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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倒在2013年的企业家

2014-04-08

看天下 2014年2期
关键词:犯罪人企业家犯罪

2013年是中国的变革之年,资本市场进行了一场大规模的整顿,IPO一度暂停,与上市、投资相关的企业家犯罪也随之上升;反腐新高潮掀起后,一批现任或前任国企管理者落马,而多位省部级高官的落马,也牵扯出一大批国有及民营企业家。

1月3日,《法人》杂志联合中国青年报舆情监测室发布了《2013中国企业家犯罪研究报告》。报告称,2013年大众网络媒体上公开报道的企业家犯罪信息共357起,其中国有企业家犯罪或涉嫌犯罪的案件有87件,民营企业家犯罪或涉嫌犯罪的案件为270件。

令人吃惊的是,最年轻的国有企业家犯罪人年龄为32岁,而最年轻的民营企业家犯罪人仅27岁。

北、广、江浙最危险

国企企业家的犯罪案件,主要集中在财务管理、公司经营和融资领域。他们案发的主要导火索是相关机构介入调查,其次为举报、自首、媒体揭露、资金链断裂和被害人报案。在罪名方面,受贿、贪污和挪用公款是落马国有企业家的主要罪名。

融资、财务管理和合同纠纷则是民企案发的主要领域,其余领域分别为安全生产、公司经营、产品质量、工程领域和招投标。民企企业家案发的最主要导火索也是相关机构调查,其次为被害人报案、资金链断裂、举报、媒体揭露、自首以及发生事故。

年龄特征明确的102个案例中,犯罪人的平均年龄为50岁。46位国有企业家犯罪人平均年龄为53岁,56位民企企业家犯罪人平均年龄为47岁,国有企业家犯罪的平均年龄高于民营企业家,这也与国有企业家的犯罪查处方式、涉嫌罪名结构有关。

此外,地区经济的发展程度不仅与企业数量成正比,也与法律风险成正比。2013年企业家涉案多发地仍以北京、广东、浙江、江苏等經济发达省份为主,上述四省市曝光的企业家犯罪案件占全部案例的近四成。

民营企业家,日子不好过

在我国的《刑法》中,约1/4的罪名都与市场经济秩序相关,这些犯罪的主体大多是市场经营的主体——企业家们。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和严密的法网,必然导致企业家们在经营过程中步步惊心,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触犯法律。

连续五年来的大量案例显示,媒体曝光的企业家犯罪越来越多地集中在民营企业家身上。从最初与国营企业家基本持平(2009年为35:49),到数倍于后者(2013年为270:87),民营企业家们在犯罪舞台上的曝光率增加,显示出这五年他们的日子并不好过。

根据近两年的《报告》数据,民营企业家涉嫌罪名最多的都是经济犯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经营等一直是民营企业家们屡屡触犯的禁区。

而对于国有企业家犯罪来说,腐败一直是第一大因素。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我国每年涉及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腐败的案件占全年立案查处职务犯罪的24%-30%。

在目前的体制下,国企高管一般身兼官员和企业家双重身份,既是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又有行政级别或党内职务,有的还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这使得国有企业管理者与党政机关之间有着类似“脐带”的关系,国企一把手也面临和官员一样的诱惑。

为什么犯罪?

2013年,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在排位上有所提前,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也首次跻身前十,这也反映出犯罪类型的变化与各年度的社会政策、刑事政策设计有关。

例如2013年大量食品安全犯罪、环境污染犯罪被曝光,其背景就是十八大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社会和谐发展后,相关机构加大了对此类犯罪的查处和曝光力度。

《报告》还透视了企业家犯罪的几大根本原因:

首先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未能理顺。中国当前面临一系列经济社会问题,如地方债务、金融风险、产能过剩、高房价等,根本上都是政府和市场的关系问题,由于政府越位、缺位或错位,导致市场的作用未能有效发挥。

其次,中国拥有巨量的社会资金,但民营企业融资难、市场准入受限,这些资金缺乏良好的投资渠道,只能通过炒房、炒矿等投机方式,或者利用各种地下金融方式进行投资。

在制度层面,经济事务的管理部门设置过多、分工过细,由此导致职能交叉、职能重叠、多头治理,加之规则的缺失以及监管不力,都反过来助长了企业家的犯罪。

而对企业家个体而言,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和内部监督失灵也是促使其犯罪的重要因素。企业内部的权力制衡是企业治理结构的核心,公司内部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才能够充分发挥公司最佳运作潜能。

判轻刑的比例增加

报告显示,近三年媒体报道的企业家死刑案例出现下降趋势,死刑立即执行的数量大幅减少,更多情节极其严重的案例都被判处死缓或无期徒刑。虽然犯罪的数量不断增加,但刑罚的烈度却随着法律修改、社会宽容度的增大而不断降低。

另一方面,随着刑事诉讼法对证据标准的提升和明确,很多民刑交叉案件由于证据不能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或者当事人进行了和解,近三年来涉案企业家被判5年以下轻刑的比例也不断增加,从2011年的21%上升到2013年的40%。

《报告》还结合多年的研究基础,对未来3-5年企业家犯罪趋势做出了预测:首先是“旧账要算”,过去经济发展中企业家的原罪会因大力反腐而逐步曝光。

其次随着改革深入,新的经济犯罪查处逐渐减少。随着上海自贸区的设立、金融改革的启动,加之政府取消和下放334项行政审批等事项,并进一步推进金融、石油、电力、铁路、电信、能源开发、公用事业和服务业等领域放宽市场准入,民企与国企的界分将逐渐模糊,企业家犯罪将更多地集中在市场调控领域,而且动用刑事手段应当更加谨慎。

再次,民生类、疑难、新型案件和灰色案件将频发。随着经济转型的加大、民众对于自身权利需求的增加,危害民众生存、生活基本条件的行为将成为今后打击的重点,如毒胶囊、地沟油、毒豆芽等,政府监管缺位的现象也将从刑事案件的惩处中得到一定改善。

第四,刑罚规制减少,行政制裁甚至是对企业家的职业禁止、政治生涯的冻结会加大。2013年9月上海自贸区出台了中国首份负面清单,列明企业不能投资的领域和产业,相当于投资领域的“黑名单”,力图规避正面清单所带来的政府权力寻租空间。

另外,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决议中特别强调“要让国企和民企拥有更平等的市场地位,形成更良性的竞争环境”,这有助于厘清国企高管及其背后国企本身的“官商政商”界限,真正让行政的归行政,市场的归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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