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党的群众路线:价值拓展·原则定位·制度依托*
2014-04-06田旭明
田旭明
(江苏师范大学,江苏 徐州 221116)
十八大后,为了进一步强化“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这一根本性政治品质和特色,中共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这是对党的群众路线的历史重温和时代弘扬。90多年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人民建国、治国和兴国的历史进程中,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走群众路线,将群众路线视为架在中国共产党、中国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之间的一座桥梁,在保持国家与社会大众良性互动的同时,聚合民气,整合民心,依靠群众的强大力量提升国家发展的内生力、内聚力以及外部张力,从而证明自身政治权力的合法性以及与社会关系的合理性。因此,我们完全可以断定: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核心原则和力量源泉,也是我们党的制胜法宝和优势所在。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和将来,群众路线都是我们党永恒的生命线。而要深入分析和验证这一问题,必须立足于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从“知行合一”层面来探究。基于此,本文拟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际出发,对新时期党的群众路线的价值拓展、原则定位以及制度依托等基础性问题进行专门探讨,以期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提供理论参考与借鉴。
一、价值拓展
穿越滚滚的历史长河,透过扑朔迷离的历史烟云,我们可以发现一条亘古不变的政治铁律:得民心者得天下。民心向背关乎着政权的存亡,关系着国家前途命运。在漫长的古代社会,“民惟邦本”思想成为政治文化的核心。从周公“皇天无亲,惟德是辅;民心无常,惟惠之怀”到孔子“民信之”、孟子“民贵君轻”、荀子“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等等,无不展示着爱民、利民、取信于民,人民群众是立邦、安邦、兴邦的根本的政治智慧。纵观中国古代王朝的更迭,都是经历了从得到民心而兴,到最后因失去民心而亡这样一条道路。历史的教训是深刻的。作为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精髓的集大成者与捍卫者——中国共产党,深深明白“国家兴亡紧系民心向背”的道理。从诞生到投身革命,再到推动社会主义建设与改革开放,中国共产党从一开始就将“人民”摆在首位,奉行“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为核心的群众路线。其与中国古代社会“民本”思想根本的不同在于,中国古代统治者始终把政治权力当作一种私权而非公共权力,虽然强调“民惟邦本”,只是慑于人民群众创造历史和改造历史的能力而不得不做出的妥协和让步。这种“民本”思想只停留在“术”(即权术)的层面,并未上升到“法”(即制度)的层面。而中国共产党是在制度层面将群众路线作为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原则。十八大修改后的党章明确表明“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制胜法宝和政治优势,任何时候都不能丢。苏联之所以最终解体,主要原因就是在关键的时候没有获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最大危险就是脱离群众,只有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始终依靠人民推动历史前进,才能做到坚如磐石。因此,习近平总书记才郑重强调:“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这一“生命论”和“根本论”诠释了“民心、民力、民信”对我党执政的至关重要性。但是,我们要认识到一个基本问题,中国共产党群众路线是个历史范畴,其价值体系在不同的时期有着不同的体现。在当代,群众路线在继承和发展群众路线基本思想的基础上,与科学发展、和谐社会、中国梦等最鲜明的时代问题紧密结合,融入了最新的时代气息,从而实现了自身价值的不断拓展。
首先,价值主体的日益广泛。党的群众路线的价值主体是人民群众。人民群众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现实的、具体的。每经过一次革命或改革,人民的范畴都得到一次拓宽。在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认为除了帝国主义者、封建主义者、官僚资产阶级分子、国民党反动派及其帮凶之外,其余的一切人都是我们的朋友,包含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这明确界定了群众的内涵。新中国成立后,通过三大改造,民族资产阶级和上层小资产阶级的成员,逐步变成社会主义劳动者的一部分,民主党派也成为这部分劳动者的政党,“群众”内涵发生了改变。但后来“以阶级斗争为纲”路线实施以及文化大革命悲剧,“错批”、“错判”现象时有发生,使得群众内涵的拓展受到严重影响。改革开放以后,经过拨乱反正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依靠力量的客观认识,我们党形成了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由过去四个阶级的联盟发展成为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包括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国外侨胞在内的最广泛的联盟,从而使党的群众路线的价值主体彻底完成了从阶级对立社会到和谐社会的转变,实现了进一步拓宽。
其次,价值客体的日益完善。党的群众路线的价值客体就是其本身。随着环境和任务的变化,党的群众路线也与时俱进,其内容也不断被赋予时代特色,从而使其价值客体日趋完善。新时期党的群众路线不仅继承与发展了以往群众路线的“为民”思想,如发动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同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等思想,还将“务实和清廉”纳入进来,其中,“务实”要求党员干部转变作风,切忌空谈,搞形式主义,要多为群众办实事,解决实际困难。“清廉”要求党员干部自觉抵制腐败,秉公用权,取信于民。可以说,新时期党的群众路线已经纳入了党风廉政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实现了价值客体的进一步完善。
第三,价值目标的进一步拓展。这主要是由不同时期社会主要矛盾和任务决定的。在民主革命时期,在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面前,党的群众路线的价值目标主要集中在推翻三座大山统治,实现民族独立,为人民幸福的实现创造基本的政治前提。新中国成立初期,面对新生的政权和几乎崩溃的国民经济,党的群众路线价值目标集中在恢复国民经济和巩固国家政权。当“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方针取代党的八大的正确路线时,党的群众路线因此也陷入“运动化”和“大民主化”的漩涡,遭受严重挫折。改革开放以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主要矛盾,党的群众路线因此要服从于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如今改革开放已经30多年了,国民经济总量这块“蛋糕”已经做大了,但是又出现了分配不公、贫富差距拉大等问题,改革成果公平共享局面尚未形成,引发了诸多社会矛盾,如党群矛盾、干群矛盾以及各类群体事件。虽然这些矛盾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但若不及时妥当处理,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甚至存在转化为敌我矛盾的隐患。在这种情况下,党的群众路线工作必须与时俱进,与改革实践中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紧密结合,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实现改革成果共享。因此,中国共产党提出了倡导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任务。其中,以人为本的提出,使得新时期党的群众路线工作有了明确的价值目标。以人为本,党的十七大报告这样解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段话语与党的群众路线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凸显了时代主题,反映了时代焦虑。因此,“以人为本”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内涵层面的时代升华,更是在价值目标层面的拓展,即新时期群众路线的价值目标不再像过去那样以社会改造和大力发展生产力,提高经济总量为重心,而是以人民群众生活幸福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为重心,让社会发展成果能为人民群众合理、公正享有,使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更多地从人民享有、人民生活幸福层面上体现出来,真正做到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属于人民,让人民群众活得“有尊严”。新时期群众路线贯彻的效果如何,主要就是看人民大众日常生活幸福感是否真正提升,是否享受到“改革的红利”。总之,新时期党的群众路线需要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事业发展,但更需要在坚持以人为本的前提下让广大人民群众在公平正义的环境中共享社会主义改革成果。就像我们通常所说的那样,不仅要将财富“蛋糕”做大,还要切好“蛋糕”,保证公平公正分配。
二、原则定位
开展群众路线工作是一项艰巨且复杂的任务,需要有一种稳妥的步伐和脚踏实地的务实精神,切忌大规模的运动化推进。在新中国成立后不久,在贯彻群众路线的过程中,毛泽东曾执着于大规模的运动化模式。一方面通过放手发动群众,以及大规模的群众运动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大跃进”,实现超英赶美的梦想。另一方面,通过群众运动式的“大民主”方法,打击官僚主义,保持干部队伍的纯洁性。这两种做法的初衷虽然能够理解,但其凭借政治领导人的权威和魅力而非群众自觉发起的做法,并未解决群众的真实需要,也没有保障群众的民主权利,反而滞缓了中国民主法治建设的进程,引发了党群关系的内在紧张,削弱了党的威信。因此,新时期坚持与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必须以史为鉴,切忌采取大规模动员群众的方法开展群众路线工作,而是要紧扣民众需求和利益,以改善民生为导向开展理性化与常规化的群众工作,从而科学贯彻党的群众路线。
首先,与民生政治建设相结合。前文说过,新时期党的群众路线凸显了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与公平正义、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价值观紧密相连,这决定了其必须与民生政治建设相结合。众所周知,民生不仅是经济生活问题,更是一项政治问题。民生政治就是以改善民生为政治目标,以民生问题的改善作为政治决策和政治资源配置的重心,以民生改善程度作为政治活动的价值评判标准。它倡导以经济发展推动国家政治发展,以民主法制保障社会公正,保证改革开放成果能为全体人民公平享有,让人民群众有尊严地享受幸福生活,从而保证政权合法与政治稳定。在当代中国,中国改革已经进入了深水区,与人民群众生活紧密相关的民生问题日益凸显,如就业、医疗、住房等,引发了诸多社会矛盾和问题,必须予以解决。党的群众路线的基本要求是“为民”,这不仅要在思想上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更要在实际生活中解决与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因此,新时期党的群众工作必须与民生政治建设相结合,以改善民生为导向,在促进国家经济和文化发展的同时,使发展成果的分配更加公平公正,保障人民群众应得利益,满足人民群众原汁原味的生活诉求,真正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社会理想,从而达到“善治”的民生政治目标。
其次,与党的作风建设相结合。党的作风直接关系到群众路线贯彻的效果如何。一个官僚主义浓厚、享乐主义风行的政党,是不可能与群众打成一片,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的。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时期之所以能够获得群众支持,最终赢得革命胜利并获得政权,与其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如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密切联系群众等等是分不开的。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党员干部丢掉了勤俭节约的传家宝,陷入贪图享乐、醉生梦死、奢靡腐化的漩涡,与群众关系从鱼水关系变成了油水关系、蛙水关系,最终演变成了水火关系。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特别强调,搞好群众路线必须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这“四风”是违背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是当前群众深恶痛绝、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也是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根源,需要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加强党员干部自我净化,改进作风,保持共产党人良好形象。由此可以看出,搞好党的群众路线工作,必须与改进党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相结合,二者互动互促。
第三,与群众心理、风俗习惯等相结合。群众路线的贯彻不是“一刀切”,而是要注重层次化原则。在中国,由于地区、行业、民族等差异,群众的心理思维、文化习惯等呈现出多元特征。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利益格局的调整,社会阶层出现了快速分化,导致社会民众的心理与传统社会也有了很大不同。这就要求我们党在开展群众工作时必须遵循群众的心理规律和他们在长期生活中形成的风俗习惯、生活规律等,找准群众路线与不同群体心理的“契合点”、还要联系好各民族的历史文化传统,找准群众路线与各民族人民情感、道德、习惯的“共鸣点”。这也是群众路线“务实”的体现。当前,一些党员干部在群众工作中忽视这一点,僵化理解群众路线内涵,不仅不懂得根据群众心理进行“情绪疏导”和“情绪管理”,还强行利用手中的权力,一厢情愿的开展所谓的群众工作,甚至动员群众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情,最终反而伤害了群众情感,导致干群关系紧张。如在一些农村基层地区,地方政府强行搞农民进城、农民上楼、厕所改造等,忽视群众真正需求和实际困难,最终导致党群、干群关系疏远并出现断裂,“群众见官就躲”现象时而发生。因此,开展群众工作,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必须与群众心理、风俗习惯等紧密结合,加强人文关怀。
三、制度依托
党的群众路线在实践中的贯彻需要多方力量的参与,但最可靠的还是制度。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群众工作形势的变化,我们党也开始认识到群众路线制度化的重要性。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就制定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第一个完整表述党的群众工作措施的重大制度规定。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制定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明确指出“健全联系群众的制度,是新形势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课题,并提出拓宽社情民意渠道,领导干部亲自处理来信来访等制度。但是,目前有关党的群众路线制度缺乏系统性,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的制度体系。现有制度的实践操作性不强,更多还得依靠领导干部的政治觉悟和纪律自觉。此外,现有有关群众工作的制度宏观性太强,缺乏与群众关心的具体问题相结合。基于此,笔者认为,党的群众路线制度的设计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完善民情与民意了解制度。在实践中,民众的实际生活情况以及民众的实际需求如何快速反应到党员干部那里,并获得及时回应和处理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一项基本工作。如果党员干部只是道听途说或不从事实际调查,就不可能制定服务群众的良好策略。现实生活中,一些政府建立了民意调查和民情反映网站,有的机关部门也设置了专门电话,但是效果并不佳,有的只是做些表面文章,缺乏实际操作。为了建立快速准确了解民情民意的制度,保障民情民意的传达畅通,我们应该建立“联户”制度并完善民情“恳谈”制度。所谓“联户”,就是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通过入户调查、慰问、经常性通讯等方式,了解民众真实状况和需求,强化宗旨意识。与此同时,要完善民情恳谈制度,不仅要规定与来访的群众面对面、心贴心交谈,还要规定党员干部定期深入基层与民众恳谈,真正了解民情民意,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此外,还要完善信访、听证、选举等制度,拓宽民意表达渠道,构建党群平等对话制度。
其次,健全服务群众制度。如果说了解民情民意是开展群众工作的基础,那么完善民情民意处置机制,健全服务群众制度就是关键。当前,党员干部处置民情民意的过程和结果随着网络问政、网络舆情等兴起备受重视,但是仍然存在处置不及时、处置过程不透明、处置结果不能令人信服等问题,导致不能体现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不断完善民情民意处置机制,健全服务群众制度,增强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一方面,加强领导干部处理民情民意的透明度和公开化,防止暗箱操作,让群众对政府处理民情民意不再滋生“神秘感”;另一方面,关心群众生活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如生活困难、矛盾、心理问题等,构建有效处理民情民意的长效机制,包括建立群体矛盾和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党员干部服务承诺制度、建立困难救济和贫困帮扶制度、构建弱势群体维权和心理帮扶制度。这些处置制度既可以保障群众问题的“快、精、准”解决,还可以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凸显“知民情、晓民心、做民事”的群众观。
第三,建立群众工作的反馈制度。党员干部联系群众的效果如何,最终还得由群众来评价,群众是评价主体。但在现实实践中,政府内部精英分子担当了评价主体。党员干部群众工作做得如何,多由政府内部人员根据自己的主观判断和一定限度的客观根据来考察、评价。这就滋生了主观主义、拉票、走人情关系等负面问题,对进一步开展群众工作是非常不利的。因此,必须建立科学的群众工作反馈机制,而这就要让群众实现主体归位,担任价值评价主体。在现实评价实践中,通过电话回访、到街道、村社、农户家中走访、网络民意调查等方式,对党员干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态度和行为进行评价。与此同时,建立奖惩制度,并将群众工作和群众反馈结果作为党员干部政绩考核、升迁的重要标准。如此一来,就能促使党员干部将群众路线贯彻落实到实处,减少“假大空”现象,真心实意为人民办好事,为人民服务。
[1]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R].新华网,2013-06-19.
[2]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2012-11-08)[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3]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07-10-24)[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4]胡钟平.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的对策与思路[J].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13,(6).
[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6]论党的群众工作——重要论述摘编[M].北京:学习出版社,2011.
[7]高祖林.群众工作论[M].苏州:苏州大学出版社,2013.
[8]祝灵君,齐大辉.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艺术与方法创新[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3.
[9]沈其新.中华廉洁文化与中国共产党先进性建设[M].长沙:湖南大学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