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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民警校建设研究

2014-04-09范立华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4年2期
关键词:警校警民警务

范立华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上海 200137)

上海公民警校建设研究

范立华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上海 200137)

公民警校建设是社会终身教育的新探索,是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新尝试,是公安教育职能的拓展和延伸,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是市民意识培养的新载体。上海公民警校建设规划的内容包括:在借鉴发达国家办学经验的基础上,明确公民警校的办学属性与发展定位,建立完善的办学体系架构,建立具有自身特色的课程体系,积极拓展传播渠道,探索灵活的办学形式,建立校友会组织,探索社会化运作模式等。

上海;公民警校;建设

2010年上海公安机关创办了中国第一家公民警校——上海公民警校,第一批学员为110名的世博志愿者。借举办世博会契机创办的上海公民警校,实际上折射了不断加速的警民公共关系建设的规模和水平,反映了公安机关对于社区警务新的认识和对于公安社会管理新的实践。在建设过程中,上海公民警校根据经济、社会的变化状况和公民的安全需求,不断完善办学规章、拓展办学渠道、丰富教学内容和充实教学手段,获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初步为北京、苏州等国内一些地区的公民警校建设提供了可复制的范式。

一、国外公民警校建设的有关理念及其实践

公民警校是英文Citizens Police Academy的中译名,简称CPA。作为推行社区警务战略、改善警民关系之新举措,公民警校起源于英国并大力扩展至美国及其他国家,并非偶然。这表明了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和交流进入了数字化时代以后,发端于英美的社区警务仍然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

(一)警方与公众彼此需要有益的互动

警察的产生,最显见的理由是应对犯罪。离开民众的支持和配合,警方要做到对犯罪战而胜之是不可想象的。警察的发展史,可以说就是警民关系互动与合作的历史,充满了“既爱又恨”的恩恩怨怨。如果始终是一帆风顺的航程,就难以出现包括公民警校在内的一系列警民关系的互动成果。对警方而言,重视警民关系可以说是一以贯之的,虽然其间不乏时起时落、时高时低。在1829年现代职业警察成立的同时,英国议会通过的《伦敦大都市警察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就包括了警察是政府与民众之间最主要的沟通桥梁、警察与民众的关系是警务活动重要目标等重要思想。

警民关系的要旨在于警方与民众的互动与合作。警方与民众的互动,其目的是达至双方的合作,而不是误解和对立。合作的前提是合作的意愿,合作的意愿来自于了解、理解和相信对方,并具有意愿基础上的合作技能,其中意愿是合作的核心所在。如何使民众保持持久的合作意愿呢?警察必须证明并切实让民众感受到在公平公正地执行法律和惩治违法乱纪者。由于事情的复杂性以及警务活动的特殊性,在部分公民看来,“警察可能不是未尽到责任,就是超越自己的权限”。公民欲一窥警务真相,警方欲消除公民一些误解,如此公民警校应运而生,双方一拍即合。

(二)公民警校的持久发展缘于警方与公众的互赢

1977年在英国埃克塞特市,一所面向社会公众旨在使公众熟悉英格兰警务工作本质及其组织运作的警察夜校(Police Night School)开设了有关警察执法知识方面的课程,此举立刻在市民中引起反响,吸引了70人参加。具有较好社会效果的公民警校项目,成为了英国警察公共关系的固定项目。1985年佛罗里达州奥兰多市,美国第一所公民警校由该市警察局创建,进入警校的学员可以选择参加一个巡逻项目和完成一门压缩的武器训练课程,学习方式是手把手的体验。奥兰多市公民警校一举成功之后,各种公民警校在全美如雨后春笋般出现。

这表明,公民警校的成功之处在于警方与公众之间的互动及其双赢。深入警营的感同身受、手把手的学习体验和警察管理、武器、毒品、巡逻、自卫等课程的设置,确实使学员以更加全面和理性的方式来看待犯罪及警方的犯罪预防工作。公民警校的课程设置及授课方式,体现了社区警务的特质:警方展示和释放的是真实和善意,公民收获的是共鸣和理解。虽然学员人数有限,但警方还是极大地调动了公民的参与率和支持度,学员毕业后经常与邻居和朋友们分享他们在公民警校学到的经验和理念。

建立在互赢基础上的国外公民警校,具有如下几个特点:一是公众希望政府或警方为公民警校提供经费支持。由于公民警校所具有的公益性以及公民在公民警校所获得的身心收益,使得公民希望政府或警方为公民警校的持久办学提供经费。据统计,美国约70%的公民警校的办学经费来自于地方政府部门或警察部门的预算。美国公民警校协会(National Citizens Police Academy Association)有340个成员组织,办学及活动经费主要依赖于政府或警方支持。二是公民警校成为社区大学的独立专业学院。在北美地区,虽然许多警方的官方网站会刊登、发布公民警校的招生信息,但实际上公民警校并非由警方直接主办。作为民间培训团体,公民警校长期设立于北美社区大学,并作为一个独立的专业学院,依靠社会、政府资金进行一系列的办学运作。三是公民警校面向全体公民。公民警校学员入学门槛低,可以插读或在职就学,与我国国内的成人或业余大学有几分相似,所以在国外公民警校数量众多,学员广泛。四是为满足公民进一步的安全需求,公民警校教育趋于学术化、专业化。从制度层面看,社区大学公民警察专业学院的设立,是西方社会大学把公共安全教学学术化、专业化、平民化的具体体现。美国、加拿大社区大学以专业学院形式出现在公众面前,无疑是把公共安全教育作了更深层次的挖掘和普及。由此,公民高层次的安全需求得到了满足,公民对警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更加形成规模效应。五是体现了警务社会化的本意。警务社会化是四次世界警务革命或多或少都涉及的重要内容,也是当今警务改革的共识所在。通过互动与合作,公民警校将警务社会化展示于一个警方与公民都乐意接受并共享成果的平台。在新加坡,一方面,警方创设了类似于公民警校的警务志愿团体组织,称为志愿警察,每个警区、警务单位都有志愿警察的分支机构,正规警察部队会定期向志愿部队开展培训及任务部署,并对志愿警察开展考核与奖惩激励;另一方面,志愿警察服务社会的价值感和荣誉感得到了实现与提升,使得警务的社会化在公民层面得到了响应。

美国公民警校有学员对短暂的学习生涯作了如此评价:“我对警务工作和警察部门的复杂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我对隐藏在警察所作背后的如何做和为什么做有了更全面的认识”。此后,美国多地相继出现了公民警校的衍生组织如青少年警校、老年警校、商业警校、公民警校校友联合会和国家公民警校协会等,亦在情理之中。

二、上海公民警校建设的背景及意义所在

国内第一家公民警校率先成立于上海,并非偶然。其时,上海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在全国居于举足轻重的地位,上海现代警务机制的创建及其运作走在全国公安机关的前列。上海公民警校的萌芽及其发展有着特定的时代背景,基本而言,主要有警察公共关系和社区警务战略等方面的背景因素。

(一)建设背景

1. 重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呼唤

警察组织给公众的印象主要有三种,即真实的形象、想象的形象和暗含的形象。真实的形象存在于公众与警察组织的直接接触之中,也存在于公众对每一个警察的直接接触之中,个体代表整体,警察个体行为好,警察的整体形象就好。想象形象存在于警察组织的介绍和宣传之中,也就是警察对自身履职情况的介绍和宣传等。暗含形象存在于警察的某些象征性行为之中,也就是警察在执法活动中对公众的态度、办事效率和公众的满意度等。

随着我国政府行政管理体制的进一步改革和政府职能的转变,作为政府重要职能部门的公安机关也必然要顺应时代和执法环境的变化发展,转变传统思想、更新陈旧观念,重视公安机关的社会服务功能,通过真实形象、想象形象和暗含形象的树立,全面塑造“可亲、可敬、可信”的警察形象。

当前,上海警民关系建设的理念与形势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上海警民关系建设的实践活动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拓展,重建和谐警民关系是摆在上海各级公安机关面前的紧迫任务。上海公民警校的创办,不仅能够有效释放上海公安机关的善意,更令公民警校学员们在帮助他人、服务大众、塑造良好公众形象的同时,加深对警务工作的了解和理解,进而产生认同感与亲切感。因此,上海公民警校将为重建和谐警民关系提供新的平台,并从一个全新的视角和路径最大限度地调动公民对社会治安防范的参与积极性,警民双方为上海的平安建设携手合作。

2. 社区警务战略需要进一步拓展潜力和空间

社区警务(Community Policing)是当代西方警务革命的核心。它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一定区域内的警察工作,其本意是指存在于警方和社区之间的一种相互作用的过程,旨在共同发现和解决社区的治安问题。其基本涵义包括:(1)社区警务体现警方和社区的关系——一种相互作用的过程,即警方与社区通过警务活动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警察以社区为其工作基点,参与社区生活;社区公民则通过一定的方式,参与社会治安工作。社区与警方的“相互作用”体现了二者的双向联系,使得警察工作成为社区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2)社区警务的目的在于警方和社区共同解决社区的治安问题。警察是刑事司法系统的一部分,预防和控制犯罪是警察的主要职责,但同时也是整个社会的责任。警察要想有效地控制犯罪,就必须正确理解自己的作用,正确认识和处理与公众的关系,加强与社区的合作,共同承担起预防和控制犯罪的责任。

公民警校天然就具有拓展和延伸社区警务战略的潜力和空间。扎根于社区的公民警校,可以及时发现和化解民众不满情绪,在民意表达、问题发现和危机预警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促进社会稳定;在协助、配合公安机关处置各类事件、控制违法犯罪等活动中,积极扮演志同道合者的角色;可以多方面地协调社区资源,并通过其纽带作用,强化社会联防体系,提高社会共治能力。

(二)建设意义

上海公民警校的建设意义是多方面的,但在有关探索公安社会管理新的实践、扩大社区警务战略新的认识和延伸公安职业教育新的职能等方面,具有明显的意义。

1. 公安社会管理新的实践

在当今社会治安问题呈现复杂、多变的势态下,公安机关愈来愈感受到责任的重大和处置的艰难,同时愈来愈体会到公众全力支持警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公安机关通过推行“110”接处警、开展“公众满意度”和“公众安全感”调查、建立警察公共关系实践基地等多方面举措,试图在更广的领域内和更高的程度上唤起和动员更多公众参与携手打击和预防犯罪的活动。这实际上也是公安机关探索公安社会管理一系列的实践。一直以来,这种探索是在持续进行着。

上海公民警校的建校意义在于较为完整地搭建了增进警民关系、促进警民互动、增强警民合作的平台,是对于公安社会管理在理念创新、重在沟通、管理靠前以及警民共治等多方面的实践,同时也预示着公民意识的进一步觉醒和公民行为的进一步回归。需要形成共识的是,仅仅止步于建立一所学校这样的认识层面和操作界面还是远远不够的,管理方式、学习模式、课程设置以及教师构成都是上海公民警校能否胜任“桥梁”作用的后续关键所在。

2. 社区警务战略新的认识

世界很多地区的警察机关,在打击和预防犯罪方面经常习惯于单打独斗并置公众于旁观者的角色,其结果不仅仅是警方的疲于奔命和公众的冷眼相对,同时也未能有效控制犯罪的持续恶化。世界范围内倡导和流行社区警务,是因为这些国家和地区的警方意识到,确实到了改变传统警务做法的时候了。一般认为,社区警务的内容包括了四个部分:社区预防犯罪;改革警务巡逻方式;提供社会服务;建立社区反馈机制。但实际上,这四个部分的警务内容,都离不开公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公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是社区警务的要旨,社区警务并不等同于社区民警的工作。

所以说,社区警务解决的实际上就是警民关系的问题。对警方而言,建立和谐的警民关系,既可以是目的,也可以是手段。打击和预防犯罪是警方的主要职责,换言之,通过有效打击和预防犯罪,警方才能与社会公众建立良好的警民关系;反之,通过良好警民关系的建立,警方才能更有效地打击和预防犯罪。社区犯罪的打击和预防,本质上取决于社区警民关系的持续改善。上海公民警校成立之际,社区警务在中国已经推行了20多年,加之新中国成立以来所具有的传统警民关系建设方面的基础,创办公民警校一经提出,便受到了警方及公众的高度重视,并逐渐探索出一条符合上海地区社情、民情和警情的建设道路。这是上海公民警校赖以成长并不断得到社会公众认可的主要条件和明显标志。

3. 公安职业教育职能新的延伸

根据职责和任务规定,上海公民警校已成为上海公安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我国公安院校的教育培训对象主要是公安民警,另外还有从事治安防范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上海公民警校的建立,意味着公安院校向全社会开放其优质的教育培训资源,这在国内尚属首创。从这一意义上说,公安职业教育已经跨越了行业界限,融入了社会教育,并为公民的终身教育增添了新的形式和内容,是公安职业教育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变化的职能新延伸。

三、上海公民警校的建设路径

2010年12月,上海公民警校通过上海市社团局办公场地勘验、注册资金验审、法人资格登记等一系列申报评审,经上海市社团局批准,正式注册登记成为本市公安首家民办非企业单位,确立了自身非赢利性与社会公益性相结合的单位性质,依法开展各类社会公益办学活动。

上海公民警校成立伊始,就得到了上海市有关部门及各级公安机关的重视和支持;同时,上海公民警校根据规范发展、多元办学、高效运作的思路,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学员数量稳步攀升、社会效益持续显现,在推进上海城市平安建设和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独特作用,已成为上海公安工作的一个新亮点和上海公安机关警民关系建设中的品牌,引起了社会的关注。上海公民警校的办学理念和办学实践,已辐射到国内其他地区。

截止2013年上半年,上海公民警校共为上海市民开设培训班528期,培训市民学员3.2万人;基层办学点累计已建192家,覆盖率达57.66 %;组织各类主题活动及社会公益活动150余次。

(一)公益性的定位

上海公民警校定位于公益性是非常准确的,这与社区警务的理念、警务工作的价值追求相联通。上海公民警校的公益性源于其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属于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这样的社会公共安全产品并不归个人所有,而为全体公民所享有、享用,这也是互动与合作的真谛所在。2010年12月,上海公民警校举行了第一次理事会议,制定通过了《上海公民警校章程》,在制度层面对警校的公益性作了如下规定:“上海公民警校依法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赢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公民警校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赢利性事业”。

我们注意到,对公益性的理解和执行,并非简单地局限于免费开展培训、免费发放资料等行为。这类行为当然是与公民警校相始终的。对公益性的深层次理解和执行,指的是公民警校始终将满足公民的安全需求作为自己的最大效益和最好效益。唯此,警方与公民之间才能实现良性的互动和深度的合作。章程进一步从办学宗旨的高度对公益性作了概括:“提供诚信服务,接受社会监督,信守职业道德,遵守公平竞争原则,以符合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为原则,促进警民沟通,拉近警民距离,增进警民互信,加深警民感情,形成警民互动,有效架起警民沟通协作的桥梁”。

(二)设置及运作机制

为保证公益性的流畅渗透,保障警民互动、合作的可持续性,上海警方对公民警校的组织设置及运作方式制定了规范的路径设计及高效的实施方案。上海公民警校的三级组织架构,是适应上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并与警察机构布局相呼应的组织形式,办学层次分明,但又上下联动、优势互补。

1. 三级组织架构

上海公民警校实际上是一个系统,分为市级、区(县)级和基层办学点这样三个子系统。多年来的发展,上海各区(县)均已挂牌成立“××区(县)公民警校”,并在192个社区设立了办学点。

市级层面,依托上海市公安局相关职能部门和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负责对全市公民警校的组织策划、管理协调、对外联络和指导评估,并承担市级层面公民警校的日常运作;区(县)级层面,作为市级公民警校的分支机构,依托区(县)级警方的有关职能部门和基层实战单位,负责本地区公民警校的日常运作;社区层面,作为区(县)级层面公民警校的分支机构,依托公安派出所,负责本地区公民警校办学点的日常运作。

2. 决策、执行与监督机构

作为市级层面的上海公民警校,建立了“上海公民警校理事会”、“上海公民警校校务会”和“上海公民警校监事会”等决策、执行与监督机构。这些机构的设立,不仅彰显了公民警校的公益性质,还提升了学校的办学层次。

“上海公民警校理事会”作为公民警校的决策机构,其成员均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和活动能力,有兴趣参与公民警校办学工作,并能提供办学支撑。成员包括了专家教授、学者顾问、企业家、编辑记者、模范人物等社会人士以及行业和协作机构的领导。理事会定期举行会议,听取校务会办学情况介绍,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确定重点办学任务,并为学校发展提供宏观性、战略性的决策指导。

“上海公民警校校务会”作为实体化执行机构,由专职工作人员与办学志愿者共同组成。学校突破传统的办学方式,鼓励、倡导和吸引局内外各类人才,以志愿者身份参与三级公民警校管理工作,承担组织、教学、协调等办学任务。

“上海公民警校监事会”是公民警校的监督机构,其成员由公安、社团、税务等部门人员联合组成,对公民警校办公、办学、财务等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公民警校规范运作。

3. 多方参与与协作

公民警校是新颖而特殊的学校,将公民警校归入警察院校体系已是事实。多方参与与协作是公民警校明显的办学特色,这是由公民警校的办学公益性和办学目标所决定的。上海公民警校办学中的多方参与与协作,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警方动用了交警、巡警、特警和治安、刑侦、出入境等警种(部门)资源,以期在整个公民警校的办学过程中,达到“全警参与、诸警联动”的办学规模和办学效果;二是警方借用外力,主动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以及社工、志愿者、社团协会等社会组织的联系和沟通,以期在整个公民警校的办学过程中,形成“警方组织、社会参与、群众响应”的办学格局。

(三)制度建设与经营管理

完善的制度建设和规范的经营管理,是上海公民警校建设路途中奔驰的两部马车,并驾齐驱而又相得益彰。

1. 制度建设

上海公民警校的建章立制,立足于学校的规范经营、后续发展、社会响应以及对于国内其他地区的可复制,为此,先后制定了《关于建立“上海公民警校”的工作方案》、《关于“区县公民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上海公民警校章程》等,明确了公民警校办学形式、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学员招募等,确立了办学的框架机制。在此基础上,又制定了《学员管理办法》、《公民警校学员守则》,进一步细化规章制度;在对外协作机制建设方面,上海公民警校确定了一批定点培训协作单位,签订培训协作协议,保持长期合作。由此,上海公民警校形成了局内外联动、社会踊跃参与的开放式办学格局。

2. 经营管理

作为一家企业单位,上海公民警校为了确立与维持自身公益性与非赢利性的单位特性,必须遵循市场化的经营方式,坚持公安机关主导与社会需求相结合为导向,以企业化管理应对市场化风险,努力拓展办学途径与渠道,谋求更大办学空间与市场发展。无论是办学初期的政府支出,还是发展到社会赞助以及独立经营,上海公民警校均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并专门配备行政、教学、管理、财务等专职人员,依照企业管理模式运行,符合市场运作规范。

(四)师资与学员

上海公民警校在师资的遴选方面,既注重公安机关优质资源的运用,又积极依托和广泛挖掘社会资源;在学员的遴选方面,既积极鼓励具备条件的公民报名参与,又慎重地进行资格甄选。

1. 师资

上海公民警校的师资,一是来自于警察院校和实战部门。上海警方通过调动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的教官、教师,并在全市警察机关的专兼职教官队伍中择优择需选聘志愿者,这些人员以志愿者身份加入公民警校,承担课程开发、课堂讲授、活动组织、实训体验等办学工作,形成了上海公民警校的优质“师资库”。二是来自于社会。上海公民警校以立足全社会的高度,求得公民警校公益效应的持续放大,最大限度地挖掘调动各种社会资源,保证公民警校公益效应的社会化、常态化。上海公民警校与上海新闻出版教育培训中心、华山医院、上海浦东软件园等单位签订了协作办学协议,拓展了办学资源;聘请社会学家邓伟志、民革上海市委常委杨德钧、“老娘舅”柏万青、“最帅交警”陈栋、现代“马天民”张德宝等多方社会知名人士参与教学,与学员交流互动,并为学员解疑释惑;在高校密集的徐汇、松江等地,地区公民警校与高等院校开展合作办学。

2. 学员

警校的早期学员大多来自于特定人群,由警方跟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业协会等进行合作,通过个人自愿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法招收学员。对申请者的资格甄选,主要审查其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参加社会志愿活动的经历。每期培训班学员大约30人至50人左右,培训时间主要安排在夜间、双休日和其他节假日等非工作时段,以减少对学员的学业或工作的影响。

在世博会开幕前期,上海公民警校为百余名世博志愿者开办首期培训班,培训结束后,学员们即作为世博园区安保志愿者,协助世博安保部工作人员参与园区巡查等安全防范工作,成为警方世博安保工作的同盟军、支持者。闵行区公民警校以闵行区妇联工作协会的“老舅妈”们为闵行区公民警校的首批培训生源;长宁区公民警校的首期培训班的参训学员来自物业公司;徐汇区公民警校、虹口区公民警校、闸北区公民警校等则特别将首期培训对象定位在辖区的大学生、高中生,依托这一群体,使公民警校的培训实效辐射至青少年父母和朋友。

2011年10月,公民警校通过“东方网”向社会公开招募学员,在近百名报名的网民中经过甄选,30余名学员参加了培训班。这是上海公民警校首次与网络媒体合作向社会公开招募学员的举动。

(五)课程与教学内容

上海公民警校是一所向全社会开放的学校,课程与教学内容围绕社会及公民的安全需求,灵活有效地设置,并根据社会的发展、治安形势的变化和学员的需求进行调整。

公民警校的课程从教学形式上主要划分为四类,即传授类课程、交流类课程、体验类课程、活动类课程。传授类课程主要是由教官、教师通过讲学或训练,让学员了解警务方面的常识、法律知识和武器警械,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交流类课程主要是通过与警察面对面的交流和沟通,使学员加深对警察职业的了解和警务活动的认同,增进警民间的互信。体验类课程主要是通过随警跟班作业、学当“一日警察”等,让学员亲身体验和参与协助警察的部分警务活动,进而对警察的工作产生认同感、亲切感和归属感。活动类课程主要是组织学员进入警营实地参观访问,警营包括上海市公安局所属的公安博物馆、警务航空队、水上公安局、特警总队和“110”指挥中心等,目睹真实的警营生活。

上海公民警校还携手上海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两所高校开展“公民警校课程进高校”活动,6门安全教育课程成为高校学生的选修学分课程,开创了警方课程进高校的先河。

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了政策法规、安全防范、警务常识、装备器材、安保业务等,同时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地增设课程和教学内容。如针对IT从业人员培训班,学校增设了《网络安全建设》、《网络从业人员心理调适与自我心理测试》等新课程;针对医务工作者,增设了《医患纠纷处置》与《医护人员自身防护》专题课程,讲授医患纠纷防范方法与应对技能,实地演示医护人员如何开展现场自我防护,并且专门组织了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等。

(六)教学方法

上海公民警校的课程及其教学方法围绕“互动、展示、体验、交流”四个主旨,使学员通过“看、听、学、动”四个环节,与警察产生全方位、近距离的职业与感情的互动,进而不仅了解、理解而且支持警方的执法活动。

教学方法主要包括:组织社会公众参观警营,体验警务工作;对学员开展有关警察执法知识和防范技能的培训,提升学员安全防范与协助警察维护社会治安的能力;组织学员开展维护社会治安的公益活动;承接有关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其他培训项目。开展上述教学,具有明显的双向功用。一方面,警方通过真实而直感的展示、叙述和体验式的互动,展现给学员真情实感的警察世界,培养学员对警方的善意和认同感,进而产生跟警方合作的意愿和具体的行为;另一方面,学员通过学习和体验,对警察的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和工作的艰辛程度有了初步的感受,了解、理解警察为何执法以及如何执法,进而换位思考,更多地从警察的角度来观察和思考社会问题。

网络是扩大上海公民警校公益影响、拓展警民沟通互动途径的优质资源。2010年9月,“上海公民警校校友论坛”在互联网上正式创办,该网络论坛设有“公民警校活动”、“公民警校新闻”、“公民警校交流”、“校友区”、“服务区”等平台栏目。2011年2月,上海公民警校网站正式建立,网上公民警校开始投入运作,大量课程可通过远程学习。学员与校友们相识于网络,并与公民警校在网上进行交流沟通。普通民众可通过网络报名,自愿选择参加市级或区(县)级公民警校的各类培训。

(七)媒体合作

上海公民警校与媒体的合作,一是借助于媒体,通过公民警校徽章标识、宣传海报、纪念礼品、宣传画册的制作与宣传,动员更多的市民参与上海公民警校活动;二是通过媒体展示上海公民警校形象,中央、上海多家电视台和《人民公安报》、《解放日报》、《文汇报》、《新民晚报》、《青年报》等报刊以及“东方网”、“新浪网”等网络媒体,采访报导了“当一日警察”的体验课程、警民交流座谈会等多种办学活动,新华社记者还赴校作了专题采访;三是通过论坛、信箱、QQ等网络优势,建立了网上交流平台,实时更新办班期间的活动信息、图片、影片等,得到了参训学员的响应与欢迎。

四、上海公民警校建设的完善方向

上海公民警校将在已有的建设基础上,定位于为国内其他地区提供可供复制的完整的公民警校建设范式的发展目标,进一步明晰办学目标、健全规章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完善办学模式和优化师资队伍结构。

(一)以服务意识为导向,进一步明晰办学目标

非赢利性与社会公益性相结合的单位性质,决定了上海公民警校不以追求经济效益为其建设宗旨,但以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争取公民的认同与支持、有助于上海城市平安建设为目标。因此,顺应时代潮流要求,上海公民警校必须进一步确立以“服务意识”为导向的核心理念,借用企业管理的方法,不断优化管理行为和教学理念,进而塑造良好的警校文化氛围。只有确立了服务意识,以学员满意为目的,才能使公民警校立足于社会,赢得民心、调动民心。只有真心为民办学、为民服务,从学员需要出发,从“管理与被管理”、“上级与下级”的关系走向“教”与“学”相长的互动平等状态,警民关系才能更加和谐。“小学校,大学问”,树立服务意识有助于公民警校不敢懈怠,不搞形式主义,不闭门造车,而是始终关注并满足广大公民的安全需求,保证教学质量,不断扩大学校的社会影响力。

(二)根据发展需要,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

为国内其他地区提供可供复制的完整的公民警校建设范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上海公民警校是否能够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治安形势的变化以及公民安全需要的多元化,健全完善自身的规章制度。健全规章制度的真正意义在于,当公民警校在发展中出现问题的时候,规章制度能够赋予有关人员发现并处置这些问题的权力和方法,并且为防止类似问题的再现而具有修正有关制度的程序。这样的规章制度,保证了公民参与公民警校的极大热情,也保证了公民警校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三)依据市场化运作法则,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公民警校所具有的公益性与非赢利性的单位特性,决定了上海公民警校在坚持社会效益最大化的前提下,遵循市场化运作法则,以善于经营、科学管理应对市场风险和内部风险,在拓展办学规模与办学途径的同时,更力求实现公民警校的办学目标。一是继续按照上海市社团局、上海市税务局等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要求,完善内部管理;二是接受主管单位的日常检查与考核,达到行业规范标准;三是完善经营、管理和监督机构,聘请各类专业人员参与经营、管理和监督,确保有效运作、规范运作。

(四)围绕办学目标,进一步完善办学模式

根据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争取公民的认同与支持、有助于上海城市平安建设的办学目标,上海公民警校在完善办学模式方面无疑具有很大的空间和有利的条件。

1. 合理划分办学职责,盘活办学资源

目前,上海公民警校形成了市级、区(县)级和基层办学点三级管理模式,基本可以做到对上海地区的全覆盖。但三级管理模式中的办学职责和办学资源需要进一步合理划分并加以规范,市级公民警校应主要承担规章制度、教学计划的制定和修改,承担全市性重大公民警校活动的组织、管理和协调,承担区、社区两级公民警校的指导和监督等职责;区(县)公民警校和基层办学点在上级公民警校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制度规定的警校活动,主要是以现有的居民为基础、以地域归属感和认同感为指向,依托各基层派出所合理划分和建立基层办学点,面向辖区内的社区居民、企事业单位围绕社区管理、人口管理、安全防范、综合治理、普法教育、青少年保护、禁毒宣传以及警营开放、警察公共关系等开展“小、快、专”的办学活动。

由于各地区情况不一,师资、校舍、生源等办学资源难免出现不均衡的现象。作为上海地区最高层级的市级公民警校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一方面给与区(县)公民警校和基层办学点以支持和帮助,另一方面在区公民警校和基层办学点之间进行适当的协调和调整。

2. 校门向全社会开放

上海公民警校不能停留在对于部分人群的办学,因此,下一步需要扩大招生范围。从初期与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合作,面向特定群体的招募,要逐步扩大为面向整个社会公众的招募,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公众力量参与公民警校培训的积极性。只要对公民警校课程有兴趣、愿意遵守学校相关规定的,都可以通过网络报名,经审核没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守法公民都可以参加培训活动。公民警校的学员应该来自社会的各行各业,学员的多元化参与有利于弥补治安防范工作方面的不足。

3. 逐渐递进和强化内容层次

培训内容要从一般的政策法规宣传、防范教育、常识介绍、装备展示等向理念交流、技能传授、岗位体验、自主实践的方向拓展,重点提升学员参与社会治安管理、配合警察执法、辅助警务活动的能力。针对不同的学员群体,明晰培训层次;针对不同的需求,对培训内容有所侧重和强化。将培训的内容和多样化的学员需求结合起来,以求提高学员的个人素质和参与社会治安服务的能力。

上海公民警校要重视和充分利用社区居委会的辐射作用,将培训内容和教学工作融入到社区工作和生活中,体现社区的教学特色,使得基层公民警校成为社区的一部分。

4. 形式和内容网络化

网络为上海公民警校与学员、公民、社会之间的互动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并在时间上实现了瞬间的互动。因此,上海公民警校不仅需要在内部管理上实现网络化,教学上也要实现网络化远程教学。市、区公民警校和基层办学点应定期将课程上网,供社会公众自主选择学习;将讲授类、演示类的常识性课程放到网上,开设网上公民警校课堂。学员在入校学习前可自主网上学习,并实行积分制,通过在线测试后方可入学。此外,还可以在网络上延伸公民警校的作用,比如建立与“犯罪信息”、“治安救助”和“紧急情况应对”等密切相关的网页,甚至还可以建立警务服务志愿者网站、公民警校校友会网站等,让公民警校发挥持续不断的能量。

(五)满足发展要求和安全需求,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

根据警民关系建设的发展要求以及公民安全的多元化需求,上海公民警校师资队伍结构有待于进一步优化。一是随着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不断产生新的期待,警民关系的建设也不断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为此,上海公民警校需要通过引入一流的师资,并通过公民警校的平台,准确无误地释放公安机关的善意、阐释公安机关的态度和展示公安机关的形象,同时解答学员的问题。二是在治安形势不断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公民的安全需求也趋于多元化,既有共性的安全需求,也有个性的安全需要;既有个人的安全需求,也有单位的安全需求;既有一般的安全需求,也有高端的安全需求。为此,上海公民警校需要通过引入不同层次、不同专业的师资,来满足学员意识和技能等方面的安全需求。

Research into the Development of Shanghai Citizen Police Academy

Fan Lihua
(Shanghai Police College, Shanghai 200137, China)

The development of Shanghai Citizen Police Academy is a new exploration into the lifelong education, a new attempt to innovate the mechanism of social governance, the extension of police educational obligation, an effective approach to construct a harmonious society and a new medium to foster the civilian awareness. The development program of Shanghai Citizen Police Academy includes being based on learning academy-running experience from advanced countries, making clear the attributes and orientation of the academy, establishment of a better academy running framework, setting up a series of course with its own characteristics, actively expanding the channel of diffusion, exploration into the f exible academy-running approaches, establishment of alumni association and exploration into the mode of operation in society.

Shanghai; Citizen Police Academy; Development

D631

A

1008-5750(2014)02-0005-(09)

10.3969/j.issn.1008-5750.2014.02.001

2013-12-27 责任编辑:何银松

本文是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市级项目“上海公民警校建设研究”(项目编号:B12071)的主要成果。

范立华,男,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本刊副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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