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城市生活垃圾现状、管理及对策
2014-04-08张亚楠沈海滨
文/张亚楠 图/沈海滨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废物日益增多。城市生活垃圾的大量增加,使得垃圾处理日趋困难,由此而产生的环境污染等问题逐渐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据统计,我国大约有三分之二的城市已经处于垃圾的包围之中。城市垃圾排放量快速增长,导致许多城市的旧的垃圾填埋场提前封场,加上土地资源的稀缺,已经很难找到新的垃圾填埋或处理场所,同时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发展,城市对土地的需求不断扩展,原来偏远的垃圾填埋场所已经悄悄地走进了城市,并出现了建设在垃圾场附近的小区。许多城市在承受垃圾污染影响的同时,还面临如何处理新增垃圾的困扰。因此城市生活垃圾管理问题不再仅仅是城市环境卫生的问题,它已经逐步演变成了制约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城市生活垃圾现状
我国是世界上垃圾包袱较重的国家,2000年和2001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分别为1.18亿吨和1.35亿吨,这样的数字每年还在以8%-10% 的速度递增,其增速堪与GDP增速比肩。另据统计,我国城市历年的垃圾堆存量高达66亿吨,侵占35亿多平方米的土地,有四分之一的城市不得不把解决垃圾危机的途径延伸到乡村。据分析,今后50年是我国人口和城市化的高峰期,据目前我国城市化水平推算,2030年、2040年、2050年我国年产生活垃圾分别为4.09亿吨、4.57亿吨和5.28亿吨。随着城市人口的增长和城市化发展,城市生活垃圾的高峰期也随之而来,这无疑将成为我国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严重桎梏。在2011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文件,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目标要求到2030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小城镇和乡村延伸,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接近发达国家平均水平。
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现状
长期以来,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处置主要是以寻找合适地点加以“消纳”为目的。目前,我国城市垃圾处置的最主要方式是填埋,约占全部处置量的70%以上;其次是高温堆肥,约占20%以上;焚烧量甚微。其中,卫生填埋是一种垃圾终极处理方法,缺点是占地多,污染地下水和排放有害气体。填埋1t垃圾需占地3m2,如日处理400t垃圾,一年占地约44万m2,造成渗漏液污染水资源。垃圾中有机质含量达20%时,1t垃圾约产生甲烷100m3。若处理不当,会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同时,甲烷气还是重要的温室气体,其影响甚至超过CO2;垃圾堆肥可以杀死垃圾中的病原菌,有效处理垃圾中的有机物,而且还可以生产有机肥料,特别适用于以农业为主的国家。但是堆肥并不能处理全部的垃圾,它只是针对垃圾中易腐的、可被微生物降解的有机物质。堆肥时,垃圾中的石块、灰渣、金属、玻璃、塑料等废弃物不能被微生物分解,必须进行分选,另行处理。另外,长期施用堆肥产品容易造成杂质在土壤表层沉积,堆肥过程中发出难闻的气味,对垃圾中的病原体杀灭不彻底,容易造成二次污染;焚烧法是一种高温热处理技术,其工艺过程是将城市生活垃圾作为固体燃料,投入专用垃圾焚烧炉内,在高温条件下,垃圾中的可燃成分与空气中的氧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热量,转化为高温燃烧气体和性质稳定的固态炉渣。但由于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中有机物含量还不是很高,必须添加辅助燃料才能维持燃烧,焚烧设备一次性投资大、运行费用高,而且焚烧过程中易产生大量的二恶英等致癌成分,还释放出几十种乃至上百种的金属“飞灰”和酸性气体,影响人体健康。此外,焚烧将可再生利用资源与其它垃圾一并焚烧掉,无法实现对资源的循环再利用。
上述三种垃圾处理方式,都存在着危害隐患。总体来说,目前我国在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方面还处于起步阶段,全国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严重不足,只有少数城市建成达到或基本达到无害化处理标准的处理场和处置场。大部分城市仍以简单填坑、投入江湖、露天焚烧等处理方式为主,无害化处理技术和设置均不完善,缺乏污染控制设施,远不能保证垃圾处理后的安全。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存在的问题
现有管理体制不利于改变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困境。我国主管城市垃圾清运处置的归属部门是城市建设部门,各个城市由市政府领导下的城建环卫部门主管垃圾的收集、清运、处置,垃圾清运处置的过程的管理、监督、运行基本是由一家完成的。许多城市的城市环境卫生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市、区、街道三级管理体制,主要费用由政府负担,形成了政府给多少钱办多少事的局面。这种体制不能形成有效的监督和竞争机制,制约着垃圾管理的发展。
垃圾治理缺乏资金,收费制度尚未建立。随着垃圾生产量的增加和环境保护要求的提高,需要政府投入越来越多的资金,才能建设足够数量的无害化处理处置工程,政府财政负担非常重。其根本原因在于缺乏相应的经济手段和垃圾收费制度,没有使公众和企业认识到垃圾问题与自己息息相关。
法规不健全,全民环境卫生意识不高。我国已颁布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防治城市生活垃圾污染环境做出了全面规定,是加强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体制的基础,但由于缺少“子法”及实施细则,给依法管理带来了困难。要处理好城市生活垃圾问题,全民的环境卫生意识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
解决城市生活垃圾的建议
从源头抓起,实现垃圾减量化。解决我国城市垃圾问题的关键是要控制垃圾增长,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大力推广清洁生产,实现减量化。减量化是解决垃圾问题的根本途径,可采取限制垃圾产生的相关政策。如限制过度包装、鼓励净菜上市、少用或不用一次性物品、使用清洁燃料、改变生活服务方式等,从源头上消减垃圾产生量。
建立完善垃圾收集分类、回收、处理的系统工程。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综合处理,提高垃圾回收利用率等各个环节,制定具有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形成城市生活垃圾全过程管理的良性循环系统,减少终极垃圾填埋量。
研究开发适合国情的垃圾处理处置技术,推进产业化进程。根据我国国情开发适合我国自己的垃圾处理处置技术体系是十分必要的。目前比较急需的技术有:(1)发展高温堆肥,改进原料构成,提高堆肥产品质量,增强堆肥产品的市场竞争力;(2)改进卫生填埋技术,开发专用设备和材料,完善卫生填埋场的场底防渗技术、渗漏液的治理技术;(3)加速开发国产焚烧设备,研究和开发国产焚烧主体和烟气净化设备。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境意识。搞好垃圾的管理工作,离不开公众的参与和支持。垃圾的生产者是公众,所以应对公众加强环境教育和技术培训。可以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垃圾卫生管理的宣传,结合垃圾分类收集,垃圾收费等改革措施,进行大规模环境法规宣传,普及环境科学知识,提高公众法制观念和道德水准。自觉遵守有关法规,维护自身环境权益,积极参与垃圾分类行动,另外,还应该建立公众举报监督热线,设立垃圾监督员,由社区居民自治团体组织本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垃圾管理,逐步建立公众参与垃圾的机制。
综上所述,我国城市生活垃圾问题已经是一个严重的环境问题,“在环境污染的肇事者名单中,没有谁可以逃避;在环境污染的受害者名单中,没有谁可以幸免”的名言出自普通百姓。保护环境,人人有责。解决城市生活垃圾的污染问题与管理问题迫在眉睫,需要政府的重视与企业、公民的共同参与和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