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能源政策的调整及对我国的借鉴
2014-04-05
能源问题与国家经济和安全密切相关,能源政策是关乎国家未来的根本大计。美国能源战略共有三次转型。
第一次转型是1973年发生的第一次石油危机曾对美国经济造成巨大冲击,导致美国经济陷入长时间的衰退。这使得美国政府大力调整能源政策和能源结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摆脱对中东石油的依赖,实现石油进口地域的多元化;促进国内资源开发的同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紧争夺和开发里海和非洲的石油资源,加强同俄罗斯的能源合作;增加石油的战略储备。1980年6月30日由卡特总统签署了《1980年能源安全法案》,突出了发展新能源的要求。
第二次转型是2001年和2003年的紧急停电事故和2004年持续的高油价加剧美国决策者对过度依靠化石能源的担心;再加上“9·11”事件,美国政府对国际地缘政治态势变化担忧,促使美国能源政策发生质的变化。因此2005年8月8日由小布什总统将能源政策从主要依靠国外能源资源,转变为降低能源国际依存度、增加国内能源供给、节约能源以及大量使用清洁能源为主轴,同时以立法的形式被确立为未来相当长时期内美国能源政策的核心思想。
第三次转型是奥巴马的能源政策构想与“新能源计划”,其核心思想有: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对化石燃料特别是进口石油的依赖;重视新能源开发,增加投资,鼓励新能源相关技术的研究和应用;规定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提高燃料经济性标准,降低碳排放。如果奥巴马的“新能源计划”能够逐一实现,对世界能源格局和发展趋势将产生重大影响:美国将拥有先进的新能源技术优势,成为清洁能源、新能源研发大国,主导并引领一场“能源革命”。
但是,在2011年5月9日,美国能源部称已经停止接受新建太阳能、风能或其他可再生能源设施的贷款担保申请,并暗示已经提交申请的企业也未必能全部获得担保。这一变化,并不能说美国能源政策出现拐点。事实上,美国政府非常期望通过政策支持为可再生能源发展创造新市场空间,为其发展扫除体制和政策障碍;并通过经济支持使可再生能源技术产业化,调动起各方投资和应用可再生能源的积极性。美国虽然放缓了国内对于可再生能源的支持力度,但是另辟蹊径,通过国际合作的方式,来为本国的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寻找动力。近年来,美国不断同各新兴国家签订可再生能源发展合作计划,如与中国、印度等国签订了合作协议,共同发展可再生能源。美国此举是希望利用新兴国家的资源和财政收入,以及美国本身的研发实力来共同开发可再生能源,真可谓是借力发展的高招,这对中国的可再生能源发展有一定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