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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控制流程

2014-04-06耿龙信

四川建筑 2014年5期
关键词:分包危险源施工现场

耿龙信

(中国五冶集团机电分公司,四川成都610066)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施工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工程项目得到更有效的实施,做到安全管理更加系统化、规范化和精细化,使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得到切实有效的控制,推进实行《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控制流程》至关重要。

1 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制定安全管理目标

1.1 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为保证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必须建立合理而有效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为安全生产决策、指令的实施提供必要的组织保证。因此,工程项目班子确定后,应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成立安全文明施工、消防保卫领导小组。机构由项目经理、项目施工副经理、总工、安全管理人员、分包单位负责人、作业班组长等人员组成。

1.2 制定安全管理目标

为了更好地开展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工作,确保达到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需合理制定项目安全管理目标。主要内容应包括:(1)杜绝重大工伤事故、杜绝火灾、爆炸及设备事故。(2)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测考核,汇总表分值不低于85分。(3)安全隐患整改率100 %。(4)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率100 %,作业人员进行全员进场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5)粉尘、污水、噪声符合项目所在城市规定要求。(6)争创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示范工地。

2 编制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应对施工现场发生各种紧急意外情况,使职工的人身安全与健康切实得到保护,预防污染,减少紧急情况和事故带来的损失,项目总工应组织工程技术和相关人员,根据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并结合工程特点,对环境、危险源进行辩识评价并确定重要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清单,以此编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管理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常见的重要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1 重要环境因素

重要环境因素包括:噪声排放、污水排放、固体废弃物、粉尘排放、废气排放、能源消耗、化学危险品等。

2.2 重大危险源

(1)高处坠落。在高层建筑施工作业中,由于作业人员的失误和防护措施不到位,很容易发生作业人员的坠落事故。

(2)物体打击。包括高空作业时的坠落物,可能发生的砸伤、碰伤等伤害。

(3)机械伤害。机械设备在作业过程中,由于操作人员违章操作或机械故障未被及时排除,发生绞、碾、碰、轧、挤等事故。

(4)触电伤害。施工现场用电不规范,如乱拉乱接,对电闸刀、接线盒、电动机及其传输系统等无可靠的防护,非专业人员进行用电作业等极易造成安全事故。

(5)坍塌。主要是指在土方开挖中或深基坑施工中,造成土石方坍塌;拆除工程、及临时设施等的部分或整体坍塌;脚手架坍塌、模板坍塌、拆除工程的坍塌、建筑物坍塌。

(6)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不能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用品也是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原因。

(7)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对所从事的作业规程似懂非懂,想当然做事而发生安全事故。

(8)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不按严格的规章制度搬运、使用和保管时易发生安全事故。

以上几个方面的重大危险源是施工企业最常见的,也是重大事故隐患最突出的环节,在施工过程中如不认真识别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控制措施,就有可能发生重大的安全事故。因此,项目部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编制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内容见:《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并组织演练,检验其适宜性和实作性,达到不断持续改进的目的。

3 制定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促进安全管理责任的有效落实,切实加强项目安全管理,保证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降低或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项目安全生产,项目必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安全管理制度有:三级安全教育制;安全技术交底制;班前检查制;高大外脚手架、模板支护工程、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临时用电安装实行验收制;周一安全活动制;定期检查与隐患整改制;特种作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实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与事故报告制;危急情况停工制;安全防火制度等。

4 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工程开工前,项目总工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如:高处作业、施工用电、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土方工程、起重吊装方案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规模达到需专家论证要求的还需组织专家论证,并完善审批手续。

5 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确保安全管理“四大体系”有效运转

“一岗双责”是指项目负责人既要管理施工队伍,认真完成项目履约任务,又要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即一个岗位两个责任。

(1)企业应与项目经理、安全员签订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并向管理团队进行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告诫)交底,明确各自的岗位安全职责。

(2)为确保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四大体系”(即:技术支撑、施工执行、安全监督、物资保障)有效运转,项目负责人应与各职能人员、分包方负责人、工段、班组长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职责,按月考核并与项目绩效工资挂钩。

6 建立总分包安全共管体系

工程项目单位为完成安全管理目标,实现对业主、员工及相关方的承诺,总包与分包应建立安全共管组织机构。分包合同签订后,由项目部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协议,建立总分包安全共管体系,编制安全共管实施方案,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职责,组织召开安全会议进行安全交底,并履行双方签字手续,实行安全合署办公。

6.1 总包方权利、义务主要内容

(1)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定,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2)制定项目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现场安全动态管理资料档案。

(3)负责组织分包方编制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审核、审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和费用预算。

(4)负责审核、审批分包方编制的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对项目安全生产费用负总责,审批分包方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使用计划,并根据其落实情况进行拨付。

(6)负责对分包方作进场安全总交底。

(7)负责监督分包方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专项安全教育及培训考核。

(8)总包方对分包方的各项安全设施、设备具有监督、管理和检查权;对分包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有权进行纠正、教育和处分。

6.2 分包方权利、义务主要内容:

(1)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规范和规定以及总包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总包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并对本单位分承包的施工区域和作业活动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2)分包方设立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现场安全工程师、专职安全员和班组安全协管员。

(3)按照总包方的要求及时准确上报安全管理资料。

(4)负责根据本单位承担的施工范围和工作内容编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案和费用预算,报总包方审批。

分包方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和方案落实安全措施,对本单位施工区域内安全防护设施、施工用电设备和临时用电的搭设、拆除、维护和改造及其使用等负总责。

(5)分包方进场机械设备、设施应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对机械设备、设施的安全性和使用、维修安全全面负责。使(租)用大型机械设备时,应在安装使用前向总包备案,特种机械设备还必须按规定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6)负责根据本单位承担的施工范围和工作内容编制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立应急救援小组,落实应急救援器材、物资,报总包方审批、备案,根据总包方的要求组织演练。

(7)接受总包方的进场安全总交底,根据本单位承担的施工范围和工作内容特点,在作业前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报总包方备案。

(8)负责做好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分包方必须。

(9)分包方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特种作业操作证报总包方审查、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10)每日对施工区域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11)负责为本单位从业人员办理合法用工手续和工伤保险;必须为现场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12)负责为本单位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其正确佩带和使用。

(13)有权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拒绝总包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工作指令。

(14)在施工现场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立即向总包方报告,并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加应急救援,并按规定逐级上报。同时,有义务配合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7 坚持实行重大危险源每日汇报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有效预防重大危险源转化为重大事故隐患或重大事故。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应根据工程不同时期的重大危险源以及采取的防护措施,通过各种通讯、QQ网络或内部OA平台,每日向企业安全主管部门汇报,便于上级实时掌握和了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

8 加强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纠正“三违”行为

在项目施工履约过程中,为了能够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把可能发生的各种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只有加强安全检查,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纠正和处理“三违”行为,才是预防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也是搞好安全管理工作的一种有效形式。

(1)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每15天由项目施工经理组织安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人员,对所属施工区域进行1次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工段每周1次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并作好书面文字记录。

(2)项目安全员必须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加强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部位的监控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纠正、处理,对习惯性违章行及屡教不改当事者,加大处罚力度,并作好书面文字记录。

(3)坚持领导检查和带班制度。

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和职工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项目负责人应在施工生产现场带班生产,每月在现场带班生产的实际时间不少于施工生产时间的80 %(24天);分包负责人每月在现场带班生产的实际时间不少于施工生产时间的90 %(27天),不得擅自脱岗。

项目负责人和分包负责人带班施工生产时,应全面掌握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控制,及时消除隐患。项目级负责人现场带班记录,由项目部和项目管理单位安全主管部门存档备查。

(4)工程项目的上级安全主管部门,每月应对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把安全隐患图片刊登在“安全隐患曝光栏”上进行曝光,并纳入项目季度考核,促使项目进一步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降低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生产安全,实现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指标。

9 结束语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条例及规定,强化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只有通过实施《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控制流程》,来达到保障施工人员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实现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和指标。《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控制流程》更加系统、更加具体、更加精细,使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更便于操作和执行,对提升项目安全管理具有指导意义。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S]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S]

[3] 国务院法制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M].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

[4] 建质[2011]111号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S]

[5]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标准[S]

[6] GB/T 2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规范标准[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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