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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障青少年视觉代偿的家庭及社会培养

2014-04-11邢芳璐

山东青年 2014年2期
关键词:青少年

邢芳璐

摘要:从听障青少年生理特点及自身发展特征等方面分析了对听障群体采用传统教育的局限性,倡导应用视觉的代偿性功能弥补听觉损伤,并指出这种培养方式所需的途径,提出建设性意见,以期通过正确有效的视觉代偿培养激发并引导听障青少年对知识及环境做出合理反应,促使这一群体在家庭教育与社会化过程中逐渐融入主流社会。

关键词:听障;青少年;视觉代偿;家庭学校教育;社会培养

听障青少年顾名思义指的是因先天遗传或后天因素而导致,患有不同程度听力缺失或损伤的青少年,即社会上所说的处于青少年时期的聋人。本文所研究的对象是广义的听障青少年群体,不仅包括完全意义上的聋人,也包括听力在90分贝以下的重听人。

听障青少年由于具有生理上的缺陷,较正常人更易产生心理和行为问题,加之青少年处于青春期的特殊时期,更加关注自己的生理变化和外在特征并发现与同辈健听人群体的差异,这种差异化使他们承受着孤独和被孤立感,使听障青少年更易产生自卑焦虑情绪,进而诱发劣等自我的错误意识。针对这种现状,教育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学术领域进行过相关的研究,提出通过视觉代偿形式促进听障青少年的教育和社会融合。

一、代偿与视觉代偿

代偿概念源于生物医学领域,感官代偿是医学意义上的代偿表现之一,是对生理残缺的生命个体使用其他感官进行功能性补偿甚至替代,以使生命个体能够进行正常的日常活动、具备基本的生存能力,早期由精神分析学派的心理学家弗洛伊德提出,是支持残疾人能够正常生活的精神力量之源。

视觉代偿是感官代偿的一种形式,就是使用视觉感官替代其他感官,来弥补个体由于某一感官功能缺陷带来的生存困难和生活不便。同时视觉代偿的心理慰藉功效满足心理代偿需求,成为聋教育中集生理代偿与心理代偿一体的培养途径。

二、听障青少年视觉代偿培养的尝试及其滞后性

基于生物基础和心理代偿,家庭和学校教育开始注重对听障青少年进行视觉代偿培养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其培养模式和技术的滞后性仍然存在,引起了不少争议。

对听障者使用视觉代偿培养的尝试可追溯到古代手语的发明,四百多年前法国的聋教育学家德雷佩神父创造了手语,并进行了手语字典的编辑。此外,基于视觉代偿理念的代口语交流方式还有唇语,同样将听转化为看,通过使用视觉对听觉的代偿作用帮助聋儿进行有效沟通。可见听障人群体交流语言的发展完善程度远滞后于其使用需求程度,这一现象亟待改善。

随着现代科技进步与电子时代到来,电子产品的普及促使听障青少年的语言习得和教育培养有了另一种途径,即通过视频、画面进行学习。家庭教育与社会培养中如何正确使用高科技产品对听障青少年进行视觉代偿也成为各界热议和探索的内容。

三、提高听障青少年视觉代偿能力的途径和措施

对听障青少年进行视觉代偿培养早已引起了关注,但由于各种因素的不成熟,使视觉代偿理念虽体现在聋人教育和听障少年社会化培养中,却没有探索出最行之有效的应用模式,也无法实现听障者在健听人群体及社会的完全融入。

通过对听障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的分析和对视觉代偿理念的研究,笔者认为视觉代偿培养需要从以下方面推进:

(一)推广规范性标准手语

手语对于听障者的意义在一定程度上相当于有声语言对于健听人的意义,手语的推广范围和标准化程度直接影响到听障青少年在社会上的可交流范围和被认可程度。然而目前手语的规范进程远远滞后于它的流传与使用度,由此带来的很多问题影响了这种视觉代偿途径对听障青少年的培养效果。

1. 针对目前手语的规范性不足问题。

手语是古代即有的一项代语言发明,因其符合聋人生理特点而广泛流传,然而不同地区在最初手语手势发明中即存在小差异,加之几经周转演变,从而产生了较大的差异性。这种缺乏规范标准的手语是听障青少年与健听人间、不同手语区域听障青少年间交流的极大障碍。通过确立标准手语为前提,保障听障青少年群体的日常交流,从而为进一步进行视觉代偿培养奠定基础。

2. 针对推广力度不足的问题。

有了规范的手语更要有实效的推广,目前我国聋人教育的师资力量不足,很多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是普通教育学毕业,没有学习过标准手语,还有一些聋人学校的教师习惯使用地方手语进行教学,没有考虑到听障青少年进入社会后的融入问题。针对此现象,需要大力宣传国家规范手语,在各地的特殊教育学校进行普及,在家庭培养中同样应对此予以重视,以减少听障青少年与亲密他人间的沟通障碍,尽可能多的获得社会支持。

(二)完善通用型高科技产品设计

现代科技“以人为本”的工业设计理念催生出了通用型产品的大量产生,力求满足所有群体(尤其是特殊群体)的使用需求,在感官上最大限度地减小使用障碍。研究表明,决定是否注意并储存感官信息的是位于大脑中心的海马区,鲜明跳跃的信息,近年许多特教学校和经济基础较好的聋儿家庭开始使用此类产品对听障青少年进行培养。

但在实际应用中也发现了电子产品在设计和操作上的新问题,诸如在使用视觉刺激听障儿童的信息获取时,即使是高端产品也存在屏幕强光和溢光问题。因此,高科技产品应在视觉代偿培养中扮演锦上添花的角色,设计理念注重“感官体验愉悦性”的同时,也要考虑听障青少年的特殊身心特点,减少和避免电子辅助培养工具带来视觉损伤。

(三)转变教育理念,提高培养者自身素质

视觉代偿培养应基于平等和尊重的教育理念,相信听障青少年可以通过其他方面弥补听觉损伤完成健听人能够做到的事情,这种培养理念所体现出的信任和鼓励是教育者在面对听障儿时不可缺少的。相对于将听障青少年视为特殊群体进行区别教育的理念,教育界开始发展出一套全纳性融合教育的理论体系,并以霍华德提出的多元智能理论为指导,将智能强项的特点迁移到弱势智能,形成强弱互补、协调发展。

同时,教育者要提高自身的教学素质,学习标准手语,纠正听障青少年不正确的手语手势和地方性手语。教师应首先学习使用视觉代偿类工具和软件,有效结合教授内容进行教学革命,促进听障学生在正常课堂中获取信息。聋儿家庭也应熟悉视觉代偿产品的应用,缩小家庭培养与学校教育的差距。

(四)政府与社会需提供资金支持

目前我国用于特殊教育的经费远远少于普校教育,在政府财政支出中所占比例较小,接受资助的对象范围和资助领域过于局限,不能广泛地涵盖所有有特殊需要的听障青少年[1]。对特殊教育的投入不足还造成教学设备和师资力量难以满足视觉代偿培养的需求,经费投入简单地用于特教学校,也忽略了全纳教育理念下就读于普校的听障青少年。

对于这种现象,应对听障青少年的视觉代偿培养予以重视,出台相关的实施法令,逐步完善对视觉代偿培养的资金投入和拨款制度,加强经费使用监管力度,重新评估资助对象和范畴,关注普校就读的听障青少年,并将聋儿家庭纳入资助范围,对其直接监护人进行视觉代偿培养的相关培训,保障听障青少年家庭教育与社会培养的接轨。

四、对视觉代偿培养的进一步思考

在使用多种渠道进行视觉代偿培养时,还需注意这种培养方式的带来的消极作用,采取主动避免的方式予以防范。同时鼓励听障青少年进行行为互动,从良性的社会互动和他人的表情及行为反馈中获得愉悦体验,也是视觉代偿培养可以尝试的途径。

[参考文献]

[1]熊兴福.感官代偿设计在产品中的应用[J].包装工程,2009,30(10).

[2]谢明.关于我国听障教育的思考[J].南京特教学院学报,2006,6(2).

[3]张皎,张家棋,田园.视觉代偿产品的“愉悦性”用户体验设计研究[J].设计理论.2010.

(作者单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 咸阳 71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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