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
2014-04-11袁月侠
袁月侠
摘要:古往今来关于幸福的探讨历来备受人们的关注。其实,早在古希腊时期许多论理学家就关于幸福观进行了研究,其中取得较大成就的就是亚里士多德。他在批判和继承前人思想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幸福观。亚里士多德对“什么是幸福,如何实现幸福”等问题进行了完整系统的论述。不容忽视的是,关于亚里士多德幸福观的探讨研究对于现如今人们构建幸福观仍有着很大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亚里士多德;幸福;德性
人类的发展已经走过了几千年的历史,伴随着历史的长河,人类对幸福的理解和认识也经历了漫长的历程。每个人都希望过一种幸福生活,并把追求幸福生活作为人生的最终目的和理想。那么幸福是什么呢?亚里士多德在批判继承前人观点的基础上,从人的本性出发,提出了具有现实意义的德性幸福论。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在理论上展现了前所未有的实践性和深刻性,对以后的伦理学家一直有着很大程度上的影响。
一、亚里士多德幸福观的提出
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任何一种理论的产生都有着它的背景,并受着当时历史条件和社会政治环境的影响,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理论也不例外。在古希腊亚里士多德之前就出现了多种不同的幸福观。其中有梭伦的幸福说、德谟克利特为代表的快乐主义幸福论、柏拉图为代表的德性幸福论等。亚里士多德在批判和继承这些观点的基础上提出了现实主义幸福观。梭伦从个体的角度认为幸福就是有着中等财富、身体的健康、一生的顺利、心情的愉快以及好的儿孙,并且认为幸福就是上帝赐予的,只要死的愉快就是一种幸福,甚至可以说这是一种最大的幸福。德谟克利特提出美德即快乐,它是肉体的快乐和精神的快乐相结合而成的高尚的快乐,快乐和不适构成了人们做事与否的标准。主张遇事要懂得节制,万事要坚持适中原则,反对放纵人们的情欲。
苏格拉底和柏拉图在幸福观上是德性论者。在苏格拉底看来,只有知识和智慧才能使人得到幸福,因为只有用理智才能摆脱情欲对人的控制。而柏拉图提出德性和智慧才是人生的真幸福。他认为只有最高的理念才是永恒的,因为人的感官快乐是暂时的,人生的目的在于从情欲束缚中解脱出来。柏拉图甚至强调一个选择了理性生活的人,任何快乐都是没有必要的。它鄙薄肉体感官快乐,在德性与幸福的关系上具有禁欲主义倾向。而犬儒学派将禁欲主义推向了极端,认为只有德性自身才能获得幸福。他们以贫苦为傲,倡导绝对禁欲的生活,崇尚自然,认为一切人类的享受都是有害的。
亚里士多德对以上观点有着不同见解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批判和继承。首先他反对把德性等同于幸福的观点,认为幸福只有通过德性的活动即实践才能够达到。其次他反对柏拉图的理念幸福论。并指出幸福是善,是至善。但是这个善必须是真实的,而不是抽象的、神秘的善。最后亚里士多德反对快乐主义幸福论。他认为快乐属于幸福,但不能把幸福归结为快乐,只有那种受理性指导的、高层次的快乐才是幸福。综上可知,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是一种善,一种至善,是灵魂合于德性的现实活动。幸福是有为的实践,在于善行,在于合理的活动。
二、亚里士多德幸福理论
(一) 幸福是完全合乎德性的现实活动
受到苏格拉底、柏拉图的影响,亚里士多德从德性的角度来探讨幸福。他以“善” 为出发点,通过对财富、荣誉、快乐观念的辨析,指出幸福即一种完全合乎德性的现实活动。“既然幸福是一种完全合乎德性的现实活动,所以对德性的研讨就刻不容缓了。”[1]亚里士多德所谓的德性与我们平常所说的道德品质是不同的,其意义更加广泛。他通过人与动物、植物的比较研究发现:植物的灵魂是植物的营养吸收方面;动物的灵魂是感觉方面;而人的灵魂则是人的理智能力方面。因此人的功能应体现为理性的现实活动而不是单纯的生命,以理性为基础他认为德性是品质。德性给予人优秀的功能,使人能更好的活动,也正是因为有了德性人们才能更好的去追求善,它是人们追求善的内在原因,德性的实现也是人们自身优良品质的实现。由此可见,自我潜能的实现也是幸福。
另外,亚里士多德强调德性是人们后天形成的,反对柏拉图的“先天知识论”。他根据灵魂的理性部分和欲望部分的活动把人的德性分为理智德性和伦理德性。他认为理智德性是智慧、理解、明智,思考、推理等,这些是通过教导并经过后期长期的思维锻炼生成获得的。而伦理德性则主要表现为理性、自制、公正、勇敢、友爱等,它是人的行为优良所体现的品质,是由风俗习惯沿袭而来的好行为的不断重复。因此德性并非天生的,而是后天生成的。由于幸福是完全合乎德性的现实活动,亚里士多德将人的幸福分为思辨活动的幸福和城邦生活的幸福。“思辨是理性的最高部分,我们的思辨比任何行为都更持续不断。我们认为幸福伴随着快乐,而德性的活动的最大快乐就是合于智慧的活动。”[2]思辨活动的幸福是最高的幸福,但是思辨生活是神性的生活,是高于人的生活。因此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幸福在于城邦生活的幸福,是可以通过实践而达到的。
(二) 幸福的中道原则
人们探讨什么是幸福,无论是思辨活动的幸福还是城邦生活的幸福都离不开亚里士多德幸福的实现问题上。亚里士多德幸福观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中道思想。在希腊人的眼中,无论是对待科学、技术、艺术还是思想行为,都必须合于“中道”,无过与无不及,是最理想的状态。亚里士多德的中道思想是对古希腊这些传统思想的直接继承,他主张幸福是一种合乎德性的现实活动,而合乎德性要以中道为核心。他提出了“过度——中道——不及”的模式,并指出过度与不及都是破坏德性的原因。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幸福在于行为合乎中道。对人来说,要求遵守中道是必要的,因为德性的目的在于根据理性原则来处理欲望、情感和行为。他肯定了实行中道的目的就是实现幸福。我们“在应该的时间,应该的情况,应该的关系,应该的目的,以应该的方式”来行动,那就是中道,属于德性。总而言之,人们必须在中道原则的指导下进行中道行为才可以获得幸福。
(三) 幸福是人生的终极目的
亚里士多德指出幸福是至善,是人生的终极目的。《尼各马可伦理学》开卷,亚里士多德就从目的论出发讨论什么是幸福。他在前人的基础上探讨了事物产生变化与发展的质料因、形式因、动力因和目的因,指出目的因是最重要的。他认为一切事物都是为了某种目的而存在,各事物的目的就是各事物的善。亚里士多德指出幸福是行为的目的,而且是终极的和自足的。人们生命的维持离不开外在之物,而这些外在东西就是人们实现幸福的工具或手段,人们一切行为的最终目的都要归结为对幸福的追求。生活中人们看似在追求财富、荣誉等东西,其实人们最终是为了幸福而追求,幸福是最高的目的。
三、亚里士多德幸福观的现实意义
幸福是人类的永恒主题。尽管我们所处的时代与亚里士多德的时期相隔甚远,但是人们对幸福的追求却有增无减。另外,我们现在所处的时代和亚里士多德的生活时期也存在着相似性,即都处于全球化和价值多元化时期。因此,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对当今时代社会公众的幸福理念仍有着很重要意义。
(一) 有利于提高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准和法律意识
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强调,幸福是一种合乎德性的现实活动,其中道德德性是德性中很重要的部分。他说:“较好的能力或较好的人的实现活动总是更优越,更具有幸福的品质。”[3]社会公众为了达到幸福,就会主动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努力实现道德德性,从而使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得到提高。亚里士多德认为青年人的教育要在法律的指导下进行,因为法律是德性的保证,也即为幸福生活的保证。因此我们幸福生活的实现必须要有相应法律的保障,并促使我们自觉遵守这些法律,进而提高整个社会法律意识。
(二) 有利于落实集体主义原则
亚里士多德认为,个人的幸福和城邦的幸福是统一的,并坚持城邦的幸福高于个人的幸福。因为城邦是由个人、家庭或部落组成的整体,而整体大于部分,所以城邦的幸福要大于个人的幸福。个人幸福的获得离不开城邦幸福的实现。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和当今我们社会提倡的集体主义原则有着很强的相似性。集体主义原则认为个体利益和集体利益是统一的。集体是由个体组成的,个体是集体中的个体,而集体离开了个体,便无法存在,个体离开了集体,也将无法生存。集体是个体组成的整体,因此集体的利益高于个体的利益。现阶段,生活中有些人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只看到了眼前的个人利益,而忽视了集体的利益,由此可见集体主义作为我国市场经济的伦理基础还十分薄弱。而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把一个人的幸福渗透在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时刻指导着人们的行为。这和集体主义原则有着很大的相似性,由此可见,亚里士多德幸福观有利于我国集体主义原则更好的落实。
(三) 有利于塑造我国和谐社会下的幸福观
亚里士多德幸福观中的德性思想,使人们认识到真正的幸福在于德性的完满实现,而不仅是物质欲望的满足。幸福的实现在于遵守中道原则,以及个人的幸福与城邦幸福密切相关的观点都对于当今我国存在的各种幸福困惑问题有着很大的启迪作用。亚里士多德指出快乐、财富、荣誉等不能与幸福等同,盲目的追求物质享受的人很明显的过着一种奴性的生活,而人们在生活中一旦受奴性的控制,就很难实现幸福。我国现代社会不少人受西方社会功利主义、实用主义的影响,将幸福定位为物质财富、权利、荣誉的满足。他们往往只注重物质幸福而不关注精神幸福,只注重个人利益,忽视社会整体利益。这就需要我们借鉴和运用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来使问题得以解决。另外,亚里士多德的中道原则对构建和谐社会也有着无法忽视的作用。他强调人的幸福离不开城邦的观点发展到现在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个人利益的获得离不开集体利益的实现,个人所追求的利益只有以促进社会发展为出发点,才能实现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统一,最终促进个人、家庭、社会共同幸福。由此可见,我们应该科学合理的借鉴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来塑造我国和谐社会下的幸福观。
结语:从古至今,幸福一直为人们所追求和向往,每个人都在孜孜不倦的追求着自己所向往的那份幸福。亚里士多德虽然与我们生活在不同的时代,有着不同的社会背景,但是值得肯定的是,在倡导和谐社会的今天,对亚里士多德幸福观的借鉴有助于我们为实现正确幸福而不断地实践,为社会的美好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参考文献]
[1](古希腊)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全集:第8卷.苗力田译[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24.34.
[2](古希腊)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全集:第8卷.苗力田译[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227.228.
[3]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M].廖申白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4]赵志华.浅谈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及其现实意义[J].《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5,25(3).
[5]刘芳红.试论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及其现实意义[J].世纪桥,2008,2.
(作者单位:西华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川 南充 63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