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研究社会形态理论的主要方法
2014-04-10杨文圣
杨 文 圣
(河北师范大学 法政学院, 石家庄 050024)
马克思研究社会形态问题的方法简约地说就是辩证唯物史观。具体而言,马克思研究社会形态理论的方法包括纵向历史分析与横向典型分析相统一的方法、一般和个别相统一的方法、否定之否定的辩证方法等等,其中最突出、最主要的是“人体解剖”的方法和“猴体解剖”的方法。进行这一问题的探讨,对于把握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真谛和开展历史学的研究都极为重要。
一、“人体解剖”的方法
在撰写《资本论》及其手稿时,马克思采用了“从后思索”法即“人体解剖”的方法,从历史上最发达的和最复杂的资产阶级社会来透视封建社会、古代社会和东方社会等已经覆灭的或处在萎缩状态的各种社会形态的结构和变迁。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指出:“人体解剖对于猴体解剖是一把钥匙。反过来说,低等动物身上表露的高等动物的征兆,只有在高等动物本身已被认识之后才能理解。因此,资产阶级经济为古代经济等等提供了钥匙。”[1]23“资产阶级经济学只有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自我批判已经开始时,才能理解封建的、古代的和东方的经济。”[1]24中译本《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版的译文更为明确:“资产阶级经济只有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自我批判已经开始时,才能理解封建社会、古代社会和东方社会。”[2]756—757在这里,马克思提出的研究社会形态的方法与达尔文提倡的进化论的方向恰恰相反。达尔文认为,人们只有了解过去,才能理解现在;只有懂得猴体解剖,才能理解人体解剖。马克思研究历史的方法正好相反,即人们只有熟悉人体解剖,才能更好地进行猴体解剖,只有先行地认识资产阶级社会,才能正确地理解封建社会、古代社会和东方社会。也就是说,马克思对社会形态的研究,是从解剖资产阶级社会形态开始的。而对资产阶级社会形态的研究,又是以典型的英国为材料。这样,马克思从中获得了关于资产阶级社会形态的活动规律和发展规律,并由此进一步作了概括,提升出了社会形态的一般理论。
马克思研究社会形态的“从后思索”法既是必要的又是可行的。
第一,从历史认识的客体来看,历史已经成为过去,认识主体不可能直接面对认识客体。虽然社会发展的趋势是从过去到现在,从低级到高级,然而,历史认识的客体已逝去,人们无法通过实验室方法模拟历史客体,因而对历史的认识也就不能遵循从过去到现在、从低级到高级的顺序,相反,只能走同实际历史运动完全相反的道路,逆向溯因,即从高级到低级,从现在到过去。
“从后思索”之所以可能,之所以科学,其客观根据在于历史客体本身是在延续中发展变化的。历史虽成为过去,但它并没有完全消失,而是以发展的或者浓缩或者变形的方式被包含在现实社会中。即后代历史保留着前代历史的遗物,同时发展了前代历史中的胚芽。资产阶级社会和先前的各种社会形态有本质的区别,但它们彼此之间又有着历史的联系。“资产阶级社会借这些社会形式的残片和因素建立起来,其中一部分是还未克服的遗物,继续在这里存留着,一部分原来只是征兆的东西,发展到具有充分意义,等等。”[1]23所以,现实资产阶级社会是历史的延伸,历史是平铺着的社会截面。正如只有对河流下游分析考察,才可能弄清河流上游的特点及存在的问题;只有对复杂的人体进行解剖,才能了解猴体结构;也只有通过对后代历史的考察,才能深入研究前代的历史发展。马克思举例说,资本主义地租虽然是该社会所独具的特殊规律,但是人们认识了地租,就能理解封建社会的代役租和什一税,因为它们都是从直接生产者身上榨取无酬劳动,这是一切阶级社会阶级剥削的一般规律。因此,“不懂资本便不能懂地租。不懂地租却完全可以懂资本。资本是资产阶级社会的支配一切的经济权力。它必须成为起点又成为终点,必须放在土地所有制之前来说明”[1]25。
第二,从历史认识的主体来看,人们易于从现在透视过去。人们对事物的认识是受客体性质的暴露程度制约的。人类历史发展总是从低级的、原始的地方开始,而科学的研究往往把成熟的形态作为透视点。马克思在1868年3月25日致恩格斯的信中写道:“在人类历史上存在着和古生物学中一样的情形。由于某种判断的盲目,甚至最杰出的人物也会根本看不到眼前的事物。后来,到了一定的时候,人们就惊奇地发现,从前没有看到的东西现在到处都露出自己的痕迹。”[3]51事物发展达到成熟阶段,往往能比较充分地表现出事物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因此,从对象最成熟的形态去看它的过去,可以使认识主体清楚地看出它如何从萌芽状态逐渐发展到今天的成熟状态,可以使主体能够清楚地说明发展过程的内部联系。“资产阶级社会是最发达的和最多样性的历史的生产组织。因此,那些表现它的各种关系的范畴以及对于它的结构的理解,同时也能使我们透视一切已经覆灭的社会形式的结构和生产关系。”[1]23只有首先分析资本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剩余价值规律之后,才能使人们更深刻地认识资本原始积累的实质。只有分析了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才能使人们更深刻地理解资本主义以前的商品的本质。同样,阶级关系在封建社会和古代社会中被等级关系的外衣所遮盖,那时阶级社会发展的动因还是历史之谜。到了资产阶级社会,还遗留着旧社会的残迹,而在旧社会还只是征兆的东西,却得到了充分地发展。此时,社会日益分裂为两大阶级,阶级关系简单化了。这样,人们就易于认识到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是资产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而阶级之间的斗争又源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而对资产阶级社会历史动力的认识,又成为理解自有阶级以来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钥匙。
第三,从历史认识的过程看,“从后思索”法是一个追寻当前社会形态是从哪里来,以及追问造成该社会形态的某些特征过去发生了什么的研究方法,即是说,这是一个追寻什么是它的前提的方法。认识了资产阶级社会是如何发生的,并将这种认识当作研究的出发点,既为马克思选择了研究重点,也为他选择相关的事物确立了标准。试想,如果马克思选择从过去的某一社会形态考察现在,首先就要求对恰好选择这一社会形态作为开始进行证明。在没有完全掌握全部史料的情况下或者不知道研究结果的情况下,就没有足够的理由选择从这一形态而不是从另一形态开始。同样,这种研究如何选择切入点,是社会关系、经济关系、政治关系还是宗教关系,这都很难确定。一般说来,从发达的和复杂的对象着手进行研究,有助于弄明白研究对象的前提是怎样的,以及这些前提是在它不发达状态的哪一个早期阶段出现的。因此,通过从现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角度考察过去,马克思能够集中研究存在于过去而与现在最为相关的事物,从而在错综复杂的历史事件中找寻造成现代社会特征的原因,并且沿着这种推断所指出的方向继续研究。从现已存在的结果——资产阶级社会的特征出发,马克思关注的是什么因素决定了这个结果,哪些因素本身将什么转变成了现代社会的必要前提。对这一必要前提的考察,只有通过回溯才能被理解。也就是说,从成熟的资本主义关系出发进行分析,使马克思清晰地认识并说明了以往社会形态的变迁中那些可以作为形成资产阶级社会的萌芽、发展的原始材料的现象。可见,“从后思索”就是从现实社会透视以往历史的认识过程。
按照马克思的理解,资产阶级社会建立的前提性因素有两种:一种是旧社会形态的尚未克服的“遗物”继续存在于资产阶级社会,比如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剥削制度、私有观念等等;另一种是在过去的社会形态中只是征兆的因素,在资产阶级社会中却发展到具有充分意义。比如在原始社会末期就出现了商品和商品交换,但是在资产阶级社会以前的各个历史时期,商品经济都没有得到充分发展。只是到了资产阶级社会,商品经济才发展到具有充分意义的地步。再如,封建社会末期,由于圈地运动,欧洲社会涌现出大量离开土地进入城镇的农奴,即出现了雇佣无产者的征兆。而进入资产阶级社会后,这些农奴成为出卖自己劳动力的无产者。这些无产者成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必要前提。
“从后思索”法研究社会形态,必须选择一个思索的出发点,或者说是确定一种社会形态作为典型来进行研究。正如马克思所言:“对人类生活形式的思索,从而对这些形式的科学分析,总是采取同实际发展相反的道路。这种思索是从事后开始的,就是说,是从发展过程的完成的结果开始的。”[4]93在马克思看来,因为不存在一种纯粹形态的社会,所以哲学家、史学家也就不能在纯粹形态的条件下从事实验研究,但哲学家、史学家却可以选择社会关系表现最充分、发展最成熟的某一社会形态作为典型进行历史考察。这种方法就是典型分析方法,它是历史研究中的“科学实验法”,它是“从后思索”法的出发点,它可以不断深化着人们对历史过程的认识。
当然,以资产阶级社会为典型去透视、反思过去的研究方法不同于粗陋的目的主义。这种研究方法必须坚持历史主义的原则,即绝不能抹杀现在与过去的历史差别,不能将现在的理论观念不加区别地套用到过去的社会生活中去,不能把现实的各种关系等同于过去形式的各种关系。马克思指出:“决不是像那些抹杀一切历史差别、把一切社会形式都看成资产阶级社会形式的经济学家所理解的那样。人们认识了地租,就能理解代役租、什一税等等。但是不应当把它们等同起来。……如果说资产阶级经济的范畴适用于一切其他社会形式这种说法是对的,那么,这也只能在一定意义上来理解。”[1]23这是由于早期社会形态的各种关系在现实资产阶级社会中往往是在“发展了的、萎缩了的、漫画式的种种形式上”出现的,而现实资产阶级社会“总是在有本质区别的形式上”包含着过去的这些社会形式。可见,马克思的“从后思索”法本身就蕴涵着历史考察之点。
二、“猴体解剖”的方法
马克思撰写《资本论》时,采用了“人体解剖”的方法。但是,由于史前社会和东方社会在社会结构和社会机制及其发展动力等许多方面有着自己独特的地方,所以“人体解剖”的方法作为一般的方法论来分析这些社会形式,依然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实际上,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阐述“从后思索”法时就已经意识到这一点,他说:“阐述历史发展总是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上的:最后的形式总是把过去的形式看成是向着自己发展的各个阶段,并且因为它很少而且只是在特定条件下才能够进行自我批判,——这里当然不是指作为崩溃时期出现的那样的历史时期,——所以总是对过去的形式作片面的理解。”[1]23—24这就是说,“人体”的解剖只是提供了解剖“猴体”的一把钥匙,所以在完成对“人体”的解剖以后,还必须进行“猴体”的解剖。
“猴体解剖”的方法是采用发生学的方法,通过实证的考察来追溯人类社会发展的来龙去脉和历史进程。可见,这种方法要求必须充分占有史前社会的相关资料。而在19世纪60年代以前,人们对史前社会还知之甚少,正如恩格斯所言:“在60年代开始以前,根本谈不到家庭史。历史科学在这一方面还是完全处在摩西五经的影响之下。人们不仅毫无保留地认为那里比任何地方都描写得更为详尽的家长制的家庭形式是最古的形式,而且把它——除一夫多妻制外——跟现代资产阶级的家庭等同起来,这样一来,家庭实际上就根本没有经历过任何历史的发展。”[5]5
而从19世纪60年代开始,史前社会的研究出现了一个重要的转向,涌现出一大批人类学家。主要代表人物和著作包括:巴霍芬的《母权论》(1861年)、麦克伦南的《原始婚姻·关于婚礼中抢劫仪式的起源的研究》(1865年)、泰勒的《人类早期史研究》(1865年)和《原始文化:神话、哲学、宗教、语言、艺术和习俗的进化的研究》(1871年)、拉伯克的《史前时代》(1865年)和《文明的起源和人的原始状态》(1870年)、摩尔根的《人类家庭的血亲和姻亲制度》(1869年)和《古代社会》(1877年)、梅恩的《古代法制史讲演录》(1875年)、柯瓦列夫斯基的《公社土地占有制,其解体的原因、进程和结果》(1879年)等。人类学派的主要贡献在于:他们以达尔文生物进化论思想作为立论的基础和根据,用无可辩驳的实证材料证明家庭、私有制、阶级和国家不是自古有之的,而是经历了一个发生和发展的过程;他们通过田野调查、直接观察、比较法、残存法等研究方法,为研究前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形态的演变提供了大量生动、具体的实证材料,为“历史之谜”的揭示做出了巨大贡献。
当人类学刚刚兴起时,马克思就高度敏锐地意识到这些思想、史料对于揭开原始社会之迷的重大的、内在的价值,他不顾年迈体衰,以极大的热情和浓厚的兴趣孜孜不倦地研读了大量人类学著作,并进行了详尽、认真、科学的摘录和评注,写下了《古代社会史笔记》这部回答社会形态问题的巨著。
马克思研究原始社会所采用的是“猴体解剖”的方法。他通过研读大量史料,在此基础上运用典型文献分析对比的方法,科学地解剖了史前社会的内部结构,并确立了其在人类社会发展总序列中的原生地位。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古代社会史笔记》毕竟还只是一部笔记,而不是一部专著,所以马克思在笔记中并没有完成系统阐述史前社会理论的任务。这一任务是恩格斯在执行马克思的“遗嘱”时于《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完成的。笔记主要是他人观点的摘录和马克思的一些评论,故而马克思研究社会形态的方法也只能蕴涵在马克思对史料摘录的取舍和评论中。
马克思“猴体解剖”的研究方法主要受摩尔根实证研究方法的启发和影响。摩尔根的《古代社会》一书是实证研究方法的典范。摩尔根与其他人类学家一样,也深受达尔文进化论思想和方法的影响。他重视实证的调查和实证史料的收集,并对此进行分析比较,从而发现原始形态是如何从低级阶段到高级阶段进化和发展的。如摩尔根发现易洛魁人的亲属称谓同自己的习俗有很大差别。当时学术界流行一种说法,认为印第安人是从亚洲迁徙而来。摩尔根相信这种观点,他希望找到确凿的证据来说明亚洲及附近地区的土著居民与印第安人有相同的亲属称谓制度。《古代社会》中文译者在“摩尔根传略”中提到:“他精心设计了一份详细的调查表格,分寄在美国各地(特别是美国西部)的印第安人中传教的牧师或某些印第安人,以及远在太平洋各岛屿、远东、非洲等地的一些人,托他们代为调查各地土著居民的亲属称谓。从各地寄回的调查表提供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但摩尔根并没有以此为满足,他从1859年开始,每年出外作一次实地调查。他到过堪萨斯和内布拉斯加,到过密苏里河上游地区,到过哈得孙湾区。这样的短期旅行连续进行了四年。使他感到十分惊喜的是,他所获得的材料完全证实了他的想法,在这么广阔的地域内,各种不同方言的部落竟具有一种基本类似的亲属制度。”[6]前言他从1862年开始整理他所获得的资料,1877年出版了《古代社会》一书。
从《古代社会》的内容来看,摩尔根基本上运用了“从前思索”的“猴体解剖”方法来探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包括文化发展的进程,生存技术的历史发展,世系从女系到男系的转变,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演变以及财产观念的发展,等等。具体而言,摩尔根阐述了七个文化发展阶段:低级蒙昧社会、中级蒙昧社会、高级蒙昧社会、低级野蛮社会、中级野蛮社会、高级野蛮社会和文明社会;他总结了五种顺序相承的人类生存技术所控制的生活资料:天然食物——鱼类食物——淀粉食物——肉类和乳类食物——通过田野农业而获得无穷食物;他还研究了五种顺序相承的家族形态:血婚制家族——伙婚制家族——偶婚制家族——父权制家族——专偶制家族。通过这些问题的研究,“摩尔根在他自己的研究领域内独立地重新发现了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并且最后还对现代社会提出了直接的共产主义的要求”。[5]661
马克思在摘录《古代社会》时,精心编排了该书的体例,改造了原书结构,还写了一百多条评论,其中包括马克思自己的理论概括,也包括马克思对摩尔根观点的进一步阐述。摩尔根的《古代社会》一共分为四编,按顺序分别为:各种发明和发现所体现的智力发展,政治观念的发展,家族观念的发展,财产观念的发展。马克思在《古代社会》笔记中,按照历史的发展顺序,调整了原书的结构,并对个别标题进行了变更。笔记各编的顺序是:各种发明和发现所体现的智力发展,古代家庭,财产观念的发展,管理观念的发展。虽然这只是两编结构的调换,但是却可以明显看出,马克思是按照唯物史观来规范这些史料的,从而说明从生产技术的发展到婚姻家庭形式的变化,从氏族组织再到私有制和国家的产生这样一个符合历史发展的过程。当然,在具体问题的摘录中,马克思总体上是按照摩尔根的思路摘录的,因为摩尔根基本上遵循了“猴体解剖”的方法论原则。通过这样的抉择,马克思就把自己的理论与摩尔根的思想有机地结合起来了。正如恩格斯所言:“如果只是‘客观地’叙述摩尔根的著作,对它不作批判的探讨,不利用新得出的成果,不同我们的观点和已经得出的结论联系起来阐述,那就没有意义了。”[7]114
《古代社会史笔记》剖析了原始社会的社会结构、经济结构和观念结构,确立了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原生形态,科学地揭示了私有制产生的真正根源。马克思的《历史学笔记》正是从《古代社会史笔记》结束的地方即所有制社会开篇的。《历史学笔记》摘录了从公元前91年到公元1648年世界各国,主要是欧洲各国的政治历史事件。《历史学笔记》的第一句话是:“公元前91年。罗马城建立后过了六百六十五年即公元前91年。”这部笔记中,马克思描述了私有制社会是如何通过古典古代社会、封建社会而发展到资产阶级社会的。《历史学笔记》结束的地方正是《资本论》开始的地方。在《资本论》中马克思着重分析的是资本的原始积累、资本主义生产的实质和内在矛盾以及必然灭亡的趋势。所以《历史学笔记》是架起《古代社会史笔记》和《资本论》的桥梁。而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规划了未来社会的两个阶段和基本特征。这样,从《古代社会史笔记》到《历史学笔记》到《资本论》,再到《哥达纲领批判》,马克思以实证方法揭示了原始社会、古典古代社会、封建社会、资产阶级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的整体发展进程。
三、简短的结论
马克思研究社会形态理论的主要方法启示我们:一方面,研究社会形态理论要坚持整体性的方法论原则。马克思指出:“不论我的著作有什么缺点,它们却有一个长处,即它们是一个艺术的整体。”[8]135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研究方法也是一个“艺术整体”,即“从后思索”的“人体解剖”的方法与“从前思索”的“猴体解剖”的方法是辩证统一的,也就是逻辑与历史的统一。马克思早年从关注时代的“实际问题”入手,开始研究政治经济学。在《资本论》及手稿研究中,马克思选择英国这一典型形态,在批判继承黑格尔辩证法的基础上,从逻辑上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并从后向前思索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历程。在唯物史观理论创立之后,特别是史前社会的相关资料被发现以后,马克思又采用从前向后思索的方法,按照历史发展的顺序,从原始社会开始依次考察了社会形态嬗变的具体过程。可见,逻辑视阈中的“从后思索”的“人体解剖”方法,是研究社会形态的宏观方法,历史视阈中“从前思索”的“猴体解剖”方法,是研究社会形态的微观方法。这两种方法是辩证统一的。
另一方面,要坚持历史主义的方法论原则。马克思认为,社会形态是表征着不同的社会形式依次更替的历史联系的范畴,它是一个蕴涵着历史感、动态感的概念。而社会形态演进理论揭示了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运动作用下,人类社会发展进程呈现出一个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从有序程度低到有序程度高不断前进和上升的动态历史过程。同时社会形态结构理论告诉人们,社会形态结构的诸要素之间总是不断产生矛盾、转化矛盾、解决矛盾,即它们之间总是历经从基本适合到基本不适合,再到新基本适合的辩证发展过程。不难看出,社会形态理论明显地蕴涵着历史主义的方法论原则。坚持这一方法论原则,要求我们在分析某一社会历史事件时,必须把历史事件“还原”到当时的历史条件中去,从它所处的历史境遇考察它产生、发展的必然性与合理性;从历史事件所面临的、所完成的历史任务来断定它的历史进步性和局限性;从历史事件的发展演变中剖析其自身内在的本质、主要矛盾及其演变的基本趋势。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2.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
[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 摩尔根.古代社会(上册)[M].杨东莼,马雍,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
[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