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推动国有企业政治优势转化
2014-04-09魏学津
魏学津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 矿区(社区)管理部,北京 100728)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是企业的根本政治优势。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民主集中制优势、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提升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确保国有企业政治优势最大化,是国有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科学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坚强保证。
一、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推动国有企业政治优势转化的意义
1.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要在不断健全完善国有企业党组织选人用人机制、重大问题决策机制和保证监督职能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组织自身建设,持续完善以党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充分激发蕴藏在广大党员干部中的创造力,集中集体智慧,保障科学民主决策。只有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保障党组织和党员的民主权利,才能调动好、保护好、发挥好党员的聪明才智,从而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在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方面和企业重大决策中的“参与者”作用,确保国有企业科学的发展方向。
2.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以党内和谐促企业和谐。国有企业发展正处于改革深化期,这一时期既是各种矛盾的多发期,又是企业发展的黄金期,企业的发展需要和谐。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对建设和谐社会、和谐企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要不断加强和发展国有企业党内基层民主,用民主的原则、办法和制度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营造健康持久的党内和谐,解决党内矛盾,构建党内良性环境。要充分发挥党内和谐对企业和谐的示范带动作用,以推动和谐企业建设。
3.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员队伍先锋模范作用。党员队伍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体现。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先进性建设,培养一批有先进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锋模范,培养一批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起来的党员干部,带动党的事业和企业同步发展,以实现广大党员、先进人物在群众中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是国有企业的重要任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活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内基层民主发展的程度。国有企业要站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高度,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激发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事业心和责任感。只有这样,基层党组织才能把广大党员联系起来、带动起来、凝聚起来,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先进人物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带动员工群众履职尽责、爱岗敬业。
二、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推动国有企业政治优势转化的现状
1.部分国有企业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主动性不够,力度不大。少数国有企业领导在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认为企业是以生产经营为中心的,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是党内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关系不大,工作不够主动,措施不够得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进展不大。
2.有的国有企业党组织或多或少存在着对党员轻权利、重义务的倾向。有的国有企业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选举权、被选举权没有得到真正的落实,党员的主体地位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部分基层党组织还存在“官本位”思想、特权思想等,习惯于沿用传统的领导方式方法,听不进不同意见,不采纳合理化建议,不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过分地强调领导的权威和领导的作用,存在着轻权利、重义务的现象。
3.少数国有企业在党内民主建设创新和探索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探索和创新是提高工作水平的必要条件,加强国有企业党内民主建设也同样需要探索和创新,不断找出新办法、新途径。但少数国有企业在党内民主建设方面还存在着沿用老一套、惰于创新的问题,需要不断加大探索力度,积极创新工作的方式方法,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
三、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推动国有企业政治优势转化的对策
1.搭建党员意愿表达的平台和载体。以党员意愿表达为主线,以凝聚全党意志为重点,以要事提议为纽带,以公推直选为动力,以工作质询为渠道,以大事票决为保证,以党员听证为基础,以民主评议为手段,围绕党组织工作计划、干部作风建设、党组织生活、党员和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等重大事项,探索建立党员提议制度,建立健全党员参与重大决策、参加干部推荐和民主评议、联系服务党员群众等制度,完善党员向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党代表询问、质询等制度,畅通党内民主监督渠道,进一步树立党员平等观念,增强党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主表达意愿、维护党员主体地位的能力。
2.健全完善选举制度,不断扩大党内民主选举的范围。健全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是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的关键。健全党内选举机制,必须坚持客观、科学的态度,增强党内民主意识,扩大党内民主选举的范围。一是完善党内竞职、选举制度。二是完善候选人提名制度。要采取自我推荐、群众推荐、党员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候选人提名,逐步扩大民主推荐范围。三是完善党内选举监督制度。要成立由上级领导机关代表、各级党代表和普通党员共同组成的党内选举监督机构,监督选举的全过程。同时,建立健全预防、处置干扰和破坏选举行为的责任追究和惩罚制度,确保党内选举结果的合法性。
3.规范尊重和体现选举人意志的选举程序。健全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最重要的是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激活党员的政治参与热情。一是要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确保选举人在不受到任何影响和干扰的前提下,选举自己认为合适的人选;二是要保证选举人对候选人有较大的选择范围,再逐步过渡到有差额的选举方式;三是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基本情况和工作承诺的权力。
4.建立健全与党内选举制度相配套的制度体系。健全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必须建立健全与党内选举制度相配套的任期制、免职制和辞职制等制度体系。这既是积极营造各方面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制度环境的迫切需要,也是健全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体系的必然要求。一是对各级领导干部职务的任期,要按照不同的情况,做出明确的规定;二是领导干部免职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一定的程序,在管理权限范围内进行;三是对在任期内业绩很差、群众意见很大、本人综合素质达不到领导岗位要求、在工作上多次出现重大失误的领导干部,必须采取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等,解除其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