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着力增强水利支撑保障能力
2014-04-08山东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王艺华
山东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 王艺华
近年来,我省持续推进现代水利示范省建设,水资源供给、水灾害防御、水生态保护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时特别强调解决好地少水缺的资源环境约束,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对水利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更高起点上推动实现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跨越发展,增强水利支撑保障能力,必须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更大的力度推进水利建设,以更大的决心强化水利管理,以更大的勇气深化水利改革。
一、围绕提高供水保障能力,着力夯实水利基础设施
立足人多地少水缺的基本省情,优化水利建设和水资源配置格局,努力提高全省水资源调度配置能力。一是加快构建现代水网。抓住南水北调东线山东段干线通水和胶东调水工程试通水的有利时机,加快实施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和引黄济青改扩建工程,强力推进市域水网和县域水网建设,尽早实现长江水、黄河水和当地水的联合调度、优化配置,着力构建"南北贯通、东西互济,蓄排结合、旱涝兼治,库河相联、城乡一体,统一调度、管理先进"的现代水网骨干工程体系。二是加快治理防洪薄弱环节。按照"流域统筹规划、上下游一体设计、分步组织实施"的思路,集中力量打好中小河流治理五年攻坚战,使重点河流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重要河段达到50年一遇。加快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防洪薄弱环节治理,确保3至5年内完成治理任务。加快规划建设防潮工程体系,大力实施千里海堤工程,尽早建成与城乡发展相匹配的防洪工程体系。三是加快推进雨洪资源利用。在科学评价雨洪资源、分析投资效益和设计筹资方案的基础上,近期优先实施水库增容、新建山丘区水库平原水库地下水库、河道拦蓄以及沂沭河洪水资源利用等工程,提高雨洪资源蓄用能力,增加雨洪资源有效供给,争取到2016年新增供水能力20亿立方米。四是加快提升农村水利发展水平。农田水利建设以耕地灌区化、灌区节水化、节水长效化为模式,以水利设施配套、水毁工程修复、沟渠疏浚整治、桥涵闸配套为重点,完善农田灌排设施体系,力争到2015年“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达到7 000万亩以上,进一步提高灌溉对粮食生产的贡献率。坚持把节水灌溉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根本性措施,大力推广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鼓励、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各类家庭农场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因地制宜启动节水灌溉高产示范区建设试点,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农作物品质。围绕让群众喝上放心水、方便水、安全水,加快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大力发展集中规模供水,力争到2015年农村供水水质合格率达到80%以上,100个县(市、区)基本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五是加快实施地下水超采区治理。自觉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到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的各方面,融入水利工程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的各环节。突出抓好利用亚行贷款综合治理淄博-潍坊地下水漏斗区域示范项目相关工作,抓住鲁北地区纳入国家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规划的机遇,启动地下水超采区治理试点,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兴建水源置换工程和生态修复工程,退还用水挤占量和地下水超采量,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逐步缩小地下水漏斗区范围。
二、围绕强化水利公共服务,着力提升行业监管效能
立足本职,着力增强供水安全保障、防洪安全保障和水生态安全保障。一是加强水资源管理。解决我省缺水问题,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既要有工程措施,更要有管理措施,关键在于转变用水方式,强化水资源管理,加大水资源保护,推动节约集约用水,努力实现水资源供需动态平衡,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可持续的水资源支撑。完善水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探索编制水资源资产负债表,依法划定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坚持眼睛向内节约挖潜,严把水资源论证关、取水许可关和节水设施验收关,严格实行区域限批制度,严守“三条红线”,大力发展节水型经济,建设节水型社会。力争到2020年,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国家下达指标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到10方以下,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0%以上。二是加强防汛抗旱应急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省市县乡四级防汛组织指挥机构,巩固基层防汛组织建设成果。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加强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加快山洪灾害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实施,抓好省级和市级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平台建设,编制完成重点地区洪水风险图。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体系,及时修订完善各类预案,强化实战演练,确保安全度汛。三是加强工程建设运行管理。在加快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基础上,着力强化基层水利服务保障。重点在深化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基础上,加快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明确工程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针对不同类型工程特点,因地制宜采取群众管理和专业化、社会化管理等多种管护模式。四是加强水行政执法管理。加快水利立法步伐,不断健全水法律法规体系。全面推进水利综合执法,深入开展水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水政执法巡查、稽察和督办三项制度,重点打击在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违规开发、乱占滥排、乱挖滥采等引发生态功能退化、破坏水生态的行为,切实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五是加强和创新河湖管理。以强化河道依法管理为突破口,开展河道执法规范化建设和省级河道执法规范化管理单位创建活动,实行河湖开发利用和保护分区管理,开展河湖水域岸线登记和确权划界工作,逐步落实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1 049条河流的管理主体和管理权限,建立建设项目占用水利设施和水域岸线补偿制度,推进河湖休养生息。
三、围绕增强水利发展内生动力,着力改革创新体制机制
抓住长期制约水利改革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力求水利体制改革大有作为,为水利科学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一是深化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简政放权,深化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下放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的审批事项,对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一律取消审批。全面推进水利项目建设事权划分,探索开展省级项目、省与市县共管项目以及市县项目分类管理。二是深化水利投融资机制改革。在认真落实2011年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足额征收水利建设基金、从土地出让收益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水利规费的同时,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水利建设,允许以水利、供排水资产以及相关收益权等作为还款来源和抵押担保物。积极发展BT、BOT、TOT等新型水利项目融资模式,鼓励引导企业和个人以合资、独资、特许经营等混合方式投资水利。三是深化水资源管理改革。建立健全水权水市场,开展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逐步明确各地初始水权。在明晰区域水权的基础上,稳步开展水权水市场交易试点,鼓励引导地区间、用水户间水权交易,推动水权交易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水权水市场交易制度体系。按照定额内保公平、超定额讲效率的原则,以县(市)为单位推进多水源区综合水价改革试点,对农业灌溉定额内用水给予终端水价优惠,加快建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联合调度、节约用水。四是深化水生态文明机制改革。以现代生态文明理念为引领,有序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健全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原则,研究制定生态脆弱区补偿办法,逐步建立水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开展重要水源地、水土流失区、蓄滞洪区、库区和水生态修复治理区补偿工作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