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家庭贫困与能力损失分析
——基于可持续生计理念与森的多维贫困理论
2014-04-06李波平何雄
李波平,何雄
(1.湖北省委党校,湖北武汉430022;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武汉430081)
计划生育家庭贫困与能力损失分析
——基于可持续生计理念与森的多维贫困理论
李波平1,何雄2
(1.湖北省委党校,湖北武汉430022;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武汉430081)
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以来,较多的计划生育家庭没有实现少生快富,反而陷于贫困。根据可持续生计理念与森的贫困理论,计划生育家庭贫困主要表现在自然资本的贫乏、人力资本的不强、社会资本的匮乏、经济资本的不足、能力资本的贫困等五个方面。为此,应从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构建立体的独生子女家庭贫困和风险预防体系、构建社会网络支持增加社会资本、构建中国特色的养老体系减少经济负担、提升家庭能力建设等方面来消除计划生育家庭的贫困。
计划生育家庭;贫困;可持续生计;能力发展
DOl:10.3969/j.issn.1671-7155.2014.04.009
计划生育政策推行30年来,我国的人口增速得到了有效控制,同时国家也日益富裕和强大,在宏观社会经济层面上,居民的“少生”促进了社会的“快富”,但是,从家庭微观的视角考察,“少生”与“快富”的关系是否成立?还应值得思考。周德禄(2011)对山东农村900名家庭调查发现,相对于农村非独生子女户,农村独生子女户在家庭经济状况、子女经济供养、日常照料等方面存在明显弱势,独生子女户家庭相对较穷的比率比非独生子女户高出24.4%[1]。陈友华,沈晖(2011)认为独生子女政策与脱贫致富两者间的关系是必须引起重视的一个问题。独生子女政策使得大量违法生育出现,进而使得“因超生受处罚致贫”与“因超生受处罚返贫”现象出现,使部分妇女儿童健康受损,独生子女政策推行对脱贫致富不利[2]。张必春,江立华(2012)对湖北省丧失独生子女父母进行了调查,研究发现,这些失独家庭表现出经济脆弱、生理脆弱、心理脆弱等多重脆弱性,他们工作停止、生活消沉、社会关系断裂,并出现健康问题[3]。这些研究都表明,计划生育家庭的“困难户”要远远多于多孩家庭;而“小康户”远远少于多孩家庭。独生子女家庭并没有达到少生快富的现象,反而陷入了家庭困境,贫困户行列。计划生育家庭面临的贫困问题会影响到人们对计划生育政策的认识,影响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执行,研究计划生育家庭的贫困及风险表现在哪些方面,如何解决这些计划生育家庭的生计问题,如何提升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等都是值得思考的问题,都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有利于推进人口计生工作健康稳定发展,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一、计划生育家庭贫困的理论分析框架
贫困问题是人类生存面临的首要问题,许多学者对此进行了研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变迁以及人们对贫困问题认识的深入,贫困研究的视角也出现了相应的变化,即由聚焦于经济或者物质视角向可行能力视角和社会排斥视角转移。
可行能力视角下的能力贫困:阿玛蒂亚·森对贫困的一系列研究使人们对贫困有了重新的理解和认识。他认为,贫困的真正含义是贫困人口缺乏创造收入的能力,缺乏获取和享有正常生活的能力,其根本原因是他们的能力受到剥夺或机会的丧失。基本可行能力主要是指免受诸如饥饿、营养不良、可避免的疾病和过早死亡之类的困苦,以及能够识字、算数、享受政治参与等等的自由。他的研究侧重于导致贫困的内部原因,如能力贫困和素质贫困,可行能力成为森研究贫困问题的重要概念,为贫困分析作出了重要贡献(杨云彦等,2008)[4](P8-30),其观点与理念得到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与世界银行的认可与采纳,1990年,世界银行沿用森的思想,将贫困定义为“缺乏达到最低生活水平的能力”。
社会排斥视角下的权力贫困理论认为,穷人不仅在物质上受到剥夺,还受到国家和社会制度的剥夺,缺乏法律的保护、不受尊重、被禁止利用新的经济机会;一个人如果被排斥在主流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活动之外,即便拥有足够的收入、足够的能力,也可能依然很穷。2000年世界发展报告《与贫困作斗争》扩大了贫困的概念,认为“除了以上内容之外,贫困还包括风险和面临风险时的脆弱性,以及不能表达自身的需求和缺乏影响力”。
贫困问题涉及到家庭生计问题,优质、高效的生计资本是农户降低生计脆弱性、增强风险抵御能力的基础。可持续生计方法作为一种寻找农户生计脆弱性诸多原因并给予多种解决方案的集成分析框架和建设性工具,在世界各地的扶贫开发和生计建设项目中得到了运用和实践,英国国际发展部(the UK.S Department for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DFID)开发的可持续生计分析框架中,将家庭的生计资本划分为人力资本、自然资本、物质资本、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5种类型,描述了农户在市场、制度政策以及自然因素等造成的风险性环境中,如何利用大量的财产、权利和可能的策略去提升生计水平(杨云彦、赵锋,2009)[5]。
本文将结合可持续生计的理念,以及森的多维贫困理论,认为在计划生育家庭里,计划生育家庭的贫困将主要表现在:自然资本的贫乏,人力资本的不强,社会资本的匮乏,经济资本的不足,能力资本的贫困等五个方面。本文把计划生育家庭中的金融资本并入到经济资本中,把能力资本考虑进去。一般情况下,家庭自然资本丰富,则家庭土地资源丰富,农业生产强,自然资本的贫乏,导致了农业生产弱和经济资本的不足,人力资本丰富,家庭成员身体素质和教育程度高,则会就业能力强,带动经济资本的富裕,人力资本不强,身体素质差和教育程度不高,就业能力就差,经济资本就不足。社会资本丰富,社会关系网络就多,各种支持就多,就会提高家庭的经济资本;相反,社会关系网络少,社会资本较匮乏,获得的支持就少,进而影响家庭经济资本的提高。能力资本的贫困表现为机会的获得较少和教育素质能力较差。
二、计划生育家庭贫困特征与能力损失分析
1.计划生育家庭自然资本的贫困与损失
在传统的农户家庭中,土地是农民安身立命之本,是农民最重要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基本载体。同样,对于农村的计划生育家庭来说,土地是他们最重要的自然资产,是他们从事基本生活和生存的重要保障。此外,家庭的自然资本还包括水资源、鱼塘、树木等,自然资本的数量、质量等状况将对农林经济发展有着重要影响。在农村,土地是按人头分配,目前由于惠农政策,农民获得免征农业税、以及种粮补贴,因而,使土地多的农村家庭获得更多的收益。计划生育家庭由于人口少,土地也少,在土地上的收益大大减少。由于土地有限,很多年轻的计划生育家庭还没有能够获得土地,从土地上不能获得收益。此外,一些经济发展快的集体经济组织按人口分配住房和集体收益,使得非计划生育家庭比计划生育家庭获得收益更多[6]。
2.计划生育家庭经济资本的贫困与损失
家庭经济资本可体现农户家庭经济水平:经济收入和经济负担。一方面包括农户生产和生活所必需的生产工具,另一方面也包括可拥有消费的财富,经济收入高,和家庭负担轻,生产工具丰富,有助于家庭经济资本的提升,而家庭经济负担重,将影响经济资本的积累。
一是独生子女家庭劳动力短缺,影响家庭致富。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少,从短期看,生育数量过少暂时减轻了家庭的抚养负担,但从长期来看,必然导致家庭劳动力短缺,也将对家庭生活条件的改善有影响,或者说影响家庭致富。调查发现,较多的独生子女家庭收入低,已经成为贫困家庭主体。例如,2008年,安徽省铜陵县2945户低保家庭中,计划生育家庭达2503户。低保户中计划生育家庭高达85%(金小桃等,2009)[7]。周长洪、刘颂等(2010)对南京市高淳县农村的195份抽样调查显示,50岁以上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大多数无固定收入,半数以上经济收入低于或接近最低生活保障线,对经济收入满意度较差;近七成人不同程度地感
觉经济比较窘困[8]。
二是由于家庭养老的负担重而致贫。在传统的农耕社会,养老问题基本上属于家庭养老模式,即通过子女养老来实现代际反哺。因此,在广大农村,家庭规模及子女数量的多少对农民年老时的养老保障水平的高低有着很大的决定性作用。养老成本的高低取决于家庭的经济资本,养老的负担将会影响到家庭的经济资本,影响到家庭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家庭的生活质量问题。养老负担越重,家庭的经济资本将会越少;而养老负担越轻,对家庭的经济资本影响也越少,将有助于家庭的其他发展。养老负担主要有下列两个方面:首先,子女减少,家庭赡养老人的负担增加。随着计划生育的实施,子女数量减少,家庭户规模日益减小,家庭结构趋于简单。这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家庭的保障作用。与我国传统的由三至五个子女供养老年父母的家庭养老模式相比,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改变了传统大家庭相互辅助和相互依存的结构关系。随着老年人的增多和年轻人比重的降低,这将使两代人负担不平衡问题日益突现,部分“双独家庭”组成的代际关系是“四二一”、“四二二”格局,家庭可能会面临着独生子女夫妻同时抚养一、两个孩子并赡养四位老人的困境(徐俊、风笑天,2012)[9],这使得养老成为现代计划生育家庭的沉重负担,使得家庭的经济资本负担较重。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养老将面临着比非独生子女家庭和城市独生子女家庭更为严重的经济保障风险和非经济养老风险(于长永,2009)[10]。其次,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养老负担将更加沉重,以至陷入贫困。由于计划生育家庭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生活失去经济来源,收入开始减少,家庭的经济资本也将减少,特别是开始挣钱养家后的子女伤残或死亡,给家庭造成重大精神和经济损失。这无疑增加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的负担和风险。因此,面对各种现实的不利因素,与多子女家庭养老相比,独生子女家庭将遭遇更大的养老风险和困境。
3.计划生育家庭人力资本的贫困与损失
人力资本是农户家庭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在农户家庭生计资本中,人力资本的数量和质量直接决定了农户驾驭其他资本的能力和范围,也将影响到家庭的生计、富裕和贫穷。家庭的人力资本包括家庭劳动力身上所拥有的知识、技能、健康、文化程度等。健康是人力资本运行最基本的要求,食物和营养将是影响人们健康的重要因素,食物供给和营养水平的提高将有助于改善整个人类的体魄和身体结构,劳动者的劳动强度和生产效率都得到提高[11]。一个人身体不健康,将影响人力资本的发挥,影响到家庭成员的生活状况与质量。家庭的人力资本贫困与损失,一方面是来自于父母亲,另一方面来自于子女。
一是夫妻因病、伤,身体素质差而致贫。因夫妻双方或一方伤、病致残丧失劳动能力(包括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或亡故而致贫。计划生育家庭如果夫妻双方或一方伤、病致残丧失劳动能力(包括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或亡,这将直接影响到家庭人力资本的贫困。在计划生育过程中,由于受各地医疗条件、技术水平的影响,导致一些计生妇女留下手术并发症,特别是在农村,有的手术后发现炎症却没有得到及时有效地治疗而留下隐患,使一般感染拖成慢性病,轻病拖成了重病。这严重地影响到了计划生育家庭妇女劳动的能力,导致了这些家庭非常贫困。吴永波、吴永斌通过调查发现,有42.9%的计生人口的身体比同龄人要差,患慢性病或遗传性疾病或手术并发症病例的比例占农村计生贫困人口的40%[12]。身体素质好不一定就能使家庭富裕,但健康素质不好或经常多病或伤残,这将影响基本的劳动和生活的参与,不仅不能致富,反而会使计划生育家庭陷入贫困。
二是子女因伤、病,身体素质差而致贫。子女伤、病致残或夭折后未再生育的家庭,因病致贫。独生子女是父母的感情寄托和养老的重要责任主体,独生子女一旦遭受死亡或严重伤病残等意外事件,这些家庭就不可避免地面临生产、生活和养老的实际困难。独生子女有伤残,家庭为了治疗,每年需要付高额的医疗费用,与此同时,父母为了照料子女而付出时间成本和失去升职等的机会成本,而残疾程度越严重,这两方面的成本也就越昂贵,对家庭经济影响也就越重。虽然目前国家已经探索出台了有关独生子女伤残伤亡家庭的奖励扶助政策,但真正对于那些中年丧子的独生子女父母的经济帮助,可谓是杯水车薪。
4.计划生育家庭社会资本的贫困与损失
社会资本是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之外另一种影响经济行为及绩效的资本形式。有三个因素决定着个体所获得的社会资源的数量和质量,一个是个体社会网络的异质性,二是网络成员的社会地位,三是个体与网络成员的关系强度。农户家庭社会资本是农村居民赖以生存和维持其家庭发展最基本的资源之一。社会资本在促进农民收入上的重要作用非常大,黄江泉(2012)认为,农民的贫困,不仅仅是收入低下,人力资本不足,
更主要在于因制度等社会资本缺乏而“人为”地将农民排斥在一定的利益圈之外,从而妨碍了他们对资源与机会的争取,抑制了他们脱贫能力的提升[13]。在农户经济中,社会资本主要表现为社会的各种网络,主要表现为基于血缘关系的家庭网络,基于地缘关系的邻居网络和基于情感关系的朋友网络。随着计划生育的实施,农户的社会资本在发生较大变化,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血缘关系的家庭网络减少。由于是独生子女家庭,家庭子女本来就比非独生子女家庭的血缘关系少,与此同时,由于血缘关系减少,社会网络将相应地减少,社会资本也将减少。因此,一旦遇到诸如工伤、残疾、死亡等方面的风险,计划生育家庭其抗风险的能力也将大大弱于非独生子女家庭,来自于亲属关系网络的支持也就大为减少,此时,如果社会支持不到位,独生子女家庭将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而导致贫困(陈友华、沈晖,2011)[2]。
二是子女伤残或死亡使社会资本和社会网络减少。独生子女家庭在子女伤残或死亡后,他们将情绪低落,心情悲伤,在人际交往上就会逐渐减少了与包括朋友、同事、其他亲戚在内的社会群体的联系,主动封闭自己,不愿意进行人际交流,他们害怕与人交流时涉及子女的话题(张必春、江立华,2012)[3],他们的社会资本和社会网络在逐步减少。
5.计划生育家庭能力资本的贫困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认为,不能把贫困仅仅看成是收入缺乏或者消费水平低下,贫困的实质是人们缺乏改变其生存状况、抵御各种生产或生活风险、抓住经济机会和获取经济收益的“能力”,或者他们的能力“被掠夺”。邹薇(2005)提出农村贫困的根源不是收入或消费的匮乏,而是由于教育、社会保障、健康和机会等方面的贫困而导致的“能力贫困”[14]。根据森的理论,本文认为对于计划生育家庭来讲,能力资本主要体现在一是机会的获得与缺失,二是教育的获得,三是各种生存技能的缺乏。
一是成长的危险导致了机会的缺失。成长风险主要是指独生子女在成长过程中由于一些不可预期的因素导致死亡,从而为独生子女家庭带来潜在的风险问题。桂世勋(2004)认为,至少有8%-9%的独生子女在55岁之前因患病或其他原因非正常死亡[15]。独生子女的意外伤残或死亡不仅意味着独生子女父母人力资本投资的巨大失败,也使独生子女失去了任何做其他事情的机会。
二是受教育的状况。独生子女是父母的唯一希望,因此每个家庭在独生子女教育上舍得投资,但是特殊家庭环境有较多不利于独生子女健康成长的因素,由于全家重心和希望都寄托在这唯一的孩子身上,独生子女压力也很大,更容易使其畸形成长,易患上“独生子女病”,唯我独尊,娇气,生活能力低下,经常出现高分低能,从孩子成长和文化传承的角度看,一个家庭有两个孩子要相对于独生子女合理得多。
三是各种生存技能缺失。由于家庭、邻里等初级群体的弱化加上缺乏兄弟姐妹,独生子女普遍缺乏集体主义精神与合作意识,不知如何交往,变得自私自利或内向自闭,缺乏自理能力,容易依赖父母,适应社会的能力较差,各种生存能力欠缺。
三、破解计划生育家庭贫困与能力损失的政策建议
1.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主要是要提高奖励标准,同时要注重惠普政策与计生政策的衔接性。首先提高奖励标准。由于物价的上涨,各种生活成本的提升,计划生育利益到导向政策的补助标准远远不能满足计生家庭的生活需要,必须提高奖励扶助金。其次,注重整合政策,落实惠普政策与计生政策的衔接性。建议一方面强化社保、医保、低保、养老服务等社会保障福利政策与计生利益导向政策的衔接,落实计划生育家庭相应的优待;另一方面,强化政策指导和资金引导,大力整合、规范现有分散、低效的利益导向政策,切实提高利益导向政策效果。
2.构建立体的独生子女家庭贫困和风险预防体系
计划生育家庭成员的疾病、伤残或死亡是导致计划生育家庭贫困或脆弱的重要原因。为此,我们可从三个方面来努力。首先,对计划生育家庭子女成长过程中的预防和风险控制。为了从源头上尽可能降低计划生育家庭子女的死亡率,需要社会、学校、家庭通力配合,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对幼年及少年儿童的看护,避免溺水及意外伤亡,加强对交通安全的宣传和重视,增强各种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对独生子女心理和思想方面的教育,家庭要重视与小孩的交流与沟通,避免心理压力大,而导致各种自杀行为。其次,预防或减少计生妇女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重视阵地建设,要加强计生技术服务机构软硬件建设,推行“世代服务”的理念,按以人为本、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的要求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加强对卫生、计生机构现有技术
服务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切实提高避孕节育业务技术水平。再次,开展优生工作,减少出生缺陷,提高人口出生质量。全面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将优生工作贯穿到婚前、孕前、孕中等各个阶段,进行广泛的优生宣传教育咨询,采取有效措施,全面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把住出生人口质量的源头。
3.构建社会网络支持,增加社会资本
计划生育家庭困难和风险的化解仅仅依靠政府是不够的,还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关爱与扶助。首先,完善计生风险家庭的初级群体支持网络。初级群体成员包括:亲戚、朋友、邻里、同事等关系密切和居住空间相近的人。初级群体建立的基础是感情,群体间的互动与交流能够满足人们的经济和精神上的需求,完善初级群体网络,主要在于把初级群体中的各个成员联系在一起,由此形成更为亲密更为有序的网络联系,从而更有效地帮助独生子女伤亡家庭,为这类家庭提供相应的服务,帮助他们走出困境。其次,建立计生风险家庭的社区支持网络。社区是家庭居住的场所,社区应整合资源,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社区支持。社区要加强对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的重视和管理,建立这部分特殊家庭的档案资料,并及时了解这部分家庭的生活状况和需求,做到积极关注,及时反馈。再次,建立独生子女风险家庭的志愿者支持网络,主要是建立来自社区内外的干部、学生等志愿者团队,为独生子女伤亡家庭定期提供相应的服务。
4.构建中国特色的养老体系,减少经济负担
面对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口,沉重的养老负担,给计划生育家庭带来了很多压力和困难,影响着计划生育家庭的可持续发展。我国应从战略和战术角度加快构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社会救济、老年康复和保健体系建设,构建起由个人、家庭、社区、政府组成的多层次老年保障体系。建立新型社区老龄服务模式,把社区服务向家庭延伸,便民服务送上门。积极、稳妥地加快城乡养老院或养老村建设,建立不同档次的老年公寓,满足不同老年人的需求。
5.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建设
提高家庭造血能力。对于贫困的计划生育家庭,应在小孩就学、就医、就学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地方有关部门应制定帮扶脱贫项目,提高这些家庭的“造血”能力。加强能力建设和培训。对贫困的计划生育家庭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初中、高中毕业后未升学、未就业的计划生育家庭子女,以中长期职业培训为主,逐步拓宽工作领域,提高就业脱贫、就业增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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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叶剑锋)
李波平(1978—),男,湖北省委党校战略与省情研究室讲师、经济学博士,主要研究人口经济学;何雄(1971—),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经济学博士,主要研究人口经济学。
C924.24
A
1671-7155(2014)04-0040-05
2014-03-18
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研究”(项目编号:11&ZD038)暨2013年度湖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课题“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贫困问题研究——以湖北省为例”(项目编号:20130212)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