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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进程中公安机关创新社会管理研究

2014-04-06黄浩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4年6期
关键词:群体性流动人口警务

黄浩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刑事技术系,天津300382)

城市化进程中公安机关创新社会管理研究

黄浩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刑事技术系,天津300382)

我国城市化的加快推进,给社会发展带来了滚滚红利。但是,城市化进程也给公安机关的社会管理工作带来了许多新情况和新挑战。面对群体性事件高发、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问题突出、个人极端暴力犯罪严重、互联网安全管理难度增大等新情况,公安机关必须与时俱进、主动作为、积极适应,通过完善警务合作机制、加强实有人口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舆论引导机制、深入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等创新社会管理手段,努力提高驾驭复杂社会形势的能力。

城市化;公安机关;创新社会管理

城市化是由农业为主的传统乡村社会向以工业和服务业为主的现代城市社会逐渐转变的历史过程。《2012年中国新型城市化报告》指出:我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首次超过50%,标志着我国城市化率已突破50%。城市化促进了人们生产方式的提高,改善了人们的生活环境,提升了人们的价值观念,给社会发展带来了滚滚红利。但是,城市化也给公安机关的社会管理工作带来了许多新情况和新挑战,需要公安机关与时俱进、主动作为、积极适应,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手段和机制,努力提高驾驭复杂社会形势的能力。

一、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

(一)群体性事件高发

群体性事件是突然发生的,由多人参与以满足某种需要为目的,使用扩大事态、加剧冲突、滥施暴力等手段,扰乱、破坏或直接威胁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应予立即处置的事件。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推进,我国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城乡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很多深层次的体制弊端、社会矛盾凸显,造成群体性事件高发。据《中国社会蓝皮书》披露,近年来我国每年发生各种群体性事件达数万起。群体性事件高发折射了社会矛盾的复杂和尖锐,也是我国公民政治权利成长、利益表达渠道不畅、利益诉求方式简单、社会管理模式滞后等原因共同造成的。社会矛盾的积聚极易诱发群体性事件,一旦有看似偶然的“火星”就可能迅速爆发,并呈现出冲突升级快、对抗激烈、社会破坏力强、处置难度大等特点。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群体性事件本身具有“安全阀”的积极作用,可以起到释放社会矛盾的效果。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积极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是摆在政府和公安机关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

(二)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问题突出

我国从上世纪90年代末开始进入高速城市化阶段,亿万农民工和流动人口涌向城市,开始了从乡村到城市的转移。目前,我国流动人口高达2.6亿,既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也给社会管理带来巨大压力。流动人口流动性大、经济收入偏低、工作岗位不稳、违法犯罪率较高,部分沿海城市流动人口犯罪占比达到60%以上。一些公安机关在流动人口工作中存在着管理方式落后、手段单一、重管理轻服务等问题,漏登、漏管现象比较突出。在流动人口集中居住的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由于流动人口管理基础工作薄弱,管理服务工作不到位,容易成为藏污纳垢的死角,给治安、卫生、安全等工作造成困难。同时,大量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导致部分农村“空心化”现象突出,留守农村的老人、妇女、儿童增多,成为社会治安的薄弱环节。

(三)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社会影响恶劣

随着改革开放和城市化的推进,我国社会进入了转型和体制转轨的关键时期,激烈的社会竞争和贫富差距的加大,一些人由于消极性格和失衡心态患上了“社会浮躁症”,他们变得精神焦虑,行为偏激、冲动、盲目和非理性。特别是当他们遇到矛盾纠纷时,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不能有效干预的情况下,一旦某种诱发因素触动他们敏感的神经,他们就有可能不计后果,铤而走险,采用爆炸、纵火、投毒以及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暴力行为伤害无辜群众,疯狂报复社会,制造骇人听闻的极端暴力事件。近期发生的“6.7”厦门公交车纵火案,就是一起由于犯罪嫌疑人陈水总因自感生活不如意,悲观厌世,报复社会而实施的造成47人死亡的极端暴力犯罪案件。

(四)互联网安全管理难度增大

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进入了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并且迅速得到普及。截至2012年6月,我国网民总数已达5.38亿人。[1]互联网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同时,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影响和冲击也日益明显,管理的难度增大。当前,西方反华势力将互联网视为“新战场”,把网络工具当作“新武器”,把互联网视为“封不住、进不了”的渠道,加紧向我进行网络煽动、渗透和破坏。互联网打破了传统社会的组织形态,网民通过各种社交网站以及微博、QQ群、论坛、飞信等互联网手段,进行社会交往、讨论问题、发表评论,组成各种虚拟或现实的组织群体。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互联网传播速度快、波及面广的特点,故意在网上制造舆论、炒作热点、散布谣言,一旦监管部门反应不及时、处理不妥当,个别网络舆论就会成为社会舆论的焦点,激化群众与政府的对立情绪,甚至成为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导火索”。

二、公安机关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途径

(一)建立完善警务合作机制

在城市化的新形势下,公安机关必须创新社会管理,建立完善警务合作机制,通过加强横向和纵向的警务合作,合理配置管理资源,提升社会管理效能。所谓横向警务合作,是不同省、市、地区公安机关之间按照“常态、共享、联动、共赢”的原则,建立的覆盖全国、辐射全警、联动有关部门的警务合作机制。在横向警务合作中,各地公安机关要坚持整体联动、协同作战、相互策应、优势互补、信息资源共享的原则,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大要案件侦办、重点人员管控、重大活动安保等工作中开展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的警务合作。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先后建立了东北地区、环首都地区、西北地区、西南地区、苏浙皖沪、中部地区、泛珠三角地区等区域警务合作机制,其中,仅通过苏浙皖沪警务联勤指挥机制就抓获犯罪嫌疑人1.8万名,查获枪支342只、管制刀具2万余把、易制爆易致毒危险品10余吨。所谓纵向警务合作,是在公安机关内部统一指挥和协调下,治安、刑侦、经侦、禁毒、技侦、网监、交管等警种之间进行的警务合作,以此切实改变过去各警种工作中单打独斗、各自为战、缺乏配合协作的局面。实践证明,只有以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宽阔的思路,不断深化警务合作内容、拓展警务合作领域,积极探索加强警务合作的新途径,才能不断提高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工作的战斗力。

(二)加强实有人口动态管理机制

人口管理是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有人口管理是社会管理的基础和根基,实有人口信息资源是开展其他社会管理必不可少的基础和非常重要的抓手。在城市化的社会背景下,流动人口激增,人户分离现象突出,传统的“以户管人”的静态人口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必须创新实有人口动态管理机制,改进和加强公安机关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在实有人口管理工作中,要按照“一般人口常规管理、重点人口重点管理、高危人群跟踪管理”的要求,做到分类管控、突出重点、提高效率。[2]特别是在当前流动人口违法犯罪高发、一些重点人员漏管失控的情况下,要积极创新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口动态管理机制。在坚持“公平对待、服务至上、合理引导、完善管理”原则的基础上,大力推行以“暂住地+身份证”的动态管理模式。按照“以房管人”的思路,通过对辖区所有房屋居住情况的清理核查,加强对实有人口,特别是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口的登记管理工作,做到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底数清、情况明,逐步建立一套覆盖全部实有人口的动态管理体系,确保既能提供优质服务,又能依法加强管理。群众工作是加强和创新实有人口管理的重要内容和基本切入点,要发扬群众工作的优良传统,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志愿者、公益组织在社区管理中的积极作用,探索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议事、矛盾排查调解、重点人口管控、社区帮教、安全防范等实有人口管理途径。

(三)建立健全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当前,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不断推进,很多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凸显,群体性事件高发。公安机关对群体性事件处置得当,就能及时化解社会矛盾,避免事态扩大、升级;群体性事件一旦处置不好,有可能将人民群众内部矛盾上升为与党委、政府对立的问题,甚至发生大规模冲突,造成后果严重的流血事件。近几年发生的贵州瓮安、云南孟连、四川泸州等群体性事件都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因此,公安机关必须建立健全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健全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首先要制定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针对群体性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具体规定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预防与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以及事后恢复与重建措施等内容。其次,要做好群体性事件现场指挥处置工作。在群体性事件现场指挥处置中,公安机关必须正确把握现场处置原则,综合运用处置战术,做到依法办事、态度坚决、处置果断、及时稳妥、讲究策略,力争把事件解决在萌芽或初始阶段,制止事态扩大,避免矛盾激化或形成对峙局面,以最小的代价平息事件。

(四)建立健全舆论引导机制

正向舆论能够对社会发展起到推动和促进作用,而负向舆论对社会发展起到破坏和阻碍作用。建立健全舆论引导机制,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是新形势下各级公安机关加强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途径。要把讲究策略方法作为加强舆论引导工作的关键点,坚持用正面的、积极的、健康的声音占据舆论的主阵地,多做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的工作,防止出现激化矛盾、火上浇油、宣泄情绪、煽动仇恨的舆论倾向。要高度重视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的舆论影响力,健全对新媒体的信息引导机制,做到倡导积极的、支持有益的、打击有害的,形成网上主流舆论强势。要坚持把正确处置突发事件作为加强舆论引导工作的立足点,善于运用舆论引导这个武器来化解危机,争取主动,平息事态。在事件处理过程中,要主动争取新闻媒体正面报道,做到先声夺人;要适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开事件真实情况,及时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以平定事态,稳定民心;防止对事件不负责任的负面报道和不良的炒作渲染,避免事态升级。群体性事件发生时,如果不采取有针对性的舆论引导措施,极易出现谣言、小道消息漫天飞的现象,甚至有人利用这个时机造谣蛊惑,煽动群众的过激行为,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贵州瓮安“6.28”事件发生初期,谣言四起,但当地公安机关没有及时采取舆论引导措施,导致权威信息失语,虚假信息泛滥、以讹传讹,谣言成了真理,使社会上许多不明真像的群众轻信谣言,怨恨党委、政府、公安机关,以致出现了一呼百应、万人聚集的场面。[3]

(五)深入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

公安机关面对城市化和信息化的时代特征,必须紧紧把握现代科技发展的新趋势,大力实施科技强警战略,以“金盾工程”为载体,深入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安机关社会管理的核心战斗力。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一是要牢固确立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的理念,紧紧围绕“主动防控、精确打击、辅助决策、引领实战”的目标,坚持“深化建设”与“深度应用”并重,积极创新警务工作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的综合优势,引导警务决策,推动公安信息化建设成果更快更好地转化为现实战斗力。二是牢固确立信息化就是战斗力的理念,通过运用多种信息化手段,推进“金盾工程”建设,以公安部八大信息资源库为基础,构建纵向贯通、横向集成、互联互通、高度共享的警务信息综合平台[4],提高打击犯罪的力度、精度和效率。目前,已经建成使用的指纹系统、DNA数据库、现场勘查信息系统,已成为公安机关精确制导、主动打击犯罪的利器,仅2010年就利用指纹系统直接破案10万余起,利用DNA数据库破案7.5万起,比中1043名被拐多年的儿童,利用现场勘查信息系统破案5.6万起。三是牢固确立安全防范、社会管控信息化的理念,坚持以信息融合为基础,整合对接相关情报信息平台,共享各类情报信息资源,加强情报信息分析研判,增强巡逻防控工作的针对性和警务部署、警力投向、勤务方式的科学性,努力实现警力跟着警情走、警务围着警情转,切实做到打击有重点、防控有目标。

[1]于大瑞.城市化背景下加强和创新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工作的思考[J].警察学研究,2013(1).

[2]陈晖.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新形势下公安机关的人口服务管理[J].警察学研究,2009(2).

[3]崔亚东.对瓮安“6.28”事件的再反思——从瓮安事件看新形势下群体性事件的预防与处置[J].公安教育,2009(6).

[4]武长顺.加快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整体战斗力[J].警察学研究,2010(4).

D631

A

1673―2391(2014)06―0028―03

2014-01-24 责任编校:边 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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