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仁育孤”模式研究*
2014-04-09郭常亮
戴 婕 郭常亮
(江西青年职业学院,江西 南昌,330045)
一、引言
孤儿是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他们经历了家庭变故和心灵创伤,更需要得到社会和他人的关心爱护。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现有失去父母和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以下简称孤儿)57.3万名,他们失去父母,无人抚养,处于生存、发展的困境。
根据江西省民政部门的统计,全省目前登记在册的孤儿有35691人,其中农村孤儿27520人,孤儿院及家庭收养仅仅4672人,绝大部分在社会散居,由亲属监护抚养,孤儿独立生活,生存环境十分困难。孤儿致孤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因父母双亡造成的孤儿有18250人,占孤儿总数的51.1%;二是因查找不到亲生父母造成的孤儿有7150人,占孤儿总数的20%;三是因父亡母改嫁等原因造成的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孤儿有10291人,占孤儿总数的28.9%。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家庭的孩子,比如,单亲、被遗弃儿童或父母均在世,但由于某些原因,父母双方均不承担或无力承担抚养责任的孩子,他们同样急需得到社会的关注与救助。这些孩子大多生活在边远地区和贫困农村,由于地方民政部门条件限制,没法完全保障他们的安全、健康、生活和学习,这或多或少给社会埋下了隐患。
在解决这些特殊孩子的社会问题过程中,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都做出了很大努力,不断完善救助机制和措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效果。但调研、分析的结果表明,即使是在目前的状况下,还有大量这类儿童仍面临着诸多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生活没有着落;二是学习没有人辅导;三是心灵很少得到呵护。事实证明,要解决这些问题,光靠现有的救助模式是远远不够的,完全依赖政府也不现实。在这样的背景下,探讨一种全新的救助模式就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
鉴于此,共青团江西省委、江西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与上海德仁教育基金一起,开始寻求、探索一种新型的育孤模式——“德仁”模式,即将援建希望小学与学生个体资助两种方式结合起来,既援建硬件又资助个人,同时动员社会力量共同举办养育困难儿童的“德仁苑”,给这些孩子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学习和健康成长与发展的环境。
“德仁育孤”模式是国内首创养教结合、“苑、校、家”互动的新模式,为孩子们打造了健康成长的温馨港湾。
由于这是一种全新的教养模式,尚无理论上的探讨与总结,本研究将结合少年儿童成长的特点与规律,对德仁育孤模式的运行方式及其在少年儿童成长、发展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和效果进行调研、分析,总结其成功经验,发现其存在的不足,并上升到理论的高度。
二、德仁育孤养教模式实施的成功之处
德仁育孤养教模式是全国首创的一种新型的育孤模式,其实施主体“德仁苑”是由共青团组织牵头、社会公益机构为主、政府支持、企业资助及家庭积极参与,多方通力合作共同创办的一种集“助养”与“助教”为一体的育孤机构,其特点就是“苑、校、家互动”,“养、教结合”。目前已有221名省内外的孤儿及困难家庭儿童在江西各地的“德仁苑”生活和学习,经过6年的实践,已取得一些成效,其成功之处值得我们总结和借鉴。研究认为,“德仁育孤”模式主要有以下优势:首先,该模式能集中社会爱心力量,充分利用各种优质社会爱心资源,动员广大爱心人士来关心和关注孩子们的成长和成才;其次,这种模式不仅使孩子们免陷生活困境,还能保障孩子们受到正常的学校教育;第三,除了生活和学业,孩子们还能获得较为全面的课外素质教育,有利于培养孩子健康的人格,使之成长为一个内心阳光、性格开朗、热爱生活、品德优良、懂得感恩社会和他人的良好少年。
(一)德仁育孤养教模式不同于传统的社会收养
1.收养对象不同,主要面对农村贫困儿童
在我国,孤残儿童的收养主要有政府收养(包括政府办的社会福利机构孤儿院、儿童福利院、SOS儿童村等),家庭寄养以及一些民间私人收养(目前尚无法律监督)几种模式。孤儿院、儿童福利院收养的对象均是父母双亡或被遗弃的孤残儿童;这里的“家庭寄养”,指的是由政府主导或出资,由福利机构为孤残儿童选择合适的家庭,由这些家庭为儿童提供所需的生活照料和服务,其收养对象也是孤残儿童;SOS儿童村作为实验性的准“家庭寄养”方式,招收的是失去父母而亲属又无力抚养的、身心健康、肢体及智力发育正常,无残疾、弱智的孤儿。也就是说,这些机构收养的对象都是孤(残)儿童,体现了政府对孤残儿童的生存权和健康权的保障。而“德仁苑”的收养对象与孤儿院、儿童福利院或儿童村不同,他们收养的并不仅仅是父母双亡的真正孤儿,还包括来自极端贫困家庭且身体健康的孩子。因为,除了真正意义上的孤残儿童,还有许多由于家庭困难或父母离异、疾病等原因造成监护人事实上无力养育或无人养育的儿童,尤其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山区农村,这类孩子可能会更多一些。在我们的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健全的情况下,这类孩子的生存、教育和发展应该引起社会更多的关注。正是基于此,“德仁苑”把这些孩子纳入他们的视野,扩大了传统收养模式中对象的范围。
2.育孤模式不同,实行养教结合
儿童村和家庭寄养都是用家庭的方式来抚育孤儿,这种方式可以使这些孤儿能享受到家庭的温暖,尽可能使其在生理和心理两个方面都得到健康成长,这是传统收养模式的优点。但这些传统的收养模式也有其不足之处,无论是福利院还是儿童村和寄养家庭,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更侧重于“养”,而在“教”上则主要由孩子的就读学校负责。“德仁苑”推行“养教并举”、“苑、校、家”互动、以教为主、帮助孤儿成长成才的全新模式。孩子们平时集中生活在“德仁苑”,而学习则与正常孩子一样进入正规学校入学。为方便孩子们就学,“德仁苑”的选址通常会在有优质教学资源的学校附近。课外时间由苑内的老师进行生活管理、学业辅导、习惯养成教育、素质培养等。寒暑假孩子们则返回家乡与亲人团聚,尽情体会血缘关系带来的亲情。“德仁苑”注重孩子的心理疏导、思想引导以及素质拓展,关注他们的未来成长,使他们生活有着落、学习有人辅导、心灵得到呵护,在助养的同时实现“育人”的目标。
3.养教目标不同,突出“培优”特色
正因为“德仁苑”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托养机构,而是既解决孩子们的生活,更帮助孩子们成长成才的纯公益性养护、教育单位,因此它更关注的是孩子们的未来。所以“德仁苑”的扶助对象虽然是农村地区贫困儿童,但对收养对象并不是无条件的,尤其是初创时期由于容纳条件的限制,也不可能面对所有贫困家庭的孩子。首先在年龄上只招收6-15周岁的学龄儿童,其次要由地方团委推荐、面试,然后经过体检进行选拔,在身体、心智、品行等方面符合条件者方可被接受。在“德仁苑”,老师为孩子制订发展计划,孩子们过着衣食无忧的集体生活,在老师的指导下获得全面发展,同时在附近具有优质教育资源的学校就读,接受义务教育阶段学习,高中、大学阶段则与希望工程并轨,通过希望工程助学模式帮助孩子们完成学业,从而实现从“助孤”到“育才”的完整链接,其“培优”特色非常突出。
(二)德仁育孤模式是希望工程在新时期的创新和进一步深化
江西省希望工程阳光成长中心是由共青团江西省委、江西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动员社会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共同捐资援建的社会性公益机构,“德仁苑”是其中的一个重要项目。德仁模式的创立和发展充分发挥了共青团的作用,在创立、管理、资金筹措等方面体现了共青团的组织优势。
目前,“德仁苑”在江西有4所,其中“阳光成长中心德仁苑(共青德仁苑)”由江西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与“德仁教育基金”共同管理,上高、莲花、分宜三地的“德仁苑”则由青基会委托地方团委或教育局监管,孩子就读学校负责日常管理。地方团委还负责协调与当地政府、教育部门、孩子就读学校的关系,及时反馈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上高、莲花、分宜三地“德仁苑”的资金由“德仁教育基金”通过团组织或教育局划拨到学校,由学校作为“德仁苑”专项资金使用。“德仁苑”的经费来源包括“德仁教育基金”资助、政府配套资金、社会捐赠等。项目初期的基本建设的部分费用由“德仁教育基金”提供,不足部分地方政府配套,土地也由地方政府无偿提供。此外“德仁教育基金”还负责孩子们的基本生活费和双方核定的员工工资,后续建设和设备添置、孩子们的其他生活所需等费用或物品均由江西青基会募集。可以说,没有共青团的组织优势和青基会的品牌优势,就谈不上“德仁苑”的可持续发展。
另外,利用自身优势和社会影响力引入志愿者团队开展课外教育,培养孩子礼仪礼貌、团队意识、提高孩子们的综合素质,也是青基会和各地团组织为“德仁苑”开展的一项卓有成效的重要工作。以“共青德仁苑”为例,到目前为止,上海财经大学、江西农业大学、江西青年职业学院(江西省团校)等高校以及上海斯米克公司等志愿者队伍经常到德仁苑开展爱心支教活动。江西青年职业学院(江西省团校)发挥团属院校的优势,与“德仁苑”开展共建活动,该校社会工作系的师生与共青城“德仁苑”建立了帮扶合作,使“徳仁苑”不仅成为了该系学生的实习和实训基地,也成为该校的支教基地。除定期和不定期的支教帮扶活动外,目前该校已有2名毕业生在徳仁苑任管理老师。
由于团组织、青基会不断的宣传和呼吁,德仁育孤模式也开始被人们了解和接受,为孩子们捐款捐物的企业和社会爱心人士也越来越多,孩子们的生活和学习条件不断得到改善,生活品质大幅度提高。
希望工程作为中国共青团的一个著名公益品牌,它的宗旨是资助贫困地区失学儿童重返校园,建设希望小学,改善农村办学条件。但单纯的经济资助有时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孩子们的生存环境。“德仁苑”是江西省希望工程阳光成长中心的又一项重大的社会公益项目,它的收养对象重点是孤儿和极端贫困家庭无力抚养的儿童,它不仅通过集体助养的方式改变孩子的生活境况,还为孩子们创造了一个接受校内外教育的良好环境。和传统的希望工程项目不同,团组织和青基会的作用不仅仅是牵线搭桥,也不仅仅是项目实施中的监管,项目完成即交给地方,而是直接参与创建、管理并承担后续发展任务,其主体角色非常明显,是共青团组织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才的具体体现。随着希望工程的升级,“德仁苑”的养教模式事实上也可以作为江西乃至全国希望工程的一种创新和补充。
(三)德仁育孤模式使各方资源得到充分整合,有助于推动儿童福利的社会化发展
目前社会和政府提倡家庭生活寄养助孤方式,这对孩子的成长是有帮助的,对健全领养家庭也是一种正能量;同时,政府主办集中助养(孤儿院或福利院儿童部)也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困难,比如,具有血缘关系的监护人出于各种原因不愿意自己监护的孩子被别人或机构收养,而监护人自己在生活和教育培养方面又不具备条件,使得一些孩子的生活和成长再度陷入困境。同时,随着时代的发展,有许多爱心人士希望和某位孤儿保持联系,长期资助其生活和学习,帮助其成长,但又不希望以直接领养的方式实施。鉴于此,“德仁苑”打造了一种新型的“3+1”模式,即机构集中安置+家庭(个人)长期资助+义工帮扶=孩子成长。其中“机构”是以江西青基会为主,地方政府与学校、“德仁教育基金”共同组成,“德仁苑”是多方共同努力的产物,捐赠资金主要是以“德仁教育基金”为主,社会、企业的爱心捐赠为补充;“家庭”包括助养的家庭和孩子自身家庭;“义工”包括社会志愿组织和其他民间力量。各方力量的整合使社会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对“德仁苑”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989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作为历史上被最广泛批准的“人权公约”,规定“儿童在童年时期有权获得特别照料和帮助”。而当孩子的父母由于种种原因(孤儿、父母失职或者没有能力等)无法承担抚养子女的义务时,应该由国家出面抚养。
北京师范大学壹基金公益研究院等机构推出的《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报告(2011)》披露,中国弱势儿童群体数量中,孤儿人数从2005年的57.4万上升至2010年的71.2万,五年间增长约24%。0-17岁的各类残疾儿童共504.3万人,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约5800万人。2008年,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发布《我国社会福利社会化政策研究》中提出:“全国需要由国家抚养的孤残儿童428万人,而各类福利机构能够提供的床位只有3.15万张,仅能够满足需求量的0.7%”。
在目前的条件下,由于政府的供给能力有限,不能为所有的困境儿童提供完善的福利服务和救助,正因为如此,政府大力推行儿童福利社会化的发展,这就需要一些非政府儿童福利组织的参与,“德仁苑”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开展儿童救助事业,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政府儿童福利事业的补充。而且“德仁苑”在2007年成立初期已经定位为适度普惠型福利,它的保障对象就不仅仅是孤儿,而且包括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儿童,拓展了社会福利保障对象的范围。因此,德仁育孤模式的成功可以进一步推动儿童福利社会化的发展。
三、德仁育孤养教模式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德仁育孤养教模式作为全国首创的一种新型的育孤模式,从2007年至今只有短短6年的时间,一些尝试还需要时间来检验,在实施的过程中肯定会有不成熟和不完善的地方,主要表现在:
(一)资金运行不稳定
“德仁苑”的经费来源主要是上海德仁教育基金与江西青基会(包括团组织)募集所得,除项目初建时争取到的政府配套资金外,基本全部依赖社会化动员,资金来源的多元性,有利也有弊,一方面可以多渠道获得资金,但另一方面也使得资金的运行极不稳定。德仁教育基金只提供孩子的基本生活费和所核定的员工工资以及项目初期的基本建设的部分费用,其他基础设施、课外素质教育设施、包括孩子们的部分学习、生活用品则完全靠募捐,而社会捐赠资源大多集中在孩子个体身上,对这些硬件设施的捐赠热情不够。国家对孤儿的资金帮扶政策还未能落实到“德仁苑”的孩子身上,没有真正实现“钱跟人走”。资金来源缺乏稳定性和制度性的保障,这是制约“德仁苑”发展的主要因素。
(二)师资力量缺乏
在条件较好的“阳光成长中心德仁苑”(共青德仁苑)共配有6名员工,其中食堂工作人员2名,负责孩子的一日三餐;另外4名教师要负责全苑98名学生的生活指导、纪律管理、课外教育和学生功课的辅导,同时还要兼管大量的行政工作。本身又缺乏受过专业训练的高素质教师,面对这样的特殊儿童群体确实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其他三个点的“德仁苑”在这方面的问题更多,如上高“德仁苑”共有38名学生,只有两位生活老师,年龄偏大,没有教师资格,主要是负责食堂的工作,根本无法承担孩子的生活指导和课外教育,更遑论素质培养。上高团县委有时会派1~2名实习生去帮教,每周去几次,实习结束这种帮教活动也就结束,没有可持续性。师资缺乏的主要原因,一是资金问题,因为资金的不足,全部引进专业的高素质教师一时还不可能实现,也就无力配备充足的师资。资金不足自然造成教师待遇不高,即使引进的教师也经常留不下来,各地“德仁苑”教师的工资收入普遍低于本地区的其他教师的收入,即使条件较好的“阳光成长中心德仁苑(共青德仁苑)”,教师的月收入也不到2000元,而承担的工作量却是正常学校教师的两倍甚至更多,使得一些年轻教师不愿留下来;二是地理位置问题,“德仁苑”目前所收养的对象以农村的孩子为主,以就近管理的原则和成本的计算,所选的苑址位置都在县城附近相对比较偏僻的地方,交通和其他生活条件较差,环境比较封闭,而且老师大部分的时间都必须与孩子们吃住在一起,周末都很少休息,不仅工作强度大,责任重,还缺少自己的生活圈子,生活单调,这是老师们不愿来工作的原因;三是机制问题,“德仁苑”由团组织牵头,社会各方参与,介于官方与民间组织之间,既非体制内,又不似私营企业,既无体制内的待遇,如稳定的事业编制、职称职务的定期晋升等,又没有私营企业的高收入,使得“德仁苑”的工作人员个人发展空间极为有限,无法安心,更不会做长远打算。
(三)专业社会工作人才缺乏
现在,许多民间公益组织都开始认识到专业社工的重要性,其特殊的专业理念和专业价值观,有助于公益性民间组织的人才需求,并可以有效促进两者的良性互动发展。专业社会工作者要求具备政治学、心理学、管理学等学科理论,汲取广泛知识。此外,在实务方面掌握学科要求的具体技巧与能力,联系现实进行科学的专业性救助。公益性民间组织对于人才的期望和需求与社会工作专业对于人才的培养和作用有诸多互通之处。可以在引入社会工作者的同时,加强公益组织本身人才的培训。
随着德仁育孤养教模式吸引越来越多的爱心人士的关注,全国各地的志愿者也纷纷加入到爱心支教的行列中,但由于这些孩子特殊的生活经历,其问题也较正常儿童复杂,苑里缺乏专业的心理指导老师,孩子们心里有了烦恼,不知道该找谁去诉说,“德仁苑”缺乏专业社会工作者,苑里的老师心理健康认知层次较低,也不知道该怎样去疏导孩子的心理,而一些志愿者只是出于爱心,对精神救助内涵理解不够,要满足孩子健康成长的需求,仅靠“徳仁苑”和这些短期的支教显然是不够的,而这就需要专业社会工作者的介入,帮助“德仁苑”真正建立起一个宏观的健全的专业救助体系。除爱心企业外,“德仁苑”目前只有江西青年职业学院社会工作系等少数高校的师生与德仁苑建立了帮扶合作,这种帮扶仅针对“德仁苑”所收养的孩子,而对教师进行专业社会工作的指导却没有考虑,这是远远不够的,因此,不仅需要更多的专业性社工人才的引入,还需要对“德仁苑”教师进行专业性培训,加强专业社会工作的意识,提升“德仁苑”的养教品质。
(四)苑址分散,统一管理不到位
“德仁苑”目前主要依靠员工和义工的力量进行管理,这样在管理上就会出现管理理念不够,管理不到位的情况。在青基会直接参与管理的“阳光成长中心德仁苑(共青德仁苑)”,管理制度完备,理念清晰,人员配备情况较好。但对于另外三所委托管理的“德仁苑”,就存在较大的管理漏洞。其他三地的“德仁苑”都是由当地政府委托当地团委或教育部门协调和监管,由当地一所学校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没有统一的管理标准,也没有统一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使得各地“德仁苑”的情况存在差异和不尽如人意的地方。首先,当地教育部门并不是收养机构,所以对这类孩子的养教也缺乏长远的科学的规划,孩子的养教只是简单操作过程;其次,对于受委托的学校来说,这些孩子只是相当于学校的寄宿生,虽然通常都会委派一名副校长兼管,但对于他们来说,关注点在自己的学校,没有更多的人力和精力来关注“德仁苑”的发展。比如,有的学校为了方便管理,便将“德仁苑”的孩子划定在某一处范围活动,原则上不让逾界,不仅使他们缺少了与正常孩子交往的机会,也使孩子在心理上会觉得自己与别人是不同的,产生强烈的自卑感和消极情绪,影响了孩子的身心的健康发展。另外,地方团委的协调与监督呈现不平衡现象。共青团干部流动性较大,团干部个人的兴趣和关注点的改变有时也对当地“德仁苑”的管理、发展造成不利的影响,例如由于管理过程的不够顺畅,“德仁教育基金”在下拨的过程中有时会出现拖延,不能及时到位的情况。
(五)爱心捐赠过度仪式化容易对孩子们产生负面影响
“德仁苑”是一项公益慈善事业,“德仁苑”的孩子在某种意义上确属救助帮扶对象,但如果不断强化孩子们的这种身份意识,就可能会造成负面影响。
在调研的过程中我们看到有许多热心公益事业、奉献爱心的社会各界人士在现场捐款捐物,这些捐赠者有时为了宣传自己的企业,提高知名度,都会要求进行一个或简单或复杂的“捐赠仪式”,同时,这也是“德仁苑”本身宣传自己的一个需要。对于此类仪式,刚开始孩子们都很积极、主动地参加,在仪式上流露出真诚的感激之情,但随着此类仪式的增多,孩子们大多都呈现出无所谓、麻木的神情态度,就连在仪式上的所谓“表演”、“感恩话语”都让人觉得仿佛是“训练”出来的结果。
另外,不得不提的是,孩子们所得到的捐赠物品种类之多,有价值万余元的书籍和体育用品,也有防寒过冬的衣物,还有各种时令水果,刚开始,孩子们收到礼物也非常的开心,脸上绽放着笑容。但同时“徳仁苑”的一位老师也告诉我们:“这些孩子呀见这种场面见多了,每次他们来都会送各种各样的礼物,刚开始的时候还感觉非常的新鲜,舍不得吃舍不得用,时间一长就不懂得珍惜,往往会乱投乱放,找不着了。有时候水果只吃一口就扔掉了,怪可惜的。”孩子们得到的东西太多了太容易了,往往都不太珍惜,甚至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
四、对德仁育孤养教模式提出的建议与对策
针对德仁育孤养教模式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我们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以供参考。
(一)充分利用国家政策,争取更多的社会资源,加强创业,稳定机构基金
“德仁苑”目前面临着基础建设、师资、学生生活费用等方面都需要较大的投入,但资金的运行不稳定影响了项目的发展,为此,需要从各方面想方设法募集资金,满足建设需求。
1.充分利用国家政策,获取政府资金支持
根据2010年,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加强孤儿保障工作意见》以及一揽子制度和25亿中央财政资金,对东、中、西部地区孤儿分别按照月人均180元、270元、36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这一补助计划则是由民政部门通过福利机构已登记的孤儿名单进行申请和发放,仅面向“父母双亡或事实上无人抚养”的部分孤残儿童。)“德仁苑”里就有一部分“父母双亡或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孤儿,团省委和青基会可向相关部门争取这一政策支持,让政府对孤儿的资金帮扶落实到“德仁苑”的孩子身上,真正实现“钱跟人走”。如可行,则在一定程度上可满足部分孩子的生活费用,相应减少“德仁苑”资金压力。此外,根据《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国办发〔2000〕19号)第三部分第八条“对社会福利机构中收养的(包括社会福利机构在社区和居民家庭中分散寄养的)就读于小学、初中的孤儿,要按有关规定免收杂费、书本费;对被高中(职业高中)、技校、中专、高等学校录取的孤儿,要免收学费、住宿费。”这些都可以通过相应途径获得支持,以减轻孩子的教育支出。2006年3月,民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十四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在《意见》第四部分第四条中要求“民政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社会散居孤儿纳入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已经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地区,要用医疗救助基金资助农村孤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救治费用按照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规定报销后仍有困难的,由民政部门在医疗救助基金中解决。”对于“德仁苑”里一些符合条件的孩子可以通过相关部门去争取解决,这样也可减少一部分的资金不足带来的影响。
2.借助共青团组织的品牌和优势,加大宣传力度,争取更多的社会资源
希望工程是共青团打造的国人皆知的优势品牌,江西的希望工程也开展得有声有色,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但作为江西希望工程阳光中心的另一个项目——“德仁苑”,因正处初创时期,了解的人并不是很多,如何为“德仁苑”争取更多的社会资源,逐渐把“德仁育孤养教模式”推广开来,让更多的人关注这些孩子,关注“德仁苑”,关注社会公益事业。我们认为要加大宣传力度,多方并举,将德仁育孤养教模式打造成共青团公益事业的新品牌。一方面可由共青团江西省委和江西青基会邀请国内相关专家、学者、慈善人士、爱心企业和个人等举行“《孤残与困境儿童社会收养——以江西希望工程阳光成长中心“德仁苑”为例》研讨会”,从理论上宣传和论证“德仁模式”的适用性。另一方面,可从爱心企业或爱心人士中寻找典型人物或典型事件进行专题宣传,将“德仁苑”的发展现状呈现于大家面前,让社会与民众更多地从实例中去了解“德仁苑”,并进而帮助“德仁苑”的孩子们。另外,德仁育孤养教模式中,孩子高中与大学的学校教育是与希望工程并轨的,可以借助希望工程的成熟模式和成功品牌对“德仁苑”进行宣传。
3.加强创业,稳定资金来源
社会公益的背后需要强大的资金支撑,大部分慈善公益活动都是面向社会募捐,这就使资金的来源极不稳定,大大影响了公益事业的正常运作和发展。而现在,由于社会公信力等原因,公众对社会公益事业常持怀疑态度,使得社会公益环境受到破坏,也大大影响了资金的稳定性。所以要推进阳光中心公益创业项目的培育与发展,仅靠外部的“输血”是远远不够的,也是极不稳定的,因此要形成和强化中心自身的“造血”功能,加强创业,以中心创业所得作为稳定部分资金来源的保障,以推动项目的发展。
(二)多方解决师资问题,确保孩子健康成长
“徳仁苑”可采取以下三种方法来解决师资问题:一是“一师多能”,鼓励现有苑里教师学习第二专业,培养多种技能,以适应多学科学习辅导。鉴于这类孩子的特殊性,“德仁苑”的老师尤其要学习心理学的课程,使每个老师都能起到心理辅导的作用,可以定期外出培训;二是与各级社会机构建立起持续的有生命力的援助机制。由于孩子们特殊的生活经历,其问题也较正常儿童复杂,如何确保孩子更好地健康成长,仅靠“徳仁苑”是不够的,尤其需要专业社会工作者的介入,目前“徳仁苑”已和江西青年职业学院社工系建立起帮扶合作,从心理上帮助他们健康成长。“德仁苑”不仅需要与更多的这样的专业组织与社会机构联系,还需要将专业社工人才的引入与公益组织自身人才的培养相结合,加强沟通,取长补短,提高影响力;三是与各大学建立长期帮教机制,一方面帮助培训“德仁苑”的教师,提高教师的技能和教学水平;另一方面是定期派相关专业的帮教志愿者或老师帮教学生,开阔师生的眼界;四是提高教职员工待遇,在公益创投、社会捐助的前提下合理提高机构人员经济待遇,吸引高素质人才进入机构服务,稳定机构队伍,改善机构师资力量的结构,为孩子的培育奠定基础。同时提高机构教职工的社会待遇,争取机构的工作人员,纳入国家专业人才考核范畴,积极组织机构工作人员进行职称考核评定,推行机构专业化队伍的建设,为队伍设定发展蓝图,提高员工社会地位。
(三)重新规划德仁苑管理结构,加强科学管理,按照社会组织管理模式推进机构事业发展
目前只有江西希望工程阳光成长中心(共青城德仁苑)是由江西青基会直接管理,而上高、莲花、分宜三处的“德仁苑”是委托管理,收养儿童的人数不多,但所有设施、人员都要尽量齐备,且管理又不到位,造成了资金的浪费,影响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建议:
1.将这三所“德仁苑”并入到“共青城德仁苑”。共青城位于江西省北部,昌九工业走廊中段,距南昌、九江均为50公里,是京九线上的名城,水、陆、空交通极为便利;同时共青城的教育资源也极为丰富,多所大学带来浓浓的学习氛围,而“德仁苑”孩子就读的学校——共青城中心小学师资力量雄厚,现已成为教育部基教司教改研究项目实验小学、中国基础教育网络实验学校,这对于“德仁苑”孩子的正规教育十分有利。这样可以将分散的资金和人力资源合并,既能减少基础设施的重复建设,减少资金的支出,同时便于青基会与德仁教育基金直接管理。
2.根据社会组织管理要求,对德仁苑进行项目化管理与评估,如孩子文化培养、孩子的安全、孩子的营养供给、公益创业等按照项目动作的要求进行资源整合、专业团队服务、成效评估等,通过项目化管理确保项目健康发展。
(四)建立孩子成长档案和孩子发展跟踪机制,为“德仁育孤养教模式”取得第一手实证材料
从2007年第一个“德仁苑”——“莲花德仁苑”成立起,陆续成立了上高、分宜、共青城等“德仁苑”,时间较短,至今尚无一个完成从小学至高中学业的毕业生。“德仁育孤养教模式”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能否真正起到养育的目的,达到办学的初衷,其最终效果尚无实证材料可佐证。因此,为了科学地分析、探索、研究“德仁育孤养教模式”的结构与大环境是否吻合、成效如何、是否具有推广的意义等方面,建议为入学的孩子建立成长档案和发展跟踪机制,为今后持续的研究提供第一手实证材料。
成长档案每年附一张孩子当年的照片作为孩子成长的直观资料,要求平时记录与年终鉴定相结合,记录孩子身世背景和孩子进入德仁苑后平时的活动、生活、学习的过程与变化。鉴于孩子的特殊情况,被收养的孩子的心理相比正常家庭的孩子要复杂许多,如何培养他们的健康心理,需要我们更要关注这些孩子的心理变化,所以成长档案还包括收养儿童的心理档案,为此类孩子的心理救助提供第一手资料。江西青年职业学院社会工作系已组织老师和学生对他们进行心理测试,从认知、个性、行为和同伴交往上给他们建立了心理档案,并针对其中存在的问题,开展有成效的团体和个体心理辅导。鉴于孩子的特殊情况,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为孩子们配备一定数量的心理辅导老师,引导他们朝良性方面发展,培养学生健康的人格。成长档案要进行跟踪,了解这些儿童在进入大学和社会后,“德仁育孤养教模式”对他们的影响,为“德仁育孤养教模式”的科学研究取得第一手实证材料,为德仁模式探索孩子的培养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