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体育院校大学生法治认同度调查和提升路径研究
2014-04-10憨丹丹HANDandan
憨丹丹HAN Dan-dan
(西安体育学院,西安 710068)
(Xi'an Physical Education University,Xi'an 710068,China)
1 我国体育院校大学生提升法治认同度的必要性
法治教育是高等院校育人成才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社会公民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为是在一定的法治环境中,通过法律知识、法律意识的教育和培养下完成的,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就可以指导自己的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规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些资料显示,目前大学生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与国外大学生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我国大学生普遍重视所学的专业课程,而对高等院校所开设的法律基础课兴趣不高,重视程度不够,只是应付考试,缺乏扎实、系统的法律基础知识,易产生片面的观点,淡薄法制意识、观念。高校的大学生正处于青年期,他们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还没有完全成熟,容易受到学校内不良因素和社会各种不良因素的影响,造成价值观的扭曲。在我国当前的社会转型关键期,社会上出现了一些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等错误思想,这些思想和文化思潮所形成的价值观侵蚀着当代大学生,容易使当代大学生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因此,必须加强我国高校大学生的法治教育,通过法律知识的培养和学习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与一般院校的在校大学生相比,体育院校的大学生具有自身的特点,他们都具有很强的体育专项素养,由于体育运动项目的特殊性,导致接受专业训练的学生在性格结构特征上都有特殊性,再加上文化素质教育状况的影响,进行法制教育必然会面对很多特殊问题。
2 当前我国体育院校大学生法律意识与法律素养认同调查和现状分析
本文采取问卷调查方法对全国10 余所体育院校体育类大学生共400 名学生进行问卷调查,问卷回收376 份,回收率94%,有效问卷364 份,有效率91%。
2.1 法律基础知识的调查 以调查学生基本法律概念为主。调查结果显示,体育院校学生基本法律概念掌握正确率达到60%。调查中,关于公民基本权利调查有76%人准确选择了“平等权”;对于“特异体质不影响刑事责任定罪,只予量刑考虑”的案例分析有29%人做出了正确选择;52%的同学能够正确了解“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区别;对于“违法与违纪”的调查,62%的体育院校学生能理解它们的本质差别;73%的体育院校学生知道“对于民众不懂法律而触犯法律,是不能减轻对其处罚”的实践法律知识。以上调查统计说明大部分体育院校大学生具备了一定程度上的基本法律常识,但是只有19%的体育院校大学生全部回答正确五个调查问题。在调查对象在大学期间已学习完成《大学生思想道德与法律修养基础》的情况下,19%的数字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体育院校大学生法制教育效果比较欠佳。
2.2 体育法学专业相关知识的调查 本次调查关于“如何正确对待自己所学专业”的“竞赛中规则”的调查统计中,有58%的人持有不满意的态度,认为自己所学专项的竞赛规则的培养只是老师为完成教学任务让其学习的“必修课程”,在比赛的时候才有意义。这一调查结果说明,他们对竞赛规则的获得不是来自于课堂上的正确引导和学习,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忽视了有关体育法学相关知识的培养。
2.3 对法律意识方面的相关调查 调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大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种类、方式、主观性以及法律知识在日常生活中的运用频率和在体育竞赛中的运用效果等。学生在学习法律知识种类的调查中选择了社会实用性较强的法律、法规制度等。有28%的大学生喜欢民法,有33%的体育院校大学生选择了刑法,有15%的调查者选择了经济法,有13%的调查者喜欢行政法。可见,民法、刑法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人们的日常生活紧密联系,其重要性在调查者的喜欢程度上得到了充分体现。
学习法律主观性上的调查。调查显示,调查者对学校设置的法制教育课程、树立的教育理念期望值较大。调查中,有56%的体育院校大学生认为学完《大学生思想道德与法律修养基础》后,自己和身边同学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素养较以往有很大的提高,但是也有23%左右的大学生对学习法律知识表示没兴趣,拿到学分,完成考试任务就不记得曾经所学的法律基本知识,这就大大程度上降低了现有学校法律基础课的认同比重。有30%的大学生认同主观积极性是影响自身法治素养的重要因素,对学校开设法制教育课程、法治教育理念和重视程度都给予了较高期望值。
2.4 体育领域中法治教育认同度有待提高 研究中以“赌球腐败”和“竞赛兴奋剂(Dope)”两个问题展开调查,对于在体育比赛中俱乐部和运动员打假球进行“赌球”的问题,有86%的调查者明确要向竞赛组委会提起申诉,有35%的调查者表示会放弃比赛。兴奋剂问题在现阶段体育界也影响较恶劣的问题,身为体育院校的大学生在日常的专项训练、参加竞赛中必然会遇到这样的问题,调查中发现80%左右明确表示对竞赛中作弊使用兴奋剂不认同,认为这样违背体育精神和运动员的道德修养。能否正确看待使用兴奋剂的问题直接对运动员的价值观念产生深远影响,调查中对兴奋剂观念的正确认同取向对体育院校大学生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5 对体育院校大学生法治信仰认同调查 法律信仰认同度的调查包括大学生对司法公正认同度、国家法治信心认同度、法治建设认同以及能否参与法制建设认同几个方面。①体育院校大学生对法治认知的认同程度要低于全国总体水平。关于“体育院校大学生应具备的素质包括法治素质”认同度调查和与“当代体育院校大学生与其他院校大学生一样也肩负国家依法治国的责任和义务”认同度调查,调查者的认同度分别达到了51%、56%,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体育院校大学生对法治认同度还急需提高。②体育院校学生对司法公正认同度有明显提高。在诉讼案件中对胜诉的重要因素认同选择上,有78%的调查者对“胜诉者胜诉因为其有理有据”因素上选择了认同,这说明体育院校大学生同样对司法有健康、积极的认同,对司法有较强的信心。③体育院校学生对国家法治建设认同度较低。体育院校大学生对国家法制建设中的热点问题“十分关心”、“一般关心”调查显示,认同程度的比例分别为19%和27%,“不关心”认同比例高达54%,可以看出,体育院校大学生对国家法治建设认同度较低,关注法律、关注法治主观积极性差。
3 当代体育院校大学生法治认同度提升路径思考
体育院校大学生对法律重视不够直接影响对法治认同度的提高,因此,重视大学生法治认同培养是实现体育院校大学生素质全面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我们知道体育院校大学生获得法治教育的认同主要通过学习的直接途径和社会实践的间接途径两种方式,一是通过学校开设的《大学生思想道德与法律修养基础》法制教育课程来引导大学生对法律知识认知认同;二是通过合理制度的约束、法治教育讲座、校园文化活动等间接途径进行情感认同和行为认同,使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法治认同程度逐步得到提高。
首先,在体育院校的学生的文化素质低于其他院校的大学生,因此法治教育认知认同的内容不应确定为数量众多的法学理论知识,而应该注重运用法学实践能力的培养和提高,与其他社会公民一样,并非需要做到“无法不通”、“无法不晓”,而是知道需要时用法律去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因此,体育院校大学生也不需要对法律运行的各个环节都十分熟悉,只需要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增强情感认知和行为认知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其次,体育院校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原因基本上是自我约束能力差。而法律最大的特点之一在于可以提前预见性,大学生能将法律作为自己行动导向,并使其内化为一种内在的法治素质,实现了“情感认同”;同时,增强体育院校大学生法治认同还要增强学生善于用法的意识,注意发挥法治的隐性的导向作用,使体育院校大学生达到法治上的“行为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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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跃铭.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分析及对策探讨[J].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