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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动态化信息化语境下公安基层的基础工作

2014-04-05刘力皲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4年6期
关键词:动态化警务公安机关

刘力皲

(湖南警察学院,湖南长沙 410138)

论动态化信息化语境下公安基层的基础工作

刘力皲

(湖南警察学院,湖南长沙410138)

动态化信息化社会是基于时空二维度的社会形态,展现的仍然是自然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具有可控性。虽然这种社会状态下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内涵发生了相应变化,并呈现出了新的发展趋势,但这种可控性为动态化信息化语境下的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搭建了平台,因此,基层公安机关应准确把握发展趋势,注重相关理论研究,适时调整工作措施,创新好公安基层基础工作。

关健词:动态化;信息化;公安;基层基础

动态化信息化社会是一种基于人与人之间的动态平衡关系、由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而构成的新型社会状态[1]。正确把握动态化信息化语境下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内涵,与时俱进地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措施,是各地公安机关在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破解面临问题的应然选择。

一、动态化信息化语境下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发展趋势

创新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前提是正确把握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在动态化信息化社会中的发展趋势。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发展趋势具体表现在信息化和动态化这两个方面。

在信息化方面,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将呈现出以下4个方面的明显趋势:

(一)公安内部层面的一体化趋势

信息工作贯穿于整个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之中,公安内部网络资源部将被逐步整合,部、省、地、县公安四级网络无缝对接,渐次形成一个以公安决策指挥信息系统为中心、以“大情报”系统为依托、有机融合公安内部的各类警务信息子系统的大信息系统格局。如逐步整合社区实有人口管理、侦察、治安、监管、出入境、道路交通管理等子系统,并从信息层面为各项具体的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提供应用支撑。

(二)社会管控层面的立体化趋势

一方面,公安局域网的主干网络将会逐步对接各级、各类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安防监控管理信息系统,并最终浑然一体;另一方面,公安局域网的网络终端将逐步延伸到基层每个内保组织、社区组织等群防群治组织之中,网络设施与应用终端得到不断健全,信息通信盲区将慢慢被消除,形成从公安部到基层单位无线与有线双重覆盖、多渠道交互、横向到人、纵向到每个社会服务点(工作站)的立体格局,随时为各级、各类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信息支撑。

(三)技术应用层面的智能化趋势

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信息化建设的最终结果将会是广泛兼容当代信息技术并科学集成,做到信息采集、录入、审查、传输、整合、分析、备份、读取、应用、使用记录等环节高度自动化,智能化的人机互动得到最大实现。比如便携式移动客户端录入的智能化将会同时具备对语音、视频、数据的键盘录入、手写录入、语言录入、扫描录入、摄影录入、拷贝录入、传输录入等多种录入方式,便于在各种情形下对信息予以采集收录。

(四)信息服务层面的实用化趋势

这种趋势是由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群众性所决定的,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群众性决定了公安基层信息化建设必须始终围绕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管理、服务、防范、打击、整顿、教育”各个环节的实际需要进行,并服从、服务于维护基层社会治安的实际需要。因此,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信息化建设的最一项新的成果都将体现出一定的实用性。

在动态化方面,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将呈现出以下5个方面的明显趋势:

1.虚拟与现实双重社会的基层基础工作同步进行。网络融入公民生活,且不断地在公民群体中扩张,无论公安领导者还是普通民警,将来都会工作于虚拟社会和现实社会这两个不同的社会环境,所以,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无论相对于哪个警种,都会网上、网下双管齐下、同步进行、缺一不可。

2.管理流程不断顺畅。立足于人、财、物动态化的特征,紧紧围绕人口管理中流动人口的人员流出地、流动中、流入地三个管理环节,进一步加强信息的线状流转与工作的实时同步,做到三个环节环环紧扣,高度协同。

3.工作措施不断优化。主要是指基于传统现实社会和虚拟网络社会同步进行的基层法制宣传、安全教育、单位内部安全防控能力建设、基层社会的安全管理措施、发生在基层的各类案(事)件等方面的工作措施都将会与时俱进地得到不断优化。

4.工作透明度不断加大。客观上看,目前现有的政务公开、阳光警务、新闻发布等措施还不足以满足基层组织与公民个人的安全诉求,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中的开放式警务、阳光警务、人本警务、法制警务、社区警务、科技警务、信息警务、素质警务、先导式预防警务、绩效警务等各种具体警务模式在动态化信息化背景下都将逐步得到推进,基层基础工作在工作透明度上最终会有序提升至类似于透明的“玻璃房”警务。

5.配合意识不断增强。一方面,动态化信息化背景下,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客观上要求承担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任务的各警种岗位密切配合;另一方面,公安基层基础工作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基层社会治安环境的好坏,治安环境的好坏又直接关系到社会基层组织及公安自身安全利益。安居才能乐业。由于动态化信息化社会环境中各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的安全需求不断增多,基层组织和公民个人的安全意识也将同步得到不断的提升,因而对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参与度、配合度都将不断提升。

二、动态化信息化语境下公安基层基础工作面临的问题

(一)多元化的工作主体需整合

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主体由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中的具体内容所决定。社会动态化信息化程度越高,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具体工作内容也就越丰富,相应地工作内容越丰富承担工作责任的主体也就越多。在我国社会的动态化信息化变革过程中,多元化的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主体先后经历了两个标志性事件“三基一化工程建设”和“三项建设”,因为这两个标志性的事件,导致了承担公安基层基础工作责任的主体范围在不断拓展,需要从工作体制上进行优化整合。其中,在2006年1月12日开始进行“三基一化”工程建设中,公安部曾以内部工作文件的形式[2],明确县级公安机关内设的派出所、看守所、车管所和刑警队、巡警队、交警队以及与其相当的“队、所、站”是“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主要对象。通过此标志性事件,公安机关官方明确承担基层基础工作的主体由地级公安机关治安支队内设的基础大队、县级公安机关治安大队内设的基础中队新增了县级公安机关内设的“三所三队”、以及县级公安机关内设的、相当于上述“三所三队”的队、所、站,如交警农村中队、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室等。在2008年9月24日南京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上公安部组织的“三项建设”中,基于“公安信息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总要求,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应立足于“七大管理、三大查处”以及虚拟社会治安管理等工作职能,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3],因而承担的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任务的主体再次得到拓展。从目前公安实战部门的实际情况来看,承担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任务的主体共有四类:其一是公安机关的基层单位——县级公安机关及其所有内设机构,这类主体有一个健全的组织、指导、监督工作体制。其二是地级公安机关内设的治安支队、巡逻防暴支队、网监支队以及110指挥中心,因为他们对基层县级公安机关的基础工作负有直接的指导、协调、协助和监督职能,同样是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主体,这类主体在日常工作体制上属于警种垂直管理型。其三是直接参与、协助基层公安机关开展基础工作的基层政法组织,比如乡镇(街道)的政法综治工作人员,其四是基层治保组织、单位内保组织、社会群防群治组织。第三、第四类主体在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中均属间接型主体,由地方党政政法综合部门分级组织、指挥和监督,他们在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中的作用主要是辅助作用。由于上述四类工作主体到目前止还没有形成一个稳定、有效的统一指挥体系,因而不能形成最大工作合力,需要从高端设计上进行优化整合,以便形成四类主体有机协同、共同承担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任务的格局。

(二)工作对象由现实社会的自然人拓展到了虚拟社会的网民

动态化信息化社会中,公安机关的治安行政管理工作范围既包括传统的现实社会,又包括虚拟的网络社会。因此,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工作对象自然也由现实社会中的自然人拓展到了虚拟社会的网民。其中,基于现实社会中自然人所衍生的虚拟社会的网民又包括两大类,一类是登陆服务器在中国国内的网络终端用户,另一类是登陆服务器不在中国境内的网络终端用户。公安机关在基层基础工作中除了需要与自然人“面对面”沟通交流外,还需要“键对键”交流。

(三)工作对象中的网民群体数量大、管控难度高

相对于传统的现实社会而言,虚拟社会具有无明显地域疆界、地理距离等特质,网际间人际交往也具有勾联广、响应快的特点。目前,纳入虚拟社会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对象的网络用户主要有以下10种情形:一是基于实名制的一人单个账号的网络用户;二是基于实名制的一人多个账号的网络用户;三是基于实名制的多人使用同一账号的网络用户;四是基于IP地址注册、非实名制的、一人使用多个账号的网络用户;五是基于IP地址注册、非实名制的、一人使用单一账号的网络用户;六是基于IP地址注册、非实名制的多人使用同一网络账户的网络用户;七是基于局域网服务器及终端无线路由、对区域内所有移动用户自动分配IP地址的网络终端用户;八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却基于境外服务器远程登陆、全球应用的网络用户;九是在中国境外注册,却在中国境内服务器登陆、全球应用的网络用户;十是以各种各类的网络账号、频繁变换代理服务器登陆网络、开展应用的网络用户。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14年1月16日发布的第3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统计数据,目前我国互联网普及率为45.8%、网民己有6.18亿[4]。网民规模的持续扩大,以及网络社会终端用户——网民身份和网络IP的不确定性,均给公安机关的基层部门开展基础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四)工作范围由传统安全领域拓展到了非传统安全领域

在动态化信息化社会中,网上网下、国内国外的传统安全因素与非传统安全因素相互交织,一方面,人口流动加大、社会信息化程度加深;另一方面,人口红利消失、就业压力加重、生态环境恶化、国际环境紧张、食品安全形势严峻、养老与社会保障矛盾上升、贫富分化持续、跨国犯罪逐步增多,公众对社会公共安全需求更高,要求公安机关在基层基础工作中传统安全领域与非传统安全领域两者兼顾,整合基层社会力量整体联动,积极提供安全组织建设、安全宣传、安全防范、安全隐患整改、安全问题处置等群众性安全服务。

(五)警力不足越来越明显

导致公安基层基础工作警力不足的原因并非公安机关民警绝对数的减少,而是动态化信息化背景下公安机关面临的公共安全挑战越来越多,消耗了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工作警力资源。

1.基层基础工作中的实有人口动态管理耗费了更多的基层警力资源。在市场经济中,受产业结构调整和公民自身发展等需求的牵引,我国出现了史无前例的人口流动潮,据国家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司《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3》相关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流动人口总数己达2.36亿人,占中国全部人口总数的1/6[5]。人口大流动,基层基础工作中静态的人口管理模式己无法适应动态的流动人群,需要流出地、流入地基层公安机关在人口流动前、流动中、流动后三个环节上全程动态管理,从而导致基层公安机关警力资源的消耗。

2.农村地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弱化耗费了更多的基层警力资源。在新型城镇化运动中,大量农村人口流入城市,导致广大农村青壮年成员越来越少,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掀起的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在某种程度上还将继续加剧这种状况。如2014年9月25日清晨6时许,广西灵山古朴村发生一起56岁村民石某开着三轮车在小学生上学路上追砍4名该村小学生、导致4名小学生死亡的恶性案件,涉案犯罪嫌疑人案发后逃亡,当地警方被迫就近调集600多名警力和1400多名干部群众连夜合力搜捕犯罪嫌疑人[6]。类似案件的背后,均说明新型城镇化运动中人口流动给农村社会治安防控资源及农村地区公安机关警力资源造成的负面影响。

3.城市实有人口急剧攀升所衍生的社会矛盾耗费了更多的基层警力资源。人口大流动中,大量农村人口流入城市,导致城市暂住人口、流动人口急剧攀升,大量消耗城市资源,诱发了人口流入地城市在住房、就学、就医、交通、就业、饮食资源、水资源、城市排污等方面的矛盾,这些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安全因素,催生了城市治安管理中新的问题,同样消耗了城区基层公安机关原来就捉襟见肘的警务资源。

4.基于信息化的虚拟社会网络治安管理耗费了更多的基层警力资源。信息化建设是把双刃剑,互联网的普及让人们在获得信息、社会交流等日常工作、生活、学习方面越来越方便的同时,也催生色情、赌博、走私、贩毒、洗钱、诈骗、拐卖、窃(泄)密、诽谤、谣言等新型网络犯罪,迫使公安机关不得不在坚守现实社会传统治安阵地同时,两线作战,开辟网络虚拟社会治安管理的新战场,同样要耗费基层公安机关大量的警力资源。

(六)民警履职能力相对不足

动态化信息化社会中,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常态化模式是现实社会与虚拟社会同步进行的双重工作模式,这对从事基层基础工作的基层公安民警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文化素质、公安业务素质、岗位计算机应用能力、新型警务装备的操作能力等方面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年来,各级政府从战略层面加大公安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教育的投入力度,各级公安机关基于“大培训”等平台,推行一系列新任必训、晋级晋职必训、首任必训、随岗轮训、执法资格考试等提升民警单兵综合素质的有效措施。但动态化信息化时代中社会安全、公民需求的变化及新型技术的推广应用往往快于民警知识的更新。同时,基层、特别是农村基层居民居住分散,交通不便,日渐攀升的接处警工作量24小时将从事基层基础工作的民警绑在工作岗位上,“工、学两不误”的矛盾在基层公安机关依然客观存在,基层一线民警繁重的日常警务工作与教育培训在时间上往往发生冲突。受警力相对不足的影响,目前,各地公安机关不同程度地通过招录类似八十年代的治安联防队员的辅警以弥补基层公安机关的警力不足,以便减轻正式民警的工作压力、好腾出时间进行休整“充电”,如湖南省长沙市在2013年招录1500名辅警后,又于2014年继续招录了1500名辅警,充实到长沙全市各基层公安机关,承担巡逻防控和户口协管等工作任务,但辅警毕竟不是民警,大多数地方招用的辅警属于编外临时劳动用工范畴,没执法权,没正式编制,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难以调动,素质更是参差不齐[7]。

(七)工作保障不能及时跟进

除警力保障问题外,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保障问题集中体现在法律和经费两个层面。从法律层面上看,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地位不明确。至今为止,我国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或法规对治安基层基础工作的主体、工作对象、工作职责、工作权限等予以明确界定,相关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法律性质、法律地位和法律规制散见于政府相关工作报告、专项工作文件及公安内部工作文件之中,对整个社会基层无法形成整体的约束力,从而也就导致了承担基层基础工作的各方力量无法形成合力。从经费层面上看,由于历史原因,基层公安机关的工作经费基本上由地方财政承担,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但县域经济各地发展不一,导致了县级财政对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保障力度有强有弱,从而公安基层单位的基础建设、警用装备配置有好有坏。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公安工作是巩固执政党地位、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的重要基石之一,治安行政管理过程中的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既是公安工作的基础,更是社会稳定和人民定居乐业的基础,不及时妥善地解决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工作保障问题,将直接影响到构建和谐等大政方针的实现。

三、破解动态化信息化语境下公安基层基础工作面临问题的思路

客观上看,动态化信息化社会大背景虽然给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带来了一系新的问题,但动态化信息化社毕竟是基于自然人以及由自然人所衍生的虚拟人之间人际关系的展现,同样具有可控性。因此,破解动态化信息化社会背景下公安基层基础工作面临的问题,应立足于“自然人”这个基点,牢固树立新的安全观①2009年9月23日,胡锦涛出席第六十四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会议并发表题为《同舟共济共创未来》的讲话。他在讲话中提出:应该坚持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的新安全观,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不断深化国际安全合作;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既重视国土安全,又重视国民安全,既重视传统安全,又重视非传统安全,构建集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突出重点落实好以下7个方面的工作措施。

(一)工作认知上强化“大基层”理念

跳出公安看工作,将公安基层基础工自觉置于党和政府实现“中国梦”与“和谐社会”构建这个大的基层基础工作之中,与中国社会进步乃至人类社会发展的基层基础工作有机结合,而不能始终局限于“就公安基层谈基础工作”。只有这样,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才能借助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东风”,取得事半功倍的社会效果。

(二)工作统筹上坚持“四个并重”

即:公安基层基础工作顶层设计过程中,应坚持时间与空间并重、现实社会与虚拟社会并重、自然人与网民并重、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并重,在整体部署上进一步拓展基层基础工作的外延,在具体警务措施上,进一步深化基层基础工作的内涵,以确保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全时段、全方位、全天候、全对象无缝覆盖。

(三)工作导向上倡导“积极警务”

“亡羊补牢”的确是“未为晚矣”,但不亡羊就主动补牢效果更佳。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不仅是公安工作的基础,同时也是政法工作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中,应该摒弃“警务跟着警情走”的被动式警务模式,应大力推行“未雨绸缪”的主动式积极警务。立足于各地基层的不同民族民风、地域环境、历史人文、治安实际等现实情况,本着“什么问题有可能出现就预防什么问题,什么问题露头就化解什么问题”的原则,强化情报信息建设工作与安全预测工作,超前介入、有针对地主动选择、落实相关工作措施,在社会治安问题有可能发生、即将发生而还没发生时,通过积极式的警务活动,真正扎扎实实地夯实好基层基础。

(四)工作运行上注重“动态管理”

动态化信息化社会中,由于安全因素和安全问题的产生、传递、异变、响应等源点多、速度快、难于掌控,治安态势时刻处在变化之中,战机稍纵即逝,因此,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也应对症下药,以快制快、以动制动,与时俱进地调整工作运行模式,在动静结合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动态管理。

(五)工作评价上突出“民情民意”

因为地域不同、地域内社会群体的构成要素、人文积淀不同,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所面临的工作环境、工作基础、工作对象自然也会不同,“一刀切”式的工作评价模式并非最佳选择。所以,在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考核评估和奖惩激励方面也应摒弃“大一统”的工作模式,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事制宜,立足实际,基于公序良俗、民意认同和社会反响,本着“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主旨进行评估,增加“民情民意”作为警务调查和基层公安机关绩效考评的权重,并以此为主线,引导、拓展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在社会控制与管理中的实际效能。

(六)队伍建设上坚持“科技强警”

一是努力推进警务信息建设。加强顶层设计和加大投入力度,充分利用国际、国内计算机网络技术创新成果,及时升级公安信息网络硬件、软件,并与社会网络技术接轨、兼容,确保网络容量、传输速度、信息交互、应用响应、终端设备能满足信息化动态化背景下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战需求。二是努力推进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信息技术内部革新。加大公安机关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多渠道、多层次引进、培养公安机关自己的科技人才;并以此为依托,针对公安基层基础工作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积极开展科学研究与技术革新工作,既破解公安信息化建设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又强化公安基层基础工作过程中信息安全方面的自防能力,确保不发生失密、窃密、泄密案(事)件及保护好公民个人的隐私。三是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民警队伍的岗位网络应用能力建设。基于随岗培训、分批轮训和晋升培训等日常教育训练平台,不断增加民警计算机岗位应用技术、信息安全管理与应用等内容的培训比重,以此确保基层基础工作民警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

(七)工作措施上落实“动态管理”

一是基于实有人口管理和网络实名制管理这两个基点,以“自然人”为中心,以身份证制度为主措,牢牢抓住公民居住、工作、网络注册等环节,将公民日常生活、工作、学习及社会活动等信息充分整合,通过静态的信息采集、整合、应用,夯实好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中动态化管理的情报信息平台。二是基于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大平台作用,利用单位内部保卫机构和保卫人员、社会群防群治力量,以此缓解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动态管理过程中警力不足的矛盾。三是基于单位内部安全电子监控系统和城市安防电子监控系统及道路交通电子监控系统等安防体系,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与支持,逐步落实上述系统的接入工作,直至它们无缝对接,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中人、财、物动态化管理及基层公安机关的快速反应提供实时信息支撑。四是基于优良传统提升公安基层基础工作透明度,回应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盼。一方面完善好传统警务公开平台,充分发挥好基层公安机关的宣传窗(栏)等内部传统宣传阵地以及广播、电视、报刊等社会传统媒体的社会沟通作用,强化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中的警民互动;另一方面,不断拓展电子警务平台,充分发挥好网络等新兴媒体的社会沟通作用,强化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中的警民互动,以提升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透明度。五是基于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做好群众服务工作,以此赢得社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应回归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本质,充分利用好各级、各类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警务窗口,如户政接待室、农村和社区警务室等,改进工作措施、公开办事程序、转变工作作风,让各类工作对象切实感受到公安基层部门在基础工作中的便捷、细致、周到。

[1][美]曼纽尔·卡斯特.网络社会的崛起[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354-355.

[2]公安部.关于加强基层所队正规化建设的意见[Z].北京:公安部,2006.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网.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闭幕孟建柱主持会议并讲话杨焕宁作会议总结[EB/OL].http:// www.mps.gov.cn/n16/n894593/n895609/1562483_1.html.

[4]新华网.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3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EB/OL].http://news.xinhuanet.com/tech/ 2014-01/16/c_126015636.htm.

[5]健康报网.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3[EB/OL].http:// www.jkb.com.cn/htmlpage/38/385608.htm?docid=385608.

[6]腾讯新闻网.广西4名小学生被砍身亡,村民称其跟小孩亲近[EB/OL].http://news.qq.com/a/20140927/002280.htm? tu_biz=1.114.2.1.

[7]刘慧.关于长沙市辅警队伍建设的调查报告[R].长沙:湖南警察学院,2014.

[4]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万人民调83.2%受访者坦言网络改变了自己的性格[EB/OL].http://zqb.cyol.com/html/2012-05/24/nw.D110000zgqnb_20120524_2-07.htm.

Thoughts on Fundamental Police Working Based on Dynamic and Informative Context

LIULi-jun
(Hunan Police Academy,Changsha,410138,Hunan)

The dynamic and informative society is a social form based on the space time two-dimension, and it presents the interrelation of natural men and holds the feature of controllability.Although the fundamental police working connotation has changed in such kind forms of society and brought about new tendencies of development,the controllability has established a platform for fundamental police working based on the dynamic and informative context.Therefore,the fundamental public security organs should command development tendencies accurately,focus on the relevant theoretical research,adjust working measurements timely to innovate a much better fundamental police working.

dynamics;information-based;public security;fundamental and basic

D631.1

A

2095-1140(2014)06-0038-07

2014-09-28

湖南省公安厅2012年科研项目“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创新研究”(2012 C24);湖南警察学院2012年科研项目“动态化信息化语境下基层公安群众工作创新研究”(2012);湖南省教育厅2013年科研项目“基于动态化信息化的基层公安群众工作构建研究”(13C275)

刘力皲(1966-),男,湖南汨罗人,湖南警察学院治安系教师,主要从事公安群众工作和治安社会防范研究。

(责任编辑:天下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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