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预拌砂浆 推进城市“禁现”
2014-04-06山东省散装水泥办公室
山东省散装水泥办公室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建设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我省各级散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预拌砂浆、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山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规定》等政策法规,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措施,加大力度,协调建设等有关部门,出台发展预拌砂浆和城市“禁现”文件,以宣传、政策引导,营建市场,打造发展预拌砂浆和实施城市“禁现”平台,使社会认知度快速提升,吸引了大量社会资金,预拌砂浆产业从无到有得到了快速发展。形成了政策推动、企业快行、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格局,呈现出起点高、规模大、总量多的发展特点。预拌砂浆使用量逐步提高,推进预拌砂浆的生产、使用、管理、研发等向纵深发展。济南、青岛、烟台、淄博和东营等市预拌砂浆已快速成长为一个新兴的行业。城市“禁现”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促进了我省散装水泥“三位一体”协调发展,为建设“两型”社会和发展低碳经济作出了贡献。
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已经遍及全省十七个地级市以及部分县城区。据统计,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已经发展到80余家,年设计生产能力约3000万吨。2011年,预拌砂浆产量173.96万吨;2012年,预拌砂浆产量247.69万吨,较上年同比增长42.38%。
一、主要做法
(一)政策引导
近年来,国家为加快预拌砂浆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2007年,商务部、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质检总局和环保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我省济南、青岛、烟台、泰安、威海、淄博、潍坊七市名列其中),2009年,商务部和住建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200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鼓励使用散装水泥,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中要求“强化施工工地环境管理,禁止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
山东省政府和有关部门重视和支持发展预拌砂浆和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2010年出台的《山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规定》就发展预拌砂浆和城市“禁现”作出了若干规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商务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和农村推广散装水泥工作的通知》以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绿色建筑行动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为了进一步做好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管理,推进预拌砂浆行业又好又快发展,省经信委印发了《山东省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山东省建管局下发了《关于印发〈山东省预拌商品砂浆专业企业资质标准〉(试行)的通知》。
国家规定的济南等七个“禁现”城市重视预拌砂浆的发展,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出台贯彻落实国家发展预拌砂浆和城市“禁现”文件,如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出台了《关于贯彻市政府〈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通告〉的实施意见》、威海市城乡建设委、经信委等十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在城市施工现场推广使用预拌砂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制定市、县“禁现”区域和时限以及监督检查的措施,加大预拌砂浆的推广和城区“禁现”力度。
国家没有要求“禁现”的其他市、县(市、区)如东营市住建委、东营市经信委《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预拌商品砂浆产业发展的意见》、聊城及其所辖东阿、临清和潍坊市所辖临朐县和昌乐县政府办公室均出台了预拌砂浆“禁现”文件。
以上出台的法规和政策,具有本地特点,旨在根据国家和省发展预拌砂浆和“禁现”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加大实施“禁现”的力度、广度和深度。它们或提出了鼓励预拌砂浆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如“节能主管部门应加大扶持力度,引导利用工业废渣生产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企业享受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或提出了“应将‘禁现’工作纳入日常的执法检查范围,在建筑设计、项目招标、工程验收等环节加强监管。对未按规定使用预拌砂浆的建设单位依法予以处罚,该工程不得参加有关工程评奖活动”。均明确了“禁现”的不同区域及相应的期限。为发展预拌砂浆和城市“禁现”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极大地调动了社会力量发展预拌砂浆的积极性,使预拌砂浆产业呈现快速、蓬勃发展的局面。
(二)科学指导
为了防止出现一哄而上、恶性竞争,省经信委发布了《山东省散装水泥“十二五”规划》,省散办下发了《山东省预拌砂浆企业建厂预审管理办法》,提出了“实施总量控制,合理布局,保持预拌砂浆协调健康发展的要求”。各市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发展规划,从项目源头抓起,强化产业管理。与济南大学开展“预拌砂浆生产及应用现状与发展对策”课题研究工作,努力使我省预拌砂浆科学发展。
(三)宣传开道
预拌砂浆是新生事物,为提升预拌砂浆的社会知名度,我们注重通过电台、电视台、网络、报纸、杂志、“山东省散装水泥信息网”、“山东省散装水泥简报”等新闻媒介,以及采用发放宣传材料、悬挂横幅、开展“全国散装水泥宣传周”等各种方式向社会尤其是向建设、施工单位广泛宣传预拌砂浆的优越性和城市“禁现”要求。通过工作汇报和沟通等方式向领导和有关部门宣传,社会各界对“禁现”工作的认识逐步提高,预拌砂浆在建筑工程中也越来越得到较好的应用。为砂浆“禁现”创造了良好氛围。
(四)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
“禁现”工作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等有关部门。为此,各市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主动与建设等部门联系,和住建部门有关科室共同分析推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为借鉴先进市地的做法,泰安市联合住建委有关科室负责人到北京、天津和济南等先进地区考察学习预拌砂浆的管理和推广应用工作方面的经验。
对尚处于推广的地区,本着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积极组织开展预拌砂浆工程项目应用试点工作,做好样板工程,让事实说话,消除建设、施工单位疑虑,提升他们的认识,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开展。潍坊等地在预拌砂浆综合成本、工程质量、施工工艺、施工环境改善等方面,进行有关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为预拌砂浆指导价测算提供依据,并不断总结经验,积极为预拌砂浆的生产、运输和施工应用等方面做相应的技术准备。该市会同市建工处召开了全市建筑施工单位和房地产开发单位参加的“推广预拌砂浆应用现场会议”,由潍坊凝易固做了预拌砂浆使用现场演示。日照市在建筑工地对比施工,让建设、施工单位现场对比体验,以事实证明预拌砂浆的优越性,从而激发建设施工单位使用预拌砂浆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五)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投资,市场运作”的发展模式,引导企业投资预拌砂浆生产。对投资及使用预拌砂浆的企业,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引导、扶持。近几年,全省共投入散装水泥专项资金2000多万元、吸引社会资金近20亿元投资预拌砂浆产业,极大地促进了预拌砂浆的发展。预拌砂浆设施设备技术装备性能、机械化和自动化水平起点相对较高。预拌砂浆的发展带动了预拌砂浆生产设施、物流配套设备企业的发展。目前,我省拥有山东圆友等十来家预拌砂浆装备制造企业。
(六)强化服务理念
各市以服务企业为根本,加强政策引导、服务和管理,调动发展预拌砂浆的积极性,大力培植预拌砂浆企业。一是组织有意向单位和个人外出学习考察、进行市场调研。二是鼓励小型水泥企业转方式调结构,转型转产预拌砂浆。三是鼓励预拌混凝土企业做长产业链发展预拌砂浆。各市预拌砂浆企业数量不断增加。
济南市预拌砂浆“禁现”工作成效明显,走到全国省会城市和十五个副省级城市的前列,初步完成了砂浆企业的积极培育、快速发展阶段,进入了加强市场监管、强化施工应用和严格规范企业和市场行为、健康有序、又好又快发展阶段。
青岛市预拌砂浆产业基础基本建立,城市“禁现”所需的硬件条件基本满足,青岛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通告》,为青岛七区五市统筹实施城市“禁现”提供了保障。
(七)加强培训和技术指导
为了提升预拌砂浆企业技术人员的素质和生产技术水平,加强预拌砂浆行业技能型人才的培养,提升关键岗位人员的理论及实践水平,宣传贯彻GB/T25181—2010《预拌砂浆》国家标准,满足预拌砂浆企业对生产和新产品研发的需求,促进预拌砂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在青岛、济南举办了两期预拌砂浆生产和检测技术培训班。聘请教授和专家为预拌砂浆企业的生产技术人员和检测人员讲授了预拌砂浆国内外发展现状;政策规定以及发展前景分析;预拌砂浆的种类、组成、性能;原材料、添加剂及其选择;预拌砂浆生产技术、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与管理;预拌砂浆的施工应用;原材料以及产品质量的检验方法等内容。共计160余人接受了培训。对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了人力资源部(劳动部)核发的建材物理检验工(砂浆检测)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专家组在对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进行备案审查过程中,和企业生产技术人员进行交流和沟通,从生产工艺、设备、原材料质量控制、生产过程质量控制、质量控制手段以及管理方式方法等“硬件”和“软件”上提出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方法,帮助企业提升管理水平,促进企业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目前,虽然山东省预拌砂浆有了一定的发展,但由于发展时间较短,存在诸如技术人才短缺、生产技术管理水平不高、政策不够完善以及部门合力不够等问题。
建议国家层面进一步完善政策。如在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中要包含使用预拌砂浆内容;设计单位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要注明使用预拌砂浆的品种、等级和技术要求;将预拌砂浆列入预算定额;对未按规定使用预拌砂浆的工程,备案管理机构不予备案;不使用预拌砂浆,工程不予验收,不得参加优质结构工程等评选活动和有关处罚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