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船山“以意为主”说考辨
2014-04-09杨宁宁
杨宁宁,文 爽
(1.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北京100875;2.南开大学文学院,天津300071)
船山诗论中,“以意为主”说是一个基础性命题,它关乎船山的主情论、情景论、势论,其重要地位自不待言;但船山的“以意为主”说,也是一个极为复杂的命题,其相关论述矛盾重重,若要把握其真实内涵有一定难度。鉴于这一诗学命题的重要性与复杂性,笔者尝试结合“以意为主”说的历时线索和船山诗论中的具体论述,对船山的“以意为主”说作简要考辨。
一 “以意为主”说的历时性考察
作为中国古文论的重要命题之一,“以意为主”说在发生发展过程中,内涵上有十分复杂的变化,其中蕴含着诸多不确定性甚至矛盾性因素。这使得这一命题在后世诗学(尤其明清诗学)中的面貌模糊不清,因此需要从源头上进行梳理和考察。
中国古代的“意”最早出现在哲学层面,是作为“言-象-意”之辨中的一个要素出场的。《周易·系辞上》提出:“子曰: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然则圣人之意,其不可见乎?子曰: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系辞焉,以尽其言。变而通之以尽利,鼓之舞之以尽神。”[1]这段话旨在表明圣人创设《易经》的思路和主旨,但也透露出对言、象、意三者间关系的见解。此时的“意”与“言”、“象”密切相关,是后两者的深化,而其义也与言、象相对应,指向一种内在的思想主旨。可以说,言—象—意之辨乃至后世更为明显的言意之辨,其论争重点即在于形式与内容的关系,而其中偏向于内容的“意”可以理解为“思想”或者“意旨”。
在文学层面最早以“意”作为评价标准的,大约是司马迁的“诗以达意”说。司马迁在《史记·太史公自序》中提出:“《礼》以节人,《乐》以发和,《书》以道事,《诗》以达意,《易》以道化,《春秋》以道义。”[2]蒋凡认为,司马迁的“达意”说突出了文学诉诸情感的艺术特征,司马迁所谓的“意”即其“发愤著书”的意思。[3]这一观点值得参考,司马迁一方面认为“《诗》以达意”,另一方面又指出“《诗》三百篇,大抵圣贤发愤之所为作也,此人皆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也,故述往事,思来者”,[4]可见司马迁所谓“达意”很有可能暗含抒发悲愤之情的含义,其中的“意”已经具有了较为强烈的情感因素。这一“诗以达意”的观念,上承“诗言志”说、“诗可以怨”说,下接“诗缘情”说,并对后世的“诗穷而后工”、“不平则鸣”等观念不无启发作用。
据现存文献,最早提出“以意为主”说的是南朝宋代的范晔。他提出:“常谓情志所托,故当以意为主,以文传意。以意为主,则其旨必见;以文传意,则其辞不流。”[5]范晔所说的“以意为主”仍然是就言意(即文与意)关系而发的。范晔主要强调了“立意”,即“意”的主导作用,“文”则主要是用来传达“意”的。范晔认为作诗为文应有“立意”,即有一个“旨意”贯穿其中,文辞章句应为表现这一“旨意”服务。此外,范晔还直接将“情志”概念引入,将“情”与“志”并置,并指出文章为“情志所托”,又说“以意为主”,很明显,“意”与“情志”在内涵上多有重合交渗的地方,“意”中的情感元素十分明显。
晚唐杜牧对“以意为主”说有更为具体的阐明。
凡为文以意为主,气为辅,以辞彩章句为之兵卫。未有主强盛,而辅不飘逸者,兵卫不华赫而庄整者。四者高下圆折步骤随主所指,如鸟随凤,鱼随龙,师众随汤、武,腾天潜泉,横裂天下,无不如意。苟意不先立,止以文采辞句绕前捧后,是言愈多而理愈乱,如入阛阓,纷纷然莫知其谁,暮散而已。是以意全胜者,辞愈朴而文愈高;意不胜者,辞愈华而文愈鄙。是意能遣词,辞不能成意。大抵为文之旨如此。[6]
杜牧对“以意为主”说的阐释,主要还是继承言意之辨的思路,是对形式与内容关系的探讨。与范晔相同,杜牧坚持“意”的绝对领导地位。他以帅与兵的比喻形象地指出,“辞采章句”这些“兵卫”应在“意”的绝对统帅下俯首听命,不可喧宾夺主。在杜牧看来,文章的好与坏是与“意”这一帅才息息相关的,而与文辞这些兵卫的关系十分遥远。杜牧对“意”的主导性极为重视,他所强调的“以意为主”主要是以“立意”为主。
至宋代,“以意为主”说得到更多诗论家的重视,但宋人的“以意为主”说相对前人有了很大的变化,主要标志就是“意”与“义”、“事”、“理”相标举。北宋的刘攽在《中山诗话》中提到:“诗以意为主,文辞次之。或意深义高,虽文词平易,自是奇作。世效古人平易句,而不得其意义,翻成鄙野可笑。”[7]苏轼也说:“不得钱不可以取物,不得意不可以明事,此作文之要也。”[8]这些诗论中,“意”的主导性地位十分明显,但以“深”来形容“意”,将“意”与“义”、“事”对举,明显体现出对议论性、理论性思维的强调。
“意”与“理”的关系在梅尧臣那里体现得更为明确,《续金针诗格》云:
有内外意:内意欲尽其理,外意欲尽其象,内外含蓄,方入诗格。如旌旗日暖龙蛇动,宫殿风微燕雀高。旌旗喻号令,日暖喻明时,龙蛇喻君臣,言号令当明时,君所出臣奉行也。宫殿喻朝廷,风微喻政教,燕雀喻小人,言朝廷政教才出,而小人向化,各得其所也。如岛屿分诸国,星河共一天,言明君理化一统也。[9]
梅尧臣指出“意”有内外之分,何为“内意”,何为“外意”呢?对此,朱光潜曾结合王昌龄的《长信怨》①《长信怨》诗:奉帚平明金殿开,暂将团扇共徘徊。玉颜不及寒鸦色,犹带昭阳日影来。作出了阐释。朱光潜认为:“诗里的‘昭阳日影’便是象征皇帝的恩宠。‘皇帝的恩宠’是‘内意’,是‘理’,是一个空泛的抽象概念,所以王昌龄拿‘昭阳日影’这个具体的意象来代替它,‘昭阳日影’便是‘象’,便是‘外意’。”[10]由此可见,所谓内、外意实质上涉及一种代指或隐喻手法的运用,诗中所用的景与物在表层上指一种客观物象,便是“外意”,这一物象所象征的内在含义或者理念,则是“内意”。梅尧臣所提到的内、外意,显然“内意”更为重要,它涉及到诗歌深层的理念意图。“意”、“理”并举的做法显示出宋人论诗的独特倾向——即说理成分的增加与情感因素的减少。
清人吴乔对唐、宋诗歌中的“意”作过辨析:“唐诗有意,而托比兴以杂出之,其词婉而微,如人而衣冠。宋诗亦有意,惟赋而少比兴,其词径以直,如人而赤体。”[11]吴乔在此十分鲜明地指出了唐、宋诗达“意”的差别:一“托比兴而杂出之”,一“惟赋而少比兴”,这种表“意”手段的不同已然表明了二者“意”之迥异,“可兴”之“意”,与“情”相关,“惟赋”之“意”,则以“理”为主。由此可见宋代“以意为主”说重理不重情的主要特点。
明人在强调“意”之主导性方面与前人一脉相承,如黄子肃《诗法》云:
诗如马,意如善驭者,折旋操纵,先后疾徐,随意所之,无所不可,此意之妙也。又如将之用兵,或攻或战,或屯或守,或出奇以取胜,或不战以收功,虽百万之众,多多益办,而敌人莫能窥其神,此意之妙也。[12]
黄子肃论“以意为主”,基本承接杜牧观点而来,甚至同样以“将之用兵”作喻,突出了“意”在诗歌中的主导地位。但相对而言,明人论“以意为主”,重点是在对“意”的辨别上,细言之,明人对“意”进行重新厘定,出发点是对宋人“意”、“理”混淆的反驳与批判。
南宋严羽提出“诗有别趣,非关理也”,首次将矛头指向宋代以“理”为尊的观念。此后,明代的李东阳也指出:“诗贵意,意贵远不贵近,贵淡不贵浓。”[13]其中的“意”明显不再是纯粹说理的元素,而包含一种情志在里面。杨慎则对宋人“以理为主”说基础上的“诗史”观进行严厉批驳。
宋人以杜子美能以韵语纪时事,谓之“诗史”。鄙哉!宋人之见,不足以论诗也。夫六经各有体:《易》以道阴阳,《书》以道政事,《诗》以道性情,《春秋》以道名分。后世之所谓史者,左记言,右记事,古之《尚书》《春秋》也。若《诗》者,其体其旨,与《易》《书》《春秋》判然矣。《三百篇》皆约情合性而归之道德也,然未尝有道德字也,未尝有道德性情句也。[14]
杨慎批判宋人的以诗为史说,其立论之基便是高举性情理论而反驳之。在杨慎这里,“道性情”成为诗歌存在的主要依据,同时也是区别于其他文体的最基本特征。因此,总体说来,明代诗人的“以意为主”可以说是“以情为主”,情感维度的重新介入是明人对宋人说理倾向的一种反拨。
通过以上的历时性分析不难发现,“以意为主”说在其发展过程中基本呈现出三个特点,即“意”的“主导性”特征、“意”的“抒情性”特征和“意”的“说理性”特征。其中,“意”的“主导性”特征在各个时期基本都被严格遵守,而“意”的“抒情性”与“说理性”特征则呈现出一种水火不容的局面。大致而言,汉唐诗文之“意”偏于“情”,宋代诗文之“意”则偏于“理”。明人诗文或宗汉宗唐,或自出性灵,但无疑都强调诗文的抒情特质。明代主情立场的重新确立,可以说是船山所认可的“以意为主”说得以出场的重要语境因素。
二 船山“以意为主”说内涵辨析
明人重“情”,故推崇有真情实感的诗歌创作,尤其看重情意充沛、兴象玲珑的盛唐诗;与重“情”相呼应,明人多数都轻“理”,排斥爱作翻案文章、演说道理的宋诗。船山虽然对于明代诗坛重诗法、立门庭的风气嗤之以鼻,但对明人重“情”轻“理”的诗歌倾向,基本上持赞同态度。他尝言“诗之所至,情无不至;情之所至,诗以之至”,[15]654“长言咏叹,以写缠绵悱恻之情,诗本教也”,[16]829“诗以道性情”,[17]1440直接指出了诗歌重“情”的本质。在此观念下,他对于以说理为主的魏晋玄言诗、宋诗作了较为严厉的批判。
古今文笔之厄,凡有二会,世替风凋,祸亦相等:一为西晋,一为汴宋,虽趣尚不均,而凌杂纷乱以为理,瓜分绳系以为节,促声窭貌以为文,其致一也。[15]694
在船山眼中,魏晋之玄言诗,宋代之言理诗,虽然所求之“理”趣味有异,但其“主理”的倾向却是一致的。对“理”的过分重视和推崇,无疑违背了诗歌的抒情本质,这与船山“诗道性情”的诗歌观念是相轩轾的。在“重情轻理”诗歌观念的观照下,船山诗论中纷繁复杂的“意”之内涵以及“以意为主”说的具体所指,在宏观层面上透露出某种较为鲜明的倾向性。
船山在其诗论中多次提及“以意为主”,但是在不同场合下表现出不同的态度。
无论诗歌与长行文字,俱以意为主。意犹帅也。无帅之兵,谓之乌合。李、杜所以称大家者,无意之诗十不得一二也。烟云泉石,花鸟苔林,金铺锦帐,寓意则灵。若齐、梁绮语,宋人抟合成句之出处,役心向彼掇索,而不恤己情之所发,此之谓小家数,总在圈缋中求活计也。[16]819-820
又如:
诗之深远广大与夫舍旧趋新也,俱不在意。唐人以意为古诗,宋人以意为律诗绝句,而诗遂亡。如以意,则直须赞《易》陈《书》,无待诗也。“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岂有入微翻新,人所不到之意哉?此《凉州词》总无一字独创,乃经古今人尽力道不出。镂心振胆,自有所用,不可以经生思路求也,如此![17]1576-1577
两段文字均在讲“以意为主”,但船山的态度截然不同。
在第一段引文中,船山极力推赞“以意为主”说,其要点有二:第一,船山认为,不论是诗还是文,“意”应该是作品中的主导。他以李、杜诗歌为例,以引景入诗的创作为例,指出“以意为主”是诗歌创作的关键,是统摄字句、辞采、物象的主导性力量。在这里,船山继承了杜牧、黄子肃等人以兵将作喻的笔法,突出了“意”在诗文中的统帅地位,而他这里的“意”也正是延续前人而来,主要内涵即“立意”。船山的“立意”说还体现在他的“宾主”说中,他曾言:“诗文俱有主宾。无主之宾,谓之乌合。……立一主以待宾,宾无非主之宾者,乃俱有情而相浃洽。若夫‘秋风吹渭水,落叶满长安’,于贾岛何与?‘湘潭云尽暮烟出,巴蜀雪消春水来’,于许浑奚涉?皆乌合也。”[16]821此处的“主”,正是指诗文中的立意主旨,而“宾”则是指一切写景修辞的表现手段,诗文中的字句、辞采、物象都必须统一在立意之下,才具有完整的生命力。第二,船山提出齐梁诗及宋诗的两个弊端,一是过于注重雕词琢句、炼字显才的表面功夫,二是缺乏自己的真情实感。船山不看好脱离全篇立意主旨的秀句,因此不难理解他对单纯以字句本身为目的的雕琢功夫的排斥态度。诗歌中的真情实感,是船山极为重视的,正如本部分开篇所言,船山持一种“主情”的诗歌观念。他不仅在多种场合明确提出“诗道性情”的说法,在论及诗“意”的时候也喜欢与“情”并举,如“意旖旎以无方,情纵横而皆可”,[15]663“用意迎情”,[17]1322“动情起意”,[18]958这里的“意”都与诗人的情感密切相关。综合以上要点,船山所推崇的“以意为主”,主要强调诗歌立意的主导作用,而且这一“立意”应建立在诗人真实情感的基础上。
在第二段引文中,船山则对“以意为主”说展开了批判。船山认为,诗歌能做到“深远广大”、“舍旧趋新”,与“意”是没有关系的,正是以此“意”为标准作古诗、律诗、绝句,所以这些诗体分别消亡。这里所说的“意”显然迥异于第一段引文中的“意”,这是一种什么“意”呢?船山给出的直接解释是“入微翻新”、“经生思路”,间接提示是《易》、《书》具备而诗歌不具备的一种特质。综合考察以上提示语可知:船山此处所批判的“意”主要指以“入微翻新”为创作特征,以记事说理为主要内容,以逻辑思维取胜的作诗理念。因此,这里的“以意为主”,其实质即“以理为主”。这种只注重哲理性、逻辑性的“意”,处于“情性”的对立面,明显是从宋人那里流传而来。船山论诗重情,面对这种“以理为主”的宋诗流弊,无疑是排斥的。
由以上分析可知,船山对于“以意为主”的理解基本未逾出历代诗论家的阐释范围。他所推崇的“以意为主”说,继承的主要是“意”的“主导性”与“抒情性”特征。但与此同时,船山也并未完全遗弃诗歌中的“理性元素”,而是对“理”的合理性作了深入思考。他曾指出:
议论入诗,自成背戾。盖诗立风旨,以生议论,故说诗者于兴、观、群、怨而皆可。若先为之论,则言未穷而意已先竭。在我已竭,而欲以生人之心,必不任矣。[15]702
《大雅》中理语造极精微,除是周公道得,汉以下无人能嗣其响。……此后唯陈白沙为能以风韵写天真,使读之者如脱钩而游杜蘅之沚。[16]839
船山承认诗的作用是“立风旨以生议论”,即读者通过对诗歌的自由品味,引申出某种道理,最终在理性层面上受到启发。这种“引发性”与“自得性”可以说是船山对诗歌中理性元素的独到之见。出于这种观点,船山提出《大雅》中理语的“造极精微”,并对陈白沙诗歌大加赞赏。陈白沙,即陈献章,明代著名理学家,他曾言:“作诗须将道理就自己性情上发出来,不可作议论说去,离了诗之本体,便是宋头巾也。”[19]诗中的道理应融入到自己性情中发出,不能直接作议论,否则便是步宋人后尘,丧失了诗歌中的“情”本体。船山对诗中“说理性”元素的看法与陈献章基本一致,他曾言:“诗源情,理源性,斯二者岂分辕反驾者哉?不因自得,则花鸟禽鱼累情尤甚,不徒理也。”[15]588船山在这里进一步提出,“情”与“理”并不是“分辕反驾”的对立关系,二者之间有相通之处,这便是“自得”。在认识事物、感受事物的过程中,缺少了“自得”的环节,不仅理性认识难以深入,情感抒发也会受到影响。唯有做到“自得”,“情”与“理”才能各自实现其实际价值,并形成一种同一交融的关系。需要说明的是,船山诗论中的“情”是高于“理”、重于“理”的,所谓“有无理之情,无无情之理”,[20]324正是言此。船山将这种改造之后的、内隐式的融情之“理”放入到“意”之中,使船山诗论中推崇的“意”成为以“性情”为本体、并融入内隐式理性元素的综合体。
至此,船山所认可的“以意为主”说中的“意”之内涵已基本厘清,但尚未完全解决。船山还对诗“意”提出了“简约性”的要求。
有求尽于意而辞不溢,有求尽于辞而意不溢,立言者必有其度而各从其类。意必尽而俭于辞,用之于《书》,辞必尽而俭于意,用之于《诗》;其定体也。两者相贸,各失其度,匪但其辞之不令也。为之告诫而有余意,是贻人以疑也,特眩其辞而恩威之用抑黩。为之咏歌而多其意,是荧听也,穷于辞而兴起之意微矣。故《诗》者,与《书》异垒而不相入者也。[20]596
这段话指出,《尚书》与《诗经》的差别即“意尽辞俭”与“意俭辞尽”,这也可以看作是诗歌与叙事纪实性散文的文体之别。纪事文体需要用最简洁的语言表达最充分的意义,而诗歌则应对简明的诗意反复咏叹。“意”的简约性可以说是诗歌抒情特质的重要基础。船山在诗论中多次强调了简约之“意”的重要性:
古人之约以意,不约以辞,如一心之使百骸;后人敛词攒意,如百人而牧一羊。治乱之音,于此判矣。[15]495-496
扣定一意,不及初终,中边绰约,正使无穷,古诗固以此为大宗。[15]653
歌行最忌者,意冗钩锁密也。[17]1206
在船山看来,古人之诗文之所以多有优秀之作,是因为“约意不约辞”,以简明之“意”统摄繁尽之辞,恰如“一心之使百骸”,驾驭得当,主次分明。后人无视这一传统,在作诗行文时主张“敛词攒意”,这就像百人牧一羊,主次颠倒,层次混乱,明显是一种流弊。“扣定一意”的简约性要求,是诗“意”之完整内涵的重要一维。
三 结语
综合以上分析,船山“以意为主”之“意”有四点需要说明。
第一,船山“以意为主”说中的“意”有两种截然不同的含义,一广义,一狭义。船山所反对的“意”,实质是一种狭义之“意”,主要指承袭魏晋玄言诗及宋诗观点而来的以说理或纪事为主要内容、以逻辑思维取胜的作诗理念。这种“意”强调逻辑性、哲理性,是一种脱离主体情感的创作观念。此外,船山曾提到的齐、梁诗与宋诗中刻意追求辞藻、炼字、用典、才学等缺乏“己情之所发”的种种弊端,也可归入这一狭义之“意”。
第二,船山所推崇的“以意为主”之“意”是一种广义之“意”。它不但继承了“意”的“主导性”与“抒情性”特征,而且对“说理性”元素也给予了合理改造,在坚持简约性的基础上,融会贯通,最终形成一种崭新的广义之“意”。简言之,船山所推崇的“意”,是以“性情”为绝对主导、以内隐性哲理元素为辅助、在遵循简约性原则的基础上所形成的诗之“立意”。
第三,对这一广义之“意”还有两点补充说明:其一,“意”中之“情”是一种高尚的情感意蕴,船山称之为“贞情”,强调雅正与节制。其二,这个广义之“意”中,不论是情还是内隐的理,都应是诗人“自得”的,是通过自己的切身体验得来的,在传达时也应结合自己的“己情”感发而出,从而起到感发读者的作用。
第四,关于“以意为主”这个命题,也有一点补充:“以意为主”说是从整个中国古代诗文论系统中生发出来的,它不仅适用于诗论,更适用于文论,可以说是整个古典语言艺术的共同本质,因此它并不像“诗言志”与“诗缘情”那样具备一种更加确切的文体指涉性。但船山在运用“主意”命题时,仍主要是将其控制在诗歌文体内,相对于他的“诗道性情”理论,船山“以意为主”说的内涵显然更为厚重,也更具反思性与综合性。
总体来看,船山诗论中散布各处的“意”在具体含义上十分复杂,①杨松年在其《王夫之诗论研究》(台北文史哲出版社1986年版,第38—44页)中,曾对“意”作了九种释义,其中主要几种为:尚未表达而具存于文人心胸之境界;无视诗文特质而刻尽心思,追逐摹拟之写作态度;与情感较少关涉之哲理或思想;作品的内容;写作过程中,落笔时或完篇后所展现之境界;展现于语言之外,可由读者领略而得之韵味,等等。这些“意”大部分可用以上提到的狭义、广义内涵结合不同语境作相应阐释,但仍有一些“意”难以涵括其中而另有侧重。要厘清船山诗论中的“意”之内涵,还需展开进一步的细致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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