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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焚书坑儒”与“独尊儒术”中看儒学

2014-04-10侯文静

关键词:专制董仲舒法家

侯文静

一、秦王朝的焚书坑儒

众所周知,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灭六国一统天下,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封建王朝。然而,秦王朝并未因时而变,仍然采用一贯的法家策略,采取了焚书禁学、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文教政策。并在丞相李斯的建议下,制造了历史著名的“焚书坑儒”事件。

然而要追溯“焚书坑儒”的原因,还有必要从秦始皇兼并天下之前说起,秦自周平王东迁时封为诸侯算起,立国已有550年:秦王嬴政统一天下时,也已即位26年之久,因此,秦有自己的固有传统、治国方略和制度措施。秦本为西戎之地的嬴姓部族,后“将兵救周,战甚力,有功”被周平王封为诸侯,但中原诸侯长期以来将其视为绒夷,不大与之来往,故秦国的治国方略及其制度具有更多的自身特色。还在春秋前期,由余就对秦穆公批评了中原各国以诗书礼乐为政“乃中国所以乱也”。

战国初,秦国用商鞅为政,进行变法图强。而商鞅是法家早期的代表人物,而法家是极端专制最狂热的鼓吹手。商鞅认为:“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贤者更礼,不肖者拘焉。”法令就要体现统治者的意志,而臣民必须无条件执行,因此要做到使民不议政,最好的办法就是杜绝民间学术活动。商鞅之后,法家集大成者韩非来到秦国,更加系统的论证了以法为教、钳制言论的观点。与商鞅的观点无异,韩非主张坚决禁止民间学术,彻底取缔私学活动和学派团体,他提出:“故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师,以吏为师。”而这正式后来秦实行焚书禁学的理论先导。

秦的强大,从上文可以看出,显然不是靠恪守周礼起家的,而是采用法家思想进行统治才强大起来的,秦灭六国后,建立了全国中央集权的专制独裁统治,政治上的专制集权制必然要求与此相一致的统治思想,众所周知,秦始皇本人就是一个具有法家思想的皇帝,而丞相李斯也是一个法家思想家,因此,为达到专制的目的,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法家思想就成为了秦国历史发展的必然,这样也就结束了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的局面。

当秦始皇采用法家思想统治之时,一向维护上层正统统治的儒家并不甘心寂寞.当时的儒家竭力并直接同秦始皇争夺统治权.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咸阳宫的大宴会上,博士淳于越同仆射周青臣的一场激烈的“唇枪舌剑”,表明当时儒、法两家争夺统治权的斗争已达到了白热化的地步,矛盾已发展到不可调合。在此关键时刻,秦始皇毅然接受丞相李斯的建议:“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欲学法令,以吏为师。”制曰:“可。”第二年(公元前212年),有两个儒生(侯生和卢生),私下说了秦始皇的一些坏话,如刚愎自用,专任狱吏、贪于权势等等,然后就逃亡了。秦始皇闻后大怒,“于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悉坑之咸阳”还流放了一批儒生。以上就是历史上著名的“焚书坑儒”事件。

总的来看,焚书、坑儒的基本动因是要钳制思想言论,确保封建帝王的绝对专制,并非和哪一个学派过不去。这一措施固然适合专制君主的胃口,但专制毕竟不能超过社会的承受程度,任何凌驾与社会之上的恣意妄为,最终都将遭到社会的严厉惩罚,秦王朝短短十余年的统治便为后世提供了最好的证明。

二、汉代的独尊儒术

汉朝建立之初,当时社会经济政治严重破坏,在此形势下,全力恢复和发展生产是摆在汉初统治者面前的刻不容缓的最重要的任务,以史为鉴,秦朝以法家思想为指导思想的举措显然不会被统治者采用了,而主张清静无为、无为而治的黄老之学与汉初急需恢复、发展社会生产、与民休息的基本国策相一致,故而黄老之学成为了汉初的统治思想。

汉武帝即位后,国立得到充分恢复,在汉景帝时发生的吴楚齐国叛乱使统治阶级认识到加强中央集权专制的必要性,然而此时的黄老之学已经无法满足统治阶级的权势欲望,采用何种统治思想此时已成为统治者首要解决的问题,不从思想意识上确立君君臣臣的封建伦理,王朝的长治久安是不可能的。就在此时,大儒家董仲舒《举贤良对策》说:“《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这就是独尊儒术的经典论述,董仲舒的建议可以说与当时的政治环境是十分吻合的。所以,汉武帝便接受了董仲舒的建议:“卓然罢黜百家,表彰《六经》”,独尊儒术。

总之,汉武帝是经过一系列的制度上的配套措施,将兴学、选士和独尊儒术结合起来,形成三位一体。兴学是儒术控制了人才的培养,选士是儒术控制了人才的选用,从而奠定了贯彻独尊儒术文教政策的坚实基础。

三、从“焚书坑儒”与“独尊儒术”中看儒学

马克思指出:“理论在一个国家的实现程度,决定于理论满足与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独尊儒术固然是由于董仲舒等人的建议和汉武帝的决策,但归根结底,它是社会经济、政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自汉代以后,历朝历代的封建统治者无一不把儒学作为自己的统治思想,并根深蒂固,成为中国两千年的传统思想。历史上毁佛灭道的事屡有发生,然而却鲜有统治者采取废儒的举措。由此可见,儒学之所以在中国封建时代一直维持意识形态上的统治地位,并非是以统治者的意志为转移,而是植根于社会经济、政治和思想文化基础之上的。首先,以家庭为单位的农业和手工业小生产形式,为儒学提供了最广泛的社会基础;再者,中央集权的专制主义制度,保证儒学的合法性,反过来儒学为专制的合理性进行辩护;最后,儒学自身的广博性和兼容性,保证了它拥有充实的实用功能,并能维持其活力长久不衰。

秦王朝的“焚书坑儒”和汉武帝的“独尊儒术”的目的是相同的,都是为了统一思想。但因为所用的手段不同,实行后却产生了两种相反的结果,秦代以“禁”为抑制,即用焚、坑、杀等各种暴力手段来取缔一切非方认可的民间学术活动,结果丧尽民心,结怨天下,统治很快垮台。汉代则以“尊”为诱导,并没有禁止任何学术的研究和传授,只是不让它们和儒学平起平坐,即“勿使并进”。把儒学作为官方唯一学术,选士的标准仅限于官方学术,这样一来,儒学成为唯一可以“学而优则仕的”的学问,从而使天下“学士靡然向风矣”。

从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到汉武帝的“独尊儒术”是一个重大的转变,对中国的社会历史发展的影响之大,使我们不能忽视的,同样也是无法估量的。最基本的事实:正式在儒家思想的统治下,中国封建专制集权国家一直缓慢延续了两千年之久,成为全世界封建专制社会延续时间最长的一个国家,而在这两千多年的时间里,社会生产力虽有发展,但两千年后同两千年前相比,并没有取得惊人的发展,诚然,把这些完全归罪于儒学是不公正的,但是,作为居于统治地位的儒学,对此起的阻碍作用是毋庸置疑的,所以,从焚书坑儒到独尊儒术,我们要站在理性的角度给出公正的评价,并为后世所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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