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农妇和她的山寨“政府”
2014-04-08孙旭阳
如果没有大的反转,农妇张海新还得在高墙之内再待1年多。去年秋天,在河南省邓州市一条小巷的出租屋内,45岁的她宣布成立“邓州市人民政府”,下面暂设三个乡镇“政府”,并分别刻制“公章”;下发伪造的文件、公函和任命通知书等20多 份。
今年6月27日,张海新因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在她上诉后,南阳市中级法院二审经不开庭审理,维持原判。
张海新一直不认罪。按照她的自称,伪造公文是为了保护农民耕地不被侵占的无奈之举,并且获得了中央有关部门的授权,公章也在神秘人物处备过案。
“中央有人”
对那些隔三差五登门求助的上访者,二女儿吴楠很难提起多少好感。为了官司,母亲花光了家里的积蓄,还欠下十几万元外债,从2013年上半年起,她家就开始拖欠房租。
去年有一天,她跟母亲吵了一架,警告说,“你今年告状再赢不了,我就把你的法律书全撕了。”
张海新没多说,算是默认了这个约定。但也是在这一年,她谈起维权,口气越来越自信,很多人都相信她“上边有人”。在求助者面前,她趿拉着鞋,从杂乱的书架上翻出某本法律法规,粗声大气地宣讲,不时破口大骂贪官。
这一年夏天,张海新又买了一张褐色的办公桌,放在出租屋内,桌面上摆着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一台复印机。旁边的书架上,塞着《一本书读懂土地法》、《行政公文写作一点通》、《领导干部不得不读的精彩演讲》之类的数十本书籍,这些东西让她显得更加权威。
她最忠实的追随者,就是她家所在的邓州市文渠乡蒋庄村6组。村民刘金兰至今相信,张海新“中央有人”,“跟潘基文也能搭上线”。她的维权伙伴王良双说,张海新虽然性格泼辣,但一到维权时,就显得很专业。“她哪一天几点几分跟哪个部门打了一个电话,都必须记在笔记本上。她说这是上级的要求。”
也不是没人怀疑过。邓州市汲滩镇廖寨村村民廖春洲第一次见张海新时,听她张口闭口“老百姓就得监督政府”,有点泄气:“这不是胡扯吗?”
文渠乡汤庄村村干部肖玉明,也是追随者之一。2013年10月,肖玉明看到张海新拿出“邓州市政府”和“邓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公章,“她说是中央特批她保存,备过案,专门给老百姓办事用。”肖玉明从1985年就开始在村委会混,很难相信这套说辞。
怀疑归怀疑,却并不妨碍廖春洲和肖玉明听从张海新的指挥。在张海新任“一把手”的“文渠乡人民政府”里,肖玉明被任命为“乡政府办公室主任”;而廖春洲则被张海新的“邓州市人民政府”任命为汲滩镇“廖寨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
王良双认为,张海新的言行很像在对人进行“洗脑”。前提是,那些追随者都已走投无路。
不认命的女人
张海新娘家在邓州城西的十里铺村,连她在内,父母共生了7个子女。家里太穷,她四年级就辍了学,拉着架子车卖瓜子和糖果。
1987年,经媒妁之言,张海新嫁给了同龄的吴振田。婚后的张海新,一度把赚钱放在首位。她和丈夫先是到郑州郊区开小磨油作坊,又回到邓州市区开饭店,都没有成。1996年,吴振田南下广州,张海新则在自家临路的房子里开了一家饭店。一二十年以来,夫妻可以团聚的天数不到十分之一。
一个人进货,一个人下厨,一个人接待来自各地的司机,同时一个人照顾三个孩子,她就像一个斗士,左冲右突为自己和后代拓展生存资源。
2009年夏天,张海新拉着架子车进城,督促吴楠学习,成为这一家人的命运转折点。她在一条胡同口摆摊,夏天卖桃子葡萄,冬天卖大枣坚果。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到2011年春天,蒋庄村6组的村民来到县城找张海新求助为止。
当时,张海新已经找好了门面房,做好了箱式广告牌,准备开干果批发店。“村里来了俩女的,说不清我该管她们叫嫂子还是婶子。”吴楠说,来人把母亲夸了一番,称村里只有她出马当村民代表,才能打赢官司。张海新立即承诺,她要死磕到底。
蒋庄村6组的案由并不复杂,村委会与村民之间的征地纠纷。但在向张海新求助前,这8亩地已争讼多时。
村民们央张海新出头,一来因为张海新场面见得多,人泼辣,口才也好;二来,张海新曾因蒋庄村委会拖欠饭钱不还,在她进城前,已经把蒋庄村委会告上了邓州市法院,要求偿还近万元的饭钱。
张海新介入维权后,很快便发现,位于省道旁边的蒋庄村,非法占用耕地建房情况非常严重。这让她想以土地确权为突破口,解决村里的问题。她开始四处上访,乡里、市里、省里甚至北京,都去过。
就在2011年冬天,张海新上访期间,刻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蒋(庄)集体经济组织专用章”。按照张海新对律师的说法,是农业部等中央部委的接访人员,建议她成立集体经济组织,再通过该组织绕过蒋庄村委会,好进行土地确权。
据王良双講,张海新多次告诉他,从2012年下半年起,她已经基本放弃上访,“她说上访没一点用”。
未尽的维权
王良双所在的孔营村,和附近几个村子在没有补偿的情况下,被邓州市南阳引丹灌区管理局(下简称邓州市引丹局)强征了两千多亩地用来蓄水建水库。他们四处上访,一直没有见到任何可以证明征地合法的手续。
去年3月6日,他因为上访而被邓州市政府“训诫”22天,写了一份保证后被释放,但内心更加郁愤。张海新给了他希望。
比她更早些,对本村村委会的新农村社区不满,邓州市汲滩镇廖寨村村民马香兰也开始按照张海新的指点,在廖寨村成立集体经济组织,开始收取村民们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申请书等,想通过张海新为土地确权。
几个月的“办公”期间,张海新共受理了文渠乡、高集乡和汲滩镇共275户农民的承包证申请资料。
警方对张海新的讯问笔录显示,为了满足需要,迫于公章不全的张海新刻制了“邓州市人民政府印”、“邓州市人民检察院印”、“人民政府印”等十几枚印章。
张海新供述,上述的大部分“公章”,都是她通过街头的小广告联系刻制。外地的人刻好章后,通过发自南阳或襄阳的长途车捎到邓州。
伴随着公章“补全”, 到2013年10月22日,张海新的“任命”开始升级,在数份抬头为“邓州市人民政府”的“公文”中,马香兰成为“汲滩镇政府”的“人民代表”,廖华敏成为“汲滩镇政府一把手”,汲滩镇孙庄村女大学生孙某成为“汲滩镇财务主抓”,三份任命公告上,都盖着一个“邓州市人民政府”的大印。
同一天,高集乡李岗村的几名村民代表,也被任命相同的职务,王良双成为“汲滩镇政府”的“人民代表”。按照张海新规定,“人民代表”是所在乡镇最有权的人。
张海新一度雄心勃勃。在被抓前两个多月,她曾试图把出租屋附近的一家旅社包下来,做办公地点,还想招聘数十名大学毕业生,以充实“干部队伍”。按照她的规划,她所管的每一个乡镇“政府”,都将有30人的编制。
以“汲滩镇人民政府”、“高集乡人民政府”名义,马香兰、王良双先后上报张海新批准,对本村建房者下发加盖有公章的停工通知、公告等国家机关公文数份。
此案被警方获知,正是马香兰向新农村社区承建商下发停工通知,被后者报案。邓州市公安局派便衣来到廖寨村,从其他被停工通知的村民处提取了更多证物。
2013年11月26日,马香兰被警方控制。3天后的下午,张海新和王良双等人在出租屋内商议如何搭救马香兰时,被警方带走,包括她持有的各种“公章”和数箱文书证物。
该案进入诉讼阶段后,随着庭审的展开,张海新之前编织的“中央有人”和“公章备过案”等说辞,都被证明子虚乌有。她在“中央”没有人,所谓备案,也只是她通过网络举报,向某網站工作人员发送“公章”资料和上访信,也从来没有得到过回复。
6月27日的一审宣判,是3名维权伙伴的最后一次碰头。张因伪造公文罪一审获刑两年,马香兰和王良双分别为10个月和8个月。3人中,只有张海新上诉。
张海新没有改变什么。在蒋庄村,涉案土地仍旧闲置,悬而未决;在廖寨村,村委会的新农村社区工程继续建设;在孔营村,邓州市引丹局已基本圈占了涉案土地。
7月28日,三人中最先刑满的王良双回到村里。没有了张海新,他对维权更加迷茫。
在张海新被抓前十分钟,还有维权伙伴发火,要求她尽快动用在“中央”的关系,“搭救”马香兰出来。“她被呛住了,想了好久说,‘暂时没必要”。
摘自《南方都市报》第6160期,本刊有删节。刘书庆、孙旭阳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