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视域下的参政党能力建设
2014-04-06王真宇
王真宇
(武汉大学,湖北 武汉 430072)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了“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概念,这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理念的重大创新。对于国家治理能力,习近平同志给出了明确的解释:“必须适应国家现代化进程,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提高国家机构履职能力,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经济社会文化事务、自身事务的能力,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提高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治理国家的能力。”这不仅对执政党的能力建设提出了新要求,也对民主党派的参政能力建设提出了新课题,各民主党派应深入理解国家治理的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以参政党的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民主监督能力、合作共事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为着力点,以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为指导,促进参政党能力建设,推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
一、领会国家治理理念,增强政治把握能力
参政党的政治把握能力从一定意义上说即表现为对政治局势、政治发展趋势的驾驭和判断能力,对政治方向、政治理念的定位和选择能力。以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为指导,参政党要增强政治把握能力,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完整理解国家治理的理念,准确定位自身的角色和位置,清晰认知国家治理进程中参政党自身的任务。
完整理解国家治理的理念,首先就要从理论上理解“治理”的概念。政治学理论主要是对治理与统治做出区别性的分析,从主体、方式、标准、运行机制、作用、范围等方面展开阐述,治理区别于统治的要点就是多元主体、互动协商、非强制标准、平行的权力运行、涉及国家、社会各个领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既吸取了有关治理理论中的先进理念,又结合了中国35年来的治理经验和教训,对国家发展做出了全盘设计和规划,目的是提高执政党的执政能力,激发全社会的发展动力,最终助推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发展。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从实践上说,是对中国国家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治理改革,而治理改革也是政治改革的重要内容。现代国家政治生活中,政党是基本力量,参政党是中国国家治理的重要主体,其参政能力也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内容。因此,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就要求参政党要以战略性的眼光分析国家治理的发展趋势,科学地认识国家治理能力与参政党能力发展的关系,努力从全局的高度思考和把握参政党的参政能力发展,把握参政党在国家治理进程中的角色和作用,与中国共产党一起为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而共同奋斗。
二、把握国家治理的核心,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和民主监督能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个总目标中还包含一个核心,即一个国家的制度体系和制度执行能力。坚持以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为指导,推动参政党参政议政能力和民主监督能力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发展对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所说的国家治理能力,就是指运用国家制度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能力,就是制度的执行能力。现阶段,中国的治理状况不是缺乏基础制度的积累,而是缺乏对制度所应具备的效能的清晰认知,缺乏对制度效能的充分发挥和有效转化。我们党在全国执政之后,在国家治理能力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国家治理取得了重大成果,这说明我们的国家治理能力状况总体上是好的,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在国家治理能力方面还有很多不足,尤其表现在国家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直接影响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彰显。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就意味着我们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通过对制度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发展发展、提升制度执行能力,更好地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
多党合作制度是参政党发挥参政议政能力和民主监督能力的重要制度平台,坚持以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为指导,发挥多党合作制度对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及参政党能力发展的重大影响效能。多党合作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政治基础,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在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制度必将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充分发挥多党合作制度的制度效能必将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道路的健康发展,推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伟大目标的实现。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契机,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伟大实践,必将极大地拓展多党合作的深度与广度,最大限度地开发参政党的政治资源。
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赋予各民主党派的重要职能。当前国家治理中面临的一个问题,不是没有制度,不是没有坚持制度化的发展,而是没有充分发挥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没有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效能的充分转化。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升可能会陷入仅仅依靠对制度本身提出要求的困境,民主党派发展参政议政能力和民主监督能力同样面临着这种困境。只有实现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能力的提升和功能的发挥,才能够实现参政党能力的实质提升,这是当代中国政党制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和要求。以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为指导,就要求参政党要在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上充分发挥制度的效能,进一步推进参政议政能力和民主监督能力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发展。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核心就是通过将参政党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活动中产生的一系列规定、规则、经验、教训上升为法规,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内容、形式、方法、程序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从而形成相关法律法规。这是中国共产党人从历史经验中得出的重要结论,这是来源于对现代民主政治的深刻认识。
邓小平曾对此有过经典的论述:“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制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健全组织法制和程序规则,保证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加快民主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要以总书记的这段论述为指导,在健全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上下功夫。
三、实践国家治理目标,增强合作共事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国家治理的最终目标,就是善治。善治包括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两个方面,是一个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治理过程,其本质就是协同治理、互动协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等各个领域的事务。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政治的进步,参政党将在国家治理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政党协商将成为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内容,通过增强参政党的合作共事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优势,发挥多党合作制度的效能,这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参政党要学习和借鉴国家治理合力的思想,发挥合作共事能力,巩固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现代化国家治理建设的重点,需要建立国家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局面,形成有效控制和有效管理的良好治理格局。为此,一方面要加强执政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支持政府履行治理职能;另一方面,要鼓励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治理,加强自身建设,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终形成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合力。提高合作共事能力,是加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提高多党合作能力和水平的根本。合作共事既体现了西方多党制不可比拟的优越性,同时又是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扩大民主管理的需要和实现有序政治参与的举措。民主党派的合作共事能力能够发挥下通各界、上达中央的独特优势,在国家政权系统内、政治协商机构内与中国共产党密切合作,反映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协调各方面的利益,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全面性,从而维护社会政治的稳定,客观上提高了国家治理能力。
对于参政党而言,合作共事中有两个关键点需要注意:其一,提高参政党自身的参政能力,提升合作共事的水平;其二,执政党和参政党的合作共事任务需要合理规划,合作共事程度需要深化。合作共事是执政党与参政党两者互动协商的过程,因此参政党要时刻紧跟国家大政方针,提高自身参政能力,准确把握自身在国家治理中的要求和任务,找准角度合作,和衷共济共事,与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治理的进程中共同进步,最终实现国家治理的现代化目标。当前,参政党在与中国共产党合作共事的的过程中,要提高自身参政能力,构建和谐政党关系;要充分发挥利益表达功能,正确处理好所联系群体的利益诉求,协助中国共产党构建良性的社会互动局面;要充分发挥民主党派联系广泛的优势,积极促进大陆与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的和谐互动,为促进祖国和平、稳定、统一事业作贡献。
在国家治理的进程中,参政党要积极做好协商、协调和团结工作,主动协商,善于协调,积极交换不同意见,与中国共产党同心协力,在实现现代化的治理过程中发挥好自己的作用。民主党派在加强合作共事能力建设中,要把与中国共产党的和谐、合作提高到巩固和发展我国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中去认识,摆正位置,谋求作为,自觉维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继承和发扬多党合作的优良传统,以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投身于合作共事中,不断增强合作共事的主动性,发挥创造性,与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途径、提出新建议。
再好的制度也是由人掌控的,没有制度约束的执行都是空的。制度和执行制度的主体是制度执行力所关涉的主要内容,也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两个关键问题。提高参政党的组织协调能力也恰恰面临同样的问题:如何以制度来保障组织领导,如何用人来领导组织。因此,提高参政党的组织领导能力需要关注两个方面:第一,发挥制度的作用。参政党要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规范参政党内部政治生活,健全科学有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这样才能保障参政党的参政职能的持续有效实现。第二,培养人的能力。民主党派成员的能力水平直接决定了该党派发展的水平,其中参政能力、组织能力、领导能力、实践能力是重要方面。参政能力是参政党的基本能力,直接决定了民主党派人士是否可以做到参政参到点子上,议政议到关键处。民主党派人士要加强政治理论和参政党职能方面内容的学习,深入了解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解国家在现阶段的重要方针、政策,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开展工作,提高工作的水平和实效,保证参政党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为政府的正确决策提供咨询和参考。组织能力是指在加强民主党派的机关建设中,提高机关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服务能力。领导能力指是要在民主党派中培养一批模范代表人物,他们作为民主党派内部的灵魂和表率,应具有善于掌控党派全局发展、善于组织协调内部关系、顺利推动民主党派自身发展的能力。能力来自于实践,要创造机会让民主党派人士参观考察,鼓励民主党派成员到基层调研工作,只有深入实践去锻炼才能真正发挥好参政党的职能。要重视参政党的组织领导能力的发展,善于将参政党广大成员及其所拥有的各种社会资源有效整合利用起来,以组织为依托,调研国家事务及重大决策,集中发挥组织的力量和成员的智慧,实现参政党的能力发展。
随着中国国力的不断发展,社会利益结构不断转型,从原来的整体性利益结构向多元性利益结构过渡,人们的参与意识、民主意识、竞争意识、政治诉求也日益增强。这为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了时代的呼唤和要求,在治理理念、治理主体、治理方式、治理能力方面需要进行新的探索,为参政党能力建设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面对这些新情况、新变化,需要参政党有足够清醒的认识,深入理解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以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为指导,清晰定位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的发展道路,认真思考如何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发挥自身作用,如何以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视角来看待参政党的能力发展,分析参政能力的现存不足和原因,开创参政能力发展的新局面,不断提高自身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和民主监督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使得参政党自身在社会结构变化中不断发展广泛性、进步性和包容性,并逐渐确立起世界意识、全局意识、战略意识,从而为完善我国多党合作的政治制度,推进政治文明建设,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而不断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