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制度改革有哪些新举措
2014-04-10◎裴岚
◎ 裴 岚
户籍制度改革有哪些新举措
◎裴 岚
湘潭大学陈波同学:即将踏上社会,同学们都很关心户口问题,也在时刻关注我国户籍改革的动向。请问——
答:积分制、居住证制度、取消非农户口——关注户籍制度改革的同学,对这些词应该不会感到陌生。2014年7月30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将这些各地方户籍改革试验积累的成功经验提升到全国层面。这意味着全国性的户籍制度改革破冰之旅即将开启。
首先,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自20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中国一直实行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农村户籍和城镇户籍在公共服务、福利待遇上长期不平等。在全国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意味着把同一地区内的城乡“打开”,使居民先在户籍所在地流动起来,解决同一地区的城乡差异问题。
其次,对于居民的异地流动,根据城市规模不同,政策也各不相同。想要在小城市、镇落户,只要有合法稳定住房,包括租住的房屋,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就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想要在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的中等城市落户,需要有合法稳定的工作和住房,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保达到一定年限;要在城区人口100万至300万的大城市落户,需要合法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并且有合法稳定的住所。由于每个城市承载能力不同,对于合法稳定住房、就业的具体条件会有不同的规定。
第三,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这主要针对的是城区人口达到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和部分大城市。积分落户,是指将就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作为指标设置分值,让积分达到一定标准的人逐步享受所在城市居民的合法权利。比如广州的积分制度设立了“文化程度”“技术能力”“职业资格或职业工种”“社会服务”“纳税”这5个指标,只要累计总积分达到60分就达到了“入户门槛”。之后,再根据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参保时间长短来排名。
第四,建立居住证制度。众所周知,特大城市、大城市的户口之所以“值钱”,是因为附着在户口背后的社会福利和公共政策。因此,户籍改革的关键就是如何改革户籍附带的不平等。建立居住证制度,就是一种渐进式的改革措施。根据规定,凡是在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人都可以领取居住证,并且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公共文化、证照办理等权利。在居住和连续缴纳社保达到一定年限后,还可以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就业、住房、养老、社会救助等权利,随迁子女也可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居住证能承载一部分附着在户籍上的公共职能,给在城市中奋斗的人们一个稳定的预期。
户籍改革不仅仅是登记方式的“一纸之变”,而是涉及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公共卫生服务、考试招生制度、住房保障制度、农村产权等一系列改革,不能一蹴而就。但改革的趋势不可逆转,户籍改革的推进,将让越来越多的人共享社会发展带来的好处,更好地实现社会平等。
(作者为时政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