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分期蓄水的移民安全度汛措施
2014-04-0843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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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概况
对大型水利水电工程通常采取分期建设,因每期施工对象不同,存在着施工时间差异,不同时间段遭遇洪水频率可能也不一样。为保证枢纽工程施工安全,围堰挡遇上游洪水的频率通常设置在2%~1%之间,亦即枢纽工程施工期间一般采取2%~1%的洪水度汛标准。
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范虽未对分期蓄水移民度汛标准作出明确规定,但多数水利水电工程惯用5%频率的洪水度汛标准,该标准与水库移民迁建标准相同,显然移民度汛标准要低于枢纽工程度汛标准。其主要原因在于,坝段施工前需完成挡水围堰建设,往往挡水围堰是在汛后的平水或枯水期间开始施工,围堰完工后再开始坝段的基槽开挖、上部构筑物的浇砌,若围堰挡水标准采取移民迁建标准,在遭遇高于5%频率的洪水时将没有充足时间加高围堰,可能使坝段施工或无法进行或使已完成部分遭洪水冲毁。因此,枢纽工程施工期间的度汛标准均需考虑2%~1%频率特大洪水发生的因素。
移民度汛为什么不与枢纽工程施工采取相同度汛标准呢?若移民度汛阶段也采取2%甚至更高的1%频率,有可能使得该频率下水库末端回水高程超过正常蓄水位时5%频率的回水高程,从而造成分期蓄水人口数量大于移民实际需搬迁人口总数,亦即要将非水库移民进行搬迁。因此,一般情况下移民度汛采取5%频率的洪水标准。度汛期间,在遭遇高于5%频率的洪水时就会对度汛移民和人身和财产带来安全隐患。在分期蓄水阶段保证移民既能安全度汛,又能使移民安置整体规划方案有序进行,是地方政府、项目业主和各参建单位在建设期间急需处理的难题。
现以正在建设的亭子口水利枢纽分期蓄水阶段移民度汛实际开展情况为例,进一步探讨移民度汛的安全性、合理性,可为类似工程提供参考。
2 分期围堰指标
亭子口水利枢纽位于嘉陵江中游上段,大坝拦蓄后将形成113 km2的水库面积,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达34.68亿m3,坝前458 m正常蓄水位在接20 a一遇洪水回水时将淹没约21 100人,人口主要分布在嘉陵江沿岸及支流海拔高程约为400~465 m的区域。
按施工进度安排,亭子口水利枢纽共设三期围堰。二期围堰施工于2010年1月开始,在4月底即形成围堰,围堰形成后堰前水位为408.2 m时,淹没涉及人口共计1 973人,其中涉及的4个集镇人口约1 100人,其余人口居住在农村的32个村民小组中。
三期围堰于2012年4月建成,堰前水位为411.8 m,淹没涉及人口585人。其中约130人居住在2个集镇,455人居住在26个农村村民小组中。
2013年4月底,亭子口水利枢纽启动下闸蓄水前水库清库验收工作,对正常蓄水位458 m接20 a一遇回水以下范围,按规范规定的项目展开全面清理。
3 移民度汛措施
3.1 二期围堰措施
二期围堰施工是亭子口水利枢纽工程进度的关键,成败与否关系到工程总体效益,也关系到能否尽快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减缓下游人民群众遭受洪灾之苦。由于二期围堰施工时间紧迫,移民必须在当年4月底前全部迁出二期围堰蓄水区。然而,移民要想在2~4月的3个月时间内完成新房建设几乎是不可能的,如移民搬不出来,围堰施工就不可能正常施工。为此,项目业主和地方政府多次商议但始终无法编制出一个完整和有效的度汛方案。
按以往经验,围堰蓄水形成的移民,一般租住长期在外务工户的房屋,或暂时借住于亲戚朋友家中。地方政府经过摸底发现,无人居住的外出务工人员房屋有些年久失修,有些经过地震振动已成危房无法住人,能够在亲戚朋友家中暂住的不足二期围堰移民人口的40%。因此,地方政府提出利用“5.12”地震灾后重建,将亭子口库区有地震灾民留下的空闲帐篷及活动板房用于安顿移民。
经初步了解,亭子口库区所属的广元市移民建房一般需时约为6~8个月,也就是说二期围堰移民从2月初开始建房,到房屋完工初步具备入住条件最早也在8月底,这期间必需经过早春严寒以及熬过7、8月份的酷暑。“5.12”大地震有很多灾民就因为帐篷里密不透风,地面潮热而宁愿露天而息,很少有人居住在帐篷内,可以想象,不属于危困时期的围堰蓄水移民更不愿意住帐篷。
由于二期围堰工期已定,不能因为移民暂住问题影响工程施工,移民设代处建议业主召集地方政府、移民监理共同把脉,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移民住宿方案。
经过多次协商,决定采取以下9项措施:①库区活动板房搭盖不到2 a,且都是全国兄弟省市响应国家号召,以优质材料建成,稍加整理完全可住人;在此基础上由业主组织电站施工单位修建临时机耕路,满足移民的出行、生产所需,由地方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解决临水、临电及入厕问题。②由地方政府组织不能居住活动板房的移民自己联系住处,不限于亲朋好友,地方政府派人联系房东以优惠价格临时安置移民。③移民的家具电器、生产用具、家禽牲畜统一安排进帐篷遮风避雨,帐篷不足的由地方政府安排市县应急办动用应急避险备用品解决。④将原经商户安排在移民临时居住较多的地方搭棚以供其营业;由地方政府组织所有机关部门人员,业主组织水电武警帮助移民搬家、运货。⑤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搬出原居住房的移民给予一定的奖励。⑥各方派员现场解决移民临时安置点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包括安置点用地、建筑材料采购、运输、施工等)。⑦对在建的集镇、居民点,敦促施工单位加紧施工进度,同时启动与二期围堰移民相关的集镇、居民点基础设施建设,满足移民尽快入住永久性住房。⑧对在8月底前完成新房底层建设并入住的,给予当事人一定奖励。⑨成立市县两级二期围堰蓄水应急指挥部,处理各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指导移民度汛、紧急搬迁工作。
通过以上措施,亭子口库区二期围堰受影响人口均在预定时间内完成搬迁,个别移民户在奖励措施激励下甚至还完成了新房建设,保障了亭子口二期围堰正常施工和按时蓄水的需要。
3.2 后期度汛措施
上述为二期围堰移民度汛措施,按亭子口工程施工总进度安排,三期围堰在2012年4月底形成,2013年4月底要进行下闸蓄水前的水库清库验收,因此,在这2个阶段也存在着大量的移民搬迁问题;同时还涉及一些集镇,集镇增多就预示着会有更多的单位、企业和商业门面需要搬迁,还有大部分公路、电力线、通信线等专业项目复建也需在这2个阶段中完成。所以,除农村度汛移民可以参照二期围堰的方式完成搬迁外,其他一些影响三期围堰蓄水和下闸蓄水前水库清库验收,以及按期完成集镇和专业项目的复建等因素,则是地方政府面临的重大挑战,也是对项目业主在短期内筹措资金能力的考验。同时,也预示着设计单位必须会面对超常规、超负荷的工作。
经四川省移民局组织参建各方协商,一致认为,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是否能根据两阶段淹没特点早日启动集镇和专业项目建设。经统计,两阶段涉及到9个集镇、30多条不同等级公路以及沿线桥梁、上百条电力及通信等线路。集镇复建为县管项目,而公路、桥梁及各种线路复建多为省、市管辖。因此决定:①县管项目由各县负责组织实施,县以上项目由市统管或市上报省相关部门要求由市代管,此举能最大限度消除省、市管辖项目各自为政及不能按计划实施的弊端。②项目业主保证资金及时到位,并派员现场核实资金使用的合理性;长江设计院派员驻现场设计,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③组织有经验的建设单位代理地方政府行使建设管理职能。④移民综合监理对变更的投资额不超过5%的现场审批、单项监理对出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参建方。⑤定时召开设计联络会、监理例会以及地方轮值会(各县组织)。
4 度汛处理措施
围堰蓄水和水库下闸蓄水清库验收周期较长,移民安置任务较重、建设项目较多,出现的众多问题需参建各方及时处理。基于对出现的主要问题开展认真的分析研究,决定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4.1 及时处理实物指标错漏
(1)移民群众房屋结构重新定性。亭子口水利枢纽涉及苍溪、剑阁、元坝和利州等4个县区,实物指标分为2个阶段调查。将坝子涉及的苍溪县作为试点,于2006年底启动调查工作。调查完全按照此前经过四川省移民局批准的实物指标调查大纲和细则严格操作。而后启动的剑阁、元坝和利州三县区调查时出现了与大纲、细则不一致,甚至超出大纲、细则所涉及的处理项目,比如地方长期认定的木结构房屋的墙面为竹条、木条外糊泥土,与建设部规定的界定条件不一致。经协商,尊重川北地区民俗,以地方政府相关文件确定标准甄别该结构,并在二期围堰阶段纠正苍溪县存在的同样问题。
(2) 洪水线下林地合理补偿。调查大纲明确的林地调查上限为正常蓄水位,下限为常年洪水位,常年洪水线下为国有土地不作补偿。但各县区反映,这部分国有土地上的大量林木为老百姓承包,如不作补偿将会损害老百姓的利益。经各方商议并上报四川省移民局同意,决定常年洪水线下的林地以老百姓所持的林权证为准,林权证标注范围内的林地作为承包地予以补偿。但多数老百姓由于保管不善已拿不出林权证,林业部门对常年洪水线下的老百姓承包林地记录不全,导致无法完整统计线下林地面积,给补偿工作带来负面影响。移民设代处经反复了解情况后认为,常年洪水线下有老百姓承包的林地,但并不是所有林地均已承包,并且承包林地未像耕地那样面积准确,一般情况下,老百姓也未将林地作为生活来源,只是作为他们占有的资源,因此,建议将常年洪水线下林地面积的一半作为承包林地补偿。该方案得到地方政府赞同,群众也得到了实惠。
4.2 现场办公解决施工难题
4.2.1 新址征地范围变化
集镇场地平整时,有些边缘地段开挖后形成较高的土边坡,如不削坡,挡墙建成后将严重影响稳定性、安全性。但要削坡就必然造成征地红线向外扩展,也就是实际征地面积要大于规划设计征地红线面积,个别集镇征地红线扩展后还破坏了老百姓的耕地,如不及时处理将会影响集镇建设,进而影响到围堰施工进度。各参建方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削坡边线,依据削坡边线重新计算开挖工程量;对遭到破坏的耕地特别是水田做到保水、保土能耕种,耕地面积缩小的按缩小面积给予补偿。该措施既保障了新建集镇的安全性,也推动了集镇施工进度。
4.2.2 集镇建设工程量据实认定
在亭子口二期、三期围堰蓄水涉及到13个集镇需要开工建设,各集镇建设过程中,发现实际工程量与施工图设计工程量之间存在着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清基换填。部分集镇建设用地处在水田上,多年的灌溉使水田深处的土呈淤泥状。由于地勘工作的局限性,往往设计换填工程量与实际相差较大,施工方遇此问题一般夸大换填量,无形增加了建设方不必要的投入。亭子口设代处及时组织施工图设计、地质勘察人员住现场逐一确定基坑换填高程,土石方回填方量,并保留换填前后的影像资料备查;在施工方、建设方、设计单位和单项监理等方签字确认后,施工单位再行施工。
(2) 土石方比。土方和石方的比例,将左右集镇场地平整的费用。它不仅体现挖方时的难易程度,也对回填、弃方转运等费用产生直接的影响。与基坑清淤换填一样,地勘工作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实际土石方与设计土石方的差异,为了得到正确的土石方比,设代处在听取施工人员和现场监理介绍情况后,安排地质勘察人员对集镇新址岩石出露不明显地带展开了加密钻孔,这样做虽加大了勘探工作量和勘测设计经费,但对有效控制集镇建设费用无疑是个良好的方法,值得推广。
4.3 规划方案科学变更
库区有几个村民小组紧邻旧县城、建制镇,由于基本建设占用了大量农用地,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0.2~0.5亩,老百姓生活水平一直得不到提高,但这些小组中有些集体耕地实际上被农民耕种多年,地方政府请求将这些集体耕地作为承包地计算给生产安置人口,以解决移民土地补偿偏低的问题。经请示上级有关部门,将该问题作为个案予以处理,缓解了地方政府安置移民的难度。
5 结 语
由于项目提前开工、资金保证得力、对出现的大小问题处理及时,使2个阶段的围堰蓄水所产生的移民搬得早、遗留问题相对较少,做到了移民称心、政府及业主满意、工程进展顺利。
亭子口水利枢纽围堰移民搬迁,印证了在当前调整市场经济条件下,只要参建各方把握住工程建设的总体方向,照顾移民的切身利益,充分考虑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体谅项目业主筹集资金的不易,那么,长期困扰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因围堰施工时间紧张、移民不能及时搬出的问题就能在和谐的氛围中得以圆满解决。反过来,也会有益于围堰施工建设工期的顺利推进,这样也可以大大节省工程建设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