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文明:自觉创造、全面完整
2014-04-09唐凯麟
唐凯麟
社会主义文明:自觉创造、全面完整
唐凯麟
文明,是人类共同的期盼、不懈的追求。努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文明观,是每一个中华儿女共同的社会期盼和光荣的历史使命。
文明是一个有机的系统,有着内涵丰富、层次复杂的结构,是人类作为一个整体的生存和发展实践能力的价值标识。大凡关涉提升人类整体生存和发展能力的各种要素,都无不要进入文明概念的内涵之中,因而它逻辑地展开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五大层次或系统。我们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文明观,就必须对社会主义文明的本质、构成要素及其相互关系作出全面的理解和整体的把握。
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前,人类文明是在以私有制为基础和阶级对抗的社会中发展的,先后产生了奴隶制文明、封建制文明和资本主义文明。这几种社会文明类型,历史地看,后者都是比前者更高一级的文明类型,每一种文明类型所获得的文明进步的成果都是人类共有的精神财产,需要认真对待和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文明在批判继承上述文明发展成果的基础上,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新的特质。首先,社会主义文明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人们自觉创造的文明。正是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才克服了以前人类在文明和文化创造中的自发性和盲目性,用如实反映世界本来面目和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武装人们去自觉地创造自己的文明。其次,社会主义文明是一种全面完整的文明。在社会主义社会以前的各种文明类型,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和少数统治阶级的私利,使得文明的创造和发展始终摆脱不了残缺的、片面的性质。社会主义强调文明是一个有机整体,提出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明建设的总体战略。最后,社会主义文明是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最高价值目标。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作为一种文化价值体系,就是要建立一个“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的社会。人的解放、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始终是社会主义文明建设的主题,是衡量其发展水平与程度的价值尺度。在我国还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条件下,“以人为本”始终是我们党和国家坚持的最高原则,也是我们的社会主义文明建设能够获得全民族的广泛认同、激发民力、坚持不懈地实现中国梦的强大的精神动力。(作者为湖南师范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