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安指挥中心建设的几点思考
2014-04-06孔发阶
孔发阶
(湖北省公安厅 指挥中心,湖北 武汉430070)
公安指挥中心是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重要环节,是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龙头”,是公安全局工作的“中枢”,在现代警务体制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加强公安指挥中心建设,是事关公安工作全局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深刻理解和准确分析当前公安指挥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当前,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交织叠加,社会管理的难度前所未有;执法环境发生深刻变化,执法工作面临的压力前所未有;互联网“双刃剑”效应日益凸显,虚拟社会对公安工作的冲击前所未有。公安机关面临的所有矛盾和问题,必然集中反映和体现到指挥中心这个“龙头”上来。与当前的形势和任务相比,公安指挥中心工作中还存在诸多不适应的地方,部分地方公安指挥调度和110接处警工作先后暴露出一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职能的发挥,影响了公安机关在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当前,各地公安指挥中心不同程度出现“三个弱化”的倾向,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职能弱化。部分地方公安机关对指挥中心重视不够,对指挥中心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把指挥中心等同于110接处警,把110接处警等同于接几个报警电话,没有从健全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高度来看待公安指挥中心,没有从建立健全“研判、决策、指挥”扁平化警务指挥体系的高度来加强公安指挥中心建设。
二是队伍弱化。部分地方尤其是县级公安机关,对指挥中心警力配备不合理,所属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综合实力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有些地方不注重对接警人员的业务培训,110接处警等日常工作多由文职人员承担,有的接警人员遇到稍微复杂的情况就不知所指。例如,2012年3月19日凌晨3时30分许,一辆长途客车沿高速公路前往A市,行至B市境内时司机发现一名男子行窃,遂停车和乘客一起将小偷制服。司机拨打B市110,民警回答居然是“这事情不归我们管”。司机只得驾车前行,进入C市境内后,向C市110报警。民警赶到现场,表示此事归高速公路警方处理,让司机前往高速交警C市大队报警。司机向C市大队通报此事后,在高管民警赶到之前,原本缩在车厢一角的小偷趁乱逃走。此事被媒体披露造成不良影响。经督察部门核查证实,报道基本属实。这个事件的发生,表面上看是接处警人员业务不熟、责任心不强所致,从根本上看,暴露出110指挥中心队伍建设和管理方面存在着突出问题。
三是权威弱化。按照《人民警察法》、《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110的指令是代表一级公安机关的法定指令,公安机关各业务部门、基层单位和人员必须服从110报警服务台发出的处警指令,不得推诿、拖延出警,影响警情的处置。事实上,在少数地方、部分警种和部门,对110指令阳奉阴违、推诿拖延的现象时有发生。
由于职能弱化、队伍弱化、权威弱化,公安指挥中心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中的龙头作用必然大打折扣。
二、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公安指挥中心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指挥中心是公安机关“总揽警务全局、协调社会各方”的重要平台,在警务工作全局中处于中枢地位。上个世纪90年代以前,各地公安机关基本上都设值班室,主要负责接听内部电话,职能十分单一。90年代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人财物大流动对警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以漳州110为代表,全国各地公安机关积极主动适应形势变化,改设值班室为指挥中心,建立起以指挥中心为龙头的新型警务工作体系,在打击犯罪、服务人民、维护稳定方面取得了卓越的功效。进入21世纪,全社会信息化的迅猛发展,对警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级各地公安机关坚持发扬优良传统,在失败中总结教训,在实践中探索规律,对以指挥中心为龙头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有了新的认识。孟建柱同志在2011年5月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上,总结近年来一系列大型安保工作成功经验时着重指出:“要按照警务指挥实战化的要求,紧紧抓住情报预警、指挥处置两大环节,加强指挥中心、信息中心、情报中心的协同配合,着力搭建集现场信息传递、情报分析研判、警务决策指挥于一体的统一指挥平台。”指挥中心的龙头地位,再一次得到公安部党委的肯定。不仅如此,公安部党委及时将近年工作经验总结固化成全警工作模式,于2011年7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力争在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前,在全国省市县基本建立健全以指挥中心为龙头,以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为支撑的全天候、全方位、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同志和指挥中心民警在实际工作中,应该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公安指挥中心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振奋精神,奋发有为,为确保一方平安创造实实在在的业绩。
三、深刻理解和准确履行公安指挥中心各项工作职能
第一,深刻理解指挥中心是人民群众的报警求助中心,自觉履行“有警必接、有难必帮”的工作职能。对人民群众的正常合理报警求助,要急群众之所急,区别情况,及时妥善安排处置。凡属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第一时间指令有关部门处理;非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在做好解释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110联动机制的作用,迅速移交相关部门处理。与此同时,要全面建立、严格落实110接处警回告制度,对报警人及时回告处警情况。
第二,深刻理解指挥中心是各类警务信息的汇聚流转中心,及时向各警种、各部门传递领导指令,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报送重大警务信息,决不允许发生延误迟漏事件。特别是省级指挥中心,要加大对市县指挥中心报送信息情况的通报和督办力度。
第三,深刻理解指挥中心是地方党委政府的应急管理分中心,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和百倍警惕,确保一旦有事,能够快速反应,有序处置,决不允许消极应对,麻木不仁,贻误战机。
第四,深刻理解指挥中心是各级公安机关党委的决策辅助中心,努力掌握和深入研判日常打防管控警务信息,及时为本级公安机关党委提供高质量的决策参考意见。
四、深刻理解和准确落实新形势对公安指挥中心提出的新要求
第一,要高度重视指挥中心队伍建设。无论何种工作,人的因素始终是第一位的。各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指挥中心干部队伍建设,努力为指挥中心选配头脑清醒、业务精通、吃苦耐劳、作风扎实的精干力量。指挥中心负责人要重视民警的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以良好的队伍素质确保良好的工作业绩。要切实关心这支队伍,切实做到从优待警。
第二,要高度重视指挥中心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全社会信息化的迅猛发展对公安指挥中心的科技信息化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公安机关要确保快速反应、能打仗、打胜仗,就必须高度重视和持续推进指挥中心科技信息化建设。近些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对市县公安机关的转移支付力度很大,县级公安局财政转移支付平均达到1000万元左右。如何用好这笔钱,是对县级公安机关党委班子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的具体检验。一个政治上清醒、业务上精干的班子,必然会高度重视指挥中心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坚决确保上级下达的指挥中心科技信息化建设项目落实到位。
第三,要高度重视“研判、决策、指挥”三位一体的扁平化警务指挥体系建设。当前的维稳形势、治安形势错综复杂,各地都面临艰巨繁重的治安和维稳工作任务。各级公安指挥中心要切实发挥龙头作用,开动脑筋,勤于分析,善于研判,自觉搭建集现场信息传递、情报分析研判、警务决策指挥于一体的统一指挥平台,努力实现研判、决策、指挥一体化运作。要积极适应警情引导警务的要求,建立“点对点”扁平化指挥模式,使警务指挥更加顺畅、反应更加灵敏、实战效能进一步提高。
第四,要加大对市县公安指挥中心的督导考评力度。针对指挥中心系统一定程度上存在的职能、队伍、权威弱化的问题,省级公安指挥中心要从自身抓起,努力探索,加快推进,强职能,强队伍,强权威。在此基础上,加大对市县公安指挥中心的督办考评工作力度。要从评选年度“十佳”、“十差”接处警案例等工作入手,细化硬化督办考评力度,必要时应加大在年度执法质量考评中的分值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