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7世纪中英两国经济政策的比较研究
2014-04-10伊昕舟
伊昕舟
16、17世纪中英两国经济政策的比较研究
伊昕舟
16至17世纪是世界历史的转折期,资本主义作为一种全新的生产力形式脱胎于封建主义制度。中英两国的统治者对资本主义则采取了不同的态度,这从两国的经济政策中体现的淋漓尽致。通过比对分析两国的对外商业贸易政策和财税政策,我们从中可得出一个国家经济政策的制定要顺应生产力发展的趋势的结论。
资本主义 重农抑商 财税政策 重商主义 贸易壁垒
16、17世纪是世界历史的重大转折时期。在亚欧大陆东西两端,资本主义萌芽在封建社会中悄然而生。作为拥有悠久封建历史的中国和英国这时面临相同的机遇。但是,由于中、英两国统治阶级采取了不同的政策,结果使两国走向了截然不同的发展道路。英国都铎王朝的君主们,顺应社会历史发展的潮流,与新贵族和资产阶级结成同盟,实行了一系列有利于资本主义发展的政策,从而来开了工业革命的序幕,为后来建立“日不落”殖民帝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而中国明朝皇帝们视漠视甚至扼杀东南沿海地区的资本主义萌芽,固守“重农抑商”政策,忽视科学技术等先进生产力,闭关锁国。对西方国家的海上入侵无动于衷,沉醉于“天朝上国”的美梦中,固步自封。最终导致了近代中国经济上破败落后,政治上备受欺凌。中、英两国采取了截然相反的经济政策,使得两国本来经济发展大体相当的状态逐渐失去了平衡,并影响了两国以后的历史进程。
一、明朝的经济政策
(一)重农抑商政策
明代的“重农抑商”政策与前代一脉相承。明太祖朱元璋出身贫苦农民,对农民生活的艰辛以及物力的艰难深有体会。朱元璋具有极强“重农抑商”思想,他曾说过:“人皆言农桑衣食之本,然弃本逐末,鲜有救其敝者,先王之世,野无不耕之民,室无不蚕之女,水旱无虞,饥寒不至。自什一之涂开,奇巧之技作,而后农桑之业废,一农耕来而百家待食,一女事织而百夫待衣,欲人无贫,得乎?朕思足食在于禁末,足衣在于革靡”[1]。明代还广泛实行民屯、军屯,极力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之上。同时,政府实行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里甲制”,每一百一十户编为一里,由丁粮最多的十户担任里长,其余一百户则为甲首,里长率领甲首轮流应役,负责“管摄一里之事”。百姓被置于这些组织之中,“四民”要“各守本业”,“医卜者土著,不得远游,凡出入作息,乡邻必互知之”[2]。《大明律》规定,国家有权逮捕逃户。此外,政府还实行“关津制”,即在全国各交通要冲设关立卡,盘查来往行人,如果没有政府颁发的路引,任何人不得通行,违者以“逃民”论处,并遣返原籍。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很难转化为自由劳动力,严重阻碍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建立。由于明朝统治者对工商业征收重税,商人们为求稳定,只得“以末致富,以本守之”。工商业者积累的财富没有转化为扩大社会再生产的资本投入,而是用以买田置地,更加加固了封建地主所有制。
(二)海禁政策
明朝政府为了巩固其专制统治,奉行“闭关锁国”政策。朱元璋就有“片板不准下海”[3]的禁令,严禁人民自行出海贸易。除隆庆初年曾允许到“东西二洋”通商外,均厉行严禁。明朝虽有郑和下西洋的壮举,但不论是为了“怀柔远人”,彰显国力,还是为了寻访建文帝遗踪,其政治动因都远大于经济意义。
中国民间海上贸易曾在政府海禁的夹缝中顽强萌芽。相比于西欧各国民间海外扩张得到政府大力支持的局面,中国的海外活动却受到本国政府政策扼制和海军打击。它们与西方海上势力较量过程中,中国政府不但不给予任何支持,而且还与西欧殖民者里应外合共同扼杀。17世纪上半叶,西班牙人联合菲律宾土著屠杀华人,明朝政府的态度,从徐学聚《报取回吕宋囚商疏》中可见一斑:“中国四民,商贾最贱,岂以贱民,兴动兵革,弃之无所可惜”[4],充分说明了明朝对海外华人的不闻不问的态度。海外侨商缺乏明朝政府的有效保护,在西方殖民者的打击下,逐渐衰落。中国沿海的海商和海盗集团在明海军的打击下,也逐渐被消灭。中国民间航海贸易势力,在本国政府与西方航海势力的共同扼杀下得不到充分的发展,不能通过海外贸易积累足够的资本,促进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这是中国社会发展从16世纪开始落后于西欧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赋税政策
明初,朱元璋制订了一套死板的定额税收制度,虽然后来有过微小的调整,但后世君主都继续延用。这种税收政策直接导致明朝的财政无力的局面。如果风调雨顺,外无战事,尚且天下太平。一旦营造大规模的工程或者进行战争,就会导致国库空虚。明朝赋税政策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缺乏专门的经济知识和完善的法律制度。实行定额税收制度对统治者来说,表面上可以省去不少麻烦,提高征税的效率,避免贪官污吏借机鱼肉人民。但是,正确合理的税收制度和地方税额应当具有可调节性,而不是一成不变。僵化的税收制度最终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桎梏。
第二,财政政策与实际需要相悖,明朝财政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例如:执行官员思想僵化,机构重叠,政出多门,执行力大打折扣。在明朝财政管理中,思想偏见,责任感僵化,行动范围分割,官员俸给过低,对于实际情况了解不足,公共投入不足,所有这些原因使得国家根本无力动员帝国的全部财力,其所能控制的资源只是其中一部分。明朝官定税率的低下造成了民众税收负担的不断上升。由于明朝的名义税率过低,导致公共投入非常小,政府除了维持一条大运河和宫殿修缮外,并无其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而且官员的俸禄过低,以至于官员贪污成风,在税收之外任意课征。尽管朱元璋采取了类似“剥皮实草”的残酷刑罚惩治腐败,但是仍无法杜绝贪污腐败。
第三,内外不平等的税收政策。明朝为了维护“重农抑商”的国策,着力于加重商税。导致国内税卡林立,名目繁多,税率很高。不论行商坐贾,“无一村不税”,“无一物不税”,“无一间不税”。“无一人不税”[5]。可是,明代对外国进口的货物一般免税或征收很低的关税。“洪武三年高丽使臣入贡,中书省奏请征税,不许。同年三月,三佛齐遣使入贡,船泊泉州,户部请征税,帝命勿征。四年,占城奉金叶来朝,命福建省臣勿征其税,示怀柔之意。”[6]对国内商业高税重压,对外国商品放任自流,致使许多工商业者破产,商品经济的发展受到严重阻碍。
第四,明朝财政具有消极性。政府财政主要关注的问题是它自身的稳定,而不是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明朝从立国之初就采取消极性财政政策,使得地方无法有足够财力对抗中央政府。在通过财政的地方弱化和高度集权解决了地方政府分裂倾向问题的同时,也造成了中央政府自身财政动员能力的虚弱。因而政权一旦遭遇外族入侵,很容易就灭亡了。
嘉靖、隆庆、万历三朝皇帝都习于奢侈、糜费无度。明神宗中叶,为了筹款营建宫殿。派出宦官增税开矿,通称税监、矿监。税监驻在通都大邑商贾辐辏的地点,诸如京口、广州、荆州、临清、苏杭等地。开矿则是中使四出,遍及全国各地。矿税两监从万历二十四年设置,直到神宗死后始行撤销,前后历时二十四年,在东南地区萌发不久的资本主义萌芽饱经他们的蹂躏走向枯萎。
二、英国的经济政策
(一)重商主义
英国都铎王朝是在新贵族和资产阶级的支持下建立起来的,英国资产阶级的这种地位,有利于使政府制定和采取若干符合他们利益的政策、法令和措施。都铎王朝最能反映资产阶级发展要求的政策莫过于“重商主义”。“重商主义”对资本主义的发展有着极大的意义。从亨利七世开始到伊丽莎白女王,英国君主普遍热衷于发展工商业经济。圈地运动和宗教改革更是加强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向资本主义土地所有制转变的历史进程,英国的牧场和农场大大增加,畜牧业得到迅速发展。生产集约化、规模化使生产效率大大提高。“血腥立法”产生了大批贫民、流浪者,这些最早的无产阶级为现代工业的发展提供了大量的自由劳动力,“现在的工人阶级的祖先当初曾因被迫变成了流浪者和贫民而受惩罚”[7]。顺应时势而生的英国君主专制制度实行重商主义,使君主专制国家和资产阶级两受其利,生产发展,国力强盛,资产阶级增加财富。市民阶级羽翼丰满,封建统治者感受到威胁,要加以压制时已经为时已晚,反而被资产阶级革命所推翻。“当欧洲脱离中世纪的时候,新兴的城市中等阶级是欧洲的革命因素。……中等阶级,即资产阶级的发展,同封建制度的继续存在已经不相容了。因此,封建制度必定要灭亡。”[8]在封建王权庇护下成长壮大的资产阶级成了封建制度的掘墓人。
(二)对外殖民扩张政策
为了加强对外扩张,英国政府实行限制输入和奖励输出的保护关税制度。同时鼓励造船业发展,规定对所有新造一百吨以上的船只,每一吨给予五先令的津贴。禁止外国船装运贷物进出本国港口,或对进出本国港口的外国船只课以重税,以促进本国航运业的发展。英国政府还给商人们颁布特许状,鼓励他们组建海外贸易公司,以便资产阶级开拓海外市场。其中,公开支持并参与海盗活动是英国政府的一大特点。英女王伊丽莎白一世不仅授予著名海盗头目德雷克·霍金斯爵士头街和海军将领称号,而且投资他的海盗股份公司,使政府直接参与海盗活动,分取大量虏获物,打击其他国家的海上贸易。英国海盗仅在伊丽莎白女王一世统治时期,带回英国的虏获物就达到一千二百万英镑之多。德雷克本人甚至被奉为英国的民族英雄。英国海上势力最初远远落后于西欧国家,但是以都铎王朝时期为转机,英国海上势力却迅速发展起来,逐渐打败西班牙、葡萄牙、法国和荷兰等国,最终取得了世界海上霸主的地位。虽然造成这一历史结局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英国实行的对外殖民扩张政策在这一进程中无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三)建立贸易壁垒
统一民族国家的建立,有利于国内市场的统一。随着大封建贵族的消灭,各地的关卡也随之被取消,商品流通在国内得以畅通无阻。在英国,都铎王朝君主们为了争取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支持,满足商人的要求,通过立法和签约,设置关税壁垒,以保护本国商业的发展。通过实行限制输入和奖励输出的保护关税制度,大力发展呢绒工业及呢绒贸易,并与尼德兰缔结“大通商”条约,恢复了英国呢绒等工业品正常贸易关系,将英国廉价的呢绒等工业品对尼德兰进行倾销,加速了尼德兰呢绒业的衰落,推动了英国呢绒业的发展。1486年,英国政府支持和鼓励伦敦商人组织商人冒险家公司同汉萨同盟商人对抗。在鼓励造船工业以增加本国船只数量的同时,禁止外国船只装运货物进出本国港口,或对进出口本国港口的外国船只课以重税,严重打击了以汉萨同盟为代表的外国航海贸易势力,促进了英国航海势力的强大,奠定了英国在近代世界贸易体系中的霸主地位。
从以上几个方面的比较可以看出,16、17世纪中英两国处于不同的历史条件之下和建立在不同的经济基础之上。都铎王朝统治期间,英国实行了多种积极的经济政策,执行了一系列奖掖工商业的政策,资产阶级和乡绅的利益得到保护,资本主义因素受到扶植而迅速成长,英国在近代化的道路上一步步地前进,社会的资本主义关系已有较快的成长。
而中国在明朝时期,资本主义还处于萌芽状态,自然经济依旧占居统治地位。明朝统治者依旧沿袭传统的“重农”政策,忽视和扼杀新兴资本主义萌芽。统治者昏庸,市民阶级的利益受到损害,资本主义萌芽遭到摧残,明朝在通往近代化的道路上注定了自己停步不前的命运。
[1](明)夏原吉,杨荣.明太祖实录(卷175).中华书局, 1989.
[2](明)夏原吉,杨荣.明太祖实录(卷177).中华书局, 1989.
[3](明)夏原吉,杨荣.明太祖实录(卷17).中华书局, 1989.
[4]徐学聚.极取回吕宋囚商疏.明经世文编(卷433).中华书局,1962.
[5]张廷玉.明史(卷83).中华书局,1974.
[6]张廷玉.明史(卷324).占城传.中华书局,1974.
[7]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北京出版社,2007.803.
[8]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389.
伊昕舟 山东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发展学院硕士研究生
(责编 樊 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