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措施
2014-04-06于士强山东省莘县畜牧兽医局252400
于士强 (山东省莘县畜牧兽医局 252400)
近年来,莘县畜牧业以“稳定数量,提高质量,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线,认真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重点工作。全县畜牧业呈现出快速良好的发展局面,但与此同时,全国各地发生的畜产品安全事件,暴露出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这一突出问题。而加强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强化对畜牧业投入品的生产经营、畜禽养殖、畜禽屠宰和畜产品批发市场等环节的检查,纳入监测范围,实行抽样监测,追根溯源。依法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本县具体做到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 加强组织领导
为大力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整顿和规范畜牧投入品及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市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畜牧局成立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依法对全县畜产品进行检疫监督管理,确保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2 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畜牧投入品及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动物及产品在生产、加工、销售以及动物饲养、防疫、饲料生产加工等环节采取综合整治与专项整治、集中行动与抽查、日常监督与重点时期重点环节交叉检查相结合管理的方式进行。畜牧局牵头组织对兽药、饲料经营人员、动物防疫人员、饲料生产企业、动物经营及产品生产加工、仓储冷冻等人员进行集中学习,提高其在畜牧投入品经营、动物饲养、动物产品及销售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和防范意识,将畜牧投入品及畜产品质量安全危害消灭在萌芽状态。
3 狠抓饲料兽药监督检查
(1)严厉打击各类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确保本县不发生在饲料中添加有毒有害兽药(如瘦肉精、激素类等)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2)切实把好市场准入关,严格对饲料兽药生产企业提供的各项软件资料的审核,杜绝不合格企业及产品的进入。(3)从源头上把好饲料及添加剂质量关,突出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饲料及添加剂生产、经营无标签和未标明用于饲料生产的各类添加剂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4)突出检查生产经营档案,加强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的跟踪管理,及时做好指导服务和日常监督工作,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确保无有毒有害药物污染。(5)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组织供应和使用兽药、兽用生物制品的查处力度,加大对无批准文号或假冒批准文号生产兽药、兽用生物制品的查处力度,彻底捣毁非法生产、经营窝点。
4 加大对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督管理力度
依照《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加强对屠宰加工企业的检疫监督管理力度,确保进入屠宰加工企业的动物健康合格,出厂的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同时对非法屠宰加工企业进行认真排查,并与有关执法部门搞好协作,严厉打击私屠乱宰、销售含“瘦肉精”肉、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行为。严格落实检疫工作“四到位”和“四不准”的规定(产地检疫到位、屠宰检疫到位、仪器设备到位、队伍素质到位;病死畜禽不准宰杀、不准使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依法按规定实施产地检疫和派驻检疫人员到屠宰加工企业实施全程监管。坚决杜绝“隔山开证”和检疫不到位等现象发生,确保完成“三百、四化”的检疫工作目标。进场动物和出场动物产品检疫到位率达到100%;对检出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检疫记录建档率达到100%。执法队伍正规化、操作规程规范化、全程监管常态化、管理方式信息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