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女性“服妖”现象探析
2014-04-08李静红
李静红
宋代女性“服妖”现象探析
李静红
(河北大学 宋史研究中心,河北 保定 071002)
服妖自古有之,兴盛于宋代。宋代主要表现在违背社会风俗、不合礼制及民众对政治的不满等方面。其原因:宋代手工业发展,服饰种类繁多,人们对服饰要求也越来越高;动乱和战争使人们将部分原因归罪于“服妖”;程朱理学的影响使人们将服装粉饰看做“服妖”;辽金等少数民族使宋人对服饰呈现既效法又排斥的心态;历史的思想积淀使然。
宋代;“服妖”;风俗;礼制;宋史
一、服妖的历史渊源
服妖自古有之,不同时代对服妖的界定有所不同,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的社会政治、伦理观念。如先秦时代“故取诸乾坤,特以黄帝、尧、舜当之,取者十三卦,乾坤合为一而不分闻之。朱汉上云:‘上古衣裳相连,乾坤相依,君臣一体也。至秦始取衣裳离之,而尊君卑臣,上下判隔,岂非服妖之[1]?’”将服饰上下分离违背乾坤合一、君臣一体的观念视为服妖。到了汉代有关服妖的记载就多了起来,可以分为以下几个类型:1) 汉代随着儒家统治地位的确立,违背儒家礼俗的服饰行为,往往被视为“服妖“。如汉代“召见犬台宫也。衣纱縠禅衣,冠歩摇冠曵燕尾之裾,垂飞翮之缨,此所谓奇服。说者以为服妖,巫蛊之祸胎于此”[2]。因款式不同于世俗被视为服妖,更被视为巫蛊之祸的开始,如“延熹中,京都长者皆著木屐;妇女始嫁,至作漆画五采为系。此服妖也。到九年,党事始发,传黄门北寺,临时惶惑,不能信天任命,多有逃走不就考者,九族拘系,及所过历,长少妇女皆被桎梏,应木屐之象也”[3]318。因木屐绑带如同像人被绑起来一样,因而被视为服妖。2) 汉代始,便有儒家学者把服妖和谶纬联系在一起。“更始诸将军过洛阳者数十辈,皆帻而衣妇人衣绣擁,时智者见之以为服之不中身之灾也。乃奔入边郡避之,是服妖也。其后更始遂为赤眉所杀”[3]317。把社会的灾难归结为服饰的过错。又如汉灵帝时“灵帝数游戏于西园中,令后宫采女为客,舍主人身为商贾服,行至舍采女下酒食因共饮食,以为戏乐,此服妖也。其后天下大乱,献帝建安中男子之衣,好为长躬而下甚短;女子好为长裙而上甚短。时益州从事莫嗣以为服妖。是阳无下而阴无上也,天下未欲平也。后还遂大乱,风俗通曰:‘时京师宾婚嘉㑹皆作魁,酒酣之后绩以挽歌魁,丧家之乐挽歌执绋相偶和之者,天戒若曰:‘国家当急殄悴诸贵乐皆死亡也。’自灵帝崩后,京师坏滅户有兼尸蠹而相食魁,挽歌斯之效乎[3]319。’”也是把服饰看做国家衰亡的原因。到了魏晋南北朝,少数民族服饰介入进来,服装逐渐开放和多元,但相关文献记载并不多。到了唐代,唐代服装大气华美,开放饱满。宋代服饰在审美取向上拭去了隋唐以来繁缛的细节,更多趋向一种质朴、自然的风范。女性服饰尤其如此。她们一改唐代女子长裙袒露,色彩华丽,大气开放的风格,服饰更加保守,含蓄雅致,色彩淡雅,呈现出一种理性之美。关于这一点,目前学界多有关注,并已基本形成共识①。不过,正是在这种社会风气下,宋代女性服饰也出现了一些所谓的“服妖”现象:“风俗狂慢、变节易度、则为缴轻奇怪之服,故有服妖[4]。”这是一种有违礼制、有悖常态的服饰理念,是对当时政治、伦理的反动。
二、宋代服妖现象的表现
“服妖”是一种较为复杂的服饰理念,主要表现在三方面:
其一,因违背社会风俗而被视为“服妖”。
有的服饰是用动物的皮毛做成的,既过于奢侈浪费,也非常残忍,因此这种服饰会被视为服妖。北宋仁宗时期曾下令禁止臣庶之家采捕鹿胎制作服饰,但是政府只是下令臣庶之家不得用,宣和年间,“士庶家竟以胎鹿皮制妇人冠,山民採捕胎鹿无遗时去,宣和未远妇人服饰犹集翠羽为之,近服妖也”[5]1429。士庶家喜欢用胎鹿皮来制作妇女服饰,所谓胎鹿皮就是指尚在妊娠阶段的幼鹿皮,因此想要获得一张胎鹿皮就意味着要杀死一对鹿母子,非常残忍。尽管如此,皇室贵族中却一直在用,宋代的胎鹿皮大多出自川蜀一带,蜀地以鹿胎作为上交国家的赋税之一。如此,政令实施起来往往不令人满意。
再如,绍熙年间(1190-1194年),“南宋民间妇女以琉璃为首饰”[5]1429。因“琉璃”与“流离”同音,使用琉璃饰品被认为有“流离”之兆,此后宋人连年的流徙之苦便归于此兆,因而被视为服妖,琉璃外表酷似珠翠,而价格又较珠翠便宜,易为普通百姓接受。琉璃首饰的流行与国家“珠翠”之禁有密切的联系,国家禁令使人们不断变通,以满足自己装饰爱美的欲望,这种禁令反倒成了服妖流行的助推器。
其二,因不合礼制而被视为服妖。“丁丑,诏妇人所服冠,高无得过四寸,广无得逾一尺,梳长无得逾四寸,仍无得以角为之,犯者重致于法,仍听人告。先是,宮中尚白角冠梳,人争效之,谓之内样。其冠名曰垂肩,至有长三尺者。梳长亦逾尺。御史刘元瑜以为服妖,故请禁止之,妇人多被罪者”[6]4019。真宗时,粉饰太平,服用浸侈,不惟士大夫家崇尚不已,市井闾里以华靡相胜。“皇亲与内臣所衣紫,进而色深成黝色。士庶浸相效仿,言者以为‘奇邪’之服,然屡禁不上”[6]4782。“(衣饰等)由贵近之家,仿效宫禁,以致流传民间。鬻簪珥者,必言内样”[5]3579,说明宫中、朝中装束往往对社会的服饰风尚起着重大影响,是流行服饰的一个源起点。“逾制”则称为异服或“服妖”,这便是常人所道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了。
虽然宋代礼制比较全面,但具体实施起来并不是那么完美,《宋史·舆服志五》记载,太平兴国七年有诏:“士庶之间,车服之制,至于丧葬,各有等差。近年以来,颇有逾僭[5]3573。”元祐(1086-1094年)时,文彦博亦奏:“数十年风俗僭侈,车服器玩多逾制度[3]9653。”张耒在《衣冠篇》中也指出,当时胥徒冠服与知州、县令相差无几,公卿大夫与武官、伎术官的衣冠没有太大区别,可见,在宋代虽然有关于服饰的礼仪制度,但是比较混乱,所以这种于礼制不合的服饰行为,很容易引起士大夫的不满和抨击,这也是服妖的一种很常见的类型。
其三,民众对政治不满。宣和(1119-1125年)末年,开封府士庶妇人喜欢用鹅黄色的腹围,称为“腰上黄”[7]54。腹围是一种围腰、围腹的帛巾,其制男女皆用,系于腰腹部衣服外面,简繁不一,颜色也不拘一格。这种样式早在五代或稍早便已有使用,需要指出的是,古代男女服饰色彩分制,妇女用黄色为服并不犯禁,黄色腹围被指为妖完全是出于对政治不满的抱怨。此时又有“妇人便服不施衿纽束身,短制,谓之‘不制衿’,始自宫掖未几而通国皆服之,明年徽宗内禅称上皇竟有青城之邀,而金兵南下卒於不能制也,斯亦服妖之”[7]54。起初,这些样式首先为宫廷妇女所喜爱,后来传至民间,民间争相效仿,很快在社会上流行开来。直到1127年,发生靖康之变,金攻打北宋,掳走宋徽宗宋钦宗二帝及后妃宫女等3 000多人,因“不制衿”中“衿”与“金”同音,果然是“不制金”的结果,所以被视为服妖。同样在宣和年间,“妇人鞋底尖以二色合成,名‘错到底’,竹骨扇,以木为柄舊矣,忽变为短柄,止插至扇半,名‘不徹头’皆服妖也”[8]40,表达了世人对政治挫败的不满。又如宋代陆游在《老学庵笔记》卷二中提到:“靖康初,京师织帛及妇人首饰衣服,皆备四时。如节物则春旛、灯毬、竞渡、艾虎、云月之类,花则桃、杏、荷花、菊花、梅花皆并为一景,谓之一年景。而靖康纪元果止一年,盖服妖也[8]27。”可见,一年景这种饰物是因为它出现的不合时宜,恰逢靖康之变,而像讽刺靖康纪元只有一年一样,因此被视为服妖,也表达了世人对当时政治形势的不满。
三、服妖产生的主要原因
宋代服妖现象增多,首先与其手工业发展不无关系。一是,缫丝业和络丝业与机织业分离了,纺织原料加工与产品之间有了进一步的分工。二是,纺织品要染色,这样社会上便出现了染行。不仅要染色,颜色还要好看。染色业继承唐代并有所发展,印染的花色品种甚多,技术极为精湛,诸如“一年景”等服饰制作十分精美,印花布受到人们的赞赏和喜爱,因此十分流行。制鞋制靴业也成为一个专门的行业,鞋以双计,南宋高宗时候“禁中有丝鞋局,专挑供御丝鞋,不知其数”。此外,与穿着有关的如腰带等,也都有专门的制作者。宋继唐代“夹缬”法之后,发展起来了一批批专门从事雕塑花缬的雕版工匠,使印花布有了广泛的发展。随着缝匠、帽匠、鞋匠的出现,于是缝衣作坊等等随之建立起来。与此同时,一些特种手工艺,诸如刺绣、刻丝也成为专门行业发展起来。服饰种类繁多,人们对于服饰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同时追求新颖。
其次,北宋后期,社会动乱,时常发生战争,百姓流离失所,经常遭受战争的危害,世人对政治存在强烈的不满和抱怨,尤其是靖康之变更让世人对社会有诸多不满,于是像“不制衿”和“一年景”这种服饰便遭到了服妖之议。
其三,程朱理学在南宋时期兴起,影响颇深。在程朱理学“存天理,灭人欲”的影响下,宋代服饰更趋于保守,色彩单纯,服饰、发髻都是有规有矩,服饰装扮作为当时社会生活的侧面反映,就直接受到影响。士庶服装集中体现了自然朴实的特点,就连当时的宫廷服装也不例外,宋太宗、宋贞宗、宋仁宗、宋神宗、宋徽宗、宋高宗等均颁布过诏令,要求宫廷服饰不应崇尚奢华。因此宋代妇女中流行的一些服饰发髻如宫妃系前后掩裙而长窣地,名为“赶上裙”;梳高髻于顶,名为“不走落”都被视为服妖。
其四,辽金等少数民族对宋代服饰的影响。宋代在与辽金的长期战争中,民族文化也在相互交流融合,辽在多次侵扰中原的过程中其服饰的一些样式也传入了中原北方地区,这当然是不被朝廷允许的,如庆历八年(1048年)诏:“禁士庶效契丹服及乘骑鞍辔、妇人衣铜绿、兔褐之类[2]3579。”而这些颜色正是北方少数民族所喜爱的。金朝时在对宋长期的侵扰中服饰文化也有所传播,遭到朝臣的反对。例如孝宗乾道四年臣僚言:“临安府风俗,自十数年来,服饰乱常,习为边装,声音乱雅,好为北乐、臣窃伤悼。中原士民,延首企踵,欲复见中都之制度者三四十年却不可得。而东南之民,乃反效于异方之习而不自知,甚可痛也。今都人静夜,十百为群,吹鹧鸪,拨洋琴,使一人黑衣而舞,众人拍手和之,伤风败俗,不可不惩,诏禁之[9]。”
其五,服妖的出现也有其深刻的历史思想根源。宋代之所以出现服妖现象,与其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以及支配这些构成日常非自觉行动和高涨的市民意识有关。宋代商品经济的发展,刺激了人们日趋膨胀的消费意识,增强了人们对金钱的渴求,整个社会表现出一种强烈的功利主义,在这种价值取向下,服饰逾制也是这种思想推动的产物[10]。
综上所述:服妖兴盛于宋代,其主要表现在违背社会风俗和不合礼制方面,从其服饰的特点,如颜色、款式可以看出,服妖存在着深刻的社会文化和思想根源,事实上,不止女性服饰出现“服妖”现象,在宋代男性服饰中也存在类似的现象,关于这一点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
注释:
①有关研究见:吴旭霞《宋代的服饰与社会风气》(《江汉论坛》,1998年第3期)认为较唐代相比,宋代的服饰更加保守,崇尚俭朴;乔婷《宋代服饰特点的研究与探析》(《山东纺织经济》,2010年第10期)分析了宋代服饰在风格和色彩上的特点;刘驰、袁燕、周捷《民族文化交流对宋代服饰的影响》(《西北纺织工学院学报》, 1999年第13卷第3期)指出的民族交流对宋代服饰发展的影响。另外还有徐功《论“程朱理学”对宋代服饰的影响》(《艺术理论》2008年第5期)
[1] 张献翼.读易记闻[M]//卷六.《文渊阁四库全书》本,32册.北京:中华书局,2014:561.
[2] 惠士奇.礼说[M]//卷二.《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01册.北京:中华书局,2014:403.
[3] 范晔.后汉书[M]//卷二十三.《文渊阁四库全书》本,252册.北京:中华书局.
[4] 马端临.文献通考:第十二册[M].北京:中华书局,2011:8047.
[5] 脱脱.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1985.
[6] 李涛.续资治通鉴长编:第十二册[M].北京:中华书局,1995.
[7] 岳珂.桯史[M].北京:中华书局,1981.
[8] 陆游.老学庵笔记[M].北京:中华书局,1979.
[9] 佚名.宋史全文[M]//卷二十五上.《文渊阁四库全书提要》,331册.北京:中华书局,2014:334.
[10] 范立舟.宋代思想学术史论稿[M].澳门.澳门周刊出版有限公司,2004:512.
“Fu Yao”Phenomenon in Song Dynasty
LI Jing-hong
(Research Center of the History of Song Dynasty, Hebei University, Baoding, Hebei 071002, China)
“Fu Yao”(strange attire) has been in existence since ancient times and flourished in Song Dynasty. The main features of “Fu Yao”are its violation of social customs, its inconformity with etiquette and the dissatisfaction of people to the politics. There are five major reasons for the phenomenon. Firs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handicraft, there were types of clothing in variety catering for people’s increasing demands. Second, people blamed turmoil and war upon “Fu Yao”. Third, influenced by Neo-Confucianism people saw clothing decoration as “Fu Yao”. Four, people both followed and repelled costumes of the minority, such as Liao and Jin. Five, its existence stemmed from the accumulation of historical thoughts.
Song Dynasty; “Fu Yao”; custom; etiquette; the history of Song Dynasty
2014-07-20
李静红(1990-),女,河北乐亭人,河北大学宋史研究中心在读硕士.
10.3969/j.issn.1673-2065.2014.06.024
K244
A
1673-2065(2014)06-0114-03
(责任编校:耿春红 英文校对:杨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