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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探讨

2014-04-10付裕贵

实验技术与管理 2014年10期
关键词:实验室管理

付裕贵, 杨 兵

(华中农业大学 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湖北 武汉 430070)

高校管理同仁目前普遍反映,开展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工作不仅很难找到工作的切入点和支点,而且缺乏长效机制及工作抓手。针对这些问题,根据华中农业大学近几年相关工作创新、实际进展和经验体会,并通过对我国台湾、香港地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考察及与内地高校的比较研究,课题组经过理性分析和归纳,将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分为事前、事中和事后管理3个阶段,分别剖析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工作的意义与作用、主要内容及特点等,初步构建了系统而高效的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按照该机制推进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工作,不仅思路清晰,而且重点突出、体系完整、事半功倍。

1 事前管理工作的意义、主要内容及特点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管理领域的首要法则,揭示了事前管理在安全工作中的核心地位和作用。下面以华中农业大学为实证,分析和归纳出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事前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9个方面。

1.1 设置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

高校安全生产管理的一个重点和难点就是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多数农业高校常年在实验室学习和工作的师生规模数以万计,其实验室技术安全事项及隐患众多[1-2],如果长期不设置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机构、或者不配备足够的专职管理人员,那么,发生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将是迟早而且是必然的。

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已经得到一批高校的重视,尤其是在发生了实验室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高校,越来越多的高校纷纷设置了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管理干部。但是,也有部分高校,迄今仍未设置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人员负责该项人命关天的工作。

1.2 开展管理制度建设

依法治国,依法治校。安全生产管理法规及其执行具有强制性的特点,应该予以优先制定和落实。农业高校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工作可依据的国家法规和部门政策,目前已近100项之多,涉及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管理、从业人员劳动保护、实验室建设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辐射安全管理、特种设备管理、生物安全管理、实验动物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信息安全管理、实验室有毒有害危险性废弃物管理、安全事故管理等11个方面[1]。

高校实验室技术安全主管职能部门及管理干部,应在认真学习、准确理解和消化国家相关法规的基础上,制订适宜于本校的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以确保师生人身、设备设施、校园生态环境安全。

1.3 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

一所农业高校少则有几十幢、多则有上百幢教学科研楼,楼内各层分布着大量的实验室,其类型(化学、物理、生物、机械工程、信息等)、规模(每间数平方米、几十平方米、上百平方米,中试车间可能有数百甚至上千平方米)、功能(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仪器设备机组或公共平台等)不同,存在的技术安全隐患多种多样也各不相同。台湾高校均以实验室自然间为统计单元,一间房就是一个实验室,如台湾成功大学拥有709间实验室[3]。借鉴这一统计口径,每一所内地农业高校恐怕都有数百或数千间实验室。

根据管理学原理,对如此众多的实验室技术安全实施有效管理,需要确定合适的管理层次及幅度,以保障其安全责任落到实处,而管理成本也符合经济原则。华中农业大学的做法是:

(1) 建立3个管理层次——学校(主管职能部门)、校属教学科研单位、具体开展实验活动的工作单元。

(2) 组织签订两级责任书——由主管校领导与各教学科研单位分管负责人,各教学科研单位分管负责人与各工作单元安全管理负责人,分别签订一级和二级责任书,责任书中明确规定学校、教学科研单位、工作单元各自的任务即责任条款,三者的分工各有侧重、有机衔接,尽量避免工作交叉重叠和存在漏洞,通过顶层设计实现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工作“事事有人做”与“人人有事做”的完美结合[1]。

农业高校开展实验活动的基本组织单元多种多样,其丰度在各高校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包括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训中心、实验动物中心、兽医院、科研课题组、科研小试或中试车间、仪器设备机组及公共平台等。华中农业大学在2013年12月份,组织完成了新一轮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两级责任书签订工作,分别签订了18份一级和280份二级责任书,在全校基本实现了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的全覆盖和无盲区。

1.4 实验室技术安全事项及隐患普查和统计分析

开展实验室技术安全事项及隐患普查并对其进行统计和分析,其意义主要体现在:全面和准确地把握全校涉及的实验室技术安全事项及隐患的具体名称、详细分布、数量、程度等,厘清重点和难点,以提高工作的针对性。

高校因其专业设置、涉及学科和科学研究领域的不同,其实验室技术安全事项及隐患存在着一定差异,在学科门类之间存在明显差异。华中农业大学将可能涉及的实验室技术安全事项及隐患归纳为12个类别:实验室水电气安全、危险化学品、生物安全、实验动物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特种设备与加热设备、辐射安全、机械传动设备安全、实验室信息安全、劳动防护装置和用品、实验室产生的有毒有害危险性废弃物、其他安全事项及隐患。其中每一个类别可能包括若干个亚类,每一个亚类又包括若干具体种类。

普查的方式,可由主管职能部门根据平时的积累,将上述可能存在的安全事项及隐患内容设计为一张表格,在组织签订二级责任书时,由责任人如实申报和登记本实验室客观存在的技术安全事项及隐患,调查范围要求涵盖和准确至实验室的每一个自然间。

根据华中农业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第三级责任人主动申报和登记的结果,经过统计和汇总,发现85项具体的技术安全事项及隐患在该校实验室的分布非常广泛而惊人,达到3 341项次,每个实验室和课题组平均存在12项安全隐患。据此可以推测,任何一所农业高校涉及的实验室技术安全事项及隐患都非常多元和复杂,同时也具有一定的规律性,能够判别出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1.5 建立实验室技术安全教育、知识培训和考核准入制度

分析高校近年来发生的多起实验室技术安全重大事故产生的原因,发现师生安全意识淡薄、安全责任意识缺失、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违规操作是导致本来可避免的事故和灾难发生的主要原因。

发达国家从小学生开始就普遍重视安全教育、安全知识培训、急救与逃生演练,在高校普遍施行了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风险告知和考核准入实验室制度。国内浙江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农业大学等越来越多的高校先后启动了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准入实验室制度。

高校对师生进行实验室技术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应根据自身本科专业设置、学科及学位点建设、科学研究涉及的领域等,选择适宜的培训教材。若没有现成的适宜教材,可组织相关教师编写。目前,至少有以下几种公开出版的培训教材可供选择:华中农业大学组织编写的《农业高校实验室技术安全知识题库》、浙江大学组织编写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概论》、北京大学组织编写的《大学实验室安全基础》、华中师范大学组织编写的《高等学校实验室技术安全与环保教育手册》[2,4-6]等。

受驾驶员培训和交通法规知识考试方式的启发,一批高校成功研发了“实验室技术安全教育培训网上学习和考试系统”,将培训教材中的知识和内容内化至该系统,依托该信息化平台实现了师生身份认证(与校园一卡通工程结合)、网上自学和个人学习情况记录、学习效果自测、大规模地集中组织师生参加考试(针对每一位参加考试的师生,根据其所学或所在专业及学科,按照一定的规范要求即时和随机生成一张试卷)、即时阅卷(师生做题完毕和提交后,计算机当即阅卷并给出考试成绩),大大提升了实施安全教育培训和组织考试的工作效率,使高校每学年度新学期集中组织数千乃至上万名新生及新教职工参加实验室技术安全教育、知识培训和考试成为现实,促使安全考核准入实验室制度变成为现实[7-8]。

1.6 必需的公共设施和个体防护装备建设

农业高校开展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工作,需要一些基本的公共设施和个体防护装备。这些公共设施条件建设,可依据实验室技术安全事项及隐患的轻重缓急和各高校财务状况,由主管职能部门负责统筹,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而实验人员个体防护装备,应根据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需要,由校属各教学科研单位及其下属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科研课题组、仪器设备机组等负责装备,并纳入高校主管职能部门的监管范畴。

需要强调的是,公共安全设施建设和个体防护装备购置预算,应当列入高校各级预算管理的优先范畴,以体现高校及各级各类实验室对实验人员人身、设备设施、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视,这是一所高校文明和道德水准、人文精神的客观表征。按照使用功能,将农业高校必需的实验室技术安全公共设施和个人防护装备分述如下。

1.6.1 公共设施条件建设

(1) 针对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后的紧急处理和急救,需要为相关实验室统一配备喷淋、洗眼设施、急救器械柜及器材、医疗急救箱及常用急救药品。农业高校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后,很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烟雾等,为了实施紧急处置或救援(社会救援力量到达现场之前),在学校层面集中购置数套防毒防护服是必要的。

(2) 高校应利用目前已经比较发达的社会物流系统,在校内尽量少库存危险化学品;实验活动中,尽量减量使用化学品尤其是危险化学品,尽量以低毒或无毒化学品替代高毒或剧毒化学品。即便如此,农业高校不可避免地需要贮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因此,需要为相关实验室购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剧毒品、易燃易爆品专用贮存柜。

(3) 为消除实验室有毒有害气体对师生健康的危害,以及无毒而带有异味气体对师生情绪的干扰等,保障实验室空气质量,在实验楼建设设计时就应同时科学设计和建设抽风排气系统。抽风排气系统投入使用后,应定期监测和更换气体吸附过滤网等部件。

(4) 对产生影响师生健康或影响他人学习、工作、生活噪声的设备、设施或实验室,应装备配套的消声设备设施。

(5) 如果以病原微生物为对象开展实验活动,应遵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根据病原微生物的传染性、感染后对个体或者群体的危害程度,对应第一、二、三、四类病原微生物,应分别建设P4、P3、P2、P1实验室,而且P3、P4实验室应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认证。

(6) 农业高校开展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需要大量地使用实验动物,应遵照《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建设一个适度规模的实验动物中心,并获得省级政府部门颁发的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若具备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资质则更佳。

(7) 在实验活动中产生实验动物残体,带有病菌的动物及其器官、肢体、垫料等废弃物的实验室及高校,应装备相应的高压灭菌设备设施。如果这些特定的实验室废弃物不能移交给相关环保企业作无害化处置,高校需要建设实验动物残体无害化处置设施。

(8) 农业高校进行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应遵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转基因农作物田间试验安全检查指南》,依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可能的危险程度,分为Ⅰ、Ⅱ、Ⅲ、Ⅳ 4个安全等级,应建立与安全等级相适应的安全设施和措施。

(9) 每一所农业高校都或多或少地涉及到辐射安全管理,其公共设施包括学校统一规划、相对集中建设与规范运行的同位素实验室、射线装置及防护设施、用于贮存半衰期在2年以内的同位素实验废弃物的铅盒或同位素衰变池、放射性剂量检测仪等。衰变池适用于量大、活度高的同位素实验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置。半衰期在2年及以上的同位素实验废弃物建议移交环保企业处置。

(10) 农业高校普遍使用大量的高压气瓶,其安全管理需要有固定高压气瓶的设施,对贮存有毒有害高压气体的气瓶,需要购置带有气体泄漏报警装置的气瓶专用柜。条件较好的实验室和高校在修建实验楼时可同步设计和建设气体管道,对高压气瓶以相对集中的方式实施管理,以提高安全性。

(11) 实验室有毒有害危险性废弃物临时贮存仓库。如果高校能够委托有资质的环保企业,以物业管理的方式,对实验室产生的有毒有害废弃物进行实时回收和清运,则不必建设自己的危废仓库。否则,高校宜建设一个适度规模的危废仓库,并为各实验室统一配备用于分类回收和临时存放各类危废的专用桶、筐、专用垃圾袋等,以定期组织回收实验室危废、集中临时贮存回收的危废,待积累到一定数量后再移交给环保企业实施无害化处置。实验室危废大量而长期、分散地存放在各实验室,是引发安全事故或灾难的一个重要原因。

(12) 实验室污水全收集与处理设施。国外发达国家,以及香港和台湾高校已经普遍建设实验室污水全收集和处理设施,实验室污水处理达标后方准予进入市政污水管网。随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政府有可能提出这一要求。

(13) 实验室及实验室危险性废弃物贮存仓库安全监控、报警装置,国外发达国家,以及香港和台湾高校已经普遍为各实验室及实验室危险性废弃物贮存仓库安装安全监控和报警装置,内地高校目前还少见。

上述这些公共设施的建设,农业高校和主管职能部门的核心任务是纳入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的总体规划、筹措建设资金,而绝大多数公共设施建设、开放共享及运行管理,由于其业务性很强,应由相关学院及实验室的专家负责。

1.6.2 个体防护装备

个体防护装备(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简称PPE)是从业(实验)人员为防御物理、化学、生物等外界伤害所穿戴、配备和使用的各种劳动防护用品[9](GB/T 12903—2008)。具体包括防护帽、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眼睛、防护口(面)罩、防护耳罩(塞)、呼吸防护器、皮肤PPE等,是实验人员第一道也是最后一道安全防线,具体参见《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10]。

农业高校常见的可能会伤害实验人员的危险因素包括高温(含飞溅的金属溶液或其他高温液体)、低温、电击、有毒有害化学品、有毒有害气体、感染性或传染性病原微生物、粉尘、噪音、来自工具或机械的撞击、割伤、辐射等。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的三项原则是:针对性——针对拟防护的危险因素、拟防护的个体及具体部位;适用性——适用于个体及特定的工作环境;高标准——符合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而且按照就高的原则。

正确进行个体防护装备配备的步骤是:识别危险因素,评估危害程度,选择适宜的PPE,培训使用方法。

1.7 安全标志管理

根据《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11],国家规定了四类传递安全信息的安全标志。禁止性标志,表示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为;警告性标志,促使人们注意可能发生的危险;指令性标志,表示必须遵守,用来强制或限制人们的行为;提示性标志,示意目标地点或方向。在实验室张贴正确的安全标志,不仅是高校实验室技术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而且可以使师生能够及时得到提示、提醒和警告,是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

安全标志在发达国家高校以及香港和台湾高校实验室可以说是比比皆是、目不暇接,对实验人员的安全提醒、提示、警示和警告细致入微。除了国家标准颁布的安全标志以外,实验室人员根据自身的经验、体会和教训,自主创造、制作和张贴了许多以幽默语言和卡通式的安全标志及小贴士,非常实用、温馨和人性化。

1.8 申请和获得相关行政许可

安全生产管理是政府履行公共管理职责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事项实施行政许可制度,是其主要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农业高校在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工作中,在以下方面可能会需要申请行政许可。

(1) 立项申请及审批。高校建设具有某些特定功能的实验室,如三级或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即P3或P4实验室)、实验动物中心,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危险品仓库,除了应遵循政府对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规定及要求以外,还须事先向政府科技部门(负责生物安全实验室、实验动物中心建设审批)、公安或环保部门(分别负责危险品仓库和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建设审批)提出立项申请。项目申请获得政府部门立项后,高校按其批复要求实施。

(2) 申请环境影响评价与环评验收。建设纳入各级政府部门基本建设规划审批项目的实验大楼,或者建设具有某些特定功能的实验室,需要在基建工作正式启动之前,向项目地址所在政府环保部门申请环境影响评价,并按其环评批复的要求,与项目主体建安工程同时进行环境保护设施设备建设设计、施工和验收,即实现“三同时”。在基建项目申请竣工验收之前,须先向政府环保部门申请环评验收,只有通过了环评验收后才能申请基建项目验收。

(3) 申请实验室资质认定。实验室资质认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规,对为社会出具公正数据的检验机构进行强制考核的一种手段,是政府对第三方实验室的行政许可,是政府权威部门对检测机构进行规定类型检测所给予的正式承认[12]。我国实验室资质认定,遵循《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13],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统一管理,分国家和省两级实施。该项制度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由政府主管部门实施的实验室资质认定,由政府授权中国实验室认可委员会开展的实验室认可制度。前者是法规规定的强制性制度,是对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实验室的法定要求,后者是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自愿性制度。除了国内组织的实验室资质认定以外,越来越多的高校已经开始申请实验室的国际认证,最著名莫过于申请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计量认证。

(4) 申请行政许可。高校购买剧毒化学品,需要向所在地方公安部门申请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14]。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实行分类管理和许可制度,高校购买易制毒化学品,需要向所在地公安部门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购买许可证[15]。购买、贮存和使用放射源,建设(购买)射线装置、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需要向环保部门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16]。农业高校建设的P3或P4实验室、实验动物中心、各级各类质量监督检验或检测机构等,必须申请并分别获得农业部、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和技术监督部门的行政许可后,方被允许正式运行。

1.9 建立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并组织现场演练

应急预案是针对实验室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安全事故,为确保迅速、有序和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减少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生态环境污染,在风险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预先制订的安全事故应对工作计划和方案。

建立应急预案的意义与作用是:有利于对安全事故做出及时、科学而规范地响应和处置;合理配置应对安全事故的各种资源,避免安全事故扩大或升级,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提升高校居安思危、积极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树立高校应急指挥的权威,缓解师生及公众面临安全事故产生的心理恐慌[17-18]。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9.1 成立3个非常设机构

(1) 成立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领导任组长,校长办公室、实验室技术安全主管职能部门和保卫、宣传、教务、科技、研究生、后勤等职能部门和负责人,以及校医院和校直属各教学科研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组成,其日常办事机构可与实验室技术安全主管职能部门合署办公,其职责是负责应急处置的指挥和协调,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原则,决定是否和怎样向学校主要领导、师生和上级部门报告。

(2) 成立应急处置专家小组,根据农业高校存在的主要安全隐患,可由化学、物理学(辐射)、预防兽医学、生物学、工学等方面的专家教授组成,负责本校实验室技术安全重要风险评估,并逐一制订应急处置技术方案。

(3) 针对发生的实验室技术安全事故,临时成立信息工作小组,由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及其所在单位负责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部分成员组成,信息工作小组可由宣传部门牵头负责,统一和及时向师生、公众及媒体发布信息。

1.9.2 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和程序

针对农业高校重要安全隐患及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如实验室发生水电事故、火灾、人员触电、烧伤,剧毒化学品丢失、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人员中毒、灼伤等危险化学品事故,病原微生物污染或感染、动物咬伤人员等生物安全事故,高压有毒、可燃气体钢瓶等特种设备事故,辐射安全事故,机械性伤害事故,泄密等信息安全事故等,逐一制订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和程序。

1.9.3 必需的救援设备设施配置

应对突然发生的实验室安全事故,紧急处理和救援需要一些基本的物质支撑条件,可由应急处置专家小组针对上述可能发生的种种安全事故,逐一提出紧急救援设备设施购置和建设内容,由主管职能部门负责筹措经费落实配置任务。

1.9.4 组织应急现场演练

高校制订的实验室技术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否真正有效,师生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的紧急处理、疏散及逃生能力,以及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专家小组的现实组织、协调和配合能力等,必须经过多次应急现场演练的考验和检验,应急预案才能不断成熟和完善,才能逐渐深入师生人心并成为其自觉和有效的行动。

2 事中管理工作的意义及主要内容

事中管理强调的是执行、落实和过程控制,在事前管理阶段建立的各项制度、规范、责任制、工作队伍、工作方案等,需要通过事中管理逐项加以组织实施。事中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2.1 管理制度、安全操作技术规程与规范的执行与落实

每一所高校都或多或少地建立了自身的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制度,这些制度的实施必须要有适宜的载体。经过事前管理的准备和筹备,为事中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必要且适宜的载体:“人”和“事”两个方面。“人”应以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第一、二、三级责任人为主体,由其带领、指导和督促全校师生服从和执行:“事”就是在开展实验活动中,将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及规范变成师生自觉的行动。

2.2 落实劳动保护政策,定期组织从业人员体检

国内高校目前普遍对实验室从业人员的职业劳动保护意识不强、措施不力。事实上,对长期从事有害于个人健康或高安全风险的工作,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知识培训,定期进行体检以关注其健康状况及发展变化,不仅是高校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也是提高实验室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责任、安全管理能力的有效途径。

实验室从业人员劳动保护主要通过安全业务培训及提升、个体防护装备的正确使用、设备设施及实验安全操作、定期体检、劳保津贴发放等途径实现。

2.3 对危险化学品实施从“入口”到“出口”的全过程规范管理

全过程包括购买即“入口”,购买后的安全保管、领用登记、正确使用、因使用危险化学品而产生的实验室危险性废弃物的回收和无害化处置即“出口”等6个关键环节。

其中“入口”和“出口”应在学校层面负责把关。各实验室和课题组等在购买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事先向学校保卫部门提出申请,由其审核后向当地公安局报批,获得审批后按规定进行采购。使用后产生的实验室危废由主管职能部门负责集中移交环保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置。

中间4个环节的工作由第三级责任主体承担,落实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保管、领用、使用和回收管理,建立工作台账。

高校购买和使用剧毒及易制毒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等,应在政府部门颁发本校的许可证范围内进行。

2.4 对实验室安全设施的运行进行实时监管、维护维修和安全检查

对建成和已投入使用的实验室安全设施,如生物安全实验室、实验动物中心、实验室通风系统、辐射工作场所、高压气瓶、危险化学品贮存柜或仓库、实验室危险性废弃物回收桶、框及贮存仓库、动物生物残体无害化处置设备设施等,负责管理的实验室或课题组应做好日常维护维修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主动接受学校和政府部门组织的年检年审或定期安全检查及评审评估、换发新证等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

2.5 实验室安全隐患巡查,阻止安全隐患向安全事故发展

大多数高校实验室客观上存在种类和数量繁多、复杂而多元的安全隐患,这是无法改变并将永恒存在的现实,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的理想境界充其量也就是将安全隐患永远保持在隐患状态而不发展成为安全事故。

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第二、三级责任主体即高校所属各教学科研单位分管负责人、各实验室或课题组安全管理责任人,应针对本责任区存在的安全隐患组织多种形式的不定期巡查活动,掌握安全隐患存在和发展的动态及状态,及时发现安全问题并解决之,避免酿成安全事故。

借鉴我国香港和台湾高校的经验,内地高校主管职能部门也可以从校内甚至校外聘请专家组,对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进行现场督导。督导内容及方式主要包括:现场检查第二、三级责任主体责任制落实情况,对重要安全隐患进行重点检查,对实验室存在的有悖于安全管理规定的不当行为进行现场取证并下达整改通知书等,通过校园网披露存在重要安全隐患且拒不接受整改的实验室信息,甚至可暂时关闭相关实验室,要求完成整改后再运行。

2.6 及时组织实验室危险性废弃物的回收和处置

农业高校实验室只要正常运行和开展实验活动,就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大量的危险性废弃物,如化学废液、有毒有害气体、实验动物残体及辐射性固废等。这些危险性废弃物不仅对生态环境十分有害,而且直接危害到师生的人身安全,实验室必须即时产生、即时清除,或者及时分类回收并妥善保管。

对有毒有害气体主要通过实验室通风换气系统即时清除;对化学废液和有毒有害固废,各实验室应即时产生、即时分类回收、并负责临时贮存和保管。高校主管职能部门(或委托的物业公司、有资质的环保企业)应及时组织清运和集中临时贮存,待积累到一定数量后,向政府环保部门申请转运审批,将其有偿移交给有资质的环保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置。

2.7 一旦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后的紧急救援与处理

高校实验室只要运行和开展实验活动,由于客观上存在的安全事项及隐患众多,更由于在实验室学习和工作的师生数以万计,无论高校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第一、二、三级责任主体如何尽职尽责以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实际情况依然是绝大多数高校还是会或多或少、或大或小地发生实验室技术安全事故。

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后,高校应该也能够做到的,就是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紧急疏散正在实验室或实验楼工作的人员、对受伤师生实施紧急救援、对事故现场进行紧急处理,努力将安全事故控制在局部范围、将损失降至最低最小、努力避免事故演变成灾难。对有可能演变成实验室重大安全事故、或公共灾难的,在启动校内应急预案的同时,应及时向社会救助部门如119和120呼救,并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如实报告,以联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援和处理。

3 事后管理工作主要内容及特点

事后管理强调的是检查、评估、监督、查处,并将相关信息反馈至源头,调整和改进事前和事中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3.1 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检查与评估

检查与评估的目的:掌握实验室技术安全事项及隐患实时表现状态,确定是否在可控状态内;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发现、总结、推广好的工作经验,发现、分析、解决存在的工作问题。

检查与评估的方式可分为:第二、三级安全管理责任人日常自查,校属各教学科研单位组织的检查评估,学校主管职能部门组织的检查或交叉交互检查、或聘请专家组进行的检查评估等。

3.2 开展工作交流与评先

建立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三级责任制以后,各高校承担实验室技术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的会是一支由数十、数百、甚至上千位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组成的工作队伍,他们原本就是一个智慧群体,即便每一位人员每年只累计拿出5~10个工作日从事该项工作,日积月累,他们终将具有一定的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专业化水平。校属各教学科研单位和主管职能部门搭建一个平台,适时组织他们开展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工作综合性或专项交流,会起到相互启迪、集思广益、交流经验及信息、整体提升的作用;还可以对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规范、成效显著、表现突出的教师个人、校直属单位及实验室或课题组集体进行评先和表彰。这些都有助于推进该项工作不断发展和进步,渐渐地在师生心中扎下根、形成受益终身的安全生产好习惯。

3.3 对实验室技术安全事故进行后处理

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以后,不能仅仅停留在当时的人员疏散、救人、现场处理等工作层面,还应进一步进行后处理,具体内容包括:事故原因分析及整改;直接责任人和责任区各级责任人对导致事故的责任分解、分担与追究;针对典型案例对事故的原因、过程、处置、结果、责任追究等进行总结;将上述情况以一定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或公开。

3.4 受理举报和组织查处

高校实验室是人员、安全隐患、运行或操作事件都十分密集的场所,发动师生进行自我治理和相互督促是一项行之有效的措施。校属各教学科研单位、主管职能处分别设立举报箱、电话、邮箱等,受理师生对违背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规定而导致的重要事项、事件、事故及其行为的举报,及时组织调查、取证和处理,并将查处过程及结果通过一定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全校师生起到警示作用,对当事人起到教育、批评和惩戒作用。

3.5 对存在的工作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实验室的技术安全隐患与师生的学习工作如影随形,这是无法改变的客观现实,高校应该和能够做到的就是预防安全隐患演变成安全事故、对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工作问题进行及时和主动整改。对涉及到多个教学科研单位的共性安全问题,可由学校主管职能处组织、协调和统一解决;对涉及少数或个别单位的专项安全问题,应以其为主解决,学校给予一定的支持;在实验室或课题组层面就能够解决的问题,其安全管理责任人应主动和即时``解决,不可延误。

4 结束语

高校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既可相对独立地划分为事前、事中和事后管理3个方面,每一个方面都有其不可或缺和相互替代的工作内容、地位及作用; 同时,3个方面又必然通过事情的前因后果和工作衔接而构成一个严密的逻辑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学校及主管职能部门、各教学科研单位、实验室和课题组技术安全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心,师生对自己及他人人身安全、学校财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的意识和责任心,以及他们在责任心驱使下的实际行动及行动能力,是实验室能够安全和安宁的最可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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