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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的鬼神观及其对待宗教迷信的态度

2014-04-08峰,傅

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4年1期
关键词:宗教观鬼神论语

付 峰,傅 坤

(1.安徽省矿业机电装备公司,安徽淮北 235000;2.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安徽淮北 235000)

孔子的鬼神观及其对待宗教迷信的态度

付 峰,傅 坤

(1.安徽省矿业机电装备公司,安徽淮北 235000;2.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安徽淮北 235000)

《论语》中孔子关于鬼神的言论非常矛盾,这导致学界对孔子宗教思想的看法很不一致。全面而辩证地研究孔子的鬼神观,有利于更准确地把握孔子的宗教迷信思想,进而为研究儒家思想在当时及对后世的影响提供新的思路。

孔子;鬼神观;宗教观;中庸

一、孔子宗教观产生的背景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阶级斗争的推动,在宗教迷信占统治地位的商周时期,朴素唯物主义和无神论思想也逐渐向前发展。在百家争鸣中,出现了种种社会政治问题的主张。“各阶级各阶层都需要有自己的思想家和代言人,来表达本阶级本阶层的政治主张的愿望。”[1]145其中有不少人是专门从事政治和文化活动的知识分子,他们想利用宗教迷信作为推行自己主张的手段,同时也出现了种种维护宗教迷信的神学。

在“诸子百家”中,有些御用名士,实际上是扮演了神学家的角色,为了维护当时的统治制度,他们把社会制度的种种规定都说成“本于天”“本于鬼神之所欲”。他们从鬼神迷信中引申出礼乐制度,使礼乐制度具有神圣不可改变的性质,以利其推行。《礼记·礼运》里有一段以孔子名义出现的话,孔子曰:“夫礼,先王以承天道,以治人之情,故失之者死,得之者生。……是故夫礼,必本于天,殽(效)于地,列于鬼神,达于丧祭射御昏(婚)朝聘,故圣人以礼示之。故天下国家可得而正也。”这里把礼和天地鬼神的宗教仪式联系起来,具体地说,想通过祭祀上帝鬼神的宗教活动来达到明确君臣、父子、兄弟、上下、夫妇等伦常的目的。当时非常强调祭祀在贯彻社会制度中的作用,“礼行于五祀而正法则焉。故自郊社祖庙山川五祀,义之修而礼之藏也。”这种主张认为,通过祭祀天地祖庙山川的宗教迷信活动可以修仁义,正法则,复周礼。他们认为统治者应重视祭祀,把祭祀看做是“治人之道”,“治国之本”。《礼记·祭统》说:“凡治人之道,莫急于礼,礼有五经,莫重于祭”,“故曰,禘尝之义大矣,治国之本也。”在《礼运》里,他们还极力主张事鬼神上帝“皆从其朔”,即要按古礼进行祭祀,这实际上是想恢复古代政教合一的制度。

商周的宗教迷信是维护奴隶主贵族阶级统治的思想武器。周王朝的奴隶主贵族承袭并发展了商奴隶主贵族的宗教思想,使祭天祀祖、敬事鬼神和政权神授的宗教迷信思想更加系统化、理论化。[2]6周王朝的宗教制度对于好古的孔子而言,是最完美的,即所谓“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论语·八佾》)。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礼制随着奴隶制渐趋解体而日趋崩坏,这也同时成为社会变革的标志。“克己复礼”虽是孔子的既定目标,但面对日益变化的社会现实,他的思想也处于急剧的变化之中,从而导致其宗教观的矛盾。

二、矛盾的鬼神观

《论语》一书五次谈鬼、十七次讲神。综合起来分析,孔子的鬼神观是矛盾的,表现在其对鬼神是否存在的疑问以及主张人事优先于鬼神的思想。例如,“子不语怪、力、乱、神”(《论语·述而》)“季路问事鬼神。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敢问死。’曰:‘未知生,焉知死?’”(《论语·先进》)但是孔子从实用的观点来考察宗教迷信时,则认为宗教迷信对推广和贯彻其仁孝道德观和复周礼的主张,大有可利用之处,所以给宗教迷信增添加了许多东西,特别是在祭礼的复古和重丧方面。

关于祭礼活动,孔子继承并发展了上古对鬼神的崇拜敬仰态度。“对死去祖先的灵魂(祖灵、鬼魂)的崇拜乃是一切宗教的出发点,祖先崇拜乃是一切宗教的基础。”[3]494“祭思敬。”(《论语·子张》)“祭如在,祭神如神在。”(《论语·八佾》)孔子教诲人们对于鬼神要有敬畏心态。“祭礼,与其敬不足而礼有余也,不如礼不足而敬有余也。”(《礼记·檀弓》)因此,要“敬鬼神而远之”。(《论语·雍也》)显然,孔子强调祭祀者内心的诚意比祭祀的祭品更为重要,注重祭祀者恭谨心,恭谨心可以促进敦厚民风的形成,也是中国早期的神察内心宗教思想的反应。“子所重民,食、丧、祭。”(《论语·尧曰》)“子之所慎,斋、战、疾。”(《论语·述而》)孔子平常所慎重对待而不敢忽视的是祭祀前的准备(斋)、战争和疾病,他在政治上认为最重要的事情是人民的养生(食)、送死(丧)和祭祀。从某种角度上分析孔子对鬼神的祭祀及祭祀前后的实践行为,可以体会到生产力不发达情况下的朴素的人本主义思想。

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当时,孔子赞成在鬼神的祭奠上使用明器作为随葬品。“孔子谓为明器者,知丧道矣。备物而不可用也。哀哉,死而用生者之器也,不殆于用殉乎哉。其曰明器,神明之也。涂车刍灵,自古有之,明器之道也。孔子谓刍灵者善,谓为俑者不仁,殆于用人乎哉。”(《礼记·檀弓下》)为减少对财富的浪费,孔子主张随葬品要用不能实用的明器。[4]201但同时在祭祀礼节中,绝不会因为物质条件而废弃礼,因此有“尔爱其羊,吾爱其礼”的论断。

孔子对鬼神的暧昧态度与折中做法,是受到了春秋时期物质客观条件的制约,在唯物主义和无神论思想的冲击下产生的。孔子对鬼神的宗教观对其后儒家的影响是产生了不同的流派,一派是注重祭祀宗教仪式、注重形式礼的发展,另一流派注重祭祀者内心的恭敬、注重礼的精神的传承。

三、宗教观矛盾的原因

孔子作为儒家学派的开山祖师,提出了忠信仁义孝悌和复周礼的观点与主张,但是在利用宗教迷信来贯彻这些主张方面,并没有多少作为。因为孔子的宗教观存在着互相矛盾的方面:一方面认为宗教迷信在推行自己的主张上有可利用的地方;另一方面又认为鬼神是否存在,是值得怀疑的;因此在其言论中没有积极宣传有神论和鬼神迷信事例。

《左传》里尚有这样的说法,“鬼神非其族类,不歆其祀。”这话不仅显示鬼神有亲疏贵贱的区别,而且还显示出,鬼神只是属于高级的,只是属于当权的贵族的。换言之,即被认为只有贵族死了才能为鬼为神,因此鬼神不会接受异族贱类的人的祭奠。因此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论语·为政》)这样说来,由于只有贵族死了才能为鬼为神,所以孔子只是叫贵族后裔能够“慎终追远”,促使被奴役者趋向厚道就是;至于被奴役者方面,他们只是“持手而食”的。由于待遇坏,不可能为鬼为神;又由于他们是被奴役者,自也“不得立宗庙”;即使给予他们以鬼神的恫吓,也是徒劳。因此,孔子也就认定:只有对有鬼神的贵族者们加强他们的后裔的“慎终追远”的行动,注重对祭祀等礼的精神的弘扬。[5]106

如此说来,孔子对鬼神问题,好像是很淡漠似的。然而值得怀疑的是:他为什么又重视对鬼神的祭祀呢?

原因在于当时社会基础已经动摇,只是谈鬼神,已无法维系一般人的信任,倒不如从对鬼神的实际行为上着手,如服丧三年、祭葬以礼,等等。这样,一则可以从“慎终追远”中督促奴隶们趋向厚道而不怀叛意;二则,可以把宗族中的纵的关系就此可以维系住。孔子不谈鬼神,比谈的尤有过之无不及。

孔子生于鲁,鲁是保存周礼较多的地方。孔子看到列国礼崩乐坏的情况,以恢复文武周公之道为己任,极力批判违反古礼的事,并要求社会按周礼行事,在宗教祭礼方面,孔子也是这样要求的。“季氏旅于泰山,子谓冉有曰:‘女弗能救与?’”(《论语·八佾》)孔子认为季氏非国君而旅祭泰山,是悖于古礼的僭越行为。再如,孔子表彰夏禹重视祭祀的作为,“子曰,禹吾无间然矣。菲饮食而致孝乎鬼神,恶衣服而致美乎黻冕。”(《论语·泰伯》)这是教人在祭祀上要像夏禹那样,宁愿节俭自己的饮食,也要拿出丰盛的供物祭祀鬼神,自己平时的衣服可以穿得差些,也要添置一套华美的祭服。孔子重祭是和其重孝的道德观联系在一起的,“孟懿子问孝。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论语·为政》)在丧事方面,孔子坚持要服三年之丧,反对宰我提出的期年之丧。孔子说:“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也。”(《论语·阳货》)孔子如此重视丧葬礼,还有其认识上的原因和目的。孔子认为在尔虞我诈的人情世故中,只有在亲人的丧事中,才会表现出人的真情、本性,因此可以通过丧事来陶冶人性。“曾子曰,我闻诸夫子,人未有自致者也,必也亲丧乎。”(《论语·子张》)所谓“自致”是指人性的自然表现。

孔子维护宗教迷信的言行是为了维护处于动荡中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春秋以后,大小宗族间长期的兼并战争,破坏着原来的经济基础,宗族血缘观念也淡薄了。孔子认为祭祀活动、丧葬礼等宗教迷信在维护原来的经济基础、安定社会和加强血缘宗族观念方面可以起一定的作用,并且可以和他所提倡的孝悌仁义和复礼主张结合起来。

四、结语

“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论语·雍也》)北宋的程颐对之加以解释说:“不偏之为中,不易之为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正理。”(《遗书》卷七)中庸之道是孔子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孔子不是激进的有神论者,他在宗教观上也表现为“中庸”。在孔子的整个思想体系中,宗教观并不占重要地位,孔子对于鬼神的存在是半信半疑的,但他认为事神祭鬼是古代传下来的礼乐制度的构成部分,是实现其复礼的主张所不可少的东西,因此采取维护的态度。由于孔子的宗教观中对于鬼神抱有信与疑的矛盾,因此,孔子的门徒在复杂的社会条件下,有的发展其“信”的一端,成为极端的宗教迷信的鼓吹者;有的则发展其“疑”的一端,成为宗教迷信的反对者。前者表现在《礼记》中的宗教思想和对古代祭祀制度的整理,以及孟子的天命迷信和后来董仲舒的天人合一的学说;后者是以荀子为代表的无神论和反对迷信鬼神的思想。

[1] 徐高祉.中国古代史[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

[2] 陈来.中国哲学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3] 吕大吉.宗教学通论新著[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4] 朱天顺.中国古代宗教初探[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

[5] 杨荣国.中国古代思想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

责任编辑:张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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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671-8275(2014)01-0043-02

2013-11-14

本文系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点研究项目“安徽家训文献整理与研究”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1.付峰(1977-),男,安徽淮北人,安徽省矿业机电装备公司政工师,研究方向:政治思想。

2.傅坤(1976-),女,安徽淮北人,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安徽淮北煤电职业技师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中国哲学、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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