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收入分配差异的思考
2014-04-10王梅,韩丹
王 梅,韩 丹
(太原科技大学思想政治理论教育部,山西 太原 030024)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健康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了质的飞跃,社会建设一步一个新台阶。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高速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不少问题,特别是收入的分配差异问题,它将成为制约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瓶颈,因而也越来越成为党和政府关注的问题。分析我国收入分配的差异现状,找出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有利于这些问题的有效缓解。
一、我国收入分配差异的现状
我国收入分配制度虽然在改革中不断趋于完善,但也应该认识到,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由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到打破这种格局的发展历程中,由注重效率到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的思想观念转变过程中,收入分配出现了许多差异。
(一)城乡居民的收入差异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改革的进一步加深,应该肯定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得到前所未有的提高,但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却在不断拉大,社会的和谐与经济的发展受到一定的负面影响。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的变化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改革开放到1983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133.6元增加到309.8元,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由343.4元增加到564元①见《2013年中国统计年鉴》。。1978年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率先从农村展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农业产量迅速增加,农村经济得到全面发展,农民的收入也随之增加。因而,这个时期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改革开放前的2.5缩小到 1.8。
第二阶段:1984—1994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355.3元增加到1221元,城镇居民人均收入从652.1元增加到3496.2元,城乡居民收入的比率由1.8扩大到2.9。1984年后,由于国家改革的重心逐渐由农村转向城镇,一系列的政策使得城镇的企业发展壮大,城镇居民收入得到大幅度增长。与此同时农村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激励效应不断递减,农村经济陷入困境,1994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为2275.2元。
第三阶段:1995—1998年,由于国家连续两次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农民收入以16%的速度高速增长,比城镇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多五个百分点,这一阶段城乡收入比连续四年下降,从2.7下降到 2.5。
第四阶段:1999年至今,虽然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问题,但由于农村经济长期发展缓慢,农村经济并没有实质性的进展,农民收入增幅不大。2007年城乡居民收入比率上升至3.6。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在2012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7916.6元,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是24564.7元,两者相差16648.1元。
(二)区域间居民收入差距
首先,从GDP来看区域收入差距。从GDP总量来看,2012年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生产总值分别是295892.0 亿元、116277.7 亿元、113904.8 亿元和50477.3 亿元,GDP 之比为2.5∶1∶1∶0.45。可以看出,东部地区GDP总量是东北地区的5倍多。在人均GDP上,东部地区最高相当于西部地区的1.8倍,比东北地区的生产总值还要高7244.7亿元。
其次,从城镇居民收入来看区域收入差距。2012年,东、中、西和东北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29622元、20697元、20600元和20759元,收入比为 1.43∶1.01∶1∶1.01,中、西和东北地区城镇居民收入差距不大,而东、西部地区城镇居民收入差距则有进一步拉大的趋势。从与全国平均水平的比较看,东部要高出全国平均水平的20.6%,中、西和东北地区分别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15.7%、16.1%和 15.5%。
再次,从农村居民收入来看区域收入差距。以区域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进行比较来看,2012年东、中、西和东北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10817元、7435元、6027元和8846元,收入之比为 1.45∶1∶0.81∶1.19。东部高出西部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的79%。中、西部农村居民可支配的收入差距较为明显。
(三)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
在居民整体收入增长的同时,各行业增长速度差异明显,导致行业间的收入差距呈不断扩大的趋势。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最近10年职工工资总额增长率最高的行业是金融业、房地产业和交通运输业。从2003—2012年,其职工工资总额分别从20780元增长到89743元,17805元增长到46764元,15753元增长到53391元,平均增长率分别为19.3%、18.2%、16.8%,而农、林、牧、渔业和建筑业则位居最后两位,从2003—2012年,其职工工资总额分别从6884元增长到22687元,11328元增长到 36483元,其平均增长率分别为 13.8%、12.7%。
二、我国收入分配差异形成的原因
(一)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制度原因
“二元经济”发展战略和户籍制度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历史渊源。新中国刚刚成立,国民经济的基础薄弱,加之外围以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的武装干预,已成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为了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和实现国民经济的迅速恢复、发展,国家采取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发展战略。中国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国家,1952年,全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仅为50美元,而农业劳动力所占份额达83.5%,农业净产值的比重为70%。因而我国要想成为工业大国,就必须采取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的政策,以获取农业剩余并加速实现工业化目标。
新中国成立后,政府还建立了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完全分离,城乡之间人为地筑起了一道“壁垒”。除了户籍制度,政府还出台了一系列以户籍为依托的城乡隔离制度,国家实施了如粮食及副食品供给制度、劳动就业制度、教育制度、医疗和保险等城乡差异制度,城镇居民在许多方面都享有优惠待遇。例如就业、收入、养老、子女上学等,而农村居民没有。农村居民的社会地位和发展机会是无法与城镇居民相比的。我国长期实行的这种城乡隔离制度,严重阻碍了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的自由流动,农民被紧紧地束缚在土地上,再加上不平等的权利和机会,使得城乡结构发展失衡,也拉大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二)地区间收入差距的经济发展战略原因
区域非均衡发展战略是导致地区间收入差距的主要原因。我国东部地区气候宜人、交通发达、资源丰富、地势平坦、工业基础条件好,具有浓厚的商品经济观念,并且东部地区城镇化水平高,与中西部地区相比具有绝对的区位优势。
改革开放以来,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在贯彻按劳分配原则以及多种私有制结构和多种分配制度相结合的个人消费品的分配原则时,国家采取了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依靠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以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思想为指导,采取了优先发展东部沿海地区的发展战略,给予东部沿海地区较多的政策倾斜。例如,东部沿海地区可适当减免税收,建立经济特区,开放沿海港口城市,开辟沿海经济开发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的逐利性也诱导了生产要素向环境好、回报优厚的行业和地区流动,资金、人才等生产要素更多地流向了东部沿海地区,使得东部沿海地区的经济获得了快速发展的机会,因此居民的收入水平也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相比之下,中西部地区则发展相对缓慢,居民收入水平也较低。地区间的非均衡发展战略是当时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产物,具有一定的必然性,并且示范效果明显。然而,在实施这些倾斜性政策的同时,一定程度上也拉大了区域间居民收入差距。
(三)以市场为主导的初次分配体制原因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再分配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1]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初次分配主要依靠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在产品和劳务的生产过程中,按照各生产要素主体对产出贡献大小等因素决定不同经济主体的收入,但是由于我国市场机制还不完善,初次分配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近些年来我国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劳动者报酬偏低,占GDP的比重不断下降,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不断向资本要素倾斜。另外,行业类型不同其员工的收入也不同,那些具有垄断性的国有企业的员工工资水平远远高于普通企业的工资。大多数私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职工的工资收入不但较低,他们的福利待遇也没有制度上的保障。这说明在初次分配中,不但垄断企业工资福利过高,而在其他行业劳动所得比重过低、资本所得过高,形成了“利润侵蚀工资”现象。
(四)以政府为主导的再分配体系原因
在我国,以政府为主导的再分配体系不完善,各项调节措施还不是很成熟,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本身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再加上我国个人收入渠道形式多样化,一些高收入者的收入包括工资以外合法与不合法的其他收入,这样容易造成“富人越来越富,穷人越来越穷”的现象,不能全面反映纳税人的真实纳税能力,并且在很大程度上背离了公平原则。目前在我国各项社保制度上,普遍存在着覆盖面较低的问题。就拿养老保险来说,除了城镇在岗职工,绝大多数人几乎享受不到社会养老保障。现阶段我国的基本公共服务在城乡之间、不同人群之间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基本公共服务的欠缺或过度不均衡影响了居民尤其是低收入居民进行人力资本积累的能力,低收入群体无法通过公共服务体系来完成人力资本积累,将导致贫者更贫的恶性循环。
(五)人力资本的差异原因
人力资本的差异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个人收入分配的差距。人力资本的差异主要取决于人的劳动能力,而个人的受教育程度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人的劳动能力,因为教育形成了劳动者个体特质的差异。相同情况下,一个人就业与谋取收入的能力与受教育程度紧密相关,受教育程度越高,就业与谋取收入的能力就越强,反之越弱。据北京市统计局城市调查队对2000户城市居民家庭的调查显示,2004年北京市收入最高的是研究生群体,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3567.3元,未上过学的群体收入最低,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9049.8元。可见,学历与收入越来越呈现出高度的正相关关系。由于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导致财政收入存在很大差异,因此地区间教育投入差别也很大。
三、促进收入分配公平的基本思路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实现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为此必须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好满足人民需求,努力形成良好的收入分配格局。”[2]
(一)统筹城乡发展,逐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3]。当务之急,党和国家最重要的任务是要抑制住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的局势,推动农民收入迅速增长。据有关资料,建国初到改革开放前,农业和农村通过价格剪刀差形式,为工业化提供约8000亿元积累;改革后,农村继续支持工业化和城市化以出让土地的形式,在这个过程中,农民损失更大。现在我国已经到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新阶段。为此,中央还提出了“少取、多予、放活”的农村经济政策,这将对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起到积极的作用。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是长远目标,任务十分艰巨。
(二)加快区域间协调发展,进一步缩小区域间居民收入差距
按照“十一五”规划所提出的形成合理的区域发展格局,继续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战略。同时,要形成区域间相互促进、优势互补的互动机制。要充分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扬长避短,明确主攻方向,实行错位竞争,加快建设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经济区块;在此基础上,国家还应在规划指导、政策支持、资金投入等方面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的政策倾斜力度。东部地区的率先发展是支持区域协调发展的基础,要在率先发展中带动和帮助中西部地区发展。先富起来的地区要在财政上支持后富地区,逐步缩小区域间差距,最终走向共同富裕。
(三)引入竞争机制,规范垄断行业收入
垄断行业的过高收入很大程度上不是依靠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是依靠从政府管制和市场垄断中双重获利而得。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无序和混乱已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会和谐、稳定造成影响。因此,要强化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管理和监视。按照国际惯例抬高某些行业准入市场的要求,通过公平竞争,形成平均利润和平均收入;国家不能放松对垄断行业的国有企业分配活动的监督力度,要拟定合理的工资引导线,要把那些工资福利太高、增长速度又快的行业职工收入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加强对这类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率、人工成本增长率的考核,要严惩那些严重违反国家工资政策的企业。另外,还应该放开市场准入或拆分、重组垄断企业,打破行政性垄断,推进垄断行业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通过市场竞争,消除垄断扭曲收入分配关系的体制基础。
(四)改革和完善税收体制,加大税收调节力度
目前中国的税收制度还有许多方面的不足,这就使得税收不但没有起到合理调整收入再分配的作用,反而加剧了收入差距扩大化的速度。就以中国个人所得税制度为例,征税对象只是以纯粹的工资额为主,这样不能反映个人的全部收入。对于高收入者来说,工资只是他们总收入的一小部分,隐性收入却是巨大数额,而隐性收入并不在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之内。这样一来,中国个人所得税主要来自工薪阶层。此外,个人所得税没有把家庭经济负担差异考虑进来,从而使得富裕者更富裕,贫困者更贫困,收入差距被进一步拉大。因此,要加快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尤其是完善针对高收入群体个人所得税的税制,要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重点是要把高收入者作为征税的目标;同时加强税源监控,防止高收入者的隐形收入漏税,避免“富人越来越富,穷人越来越穷”的现象。
(五)依法取缔和惩处非法收入
“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随着人们对财产公示制度的期盼以及新闻媒体对一桩桩令人发指的恶性事件的披露和报道,人们逐渐对一些所谓高收入者的收入来源有了更清楚的了解,原来他们的大部分收入是非法获得的。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鼓励和支持个人致富,希望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而先富起来的标准必须且只能是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只有这样的努力付出,才能为社会创造财富,为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目标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如果通过非法手段发财致富,巧取豪夺,不仅不能增加社会财富,而且必然挫伤广大劳动人民创造财富的积极性,严重影响社会经济发展,扭曲人们的道德观和价值观,阻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因此国家必须采取强硬措施依法取缔和惩罚非法收入者。
[1]江泽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2]十八大报告辅导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3]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改革[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
[4]于国安.我国现阶段收入分配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0:3.
[5]李 爽.实现公平收入分配的制度与政策[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6]王海港.中国居民的收入分配和收入流动性研究[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