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文学史料考据的力作——评邵炳军教授《春秋文学系年辑证》
2014-04-08王长华
王长华
春秋文学史料考据的力作——评邵炳军教授《春秋文学系年辑证》
王长华
(河北师范大学,河北 石家庄 050024)
从文学研究的整体和系统来看,文学史料是文学研究的基础。因此,文学研究的首要前提就是竭泽而渔式地发掘文学史料。所以,任何一个治学严谨而卓有成就的学者,都会把掌握丰富的文学史料作为自己学术研究的第一位工作。尤其是从事先秦文学研究的学者,把史料作为研究展开的基础,一直是一个优良传统。新近出版的邵炳军教授的《春秋文学系年辑证》(全四册,180万字,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版,以下简称《辑证》),就是对文学史料进行全面发掘整理的一部力作。
一、建立基础性研究史料库
邵炳军教授长期致力于经学、诸子学及史传文学研究,注重将小学、经学、史学与文学结合起来开展研究,以全面发掘中国古代诗歌的演变规律;注重将传世文学文献与新出土文学文献结合,开展先秦文学文献的整理与研究,为先秦文学研究开掘出重要的文献源。他从1998年开始撰写《辑证》起,即展开了整理春秋时期的文学文本、当代春秋历史文化背景的研究成果和当代春秋文学的研究成果三项基础性工作,先后建立了24个专题资料库,累计达数百万字。这些丰富的史料不仅有助于其撰写《辑证》,更成为研治春秋文史不可多得的丰富资料库。特别是在春秋文学史料缺漏严重的现状下,他选择了一份艰辛的辑证考据工作,广泛搜集与排比前人和今人的重要研究成果,运用大量的传世文献和出土资料,对春秋文学史料进行细致清理、扎实考辨和总结性研究。从其对春秋文学史料的充分准备,可见其治学缜密严谨之一斑。
文学创作活动并非独立存在的社会想象,它往往与当时的政治、经济、军事、历史、文化等密切关联,因而《辑证》的史料性特征就显得特别突出。其对先哲时贤的研究成果予以研读梳理,或择善而从,或补证旧说,或自立新论,进而较为全面地展示出春秋文学研究业已取得的丰硕成果。史料本身往往是分散、孤立的,其价值表现在被发现排列和分析中,进而做实际有效的价值评判。因此,《辑证》为我们提供了尽可能详实、真切的史料,并通过体悟分析相关文学史料蕴涵的丰厚思想感情,予以审美认知和规律探究。此书史料价值甚丰,其中简明扼要的叙述与画龙点睛式的点评亦难能可贵,它充分照顾到了文学研究中运用经验实证方法考订、还原文学史实和运用理性思辨从整体上审视研究对象,这样就使全书既具备文学研究的可靠基础,又直接体现出文学研究的归宿。
二、将赋引文学现象纳入研究史料范围
《辑证》将祭祀、婚姻、朝聘、宴享、议政等活动中的赋引文学现象作为文学阐释思想纳入研究史料,从而进一步扩大了研究范围,拓展了研究视野。
先秦所谓引《诗》,类似于后世“引经据典”,或在讨论国事时借以表达某种观点,或讨论事情时借以强化某种意见,或在行文写作时作为一种论据,用途十分广泛。《辑证》涉及到的春秋前期(前770-前682年)引《诗》共5人次,所引《诗》共8篇;中期(前681-前547年)引《诗》共75人次,所引《诗》共62篇;后期(前546-前506年)引《诗》共59人次,所引《诗》共46篇;晚期(前505-前453年)引《诗》共14人次,所引《诗》共15篇。就其功能而论,有引《诗》为文以美国君、大夫者,引《诗》为文以谏戒天子、国君者,有引《诗》为文以申其旨、引《诗》明志者。其中,周平王四十九年(前722年)“鲁君子引《既醉》论纯孝”条,为传世文献所载年代最早一次引《诗》;周元王七年(前469年)“卫端木赐引《烈文》论得国必先得人”条,为传世文献所载年代最晚一次引《诗》。
所谓“赋”,即赋《诗》,就是在各种宴享场所、朝聘外交活动、同僚或朋友之间,依据当时贵族间通行的《诗》文本吟诵诗歌的一种文学活动。其中,在各种宴享场所、朝聘外交活动中赋《诗》,必须按照严格的礼仪等级规定进行,在吟诵诗辞(歌词)时以乐舞伴唱,与祭祀用乐具有相同的思想内涵与文化背景。当然,这种按常礼进行的赋《诗》活动,在诸侯朝聘、外交场合中逐渐演变成为一种包含着某种特殊的政治与外交目的的“赋《诗》言志”活动,更具政治功利性;而同僚或朋友间的赋《诗》则逐渐演变成为一种个体的文学欣赏与文学创作活动,成为后世“徒歌”创作的滥觞。《辑证》涉及到的春秋中期赋《诗》活动16次,赋《诗》26篇;后期赋《诗》活动16次,赋《诗》36篇;晚期赋《诗》活动2次,赋《诗》2篇。这些赋《诗》活动,主要包括诸侯国君飨他国公子、国君宴飨他国国君、国君宴飨他国卿士、国君与卿士明志、国君为他国大夫明志、卿大夫诫勉同僚、诸侯大夫谏其国君、诸侯卿士刺他国卿士、诸侯卿士飨他国卿士等九大类别。其中,周襄王十六年(前637年)“秦穆公宴晋公子重耳,穆公赋《采菽》《小宛》《六月》,重耳答赋《黍苗》《沔水》”条,是传世文献所载最早的赋《诗》活动;周元王元年(前475年)“鲁原宪歌《商颂》”条,是传世文献所载最晚的赋《诗》活动。
三、“录文”与“注释”部分史料的丰富性
《辑证》的主体内容由“纪年”“纪人”“纪事”“录文”和“注释”5部分组成。其中,“录文”部分涉及到的韵文凡223篇,主要有今本《诗经》所载春秋时期诗歌183篇,文献所载春秋时期贵族佚诗26篇,文献所载春秋时期平民歌谣14篇;散文除《孙子兵法》等春秋时期成书的少数散文著作外,大多为今文《尚书》《逸周书》《国语》《左氏春秋》《论语》《史记》等所载春秋时期书面成文,凡1 567篇。
就春秋文而言,作者此前已主编完成了“先秦文系年注析丛书”(全七册,220万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2014年版),尽可能大地拓展文献源,为《辑证》研究夯实了文献基础。其中,《尚书》《逸周书》《国语》《左氏春秋》等所载春秋时期书面成文,大都源于该丛书。
就春秋诗而言,作者事先从《左传》中勾稽出郑庄公的《大隧歌》、郑武姜的《大隧歌》、陈懿氏妻的《凤皇歌》、晋士蒍的《狐裘歌》等,从《国语》中勾稽出晋优施的《暇豫歌》、晋舆人的《舆人诵》、晋国人的《恭世子诵》等,从《逸周书》中勾稽出晋师旷的《无射歌》、周太子晋的《峤歌》,从《吕氏春秋》中勾稽出晋介推的《龙蛇歌》等,从《史记》中勾稽出楚优孟的《优孟歌》,从《说苑》中勾稽出晋舟侨的《龙蛇歌》等,从《琴操》中勾稽出齐杞殖妻的《杞梁妻歌》,从《颜氏家训》中勾稽出秦百里奚妻的《琴歌》等,从出土资料中勾稽出楚优孟的《慷慨歌》等。
“注释”部分于文字学、民俗学、历史学史料的考据,亦作了多方面努力,从一个侧面展示出其史料的丰富性。如周平王元年(前770年)“卫武公作《宾之初筵》”条,关于“西周春秋时期有二申”的注释;再如同年“卫武公作《抑》”条,关于“小子称谓”的注释;还有周平王五年(前766年)“秦女作《小戎》”条,关于“夏声”的注释,等等。
正是由于著者辑录了春秋时期各作者创作的各体各类文学作品,且对散见于其他文献的逸诗、逸文全部辑录,力求少有遗漏,从而客观地反映出春秋文学的真实面貌。正因为如此,该书才能够客观再现春秋时期文学创作的历史进程与文化风貌,为还原春秋文学的真相做出了辛勤而富有成效的努力。
另外,《辑证》附录部分的《春秋年表》《春秋人表》《人名索引》《参考文献》等,同样具有很高的文学史料价值。
总之,《辑证》将广泛而驳杂的春秋文学史料条理化、系统化,做了一次有意义的文学资料史料化工作。一部如此厚重的长卷,作者历时十数载孜孜以求,他本人谦称是书为“磨蹭之作”,实为“磨砺之作”。该书堪称春秋文学史料考据的一部力作。
10.3969/j.issn.1673-2065.2014.06.028
I206.2/.4
A
1673-2065(2014)06-0127-02
2014-10-03
王长华(1956-),男,河北威县人,河北师范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中国诗经学会会长,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首席专家,全国政协委员.
(责任编校:耿春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