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疾病的文化表征
2014-04-09余凤高
余凤高
十八世纪的法国医生和哲学家拉·美特利把人体看成是一架机器。他比喻说,“身体不是别的,就是一架钟表。”他这理论,颇具特色地发挥了无神论的、甚至唯物主义的观点,对于消弭此前人们、包括绝大多数医生普遍信仰的“神魔”致病的思想,起到积极的作用。但是也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因为人毕竟不同于机器,不同于机械的钟表。人有自主性和能动性,同时还因生活在社会之中,使社会的人在躯体和心灵上都会受外在社会、文化的影响。因此,人的患病,就不同于机器或钟表的受损或朽败,而是由多种的社会和文化因素造成的现象。
以细菌、病毒、原虫、蠕虫等病原体传染的传染性疾病来说,它们几乎和人类一样的古老,最初都来自于人与动物的接触,也来自于即将进化成人类、与动物共同生存和进化的灵长类动物体内的寄生虫和细菌,而传播这些疾病的病菌则是亿万年进化的产物。
这样的解释,因为事情实在太过遥远,即使对今日的现代人来说,也可能会觉得有些茫然,幼年时代的人类更加无法理解。
人类的幼年是一个漫长的“泛灵论”时代。由于对梦境、幻象和疾病、死亡等怪异现象的产生无法解释,便轻易地将它归之于是虚无飘渺的神灵,相信精灵存在,认为一切事物和现象,都由这些世外的神祗和恶魔所控制,相信不但每一棵树木、每一口河塘都有精灵寄寓,风雨雷电等自然现象和人的生老病死,也都由精灵所主宰。“潘多拉的盒子”这一著名的希腊神话,就凝聚了幼年时代的人类对人间一切“灾难”和“祸患”的来源的认识。
中国的神话不但认为有天神、地神、山神、水神、树神、花神的存在,也相信每一种疾病都有一种神魔主宰着。在古代中国人的心目中,西王母可能是最早的疾病之神,也是一位主神。《山海经》说她“其状如人,豹尾虎齿而善啸,蓬发戴胜,司天之厉及五残”。郭璞注释“厉及五残”为“灾厉五刑残杀之气也”。“厉”即疫厉,也就是疾患;至于“五刑残杀”,也许可以看成是病体的受损有如遭受了墨、劓、腓、宫、大辟等极端残酷的刑罚。此外还有许多如“五瘟神”或者天花娘娘、疟疾娘娘等等名目繁多、几乎每一种都有其所属的致病的或者护病的神魔。《搜神记》就记述:称传说是古代部落的首领“颛顼氏有三子,死而为疫鬼:一居江水,为疟鬼;一居若水,为魍魉鬼;一居人宫室,善惊人小儿,为小鬼”。
迷信观念是神魔致病理论最有力的传播者。迷信使中国百姓自古以来相信病患是“上天注定”对自己前世或今生作孽犯罪的报应。佛教书籍中的那部《玉历宝钞》,写尽了因果报应的故事。佛教经文中有“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等的“十戒”,相信违者会受惩罚。因此,得病之后,唯一可做的只有祈求和礼拜菩萨。所以中国各地都有地方保护神“土地庙”,还建有保佑免受天花传染的“蚕花娘娘”的庙宇和其他疾病保护神的庙宇。
西方人也有类似的“天谴”之说,认为疾病是神对人类的罪恶的惩罚。史诗《伊利亚特》一开头就描写,说是因为阿伽门农抢走了阿波罗神庙祭司的女儿,触怒了天神,于是阿波罗降下瘟疫,以示惩罚。基督教经典《圣经》不但明白宣称,人若不敬上帝耶和华神,违反“十诫”中的第一条“崇拜唯一上帝而不可拜别神”,耶和华便会将“至重至久的病,加在你和你后裔的身上”,甚至强调这惩罚就直接来自于上帝的意志,“必用埃及人的疮,并痔疮、牛皮癣,与疥攻击你,使你不能医治”。其他如“不可奸淫”、“不可偷盗”等等,也要受到类似的惩罚。在大规模的瘟疫蔓延时期,情况尤其如此。1348年,当有史以来最严重的黑死病即鼠疫从意大利传到英格兰时,具有很高威望的温切斯特主教威廉·伊登顿在10月24日的布道中,就依据《圣经》的教导,把瘟疫的发生解释为是由于人类的罪恶引起神的愤怒,“于是通过天谴来报复”。
实际上,就是在唯心的神魔致病说广泛流行的同时,对瘟疫也曾出现比较唯物的解释。美国堪萨斯大学的医学史教授拉尔夫·H·梅杰在《医学史》中写到当时就有人认为1347至1351年蹂躏整个欧洲的黑死病是由于“地球的骚动”造成的。
最新的科学研究纠正了以往曾被简单地斥之为无稽迷信的“大宇宙”影响人体“小宇宙”的理论,相信这两者之间确有密切的联系,如地球的旋转、潮汐的涨落、季节的改换、日月的升降,甚至光线和温度,都会因其产生的强大磁场而影响到人类环境的变化,从而引起物种的混乱,导致生态的平衡、人类体内“生物钟”的变化和动物的生理异常,最后引发疾病。十四世纪的这场“黑死病”大流行就与当时大宇宙造成的连年大灾荒有关。
从公元八世纪起,特别在十二世纪之后,随着贸易的增长,欧洲的市镇发展成为城市,人口稳步增长,而粮食却跟不上人口的需要,以致每年总有大量的人死于饥饿。到了十四世纪,情况更加严重了。恰好在这段时期,由“地球的骚动”造成的西欧气候的突变,夏日较冷且泥泞多雨,秋天又提早有暴风雪。1315年春,寒冷和连日的大雨使得田地无法耕种、种子不能发芽,造成了大灾荒,人们不得不去森林采集野草、坚果、树根、树皮来充饥。1317年春、夏又是寒冷多雨,再次导致欧洲出现一场大饥荒。饥饿、野食的生活已容易使人因营养缺乏而降低对疾病的抵抗力,深入荒山野林人迹罕至的地段,会从禽兽出没之地感染病菌,这些病菌和大量腐烂尸体上的病菌又会进一步扩散和传播。于是就渐渐发展成大规模的流行性瘟疫黑死病。
但是从公元313年信奉基督教的西罗马皇帝君士坦丁一世立基督教为国教之后,基督教从最初被迫害的宗教渐渐发展成为地中海周围广大地区连同欧洲一大部分的唯一的宗教。基督教会教导民众,除了基督教的上帝,不存在任何异教的神;对病痛的发生和解除,唯一的解释也应根据基督教的神魔理论,其他的解释和做法均被视为异端。据此,对于来自于上帝旨意的惩罚性的疾病,只能借助于上帝的威力来平息;对来自于魔鬼的疾病,也只有祈求上帝来驱魔,其他的手段同样被视为骗人的巫术。
迷信的神魔观念得在化学升起、显微镜发明、细菌学诞生之后,才有可能消除,但它直到今天依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现代人的心理。endprint
最初,不论是中国《礼记·月令》上说的“季夏之月……温风始至,蟋蟀居壁,腐草为萤”,还是西方“集古代知识之大成者”的亚里士多德所说的任何潮湿的干物和任何干燥的湿物均会生出动物,都表明相信存在有所谓的“自然发生”现象,把这一现象的出现归之于“神力”的作用,如基督教所解释的,无论动物、植物等一切生物,或是山川河流,包括人类在内,都是造物主上帝创造出来的。要一直等到意大利生理学家拉扎罗·斯帕兰札尼通过实验,证明肉汤煮沸封存于闭瓶之后便不能孳生微生物,有力反驳了约翰·图伯尔维勒·尼达姆和乔治-路易·布丰这英、法两位博物学家共同所作的伪证实验;特别是法国生物学家路易·巴斯德从怀疑酪乳和啤酒变酸开始引发的1860年著名实验,作为他“认识腐败和传染病的原因”的组成部分,才无可辩驳地证明了,食物不可能自发地产生出新的生物,腐败乃是细菌造成的;启发了英国外科医生约瑟夫·李斯特应用“巴斯德灭菌法”,以石炭酸来消毒外科医师的手和器械,大大减少了外科手术中由细菌传染的疾病和死亡。这才使人不得不相信,传染病的发生并非因为有什么世外的神魔主使,而是细菌的作用,并进而有可能从本质上真正认识多数疾病发生的复杂原因,包括其与种种社会文化现象的关系。
作为人体疾病主要标志的生物学异常,需得通过人体的正常生理和异常生理即病理上的比较,才能得以正确了解。但是传统的思想,严重影响了在这方面的认识。中国儒家遵从孔子“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损,孝之始也”的教导,劝勉人子自重自爱、以答亲恩,一尽孝心,阻碍中国医学通过人体解剖来了解疾病对人体造成的病理改变。在欧洲,基督教在这方面设置的障碍更加严酷。
基督教在创建医院,提倡以仁爱的精神关怀病人、护理病人、无私地为病人服务,主要是祈祷等一些具体做法上,曾对医学有过一定的历史贡献。但是基督教的医学思想起的却是相反的作用。
基督教认为灵魂是不朽的,身体则是产生原罪的堕落的躯壳;疾病引发的痛苦是随原罪而来的对这堕落躯壳的惩罚。因此,上帝的臣民理应虔诚地接受这种惩罚,对待疾病,需要的是忍耐,或者通过祈祷来平息神的愤怒以减轻痛苦,而不是积极的医治。但是每个人的身体都属于上帝,是神圣不可侵犯的,除了上帝,任何人都无权处置自己和他人的身体。基于这样的观念,基督教既反对通过人体解剖来了解人的生理和病理变化,也反对除了祈祷上帝治疗灵魂之外的一切医治肉体的手段。就是根据这一医学思想,罗马教廷禁止人体解剖,并在西班牙医生米凯尔·塞尔维特通过人体解剖即将发现人体血液循环的真理之时,以解剖人体之罪将他送上火刑柱。这致使罗马医生加仑的错误理论一直统治了生理学一千多年。经由成千上万献身于科学的医学家往往需要付出高昂代价的研究,使科学生理病理学得以确立,对人体的生理和病理一步一步获得比较正确的认识。
人体大概是世界上最复杂的构造,虽经几千年来的研究和实践,对它的生理结构和病理改变的了解可能还只是冰山的一角。就至今的科学认识,相信人体中的确存在有并非由入侵的外来因子、而是因内部的生物化学缺陷造成的先天性疾病。这类先天性疾病,有一些,其原因仍不得而知,但在不同的文化和不同的时代背景下,畸形有被看成是各种各样的神灵按照它们自己的形象创造出来的,也有被认为是母亲在怀孕时受到惊吓的结果,如受兔子惊吓,就生下兔唇的孩子等;最普遍的看法是认为畸形的孩子是对父母的惩罚。自然,也有已经研究证明了的。孕妇喝酒、抽烟、吸毒、创伤或药物中毒可能会影响胎儿的成形,如吸毒者和酒精瘾生下的婴儿往往畸形。希腊神话说火神或锻冶之神赫淮斯托斯一生下来就瘸腿,且相貌丑陋,长大后两脚扭曲、步态歪斜,是因为他的生身父母宙斯和赫拉在纵情过度,或是宙斯酗酒之后受孕的缘故,表明古希腊时代的人也已经明了孕妇纵情和酗酒对婴儿的影响。
研究也证明,很多先天性疾病是遗传的结果。
不仅人的身材、皮肤、发色、相貌可能遗传,人的智力、个性可能遗传,甚至人的某些味觉、嗅觉的特点,还有疾病也可能遗传。近代社会普遍关注父母混乱的性生活,将梅毒遗传给子女,使孩子因患上先天性梅毒受尽肉体的痛苦和精神的折磨。德国学者爱德华·傅克斯在《欧洲风流史》中写到君主专制时代从王室成员到贵族阶级盛行嫖娼和通奸带来的梅毒,即所谓“玫瑰的刺”时,曾引用1749年出版的《撒旦的产地》中的叙述:“丈夫把梅毒传染给妻子,妻子传给丈夫甚至孩子,孩子又传给奶妈,奶妈又传给奶妈的孩子。”可见当时的风气及梅毒遗传的普遍。这种遗传性梅毒,在现代也同样存在,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历史上最惊心动魄的疾病遗传是英国的维多利亚女王将血友病这一因先天缺乏某种凝血物质而引起的遗传性出血性疾病,通过她的儿女传遍德国、俄国、西班牙等欧洲许多王族,导致其中许多人过早地死亡。
除了遗传,年龄、性别不同对人的发病也有影响,甚至种族的特性也可以成为影响疾病发生的内在因素。由舌蝇传染的“睡眠病”是非洲黑人特有的疾病,德国军医马克斯·陶特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在自己身上做了十四次传染实验,在他人身上做了一百五十次传染实验,都未被受染。相反,黄热病则是白人的疾病,不会传染黑人。欧洲殖民者来到非洲后,大量都死于这种传染病,以致有学者挖苦说,此病“对殖民主义者尤其不友好。西非之所以被称为‘白人的坟墓,很大程度上要归之于这种黄热病”。
不过,多数的疾病主要还是由气体、食物、生活状态中的种种外在因素引起的,尤其从近代工业化以来,情况更是如此。
弗里德里希·恩格斯作为普鲁士工业城市巴门的一家纺织厂厂主和英国曼彻斯特欧门-恩格斯纺织工厂合伙人的儿子,于1842年11月去英国,一直待到1844年8月。他原是被派去实习经商的,但是他对做一个大资本家完全没有兴趣,而把大量的业余时间都用来为欧洲大陆和英国报刊撰写谈论共产主义的文章,阅读有关英国经济和政治状况的书籍和国会记录,并“走进英国生活的深处”,“好好研究一下英国的情况”,为计划写作的《英国历史》搜集可靠的材料。在实际的考察中,恩格斯了解到,随着工业革命兴起和城市化的出现,英国工人阶级的生活条件极端恶劣,就首都伦敦来说,“二百五十万人的肺和二十五万个火炉集中在三四平方里的地面上”,尤其是“工人区里的污浊空气的危害”,致使大量工人甚至居民都患上各种慢性疾病。原因是“伦敦工人区的坏空气,最能助长肺结核的发展”;还有“直接由于工人的住宅很怀、通风不良、潮湿和肮脏而引起的”伤寒等别的疾病。工业城市曼彻斯特,情况也一样。endprint
病魔之所以特别眷顾工人,是因为工人的工作最重,收入最低,生活最苦,对疾病的抵抗力自然也就最差。此外,除一般的疾病外,工人还易患他们所专有的“职业病”。
早在1700年,意大利医学家贝纳蒂诺·拉马齐尼就在他的被公认是历史上第一部职业医学著作《职业病》中论述了粉尘、金属、刺激性化学物和其他腐蚀性物质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危害,并列举矿工、金首饰工、外科医生、画家、锻工、漂洗工、砖石工、摔斗士、农夫、掘墓人、助产士、护士和士兵等五十二种职业和行业的人容易患的疾病,被称为工业医学的创始人。工业革命时代,不仅有因劳动时间过长、光线昏暗、缺乏新鲜空气、环境不卫生等引发的疾病,更有工种的原因造成的特种疾病。恩格斯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中就列举了许多实例,如劳动和站立时间过长引起驼背、后弯腿、静脉曲张、下肢溃疡、脊椎弯曲、人体畸形;终日吸入纤维屑引起咳嗽、哮喘、肺病、胸部疼痛;穿线、绣花、挑花边引起视力模糊、角膜炎症、黑内障和眼睛失明;经常接触铅或砷或矽土尘埃引起呕吐、便秘、食欲不振、胃病、喉咙溃疡,还会肌肉麻痹和四肢麻痹;有些工种甚至容易使工人的手脚被机器轧成残废。
穷人固然会因劳累和营养缺乏而患病,另一方面,因偏食而缺乏某种营养成分,或者相反,食物过于丰盛也会患病。
因食物过于丰盛而引发的疾病,最典型的是“痛风”。
西方传统称痛风为“病中之王”或“王中之病”,是指它不是一般的人所经常发生的疾病,而是像国王等大人物,因为大吃大喝、经常饮酒、饮食中蛋白质含量过多造成的,所以它又被称为“贵族病”。
欧洲文艺复兴时期,贵族中享乐风气盛行,他们患痛风的也特别多,甚至有些整个家族都患此病。一部历史著作指出,这种疾病的普遍和严重性“是由于该时期普遍富裕的意大利日常饮食才愈发恶化(起来)的”。梅迪契家族是最著名的一个意大利资产阶级家族,从1434年至1737年的大部分时间里一直统治着佛罗伦萨和托斯卡纳。梅迪契家族早一代的著名人物乔万尼·迪·比奇就患有痛风疾病。他的儿子科西莫·德·梅迪契因过度的奢华,痛风疾病更加严重。科西莫的儿子皮耶罗·迪·科西莫·德·梅迪契小时起就患痛风,几次急性发作,直至去世都没有痊愈,因此得到一个“痛风患者”的外号。他行走不便、久卧病榻,最后竟成为一个瘸子,除了舌头,全身都不能活动。
痛风和饮食中蛋白质含量的密切关系有时甚至会表现出群体性。一个有趣的例子是,第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由于食物匮缺,营养质量下降,欧洲痛风的发病率明显降低;而至战后饮食蛋白质含量再度丰富时,其发病率又恢复到战前水平。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日本经济腾飞以后,其国民饮食蛋白质含量显著升高,致使痛风成为日本人的常见病之一。在中国,所谓的“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只有成群的浮肿病,而不见什么痛风;今天,痛风的人数也逐年增多,尤其是那些大款、大腕和部分专讲吃喝的官僚,患痛风病的比例最高。
在考察近代工业化以来种种外在因素引发疾病的时候,近几十年来,医学家和社会学家还注意到因空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以及噪音、振动、恶臭等“公害”导致的疾病。典型的如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日本熊本县水俣市由于当地的窒素(氮)工场排出有机水银,污染了水域,造成鱼类、水鸟的死亡,随后是人的发病——水俣病,患者先是口齿不清、步态不稳,最后高声大叫而死。
外环境不仅影响人肉体的健康,还影响着人的精神健康,严重地影响人的心灵,使人罹患精神方面的疾病。
当文艺复兴推倒中世纪“黑暗时代”的旧秩序,使人的个性获得解放的时候,一些新世纪的人一面狂喜,一面天真地想象,从此,主观的权利、个人的自由、心灵的意愿,再也没有什么不可能实现的了。但是一、二百年来的现实表明,事情并非如此,而且越来越不是这么回事。于是情绪极端沮丧,热情备受压抑,内心无比忧伤,而且越是怀有理想、越是有过高期望的人,越是会感到沮丧,感到压抑,感到忧伤;越是心智聪慧、感觉敏锐、富有教养的人,越是感到沮丧,感到压抑,感到忧伤。这就是从十八世纪六十年代到十九世纪初期和中期流行于欧洲浪漫主义诗人和小说家中间的一种普遍的情绪,它当时曾被赋予一个专门名称,叫“厌世情绪”,也就是“忧郁症”,当时的一种“世纪病”。
实际上,不论哪个时代,都存在如此的类似情况。
由于人是从动物进化过来的,“人来源于动物界这一事实已经决定人永远不能完全摆脱兽性”,它不可避免地会时刻在思想、情感、观念和行为举止上表现出来。问题是这种在进化遗传的过程中留存下来的原始的感官情欲和心灵情欲,和进化了的社会不相容,而定然要在某些方面或在某种程度上受社会上的法律、习俗、宗教等文化环境的制约、规范和阻碍,而不可能像人类初期阶段那样获得充分的满足和自由的抒发,而且进化程度越高,所受到的阻碍也越大、越重。在个人与社会环境的这种冲突中,是要让社会来迁就个人,还是要让个人来适应社会,是显而易见的。病理-心理学研究证明,或者出于社会的政治、伦理、习俗、法律、宗教观念等方面的压力,或者出于其他人为的作用,个人的情欲受到阻碍和挫折,心理长期被压抑处于持续的紧张和焦虑状态,人的机体的“自我防御”能力会渐渐减弱以致丧失,使主体变成一个精神分裂症或躁狂抑郁性精神病患者。可以说,可能没有一个人在与社会政治、伦理、习俗、法律、宗教观念发生冲突、长期遭受深重的痛苦后,不会多多少少有些精神变态,仅仅只是在抑制中“自我防御”调节得是否比较得体一些,这病态才有程度的不同,精神病态和精神病的界线就在这里。于是,中世纪会制造出一批又一批对宗教狂热亢奋的疯子,十九世纪初会有大批以悲观厌世情绪为特征的抑郁症患者,二十世纪以来,高度发达的物质文明,纷扰无常的经济动荡,带来了工业危机、生产竞争和失业、贫困、污染、公害以及道德沦丧,在心智聪慧、感觉敏锐、富有教养的人中,抑郁忧伤的情绪是更为沉重了。
同样,在长期封建统治的中国,那些心智聪慧、感觉敏锐、富有教养的青年男女中,因心理遭受压抑得不到发泄而患神经精神疾病的,真是不知其数,使作为历史学家的郭沫若在1921年写的文章中克制不住而长叹“数千年来以礼教自豪的堂堂中华,实不过是变态性欲者一个庞大的病院!”一年后,著名社会学家潘光旦先生所做的研究,正可以为这一结论提供有力的实例。潘光旦考察明朝万历年间的年轻早慧女子冯小青的生平及其诗词作品后,总结认定她嫁于杭州冯氏作妾后,先因“性发育本未完全;及受重大之打击,而无以应付,性欲之流乃循发育之途径而倒退……嗣后环境愈劣,排遣无方,闭塞日甚,卒成影恋(自恋)之变态”,死时年仅十八岁。他又据清末民初著名报人和小说家毕振达所辑之清代女子词集《销魂词》中九十五家二百三十四首作统计学研究,发现如“愁”、“恼”、“伤”、“痛”、“病”、“泣”、“哭”、“啼”、“销魂”、“断肠”、“憔悴”、“恹恹”等类似的词语每七十个字中就有六点九字,约十分之一,写出了《女子作品与精神郁结》的论文,“坐实(了在封建社会中)中国女子郁结状态之普遍”。endprint
对待疾病,一般的,尤其是医生,都只是从健康人的客观立场去看待的。如果换一个角度,以病人的身份,对疾病就会有不完全相同、甚至完全不同的看法。无论是农夫、士兵,还是王孙贵族,患病无疑都是痛苦的,特别是在认识到因此而即将进入坟墓、告别亲人的时候。
普鲁士皇帝威廉一世的女儿威廉明娜公主(1709—1758)患了肺病之后,于去世前不久给他弟弟,即威名赫赫的腓特烈大帝写信,哀婉地诉说自己像《圣经》中的乞丐拉撒路一样“躺在床上已经第六个月了。最近的八天里,我自己动也不能动……手、脚和脸全都肿起来了”;声称说已经不得不“把自己托付给命运了。”她完全失却了公主的高贵气态,而像一个乞丐,有的只是求生的基本愿望和屈服于命运的无奈。完全不同于一般人对生的眷恋的本能意志,浪漫主义者把爱与死的结缘作为幸福追求的目标。“作为浪漫主义诗人的典范,拜伦勋爵据说曾表示,他希望死于消耗病(即肺结核),‘因为女士们全都会说,瞧那可怜的拜伦,弥留之际他看起来多有趣呀!”这并不是个别的现象。针对拜伦这一企望,大仲马写道:“1823和1824年,生肺病是时髦的事。”那段时期里,“诗人们特别倾向于(像拜伦)这样的死,因为对他们来说,‘每一次都总是情感爆发之后才咯血,并在三十岁之前死去是最好的死法。”德国的浪漫主义者更追求肺结核这类疾病的快乐,而不是逃逸它的痛苦。以诺瓦里斯作为他笔名的弗里德里希·冯·哈登伯格声言:“人只要开始爱好疾病和痛苦,他在那一霎时也许可以体验到最诱人的逸乐,可以浑身充满最高度的积极的喜悦……完全的疾病才是享乐,而且是最高级的享乐。”俄国作家费奥多尔·陀思妥耶夫斯基对自己所患疾病的感受,简直像是一个奇迹。
陀思妥耶夫斯基是一个著名的癫痫患者。他一生多次发作癫痫,每次发病时,他手脚发抖、全身抽搐、嘴唇青紫、脸颊通红、不省人事,显得异常痛苦。苏醒后却又像是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一样。有意思的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对癫痫的发病有一种奇妙的感受。他的朋友、著名的存在主义哲学家尼古拉·斯特拉霍夫曾回忆陀思妥耶夫斯基1836年一天夜里与他交谈时突然癫痫发作的情形后接着写道:“费多尔·米哈伊洛维奇常常跟我说起,癫痫发作前,他有几秒钟沉醉在狂喜之中。‘在这个瞬间,他说,‘我会体验到平日一生中连想象都想象不到的那种欢乐——这种欢乐是旁人无法感知的。我会觉得这是我和世界的最完善的和谐,而且这种感觉是如此的强烈和甜蜜,为了这一个极乐的几秒钟,我可以付出我一生中的十年或者更多的几年,或许可以献出我整个的一生。……”作家后来在他的小说中,也不止一次以他自己这亲身感受,生动地描绘了这种异常神奇而美妙的境界。
也许是由于如陀思妥耶夫斯基所体验到的这种神秘性,使癫痫被古代的欧洲人称为“圣病”,相信此病的发生是因为此人有魔鬼附体,或是因为受到神祗的差遣,才产生这种幻觉体验。在信仰“泛灵论”的苗族社会,认为癫痫患者是因为受到神灵的眷顾,可以被作为能通阴阳的萨满而深受崇敬。
不管现代科学怎么解释癫痫是由于阵发性脑神经细胞过度兴奋所致。但是疾病发作时产生的心境改变,及所引起的错觉、幻觉,包括幻听、幻视、幻嗅、幻味和耳鸣,定然有助于作家的创造。因此,也许可以这么说,由于陀思妥耶夫斯基既有患癫痫病时的体验,又有恢复后的正常人的体验,才让他能在作品中揭示人的多重意识时,达到非癫痫病人作家难以企及的深刻程度,使著名学者、研究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专家米哈伊尔·巴赫金称赞他有一种完全不同于其他作家的“异常敏感的感受”,“在别人只看到一种或千篇一律事物的地方,他却能看到众多而且丰富多彩的事物……”,创作出别树一帜的“复调小说”。
对癫痫以外的其他疾病,是否也可以说,患病的作家,他既可以用健康人的眼光又可以用病人的眼光来审视客观现实,使客观具有双重甚至多重的意义,就如图姆斯说的:“生病时,过去、现在和将来的意义可能以其他方式发生改变。”
情况可能正是这样:对于疾病的表述,患病的主体和治病的医生或旁人,都可以只是陈述其客观的观感,若是被作家写进文学作品,进入文学创作的领域,疾病就不只是疾病本身,只是单纯的病状,而被赋予特殊的美学意义,具有与其他事物相关的丰富内涵了。
疾病可以作为推动情节发展的线索。《红楼梦》描写林黛玉“身体面庞怯弱不胜”,“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时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施胜三分”,虽然不免有点俗套,但曹雪芹为表现她与男主人公贾宝玉之间的浪漫和悲剧结局的爱情,特地将她所患病定为肺结核,却别具风味。因为肺结核不仅可以使女主人公获得一种病态的美,而且它作为一种慢性病,便于作者把患者的死安排在作家认为最需要的时刻,即林黛玉在经过一段时间的病情加剧、吐血恶化过程之后,遇到一次重大打击,最后数次昏晕,死于“薛宝钗出闺成大礼”之日,在“焚稿断痴情”之后,直叫一声“宝玉,宝玉,你好……”,终于“气绝,正是宝玉娶宝钗的这个时辰”。
麻风和肺结核,从其本质来说,都是经由杆菌传染的慢性传染病,麻风的危险性甚至还远不如肺结核。麻风往往要在较长时间的躯体接触、而且要沾上病人的脓液之后才可能被传染,不像肺结核病,通过呼吸,乃至一个喷嚏即会引起传染;另外,在治疗肺结核的特效药链霉素发明之前,麻风病从患病至夺走患者生命的周期,也要比肺结核长得多。只因麻风的特征是皮肤及浅表神经损伤,还会累及眼睛、鼻子、睾丸和咽粘膜,甚至破坏周围神经,导致典型的感觉丧失,由组织变异引起变形和脱落。于是,人们看到的麻风病人大多都脸孔毁容、皮肤腐烂、目光迟滞,加上生活不能自理,全身肮脏,衣冠杂乱甚至破损。而肺结核病人由于食欲不振,身材比较瘦削;又因虚弱倦怠,语言、动作显得温文尔雅;还因病态,脸容苍白,到了下午,脸上又会泛起淡淡的红晕。这样,病人瘦削的形体,容易引起人的同情,而其白里泛红的脸颊,又会让人感到不乏一种病态的美,会使人产生好感。因此,从《圣经》记载开始,麻风病人就一直被看成是有罪的、令人厌恶的“不可接触的贱民”。而肺结核,正如苏珊·桑塔格说的:“一百多年来,人们一直用结核病来赋予死亡以意义——它被认为是一种有启迪作用的、优雅的病。十九世纪文学中充满了对结核病患者的那种几乎不显示任何症状、不使人觉得恐怖的、极乐世界般的描写,尤其是那些死于结核病的年轻人……”于是,肺结核便被看成是“美”的象征,尤其对浪漫主义者来说,当然是一种病态的美。
疾病作为某种象征或隐喻也是作家们所惯用的。挪威剧作家易卜生以创作社会问题剧而闻名世界,他有几部剧作对疾病的描写,就是将它们作为社会的隐喻。美国著名导演和研究易卜生的专家哈罗德·克勒曼在分析他的那部描写放荡的父亲将梅毒传给儿子的《群鬼》时特别指出,“对许多人说来,甚至今天他们仍然或多或少地认为,《群鬼》议论的是遗传和‘父辈的罪孽。但这个剧本涉及的却是社会的罪过。”
鲁迅、郁达夫都患肺结核病,都在小说中描写过肺结核,赋予其社会性的隐喻。只因鲁迅的创作是要从“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中”“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因而他的小说《药》和《明天》中在描写华小栓“大粒的汗,从额上滚下……两块肩胛骨高高突出,印成一个阳文的‘八字”的同时,还写了他愚昧的父亲把他的病寄希望于人血馒头;在描写宝儿睡时额上和鼻尖“沁出一粒一粒的汗珠……胶水般粘着手”的同时,还写了他无知的母亲去求何小仙。其它如《狂人日记》中狂人患的迫害狂想症,《白光》中陈士成患的青春型精神分裂症,《长明灯》中的病人患的单纯型精神分裂症,也都一样,把疾病作为民族痼疾的隐喻。
不同于鲁迅,创造社的郁达夫崇尚浪漫主义。在他的笔下,他诸多“自叙传”小说的男主人公,大多都带有他自己患病、尤其是患肺结核病的身世,以及浪漫派的外貌、忧郁的情绪和对女性的欲望;而他作品中的女性人物,不少也患肺结核病,如《南迁》中的肺结核患者、日本女学生密斯O,一张“被体热蒸红的清瘦的脸,和她那柔和悲寂的微笑”,《蜃楼》里“格外迷人”的康夫人,“皮肤是半透明的乳白色,眼睛极大,瞳神黑得很……嘴唇苍白……和那张病的乳白色的面影……”郁达夫甚至极端到借主人公之口,“把午前的风景(之美)比作患肺病的纯净的处女”。
认识疾病不能只局限于听诊器、化验室、X光室等的仪器上,还应扩大到社会、文化的领域,疾病和病人作为文化现象,是罪还是美?是天才还是狂人?都不是可以一概而论的,疾病甚至影响历史的进展,真是有太多的内涵。说不尽的疾病啊!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