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一个好读的故事(创作谈)
2014-04-08张吉安
张吉安
有位名作家曾对我说:写小说就是讲一个好听的故事。我深以为然。人们读小说,是想获得一种审美愉悦,也就是说小说要能够打动人,感染人,引起共鸣,让人思索。小说如果不能吸引人读下去,何来共鸣?更遑论给人审美愉悦,那你绞尽脑汁、费力巴沙地去写,还有什么意思?当然好读的小说吸引人读下去有多种办法、手法,但我觉得人物性格独特鲜明,故事情节起伏跌宕是不可忽视的要素。我就喜欢读这样的小说。
也常听人说:生活远比小说丰富、精彩,有些生活你照实记录就是一篇好小说。这话自然没错,但想想又不尽然。现在时兴的“非虚构”文体,谁又能保证其中完全没有一点儿“虚构”?小说是一门虚构的艺术,没有虚构就没有小说,这是不用多说的。这种“虚构”是指对生活素材的剪取、加工、拼接和编织等,也是对一个作家才情的检验。我们经常可以见到,有的小说从题材上看,是可以写得非常丰盈结实的,却给人以单薄促狭之感;有的小说,写的仅仅是一些极小的事情,却给人十分厚重开阔的感觉。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虚构”或“想象”能力大小的差别。因为,在“虚构”过程中,作家可以调动自己的生活积累、情感积淀和想象能力来“编造”故事,并将自己的审美取向、思想认知以及所谓的作品题旨不动声色地巧妙地“散播”于故事的人物、情节、细节之中,丰富饱满你的作品,让读者见仁见智。
以前写过一些散文,很少写小说,却因职业需要,接触过大量小说,写得好的和写得一般的,似乎对小说有些想法了。有朋友对我说:你可以试试多写小说嘛。于是我便“试试”。我是真“试”,我怕自己“眼高手低”,写一节便放到QQ空间给好友评点,以得到指教和激励。自然鼓励的多,大都要我快写,想知道以后的故事,还有问这“是不是真的”?我便窃喜。看来,小说的故事还较吸引人,且我还能把“假的写得跟真的一样”了,这就大大地激发了我的创作欲望。
关于《我的大姨于娴》,我最初是想表现一种命运,一种在非正常年代一位个性独特的女子的命运。当构思这篇小说时,我记起当年下放农村,生产队有位刚嫁过来的漂亮新媳妇,她是邻大队贫协主席的女儿,有点儿文化,却与我们队上的一个“地主崽子”恋爱,这在当时算是“惊世骇俗”了。她寻死觅活、不管不顾地嫁过来,成为“地主儿媳”后,棱角鲜明的个性没有丝毫收敛。她喜欢和我们下放知青在一起谈天说地,更有甚者,她不避男知青,与“待字闺中”的女知青大谈性事,谈她的主动“进攻”,听得我们面红耳赤。她不是“教唆”,也没有其他目的,好像就是要把这些“言谈禁忌”的事说出来才痛快。现在想来,她是属于女性意识比较强的个性化女子。于是她成了“我大姨”的原型。
同样,我把写好的一节一节地放进QQ空间去“晒”。有说这是写坚贞爱情的,表达出“死同穴”的美学追求;有说“我大姨”这人是个矛盾体,既令人同情怜爱,又水性杨花;有说表现出命运的无常、无奈,以及对命运的抗争,等等。有人还问我:你要表现的到底是什么?我说,我也弄不清啊,我只是想写一个人,写一个比较有个性的女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