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如何审核投标文件
2014-04-07周志国
周志国
(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成都610031)
根据七部委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文件是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文件,一般包括资质文件、技术文件、经济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一一响应,如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作为废标处理。
1 废标的定义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 (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一)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二)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三)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四)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五)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六)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
办法第五十二条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并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办法第五十条将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的几种情形进行了描述,同时第五十二条又用概括性的文字阐明对于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绝。因此,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以后,对投标文件的审核至关重要,且审核要全面、有针对性、有重点的进行,将招标文件要求条款和投标文字逐项对应,审核人员不仅包括编制者本人,还需要部门人员之间交叉进行审核,以避免投标过程中废标的产生。
2 投标文件审核的重点
2.1 资质文件审查重点
2.1.1 企业有关资质、社会信誉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是否齐全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是否经过年检有效。
(2)质量管理认证体系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特种设备资质证书是否齐全,是否经过年检有效。
(3)企业近年来从事过的类似工程主要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在建工程和已完工程数量是否与企业生产能力相符。
(5)财务状况表、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是否齐全,数字是否准确、清晰。
(6)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其常用交纳形式有银行保函、银行转账、现金。
(7)报送的工程获奖情况是否与业绩相符,是否与投标书的工程对象相符,且具有影响性。
(8)企业所获得的荣誉证书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重合同守信用证书、AAA证书、标化工地证书等。
(9)企业改制后,改制文件是否齐全,以及机构组织名称是否作了相应修改。
(10)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特殊条款是否满足,如是否具有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开具的无贪污受贿证明、建管部门工具的无质量安全事故证明。
(11)信贷证明中信贷数额是否符合招标明示要求,如无明示,是否符合标段总价的一定比例。
2.1.2 施工组织机构、队伍组成、主要人员简历及证书
(1)项目管理负责人简历、经历、年限、职业资格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强制标准,拟任职务与前述是否一致,证件和证明文件是否齐全。
(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是否与证书上注明的出生年月日及授予职称时间相符,其学历及工作经历是否符合实际、可行、可信。
(3)主要项目管理人员一览表中各岗位专业人员是否完善,符合招标人员要求;所列人员及附后的简历、证书、社保证明等资料有无缺项,是否齐全,尤其是专业证件年检页是否在有效期以内。
(4)特殊人员资格和人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安全工程师、质量工程师。
(5)组织机构框图与拟定施工队伍是否一致,拟定施工队伍是否与施工组织设计文字叙述一致。
(6)拟定施工队伍的类似工程业绩是否齐全,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2 技术文件审查重点
2.2.1 施工组织及施工进度安排
(1)工程概况是否正确描述,工程量是否统计完整。
(2)总体部署:施工队伍及主要负责人与资格审查文件是否一致,文字叙述与平面图、组织机构框图、人员简历及拟定人员职务等是否吻合。
(3)施工方案与施工方法、工艺是否匹配。
(4)施工方案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书有关承诺是否一致;材料供应是否与甲方要求一致,是否统一代储代运,是否甲方供应或招标采购;施工队伍数量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配置。
(5)工程进度计划:总工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关键工程工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计划开竣工日期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中工期安排与规定,节点工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工期提前要合理,要有相应措施,不能提前的决不提前。
(6)工期的文字叙述、施工顺序安排与横道图或网络图是否一致,要针对具体情况仔细安排,以免造成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现象。
(7)特殊工程项目是否有特殊安排:在冬季、雨季、风季施工的项目措施要得当,影响质量的必须停工,工期安排要合理。
(8)横道图或网络图中包含的工程项目是否齐全。
(9)平面图是否按招标文件布置了队伍驻地、施工场地、大临设施、吊装机具等位置,驻地、施工场地、大临工程的占地面积和使用时间是否与文字叙述相符;施工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的走向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情况。
(10)劳动力计划、材料计划及机械设备、检测试验仪器表是否齐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劳动力、材料是否按照招标要求编制了年、季、月计划;劳动力配置与劳动力曲线是否吻合。
(11)标书中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描述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及标书要求,采用的数据是否与设计一致,施工方案是否具有针对性。
(12)施工方法和工艺的描述是否符合现行设计规范和现行设计标准。
(13)是否有防汛措施(如果需要),措施是否有力、具体、可行。
(14)是否有治安、消防措施及农忙季节、节假日劳动力保证措施。
(15)主要工程材料数量与预算表工料机统计表数量是否吻合一致。
(16)机械设备、检测试验仪器表中设备种类、型号与施工方法、工艺描述是否一致,数量是否满足工程实施需要。
(17)施工方法、工艺的文字描述及框图与施工方案是否一致,与关键工序施工组织安排的工艺描述是否一致;总进度图与关键工序进度图是否一致。
(18)施工组织及施工进度安排的叙述与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叙述是否一致。
(19)投标文件的主要工程项目工艺框图是否齐全、文字清楚。
(20)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法与设计单位的建议方案是否一致,理由是否合理、充分。
(21)施工方案、方法是否考虑与相邻标段、前后工序的配合与衔接。
2.2.2 工程质量
(1)质量目标与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要求是否一致。
(2)质量目标与质量保证措施叙述是否一致。
(3)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是否运用ISO9001质量管理模式。
(4)技术保证措施是否完善,特殊工程项目是否单独有保证措施。
(5)是否有完善的冬、雨季施工保证措施及特殊地区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2.2.3 安全保证措施、环境保护措施及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1)安全目标是否与招标文件及企业安全目标要求一致。
(2)安全保证体系及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责任是否明确。
(3)安全保证技术措施是否完善,安全工作重点是否单独有保证措施。
(4)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完善,是否符合环保法规,文明施工措施是否明确、完善。
2.2.4 工期保证措施
(1)工期目标与进度计划叙述是否一致,与横道图或网络图是否吻合。
(2)工期保证措施是否可行,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2.5 控制(降低)造价措施
(1)招标文件是否要求有此方面的措施(没有要求可不提)。
(2)若有要求,措施要切实可行,具体可信(不作过分承诺)。
(3)遇到特殊有利条件时,要发挥优势,如施工队伍临近利用原有大临设施等。
2.3 经济文件审查重点
2.3.1 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
(1)投标书格式、标段是否与招标文件规定相符,建设单位名称与招标单位名称是否正确。
(2)报价金额是否与投标报价汇总表合计、投标报价汇总表、综合报价表一致,大小写是否一致,国际标中英文标书报价金额是否一致;开标记录表中记录的投标报价、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大写)和报价汇总表中的总价金额,三者应完全一致(按要求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的除外)。
(3)报价货币单位是否正确,避免如本来是“一千万元”报价的项目,写成“10000000万元”的报价。
(4)投标书所示工期是否与技术文件中所列工期一致。
(5)投标书是否已按要求盖公章。
(6)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是否按要求签字或盖章。
(7)投标书日期是否正确,是否与封面所示吻合。
2.3.2 修改报价的声明书(或降价函)
(1)修改报价的声明书是否内容与投标书相同。
(2)降价函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或单独递送。
(3)授权书、银行保函、信贷证明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填写,以及是否由法人正确签字或盖章。
(4)委托代理人是否正确签字或盖章。
(5)委托书日期是否正确。
(6)委托权限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单位公章是否加盖完善。
2.3.3 报价
(1)报价编制说明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繁简得当。
(2)报价表格式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子目排序是否正确。
(3)投标报价汇总表合计、投标报价汇总表、综合报价表及其他报价表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编制人、审核人、投标人是否按规定签字盖章。
(4)投标报价汇总表合计与投标报价汇总表的数字是否吻合,是否有算术错误。
(5)投标报价汇总表与综合报价表的数字是否吻合,是否有算术错误。
(6)综合报价表的单价与单项概预算表的指标是否吻合,是否有算术错误。“综合报价表”费用是否齐全,特别是来回改动时要特别注意。
(7)单项概预算表与补充单价分析表、运杂费单价分析表的数字是否吻合,工程数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是否一致,是否有算术错误。
(8)补充单价分析表、运杂费单价分析表是否有偏高、偏低现象,分析原因,所用工、料、机单价是否合理、正确,以免产生不平衡报价。
(9)运杂费单价分析表所用运距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是否符合实际。
(10)配合辅助工程费是否与标段设计概算相接近,降造幅度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是否与投标书其他内容的有关说明一致,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报价资料是否正确、齐全。
(11)定额套用是否与施工组织设计安排的施工方法一致,机具配置尽量与施工方案相吻合,避免工料机统计表与机具配置表出现较大差异。
(12)定额计量单位、数量与报价项目单位、数量是否相符合。
(13)工程量清单表中工程项目所含内容与套用定额是否一致。
(14)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量清单采用Excel表自动计算,数量乘单价是否等于合价(合价按四舍五入规则取整);合计项目反求单价,单价保留两位小数。
2.3.4 对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的确认和承诺
(1)投标书承诺与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吻合。
(2)承诺内容与投标书其他有关内容是否一致。
(3)承诺是否涵盖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及招标单位的意图。在招标文件中隐含的分包工程等要求,投标文件在实质上是否予以响应。
(4)对招标文件(含补遗书)及合同条款的确认和承诺,是否确认了全部内容和全部条款,不能只确认、承诺主要条款,用词要确切,不允许有保留或留有其他余地。
2.4 投标文件格式等其它审查重点
2.4.1 封面
(1)封面格式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格式一致,文字打印是否有错字。
(2)封面标段是否与所投标段一致。
(3)企业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是否按照规定签字或盖章,是否按规定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名称是否与资格审查时的单位名称相符合。
(4)投标日期是否正确。
2.4.2 目录
(1)目录内容从顺序到文字表述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
(2)目录编号、页码、标题是否与内容编号、页码、标题一致,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4.3 其他审核检查内容
(1)投标文件格式、内容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
(2)投标文件是否有缺页、重页、空白页、装倒、涂改等错误。
(3)复印完成后的投标文件如有改动或抽换页,其内容与上下页是否连续。
(4)工期、机构、设备配置等修改后,与其相关的内容是否修改换页。
(5)投标文件内前后引用的内容,其序号、标题是否相符。
(6)如有综合说明书,其内容与投标文件的叙述是否一致。
(7)招标文件要求逐条承诺的内容是否逐条承诺。
(8)按招标文件要求是否逐页小签,修改处是否由法人或代理人小签。
(9)投标文件的底稿是否齐备、完整,所有投标文件是否建立电子文件。
(10)投标文件是否按规定格式密封包装、加盖正副本章、密封章。
(11)投标文件的纸张大小、页面设置、页边距、页眉、页脚、字体、字号、字型等是否按规定统一。
(12)页眉标识是否与本页内容相符。
(13)页面设置中“字符数、行数”是否使用了默认字符数。
(14)附图的图标、图幅、画面重心平衡,标题字选择得当,颜色搭配悦目,层次合理。
(15)一个工程项目同时投多个标段时,共用部分内容是否与所投标段相符。
(16)国际投标以英文标书为准时,加强中英文对照复核,尤其是对英文标书的重点章节的复核(如工期、质量、造价、承诺等)。
(17)采用施工组织模块,或摘录其他标书的施工组织内容是否符合本次投标的工程对象。
(18)标书内容描述用语是否符合行业专业语言。
(19)投标文件是否满足各地针对性文件或政策等。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投标过程中容易导致投标文件成为废标的原因多种多样,十分复杂。但究其原因,其实也很简单,绝大多数投标文件都是因为投标人在做标过程中,工作粗心大意而犯下的低级错误。因此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编制之前,必须吃透招标文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写;而在投标文件完成以后,应加强对投标文件的自审、交叉审核,使审核成为一种制度,明确审核人,确定审核重点,发现错误及时修改,从而避免废标的产生。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S].2000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S].2012
[3] 七部委2003年30号令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S].2003
[4] 建设部令2001年第89号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S].2001
[5] 国家计委等7部委12号令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S].2001
[6]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S].2003
[7] 中华人民共和国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S].2012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S].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