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坠案件勘查中坠落起点的确定途径
2014-04-06廖海军张树才马元元
廖海军,张树才,马元元
(1.广东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刑侦大队,广东汕头515800;2.广东汕头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广东汕头515011;3.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重庆400021)
高坠案件勘查中坠落起点的确定途径
廖海军1,张树才2,马元元3
(1.广东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刑侦大队,广东汕头515800;2.广东汕头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广东汕头515011;3.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重庆400021)
高坠是公安机关现场勘查工作中常见的一类案件,极易引发矛盾和冲突。坠落的终点是勘查工作最先接触的部分,而坠落起点的确定却需要进行多方分析论证。在工作实践中,可通过坠落终点周围的散落物确定坠落起点,可通过坠落者的随身物品确定坠落地点,可利用动力学模型分析坠落起点,可通过排除法和视频资料所反映的行动轨迹分析坠落起点。
高坠案件;坠落起点;现场勘查
高坠是公安机关现场勘查工作中常见的一类案件,也是最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一类案件,勘验结论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一直以来,国内一些学者和实践工作者或以“案例辅以总结”的形式,单方面总结了实例中的勘查得失或损伤特征,或以工作总结的形式,总结了高坠现场不同部位的勘查要点,具有一定的个性和局限性,缺乏一定的共性和概括性。[1]然而,单纯地讨论坠落起点的勘查与分析方面的论作极为少见。本文在总结实践工作的基础上,讨论了高坠案件现场勘查中确定坠落起点的途径及注意事项,力求为实践工作提供参考。
坠落的起点与终点分别是坠落案件的起始点与终结点,是坠落者在坠落过程中与现场发生直接作用的空间范畴,也是勘查工作中的重点部位。只有准确确定坠落起点,才能使下一步勘查工作得以继续。坠落的终点是勘查工作最先接触的部分,也是高坠案件勘查工作的起始点,而坠落起点的确定却往往需要谨慎,特别是坠落终点以上垂直距离线内有多处疑似坠落起点存在时,如高层楼房高坠案件,应当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论证。
一、通过坠落终点周围的散落物和坠落者的随身物品来源确定坠落起点
坠落终点周围的散落物可能来源于坠落者的随身物品或坠落沿线因撞击而散落的碎片,通过这些散落物可以推断坠落的起点。坠落者的随身物品可能与坠落起点处或起点空间范围内的某些物品具有联系性,通过两处物品的联系性可以确定坠落起点。比如,一起因打击卖淫嫖娼行动而引发的高坠事件中,卖淫女为逃避打击,将房间内的床单被套打结后借以从窗户逃离,由于结套松滑,卖淫女在下滑过程中摔落致死。勘查过程中,通过死者腿上缠绕的床单,结合6楼窗台上也缠绕有床单而确定坠落起点。
对于高层楼房高坠,坠落者在下落过程中会撞击雨棚、花盆、拖把等突出物而形成碎片散落在坠落终点周围或直接将拖把等物带落至坠落终点周围,将相关物品分类确定来源以后便可确定坠落起点。比如,一起因非法传销活动引发的高坠案中,坠落者被强行扣留在13楼一卧室内。为逃出传销窝点,坠落者翻窗欲通过下方的雨棚逃离,当经过12楼雨棚时致使雨棚破裂而摔落至地面死亡。勘查人员通过坠落终点周围的雨棚碎片确定了坠落的起点。
二、通过坠落者身份确定坠落起点
在高楼坠落案件中,坠落者往往与坠落起点处的房屋所有者具有一定关联性:可能是起点处房屋的所有者,也可能与起点处的房屋所有者关系密切。通过坠落者与房屋的关联性可以确定坠落起点。比如,一起命案中,杀人者在某小区内拥有两套住宅,且两套住宅相隔一段距离,杀人者在杀死自己妻子后,选择从另一套住宅的阳台坠下。由于坠落终点周围楼群呈“口”字形排列,从坠落者的姿势和位置无法分析和推断坠落起点的范围,。勘查人员分组从33楼楼顶依次向下排查坠落起点,费时费力,且有些楼层无法联系业主,一时不能确定坠落起点,致使勘查工作陷入僵局。后来,勘查人员转换思维,将工作重点转移至确定尸源上,欲通过死者的身份来确定坠落起点。在逐一排查业主后终于确定了死者身份,通过对其房屋进行勘查后,最终确定死者从其另一套房屋的阳台处坠下。
三、利用运动力学模型分析坠落起点
在不计空气阻力和其他外力作用的情况下(如果坠落过程中没有接触到其他物体,坠落方向和速度没有受到其他作用力的干扰),坠落者从坠落点坠落实质是一个斜抛运动。当坠落者竖直方向的初速度为零时,坠落过程为平抛运动;当坠落者的水平初速度为零时,坠落过程是自由落体运动。此时,可以运用运动力学大致推算坠落的起点:设坠落终点至坠落起点的垂直投影处的水平距离为S,水平方向上的初速度为V1,坠落时间为T,坠落高度为H,竖直方向上的初速度为V2,重力加速度为g,则有:
在水平方向上,S=V1T;竖直方向上,H=V2T+gT2/2。一般情况下,坠落者竖直方向上的初速度较小,可以初略地认为竖直方向上的初速度为零。那么,H=gS2/2V12,水平方向的初速度通常在1以内,以此大致推算出坠落起点的高度范围。
四、利用痕迹物证确定坠落起点
坠落者在坠落过程中会与整个坠落系统发生力的相互作用,发生物质转移,从而形成足迹、手印、摩擦痕迹、撞击痕迹、分离痕迹,在坠落者身上及承痕体表面发生物质交换,遗留下相应物质的印痕、粘附物及生物物证。具体来讲,在坠落起点周围会遗留有坠落者的成趟足迹,并且一直延续至坠落的起点处;在坠落起点处可能遗留有坠落者攀扶墙壁、窗户、栏杆等物体时形成的新鲜手印、减层痕迹、手上的粘附物、脱落细胞,也可能在起点处的墙壁、栏杆等物体上遗留有因蹬踏动作而形成的灰尘痕迹或摩擦痕迹以及足部的粘附物,也有可能在起点处遗留有坠落者的新鲜毛发、血迹等生物物证。在坠落沿线,人体通常与障碍物(如雨棚、拖把、花盆、植物等)发生碰撞,有时坠落者也会本能地抓扯沿线的障碍物,在碰撞和抓扯作用下,会形成一些破碎的孔洞、碎片、物体的分离痕迹,同时,在坠落者身上也可能遗留有一些粘附物、抓扯物。通过对起点处的连贯性动作产生的痕迹物证的勘查,可以直接确定该处是否为坠落起点。通过对坠落沿线的痕迹物证的反向回溯,可以逆向推断坠落起点的位置。
比如,某区发生的一起非法拘禁引发的高坠案中,死者为了从被关押的房内逃出,择机选择从房间的窗户翻窗跳至窗外的雨棚上逃离。在翻窗过程中,在内墙和外墙上留下一系列连贯的蹬踏痕迹,在窗台的瓷砖上留下新鲜的手印,在外墙及雨棚上留下多处灰尘减层痕迹,在内墙下沿留下从墙壁脱落的粉尘散落物。通过对该处一系列连贯的痕迹进行勘查,勘查人员确定窗外的雨棚就是坠落起点。
再如,某区因保安追赶一盗窃嫌疑人而引发的高坠案中,死者为了逃避保安的追赶,慌乱之中从数十米高的平台跳下。在下坠过程中,死者手中抓扯平台下方30cm处的树枝(坠落沿线的墙壁上生长有小树),勘查时,侦查人员发现死者手中握有一些新鲜树叶,而在平台外墙下方发现一处树枝有新鲜的扯断痕迹,且上述两处的树叶种类相同,据此推断坠落起点应该在被扯断的树枝上方,从而确定坠落起点为平台处。
五、通过排除法确定坠落起点
高坠过程实质是地球引力和空气阻力共同作用的过程,在竖直方向上具有一定的垂直位移,在发现高坠者以后,可以沿着垂直方向“逆向”寻找坠落起点,通过对沿线可能的坠落起点进行“排除式”勘查来确定坠落起点。一般而言,对于高楼的高坠现场,可以对坠落沿线的窗户、阳台等可能的坠落点进行勘查,主要看沿线的窗户、阳台门等可能的坠落口是否呈“开放式”,是否具备坠落的条件;是否遗留有可以反映坠楼前的翻越、抓拉、站立等连续性动作的痕迹物证;坠落者在地面的位置是否符合简单的斜抛运动规律。从上述几个方面进行比较排除从而确定坠落起点。比如,某大学发生一起学生坠楼事件,一男生从宿舍楼坠至门口的水泥干道上。为确定坠落起点,勘查人员对整个宿舍楼“开放式”的疑似坠落点进行了全面勘查,以“是否具备坠落条件、能否反映坠落动作、是否符合运动规律”等方面进行排除,最终确定了坠落点。
六、结合视频资料所反映的行动轨迹分析坠落起点
视频资料能够客观地反映坠落者在坠楼前的活动轨迹,通过对电梯、楼道等处的视频资料进行研判,能够准确地确定坠落起点。比如,某区发生一起孩童坠楼案,通过调取电梯内的监控视频,发现坠落孩童被一女子挟持至电梯内,进行殴打后在某楼层出电梯厢门,后在该楼层阳台发现坠落者坠楼前所形成的痕迹物证,从而确定坠落起点。
高坠案件的勘查中,坠落起点的确定是整个勘查工作的起点和重点,是确定高坠性质的基础环节,在该类案件的勘查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确定坠落起点不可简单地通过某一方面进行认定,应当多方面考证,重视痕迹物证的勘查和分析,不能主观臆断,顾此失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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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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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2391(2014)10―0032―02
2014-06-01 责任编校:边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