亡的原因和教训,爱护民众,管治殷民。周公告诫康叔,不要在殷民众中制造怨恨,不要滥用民力,努力施行德政,“民宁,不汝瑕殄”。(《周书·康诰》)只有安定殷民之心,才能统治长久,保民安康,其功业比天还大。“用康保民。宏于天,若德,裕乃身不废在王命!”《尚书》中政在安民的思想影响深远。宋代大儒程颐主张:“为政之道,以顺民心为本,以厚民生为本,以安而不扰为本。”他认为,治理国家的首要问题是民众生活富足,民心稳定,这样,国家才能得到充分治理。
(三)政在养民。政治与民生不可分割。“道洽政治,泽润生民”,教化普及四方,政事治理顺畅,施实德于百姓,使四方被发左衽之民,均能受到福利。大禹治水有功,继虞帝之位,他与伯益讨论政事时指出,“德惟善政,政在养民”。统治者应当使政治美好,而政治的良善在于养民。在国家管理中,必须提高百姓的思想质量,改善民众的生活水平,做好“六府三事”,整治妥当“水、火、木、金、土、粮食”六种物质,协调安排“正德、利用、厚生”三件事。“端正德行、便利用物、富民生活”三件利民的事应当配合,使人的道德合乎规范;发展贸易,扩大生产,使百姓生活便利;轻徭薄赋,勿夺农时,使百姓丰衣足食;做好以上三件事,国家自然太平,民众自然安定。
综上,《尚书》具有宽阔的视野和丰富的内涵,作为中华民族文化中最精华的部分,与其他经典一起构成了“我国传统思想道德教育理论的源头”[4]4。《尚书》中荟萃着先民深邃的智慧,其思想富有原创性,主题具有恒久性,书中丰富的道德实践、教育思想被代代相传、不断借鉴、常释常新,成为当今国人的价值标准和行为准则。我们通过借鉴前人具有典范意义的思想道德教育方式和教育行为,对元典进行选择性发扬和创造性阐释,以期丰富和拓展当代思想道德教育的理论与实践。
[1] 张世新.中国古代思想道德教育史[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0.
[2] 游唤民.尚书思想研究[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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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李民.《尚书》与古史研究[M].郑州:中州书画社,1981.
[7] 周秉钧.尚书易解[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