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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水电站工程的建设管理实践

2014-04-07杨正广

水力发电 2014年6期
关键词:闸坝河槽桃源

杨正广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北京 100101)

1 工程概况

湖南沅水桃源水电站装机容量180 MW,安装9台20 MW的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多年平均发电量7.93亿kW·h,为低水头径流式水电站。坝址位于沅水下游桃源县城漳江镇,上游距凌津滩水电站38 km,下游距常德市35 km。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兼顾航运、旅游等综合利用。坝址控制集水面积86700 km2,水库正常蓄水位39.5 m,相应库容1.28亿m3。电站以一回220 kV电压等级、长13.8 km的输电线路接入桃源漳江变电站。工程由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桃源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负责开发和经营管理。

工程枢纽由左河槽14孔泄洪闸、船闸、电站厂房、右河槽11孔泄洪闸等主要建筑物组成,坝顶总长1315 m。枢纽主要工程量:土石方开挖469万m3,土石方填筑 174万m3,浇筑混凝土93万 m3,钢筋制安3.57万t,金属结构安装19万t。采用两期导流施工,利用双洲岛作为纵向围堰,横向围堰为枯水时段围堰。一期围右侧汊河,利用左侧主河槽导流与通航,计划在2012年3月底之前,利用2个枯水时段 (9月至次年3月)施工,完成右河槽11孔泄洪闸混凝土浇筑及弧形闸门安装,电站厂房坝段混凝土浇筑不低于45.00 m高程并形成自身封闭条件后全年施工,基本完成船闸土建工程;二期围左侧主河槽,利用右河槽11孔泄洪闸导流,船闸通航,计划在2014年3月底之前,利用2个枯水时段,主要完成左河槽14孔泄洪闸的施工安装。工程总工期52个月,首台机组发电工期36个月。

工程建设实际进展为:2010年11月中旬一期右河槽截流,开始主体工程施工;2011年4月底拆除一期围堰子堰,右河槽过流,主体工程停工;同年9月恢复围堰,主体工程复工,通过防洪抢险拚抢工期,至2012年6月中旬完成右河槽11孔泄洪闸门安装、开始拆除一期围堰;2012年10月初,左侧主河槽截流,左侧闸坝工程开始施工;2012年11月船闸开始通航;2013年主汛期,左河槽闸坝工程停工,8月底恢复施工,9月25日遇超围堰设计标准洪水再次停工,10月中旬再复工;2013年10月底,电站首台机组发电;2014年4月中旬完成左河槽14孔泄洪闸门安装、开始拆除二期围堰。计划2014年10月底9台机组全部投产发电。

工程建设采取设计、采购和施工总承包模式。除总承包单位外,公司还聘请了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实施全面监理。施工安装单位由总承包单位自主选择,主要机电设备的招标由公司委托控股股东完成,总承包方与设备供应商签订合同并负责合同的执行。

2 建设管理

2.1 融资

桃源水电站工程核准概算总投资26.9亿元。考虑项目实际需求,除项目资本金5.5亿元外,按向金融机构融资25.5亿元的目标于2010年5月开始融资工作。当时,工程所在地四大商业银行均表示愿意向公司提供项目贷款;但是,随着工程设计的深入,项目经济指标渐趋明朗,按现行经济评价办法,电站经营期含税上网电价需达0.42元/kW·h,远高于当时湖南省同类电站的上网电价。各银行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除农业银行外,其他银行先后明确表示不能为项目提供金融支持。是时,项目融资的工作压力骤然增加。

2010年11月工程开工,建设用款高峰随之到来,已到位的部分资本金已然不能满足需求。为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推进,公司向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水电顾问”)申请委托贷款。水电顾问对项目建设予以大力支持,为项目融资提供了8.0亿元的保证担保,并于2010年12月初向公司发放短期委托贷款1.5亿元。在有关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公司于2011年4月与农业银行签订了总额为12.0亿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其中8.0亿元为保证担保,4.0亿元为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抵押担保。至此,桃源水电站项目融资的困难得到缓解,公司融资工作压力也减轻了许多。至2013年5月底,农行保证担保贷款8.0亿元发放完毕。为了确保工程建设资金需求,考虑到农行实际发放贷款的情况,经农行推荐,2012年9月,公司与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期8年,含宽限期2年。合同签订当月即获得融资2.0亿元。

为落实融资计划,公司积极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联系,向其申请总额为11.5亿元贷款。鉴于桃源水电站设计采用的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属国内先进水平,进出口银行为支持中国水电设备设计制造业的发展,在进一步了解发电设备的基础上,同意为公司提供创新业务固定资产类贷款,总规模为11.5亿元,利率下浮6%。2012年12月,签订借款合同。截至2014年4月,进出口银行共发放贷款4.77亿元。进出口银行每次发放贷款的额度较小,有时不能满足工程建设当期付款的要求。

为了落实以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抵押担保融资4.0亿元的计划,以确保工程建设资金需求,公司配合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大力推进建设用地报批工作,尽早取得了枢纽工程土地使用权证,为资产抵押融资打下了基础。2013年8月,在资产评估基础上,公司与农业银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至2014年3月初,农行抵押担保贷款4.0亿元发放到位。

在水电顾问和公司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有关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桃源水电站项目的融资满足了工程建设资金的需求,为工程顺利推进提供了资金保障。

2.2 社会风险与管控

桃源水电站近邻桃源县城,甚至可以说就是县城的一部分,人群容易聚集在工程建设工地,从而可能导致严重的阻工或社会群体性事件,可能会严重阻碍电站工程建设。这种风险本文称之为社会风险。桃源水电站建设面临的社会风险主要有如下几种,其诱因有所不同,管控的责任主体和方式方法亦有不同。具体如下:

(1)工程建设所涉征地移民的诉求得不到满足,发生以移民为主的群体聚集阻工风险。防范和管控此类风险的责任主体是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公司的主要责任是敦促征地移民实施责任主体单位或机构,严格执行有关法规、政策,按已批准的规划,及时足额发放征地移民补偿费用;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发挥征地移民工程设计代表和综合监理的作用;及时召开有征地移民实施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议,将风险化解在萌芽阶段或发生初期,避免发生严重阻碍工程建设的群体事件。

(2)因不能及时拿到工资,发生以农民工为主的阻工风险。防范和管控此类风险的责任主体是工程总承包方和主要施工方,公司的主要责任是敦促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方及时兑现农民工工资。特别是在重大节假日前夕,公司还预备一定数额的应急准备金,必要时由公司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

(3)极少数人要求非法承包工程,发生以当地恶势力与社会无业闲散游民为主的阻工风险。防范和管控此类风险的责任主体是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公司的主要责任是要求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打击非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要求有关单位严格依法依规做好相关工程施工招标工作。

(4)因正常通航受到严重影响,发生以船主、船工为主的严重干扰工程建设的社会风险。公司是防范和管控此类风险的责任主体,主要是要提前对可能影响正常通航的问题作出判断,及时与海事部门联系,履行有关程序,做好沟通协调与补偿工作。为了维持正常通航,公司还经常请求电力调度部门予以支持,在既定的通航日,适时加大上游水电站的出力,以保证河道安全通航的最小流量与水深。

总之,在有关方面的支持和工程参建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在桃源水电站建设期间,虽然时常有阻工及干扰正常施工的现象发生,对工程建设也产生了一些影响,特别是在工程建设初期;但因及时采取了适当、有效的社会风险防范和管控措施,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生严重影响电站建设正常进行的社会群体事件。

2.3 洪水风险与管控

桃源水电站枢纽工程紧邻桃源县城中心,工程防洪既自成体系,又与坝址上游堤垸和县城防洪相关联。因此,其工程洪水风险的管控必须结合县城及有关堤垸的防洪统筹考虑。

(1)工程施工在当年汛前未能达到安全度汛设计要求的形象进度,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反复权衡利弊后,为降低投资和整体安全风险,必须在汛期甚至主汛期非围堰设计挡水时段在围堰的保护下施工,是工程施工面临的最大洪水风险,也是工程洪水风险管控的重点和难点。2012年5月~6月间,已进入沅水主汛期,右河槽闸坝工程仍在枯水期围堰的保护下全力开展施工与安装,就属于此类风险。期间,经历了5月12日超围堰设计标准洪水 (以下简称 “5·12”洪水),通过各方奋力防洪抢险、拼抢施工,保住了围堰,完成了右河槽泄洪闸门的安装,为实现工程整体建设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在围堰设计挡水时段正常施工时,遭遇超围堰设计挡水标准的洪水。2012年7月18日和2013年9月25日,桃源水电工程实际遭遇了此类洪水风险。这两次严重超围堰挡水标准洪水来临时,公司根据暴雨洪水预报,采用了主动撤退、暂时放弃施工以降低损失的防洪应急措施。

(3)围堰填筑与拆除期间的洪水风险与管控。桃源水电站工程左 (主)河槽截流至围堰施工达到设计防洪标准,约历时45 d,期间围堰的挡水能力低,必须尽最大努力减少上游下泄洪水流量,保证围堰施工顺利进行。2013年4月至5月,拆除厂房上游围堰时,洪水风险管控遇到很大困难。由于厂房围堰近邻右河槽闸坝并侵占了部分过水断面,拆除围堰时,若通过闸坝的洪水流量太大,则严重影响施工安全以致停止施工。为有效管控洪水风险、确保厂房围堰安全拆除,采取的关键措施是控制五强溪水库泄洪流量。

2.4 征地移民工作管理

桃源水电站的征地移民工作,做到了与枢纽工程协同推进并略有提前,水库正常蓄水位下的征地移民工作已经完成,工程投资也得到了有效控制。桃源水电站的征地移民工作,政府是实施的责任主体,公司也 “深度介入”。公司在这方面实施的管理工作主要有:①严格按规划实施不动摇,无论是实施的内容还是进度,都不能轻易变更;②变更必须严格履行有关程序,必须符合现行法规、政策;③除移民工作监理和设计代表外,还派专人跟踪、了解移民工作有关情况,必要时召开专题会议,及时解决有关问题;④主动向监理和设计代表了解移民工作情况,认真倾听其意见、建议;⑤征地移民实施过程中,所涉范围内行政区划进行了调整,为协调解决由此产生的困难问题,公司多次向常德市人民政府汇报,并得到了市政府有关领导的大力支持;⑥根据征地移民工作实际进展情况,及时足额支付征地移民工程费用,为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2.5 枢纽工程进度控制

(1)利用部分一期围堰、增设纵向围堰,形成厂房围堰。由于开工推迟等原因,厂房工程施工进度严重滞后,不能按原计划在2012年汛前实现靠自身挡水形成全年施工的条件。为确保发电工期,有效控制投资,公司于2012年初研究决定增设厂房围堰。厂房围堰是在加高培厚部分一期围堰的基础上、增设厂房纵向围堰形成的,于2012年4月基本完成。厂房围堰的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洪水。“5·12”洪水时,由于渗流增加及强降水,一期围堰闸坝基坑内设备排水能力不足,水位不断上涨,排水泵被淹,最终基坑被淹,闸坝工程被迫暂停施工。但在厂房围堰的保护下,厂房基坑未被淹没,暴雨洪水过后就立即恢复了正常施工。厂房纵向围堰将闸坝基坑和厂房基坑分开,从而减少了基坑的排水量,缩短了恢复闸坝工程施工的排水时间,为 “5·12”洪水后作出迅速组织基坑排水、恢复闸坝工程施工的风险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否则,此风险决策难决定。若没有厂房围堰的保护,厂房工期难以保证,首台机发电目标难以按期实现。

(2)全力加高加固保护一期围堰,积极防御“5·12”洪水,冒极大风险在沅水主汛期继续进行右河槽闸坝工程土建施工和金结设备安装。如果说,遇 “5·12”超标洪水时加高加固围堰来保住一期施工围堰的决策,是建立在较为可靠的暴雨洪水预报和了解围堰的防洪能力与现场施工队伍抢险能力的基础上做出的科学决策;那么,在经历 “5·12”洪水时闸坝基坑被淹、排水泵毁损的情况下,仍决定立即购买水泵尽快排干基坑积水在主汛期恢复闸坝工程施工,则是风险极高的决策。但,冒大风险是为了降低或避免更大的风险。如果没有 “5·12”防洪抢险的成功和洪水过后超常规的施工措施,并在6月中旬完成闸坝工程泄洪闸门安装;则,一方面在遇 “7·18”洪水时将遭受更大的洪水风险,另一方面需在枯水期再次恢复一期围堰以施工未完闸坝工程。这样也就不可能在当年10月初实现左侧主河槽截流,其截流时间将推迟一年,工程完工时间也将推迟半年以上。

(3)大灾之后树立信心、坚定目标、迅速恢复施工。 “7·18”洪水时,虽然主动破堰充水尽可能地减少了工程损失,施工人员也全部安全撤离、无一伤亡;但洪水造成的损失及洪水过后施工现场的惨状,仍沉重打击了参建各方的信心。7月20日,洪水尚未完全消退,公司便组织专题会议,评估洪水可能造成的损失,分析恢复施工的困难及可能增加的投资,初步研究恢复施工的措施与方案。会议要求,坚持既定发电目标不动摇,坚持既定二期截流目标不动摇,坚持既定船闸通航目标不动摇。要如期实现既定建设目标,厂房工程施工任务是最重的,困难也最大。因此,及时召开了有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厂房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专题协调会议,研究厂房施工赶工措施。此次协调会议为厂房工程施工抢工期提供了组织保障和资金保障,更加坚定了实现既定建设目标的信心和决心。

(4)及时增加投入,确保工程建设资金需求。桃源水电站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按工程节点付款。由于地质条件变化、设计变更、超标洪水损失等因素影响,完成相应节点目标的投资较合同约定有较大增加。若按合同约定付款,则不能满足建设资金需求。因此,为确保施工进度,公司常采用预借或预结的方式及时支付工程款,此类支付金额最高时累计达1.2亿元 (后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确认为总包合同增补款)。2013年9月25日,电站首台机组发电前夕,在天兔台风和地面南下冷空气的共同影响下,沅水桃源河段发生了同时段超50年一遇的洪水。虽为减少此次超标准洪水可能造成的损失主动将二期围堰破口充水,但洪水仍将上、下游围堰之子堰全部冲毁,对主堰也造成了一些破坏。对此,如果不立即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迅速恢复围堰、恢复左河槽闸坝工程施工,不但不能按计划于10月底利用围堰挡水发电;而且,更为严重的是,由于施工进度受到严重影响,难以实现左河槽闸坝工程在2014年洪水前投运的目标,工程建设将面临巨大的风险。因此,在国庆前和国庆期间,先后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闸坝施工赶工期的方案、措施与资金需求。在资金需求方面,经反复洽谈、协商,公司同意在原总包合同外增加投资990万元 (后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确认为总包合同增补款),分洪水补偿和赶工投入考核两部分支付。在有关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左河槽闸坝施工各项赶工措施实施效果良好,围堰于2013年10月底基本恢复、具备挡水发电条件,闸坝工程也在2014年主汛期前具备了投运条件,实现了预期的建设目标。

2.6 专项协调管理

(1)防洪度汛。及时协调组织开展年度工程防洪度汛方案审查工作;及时向湖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工程的进展、施工计划及其调整情况、请求其支持的具体要求;与电力调度部门及五凌公司保持经常沟通与联系,请求其在调度方面向有利于桃源水电站建设倾斜;与桃源县防汛指挥部建立信息共享、防汛联动、互相配合、相互支持的防洪度汛机制,同时桃源水电站防汛指挥部接受县防汛指挥部的指令。

(2)主河槽截流施工。公司对主河槽截流十分重视,为确保截流成功,从多方面做好相关协调工作。首先,为选择恰当的截流时间窗口,几次召开有当地海事与交通管理部门参加的专门会议,认真分析研究相关情况,妥善处理有关问题,最终决定将截流时间窗口选在2012年国庆期间;其次,积极争取海事及交通管理部门的支持,请其安排并引导上游船只安全通过即将形成的龙口,做到无滞留船舶,避免不利影响;第三,也是极其重要的一点是,在实施截流的关键阶段与电力调度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与沟通,适时通过电力调度降低上游电站出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截流时河道流量,从而大大降低了截流的难度。

(3)安全通航。桃源水电站船闸通航初期,由于施工影响和右河槽泄洪冲刷等原因,坝址下游河道河势发生了较大改变,给通航安全特别是枯水期通航安全造成了较大的影响。为确保安全通航,公司经常请当地海事部门协助管理船舶通过施工影响区;也经常与电力调度部门联系,请求加大上游电站出力、增加流量,以确保航道水深,尽量避免发生船只搁浅等事故;协调现场施工作业,减少施工对过往船只安全航行的影响。

(4)送出工程协调服务。桃源水电站送出工程线路长13.8 km,一回出线,电压等级220 kV,工程总投资约3500万元。根据枢纽工程的建设进展,公司于2011年9月适时启动电站外送工程的有关工作,向电网公司报告电站建设进展、建设计划及投产发电时间安排,强烈请求电网公司将电站送出工程纳入2012年建设计划。公司积极主动配合做好外送工程设计、立项等前期工作,有力促进了前期工作进展。在电网公司的大力支持下,桃源水电站送出工程成功纳入了2012年电网投资建设计划,并列入省市重点工程,于同年9月开工建设。在送出工程建设期间,公司定期了解工程建设进展、存在的困难及问题,必要时积极做好有关协调服务工作。桃源水电站送出工程于2013年顺利通过竣工验收。

3 结 语

桃源水电站的建设,在主体工程开工较设计计划推迟2个月、2年遭受3次超围堰设计挡水标准洪水的袭击、工程量较招标阶段有较大增加等多种不利因素影响下,仍按期实现了既定的建设目标,表明了各方面的建设管理是行之有效的。但回头来看,无论是设计、施工,还是建设管理等方面,都有一些需要改进、总结提高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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