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目标管理 推进基层工作
2014-04-06齐齐哈尔市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
齐齐哈尔市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
强化目标管理 推进基层工作
齐齐哈尔市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
2013年年初,根据省散办、省墙改办向我市下达的两项工作业务指标和重点任务,市建材办组织相关科室认真测算,依据各县(市)推散和墙改工作实际,将各项指标进行分解细化后,向各县(市)基层办下达了当年的主要工作指标和重点任务,并于基层办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状。市办还通过深入基层指导协调、会议部署落实推进、不定期检查、针对难点和困难专题研究解决以及日常沟通督办等途径来推动基层工作的开展。
为了进一步推动全市散装水泥和墙改工作规范化管理,根据《黑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和《黑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按照签订的工作目标责任状要求,市建材办于去年12月初向各县(市)散办、墙改办发出了《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市散装水泥和墙改主要指标及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自检自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基层办对全年完成工作指标及任务的实际情况开展自检自查,并上报自检结果。
《通知》提出了这次自检自查要以全市散装水泥和墙体材料“十二五”发展规划为准则,以加快散装水泥和新型墙体材料发展为目的,以对照自查工作为载体,进一步规范和提高我市散装水泥和新型墙体材料行业发展环境,努力实现散装水泥和新型墙体材料又好又快发展。
《通知》明确了这次开展自检自查的内容,包括年度散装水泥和墙改指标及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禁实”工作启动和试点建设情况、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和管理情况等。并要求各基层办对照《齐齐哈尔市散装水泥2013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状》《关于下达2013年散装水泥指标及主要工作目标的通知》(齐散领办[2013]1号)《关于下达2013年度各县(市)墙改指标的通知》(齐墙领办[2013]1号),对各自的散装水泥和墙改主要指标及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并形成汇报材料上报市办。市办将组成督检小组对各县(市)自检自查结果进行重点抽查,本次自检和抽查结果将作为本年度对各县(市)责任目标和主要工作指标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