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跨体系社会”:帝国的沟通与运行
2014-04-09汪晖
汪晖
13世纪初期蒙古势力的崛起是世界历史上的重要事件。从1206年铁木真统一蒙古诸部,即大蒙古汗位起,经过三次西征(成吉思汗时期,1219-1227;窝阔台汗时期,1236-1241;蒙哥汗时期,1252-1260),形成了一个纵横欧亚、拥有历史上最为广阔的连续性领土的帝国。1260年忽必烈在汉地即汗位,建元“中统”,1271年改国号为元,1279年灭南宋,创造了中国历史上一个由蒙古族建立的、“北逾阴山,西极流沙,东尽辽左,南越海表”的统一帝国。由于蒙元王朝的庞大而又富于变化的统治体系和人口构成,其历史的编撰和解释也尤为复杂。除了一般认为是蒙古太宗(窝阔台)去世前一年(1240年)编成的《元朝秘史》(用畏兀儿字的蒙古文写成,也称为《蒙古秘史》)和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设翰林国史院后开始纂辑的“实录”外,在1368年元朝灭亡后不久,明太祖朱元璋即诏修元史,经过洪武二年和洪武三年的两次编写,最终形成了210卷《元史》,是后代研究元史的基础史料。由于编写仓促、语言复杂、战乱和变故较多等原因,历来学者对这部史书的讹误有大量的修订和考证;清中叶以后,学者们对于元史的热情又混杂了探寻新的世界形势的兴趣。
在漫长的历史中,元史研究的目的始终与对蒙元王朝崛起与灭亡原因的探索相关,而要解释这一问题,人们不可能绕过元朝的如下几个独特性:首先,在中国王朝谱系中,元朝是一个地域宏阔却短命的王朝,但所谓短命也是相对于其他几大王朝而言。我们不能不想到,即便是在20世纪的交通和技术条件下,与之规模相当的多民族国家苏联,也仅仅存在了70余年。即便不说元朝建立前的蒙古势力崛起时期和退出中原后的“北元时期”(1368-1402),在交通尚不发达、人口及文化构成极为复杂、地域规模如此庞大的条件下,蒙元王朝是如何维持将近90年的统治的?其次,元朝是一个由蒙古人通过战争征服而建立的王朝,魏特夫(KarlAugustWittfogel,1896-1988)和冯家升(1904-1970)在他们有关辽史的研究中曾将元朝与契丹一道纳入引起争议的“征服王朝”(dynasty of conquest)范畴,以区别于北魏等“渗透王朝”(dynasty of infiltration)。根据他们的观点,北魏等王朝中的族群关系逐渐涵化(Acculturation)而趋于同一,而征服王朝却留有清晰的多元体制特征,即征服者保持着对于汉地文化的某种拒斥,从而大一统帝国内部的涵化或融合并未最终趋于同一。例如在生产方式上,元朝保留了以农耕与游牧为主要生产方式的二元社会体制;在社会身份制度上,元朝实行四等人制,即作为元朝“国姓”的蒙古人(按《南村辍耕录·氏族》记载,蒙古计72种),包括钦察、唐兀、畏兀儿、回回等西域人在内的色目人(按《南村辍耕录·氏族》记载,色目含31种),包括淮河以北原金朝境内的汉、契丹、女真人,较早被蒙古征服的云南、四川两省人,及东北的高丽人汉人在内的汉人(按《南村辍耕录·氏族》记载,汉人有8种)和最后被征服的南宋境内各族的南人;在宗教和文化认同方面,元朝诸教并举,此起彼伏,例如,在与金、宋角逐的太祖、太宗时期,蒙古崇奉道教,在西藏纳入蒙古势力范围之后的宪宗至顺宗时期,佛教逐渐居于主导地位。《元史》卷二○二《释老传》中说:“元起朔方,固已崇尚释教。及得西域,世祖以其地广而险远,民犷而好斗,思有以因其俗而柔其人,乃郡县土番之地,设官分职,而领之于帝师。”在蒙古征服金、宋的过程中,民间儒学不绝如缕,但在政治上受到排斥。这一情况在至大四年(1311年)仁宗即位后发生了重大变化。仁宗自幼师从儒学者李孟,即位后不但派国子祭酒刘赓“诣曲埠,以太牢祀孔子”,并扩充国子生员至300人。1313年(皇庆二年),朝廷将周敦颐、二程兄弟、张载、邵雍、司马光、朱熹、张栻、吕祖谦等宋儒从祀于孔庙,并诏行科举,“四书”及《诗》《易》成为科场经典,程朱理学在一个异族统治的王朝里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官方地位。除此之外,基督教、伊斯兰教和犹太教在元朝均有发展,并在其政策和政治上留有印迹。
元朝的社会政治体系与上述复杂的社会文化构成关系密切,转而又对其后中国王朝的领土范围、人口构成、语言文化、宗教关系和政治制度发生了深远而曲折的影响。在我看来,元朝的确立和覆灭也就是一个“跨体系社会”的形成及其裂变过程,离开其开创性的却又未能完成的政治制度建设,这一王朝的历史遗产就不能获得充分的解释。在征服中原之前,大蒙古国在漠北已经确立了以分封制、怯薛制、千户百户制等游牧社会的国家体制;在征服中原之后,漠北地区并未随即同化于汉地的农耕生产方式,以至于在退出中原的北元时代,蒙古势力可以重新回到以游牧为主的社会体制。我们可以将这一元明之际的转化视为一个“跨体系社会”裂变的后果。元朝政治制度的“跨体系特征”十分明显,这里以元朝行省制的确立为例。一般认为,行省制源于魏晋时期中央政府处理军政大事的临时派出机构行台,综合了金朝因战争而在边境地区设置的行台尚书省。元世祖始设中书省,中统、至元时期在各地设中书省的派出机构行中书省;除山东、山西、河北、内蒙古等直属中央的“腹里”地区以及宣政院所辖的吐蕃地区外,全国共设十个行省,下辖路、府、州、县。但是,元代行省制有着不同于前朝的鲜明特点,而这些特点正是元朝作为一个幅员广大、构成复杂的“跨体系社会”的必然产物。例如,秦汉以降,行政区划与山川地形相互重叠度较高,易于形成地方割据,而元史学者却发现:元朝行省区划按“犬牙交错”的原则,打破自然区域的形态,重新确立省级行政区,从而达到阻碍地方认同的形成、防止地方势力凭借山川形势抗衡中央的目的。元代行省掌管地方行政,但同时受控于中央,“有诸侯之镇,而无诸侯之权”(《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七三“理财”门引赵天麟奏议)。从行省内部以权力制衡为目的的群官圆署和种族交参制,到吏部、枢密院对于行省下辖的宣慰司、路府州县、汉军万户府的任命、调迁、考课,从上供中央与地方留用七三分成的财赋比例,到行省在军权上直属枢密院节制等规定,都说明元朝行省制正是中央集权的大一统体制的直接承载者。李治安曾将元朝行省制概括为“表面上的汉官制,实际上是蒙汉二元制”,认为其内容延续了大蒙古国燕京、别失八里、阿母河三处“断事官制”。(李治安:《行省制度研究》,南开大学出版社,2000,第54-55页)如果离开了元朝在族群、地方、宗教等方面的复杂的社会构成,我们也难以理解元朝政治制度的实际功能和运行方式。因此,无论是以“区分”为特征的四等人制,还是以“统合”为特征的行省制,事实上都是大一统帝国的产物;在实际的运行中,它们既促进了跨体系社会的形成和融合,又产生了这一体系内部的分隔和紧张。endprint
在如此辽阔而复杂的帝国内,中心与边缘、地域与地域、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社群与社群之间能否形成一个有效沟通和运行的“跨体系社会”,交通与传播的网络及其质量是一个关键的问题。李漫博士的《元代传播考》对元代传播系统做了详细的研究和考订,也为我们从传播的角度理解元朝这一“跨体系社会”提供了重要的视野。作者继承中国交通史重视实证分析的传统,同时运用了现代传播学的方法,对1234年蒙古灭金至1368年明军攻取大都时期的元代传播体系进行了多方位的考察。除了导论性质的第一章外,全书从中国古代新闻传播史上的一桩公案,即元朝是否存在“邸报”的考辨开始。作者以大量的内外证据证明不存在“邸报”,但认为元朝存在官报性质的媒体。尽管元代没有类似宋代门下省那样的管理机构,却以多种途径分别实现了门下省的职能。这一考订将追踪的目光自然地从一个传统的传播史问题引向了对元朝传播体系的制度条件的研究。在第三章,作者勾勒了以皇权为中心的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和宣政院等四大官制系统及其下辖的交通和传播体系,分析“政务信息从中书省到通政院及兵部再到各部门的传播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即中书省、通政院、兵部、驿站的构成、职能等各项制度性的主要因素,以期初步解释帝国传播的制度性条件”。在这个脉络下,作者钩稽各种史料,为我们描绘了各省官方驿路和驿站的分布及运行状况的历史图景。在第四章,作者从对官方传播路径的探索,转向对官方信息向民间扩展渠道的分析,区分出口头告知、文字告示(布告、粉壁、榜文、石碑、印刷品)等不同的传播形式;再用现代传播学中的人际传播、组织传播、大众传播等范畴研究元代民间传播的诸形态。除这些传播类型之外,作者还特意提出了一个可能引起争议的范畴即人灵传播,按照作者的解释,这一传播类型“主要是指人与非人的交流,即人与宗教想象性质的神灵,或血缘纪念性质的祖先及逝去的亲友,迷信色彩的鬼怪等非人间存在物的一种交流”。“人灵交流”的提法让我想起莫斯(Marcel Mauss)有关“超社会体系”(supra-societal systems)的命题。所谓“超社会体系”指的是一种既包含物质也包含精神的人类文明形态,它既有“物质文化”“地理”“经济”的表达方式,也有宗教、仪式、象征、法权、伦理的表达方式,既是现世的关系,也是宇宙论、道德-法权方面的关系。在宗教和信仰体系十分复杂和活跃的“跨体系社会”中,跨体系的交流很可能包含以人灵交往的形式而存在的传播和交往关系。
《元代传播考》的关键词之一是帝国,这一范畴是与元朝独特的政治形态(幅员广大的、军事征服性的、中央集权的帝国体制)、二元性的经济形态(游牧与农耕并行的生产方式)和多元性的文化及族群形态(四等人制及复杂的文化、语言和信仰体系)联系在一起的。因此,第五章所探讨的元代政治与传播、元代经济与传播、元代文化与传播等问题,实际上也可以理解为帝国与传播的关系问题,即从传播角度对于元帝国的政治、军事、经济和文化关系进行历史阐释。在这一阐释的基础上,作者又用一章的篇幅探讨了元朝传播的限度,并将语言问题设定为这一限度的宿命内容,即作为一个多元性的帝国,元朝始终不能克服语言上的分裂,从而无法形成有关自身社会的连贯的历史叙事。换句话说,元帝国作为一个“跨体系社会”的社会化过程未能真正完成,它仍然带有多重社会复合体的特征,这一复合体的各层次之间裂隙尚存,并蕴含了进一步崩解的可能性。正如作者在全书的结论部分所说:“元帝国自其立国伊始就是一个充满冲突、矛盾与二重性的朝代:它既是一个世界性帝国(蒙古世界)的一部分(作为宗主国甚至是最重要的一部分),又只是漠北王庭与中原“天下”相结合之后的一个双重边缘化的混血帝国(hybrid empire),既是一个少数民族政权,又是一个多民族帝国,既采用帝国的专制控制,又在文化思想上采取宽容放任的态度和灵活运用的制度……”或许,对于一个帝国而言,未能产生连贯的历史叙述甚至比未能形成共同语更为致命。
李漫博士的这部内容丰富的著作不仅是对元代传播史研究的贡献,而且也从传播的视角为研究帝国提供了一个有意义的参考系。在过去的十多年中,我在思想史领域中曾经尝试运用帝国、跨体系社会、超社会体系等范畴,探索中国社会和中国思想的若干特点,但由于对元代社会缺乏深入研究,即便涉及也未能深入。李漫博士在清华大学求学期间,曾参与我所开设的思想史课程的讨论,这次他不惜放缓这部著作的出版,等待我那迟迟不能写出的序文,不但给我一个阅读和思考元代社会及其影响的机会,也让我追忆起当时讨论的情景。岁月匆匆,李漫博士离开清华后负笈海外,现在已经任教于根特大学,我为他取得的成就而高兴。这篇文字与其说是序文,不如说是阅读过程中的一点札记和随想,我将它贡献给像我一样对这一研究领域充满好奇的读者们。
2013年4月17日星期三,清华大学10公寓
(作者为清华大学人文学院教授)
编校:张红玲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