Э·B·伊里因科夫论列宁的辩证法
2014-04-05顾伟伟
顾伟伟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北京 100044)
苏联哲学史研究专家贾泽林曾撰文评介: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苏联哲学史上,Э·B·伊里因科夫是一个引人注目的人物。伊里因科夫在其短暂的一生中,围绕着唯物辩证法,提出许多睿智的哲学问题,并发表了深邃的见解。在他去世后,苏联哲学界赞誉他“集深刻的智慧、渊博的知识和敏锐的时代感于一身”,是“现时代最有才华、最深刻和形象最鲜明的哲学家之一”。[1]伊里因科夫在其生前第一部著作《卡尔·马克思〈资本论〉中抽象东西和具体东西的辩证法》和遗作《列宁的辩证法与实证主义的形而上学》(去世两年后出版)中,都十分鲜明地指出逻辑是关于思维的哲学科学,而辩证法是关于在人的思维中反映外部世界(自然界和历史)的过程的科学——即变现实为思想(关于认识规律、关于高级反映形式的规律)和变思想为现实(关于概念、理论观念在自然物质领域和历史领域中变为实际现实的规律)的科学,那么,唯物主义辩证法就是逻辑和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坦白说,这种观念在20世纪60年代的西方哲学、西方马克思主义、西方马克思学中已不是新鲜的观点,但在同时代的苏联,依据经典的哲学教科书体系,它一方面遭到正统哲学教授们的坚决抵制,一方面又激发了年轻哲学研究者的广泛兴趣,并受到他们的高度评价。
辩证法的切入点:本体论与认识论的“取舍”
“有情于世间之致思,其第一步恒欲推索万有以何为体,与夫本原所自。由体达用,由本之末,而人生归命所在可得也。故本体论为哲学所自始,亦哲学之中坚。”[2](p57)中国哲学与外国哲学在本体论上终究是一致的,都是先要预设、发现哲学思维的逻辑起点,而后才能开始哲学的思维。如果没有本体论,哲学或许根本不知道该从哪里开始了。马克思和恩格斯考察了两千年来哲学发展的历史,得出结论说:“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3](p223)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之所以成为全部哲学的基本问题,是因为所有哲学派别都必须在这个问题上表明立场,无论是自觉还是不自觉。假如某种理论体系能够巧妙地绕开本体论、直接去解决与本体论无关或不甚相关的其他问题,哪怕这种思维已经提升到某种至高的境界,那它也不能算作哲学。伊里因科夫就被指责犯了这方面的错误——把辩证唯物论问题完全归结为认识论问题,而根本否认了其中的本体论方面,[4]即是说,伊里因科夫只看到辩证法的认识论功能,而忽视了辩证法的本体论基础。在伊利切夫看来,若说伊里因科夫质疑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正统认识,毋宁说他违背了哲学的基本原则。
20世纪60-70年代,苏联陆续出版了几部典型的唯物辩证法理论著作,依据唯物辩证法的对象、结构和叙述方法等方面,大致划分为三派。一派学者被称作“本体论主义”,他们认为唯物辩证法是关于实在客观世界的辩证法,整体研究的起点和主线应该是对物质概念的分析,他们主要依据了恩格斯的辩证法定义:“辩证法不过是关于自然界、人类社会、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的学说”,其典型人物的代表作分别是M·米丁主持编写的《马克思列宁主义辩证法》的8卷本和康斯坦丁诺夫主编的《唯物辩证法》的5卷本;一派学者被称作“认识论主义”,他们则依据恩格斯关于唯物辩证法的另一个定义:“在以往的全部哲学中还仍旧独立存在的,就只有思维及其规律的学说——形式逻辑和辩证法”,主张从认识论方面来理解辩证法,其代表人物不仅包括B·凯德洛夫、П·科普宁等,还包括大名鼎鼎的Э·B·伊里因科夫。除去尖锐对立的上述两派,大部分学者既不否定辩证法的本体论基础,也不否定辩证法的认识论意义,确切地说,他们不突出辩证法的本体论和认识论中的任一方面,而是从“合乎规律的发展的普遍联系”的角度去阐释辩证法,认为辩证法是“最完整深刻而无片面性弊病的关于发展的学说”[5](p68),譬如Л·Ф·伊利切夫主编的《唯物辩证法是发展的一般理论》4卷本,这部分学者代表了多数派,我们姑且称其为“折中主义派”。[6]
由上述得知,依据恩格斯给予辩证法的特定语境中的两种“定义”,苏联哲学家被划分为“本体论主义的”和“认识论主义的”辩证法派别。如果说恩格斯为两种划分提供了基础的理论依据,那么,列宁、斯大林则为这种划分提供了直接的理论依据。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哲学笔记》、《卡尔·马克思》、《马克思主义的三个来源和三个组成部分》、《论战斗唯物主义的意义》等一系列论著中,列宁也多次地引用了恩格斯的两种“定义”:“辩证法不过是关于自然界、人类社会、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的学说”与“在以往的全部哲学中还仍旧独立存在的,就只有思维及其规律的学说——形式逻辑和辩证法”,他还总结道:“辩证法,即最完备最深刻最无片面性的关于发展的学说”。所以说,事实上,列宁也为苏联哲学与唯物辩证法的多维阐释提供了可能性,故而,如何准确理解列宁哲学就成为科学解读辩证法的关键所在。之后,斯大林在《苏联共产党(布)历史简明教程》第四章第二节中,进一步阐明唯物辩证法是无产阶级的世界观、方法论,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运动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并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分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两大块,将哲学的内容概括为唯物论、辩证法、认识论和历史观等四个并列的部分。事实上,列宁并没有谈论一般意义上的辩证法,由于谈论辩证法而忽视唯物论、认识论、历史观等方面,或者由于谈论认识论而忽视唯物论、辩证法、历史观等方面,他总是在思维的总体性中针对特定的论敌选择性地突出某一方面,唯物论、辩证法、认识论、历史观总是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的。譬如,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中,列宁在批驳马赫、阿芬那留斯的“感觉和感觉的复合”时,突出强调了辩证唯物主义的唯物论和认识论方面,而在揭露“波格丹诺夫怎样修正和‘发展’马克思的学说”时,又说“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他们的著作中特别强调的是辩证唯物主义,而不是辩证唯物主义,特别坚持的是历史唯物主义,而不是历史唯物主义”,显然是在强调辩证法和历史观。即便谈到历史观时,也不能对列宁辩证法的所谓“推广论”作字面理解,列宁确实曾说:“马克思加深和发展了哲学唯物主义,而且把它贯彻到底,把它对自然界的认识推广到对人类社会的认识”[5](p68),为此,我们必须联系列宁哲学思想的总体性、准确地理解“贯彻到底”的深刻内涵。这里,列宁批判的是黑格尔《自然哲学》里的辩证法,它一旦踏入历史领域立即被消解掉了——辩证法从没有在历史领域获得实质的发展和检验,从未产生过真正的历史科学——历史唯物主义。列宁将“思维与存在”的历史性的空间关系问题与真正的历史科学的发生学链接起来,而这种链接似乎被斯大林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表述割裂了,因为他彻底忽略了将唯物论“贯彻到底”的思维前提从而推导出辩证法“推广论”的机械的形而上学。
斯大林的“四部分”内容的划分给苏联哲学带来了深远的影响。似乎,辩证法与唯物论结合就会产生“本体论主义的”辩证法,辩证法与认识论结合就会产生“认识论主义的”辩证法。无疑,哲学中从未有过本体论与认识论分离的事情,那么,在思维中也就不可能划分出辩证法的“本体论”领域和“认识论”领域,更不可能存在一个所谓的“主观”辩证法和“客观”辩证法。[6]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形,伊里因科夫认为,直接源自辩证法、唯物论、认识论三者的分离,其中的关键是辩证法与世界观的关系问题。
辩证法的问题阈——世界观
如何破解辩证法的密钥,这个论题在20世纪60-70年代愈发凸显强烈的时代感、紧迫性。不同理论背景的哲学家走出了不同的路径。1965年阿尔都塞出版了专著《保卫马克思》,集中探讨的问题就是辩证法,譬如其中收录的一篇论文《关于唯物辩证法》(1963年)就占去全书的较大篇幅。阿尔都塞提出辩证法问题的方式是独特的,独特的方式总是与辩证法的总问题紧密相连的,或者说对于辩证法的所有研究必须紧紧围绕着它的问题阈进行,这在阿尔都塞看来才是最为紧要的。阿尔都塞将辩证法的问题阈设定在马克思对黑格尔思辨辩证法的“颠倒”上,即较之于黑格尔辩证法,马克思辩证法的特殊性问题。[7](p154)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将链接着对马克思思想有机体其他部分的新认识,因此,在阿尔都塞看来,马克思的辩证法就是马克思新哲学的主要内容及实质。有趣的是,20世纪60-70年代的苏联哲学研究,恰恰也是围绕着辩证法来进行。不过,苏联辩证法的问题阈远远不同于阿尔都塞的问题阈,它与世界观紧密相连。
伊里因科夫在其著作《作为逻辑学的唯物辩证法》(1979年)第三章第一节中写道:“在关于如何制定和阐述辩证法理论的讨论中,有关辩证法与世界观的关系问题每次都要按部就班地提到议程上来,尽管看来这个问题在马列主义经典著作中早已明确无误和一劳永逸地解决了。”[8]故而,在伊里因科夫看来,正确理解辩证法与世界观的关系问题,不仅没有很好地解决,而且成为“制定和阐述辩证法理论”的关键所在,就连他的反对者伊利切夫也承认,在辩证法与世界观的关系问题上,他和伊里因科夫走上了截然相反的道路——伊利切夫指责伊里因科夫抹煞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世界观意义,复活了抽象的认识论主义。其实,他们争论的焦点就是如何认识、把握哲学研究的对象。伊利切夫认为,应把“整个世界”、尤其“世界现象的普遍联系”的整个世界看作哲学的对象,而伊里因科夫认为,如果把整个世界看作哲学研究的对象,那么,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和世界观的关系问题就会被抽象成超历史形式的“一般世界观”和“一般辩证法”的关系问题,无疑,这将退行到前马克思的哲学世界观的意识形态体系中去。譬如,黑格尔的辩证法将客观精神绝对化为世间的最高主体,包括人类思维、人类社会甚至自然界,都可以由绝对化的客观精神的辩证运动加以解释。因此,伊里因科夫认为有必要将世界观从“一般世界观”的观念体系中解放出来,从而辩证法就会摆脱意识形态的形而上学性,从而走上真正科学的道路。进而,可以分三步走,首要的关键的第一步,是将人类对自然界的思维及作为思维成果的自然科学从哲学中解放出来,作为真正的实证科学加以对待,这样做丝毫无损于哲学关于构筑总括的、模式化的世界画面的观念本身。而且这可从恩格斯那里得到证实:“如果世界模式不是从头脑中,而仅仅是通过头脑从现实世界中得来的,如果存在的基本原则是从实际存在的事物中得来的,那么为此需要的就不是哲学,而是关于世界以及关于世界中所发生的事情的实证知识,由此产生的也不是哲学,而是实证科学。”[9](p39)这里,恩格斯严厉批评了那种用哲学思维的思辨的臆造去代替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做法。
紧接着,伊里因科夫认为,第二步也是实质性的一步,就是将人的意识、思维从总括的、模式化的世界画面中独立出来,从而就会将自然科学从作为“总的科学”的哲学王国中解放出来。这样一来,自然科学就不总是作为“部门科学”受制于哲学。相反,关于物的“普遍”联系的特殊科学置于实证科学之上(或与之“并驾齐驱”)的企图,正如经验已经表明或将继续表明的那样,将使哲学不可避免地成为“缚在科学双足上的哑铃”[8]。这种企图的后果显而易见,一方面,自然科学的每一步前进势必会对哲学的理论体系造成某种程度的破坏、动摇和“修正”,另一方面,哲学又必将疲惫地跟随这每一步前进去“修正”自己,从而与“最新发现”相适应。①阿尔都塞就曾说:“把辩证法的‘法则’应用于物理学的某项成果就不是理论实践;这对物理学的理论实践的结构和发展不但不能改变一丝一毫,更糟的是,这还会成为一种意识形态的桎梏。”(参见阿尔都塞:《保卫马克思》,商务印书馆2 0 0 6年版第1 6 1页)2 0世纪二三十年代发生在苏联哲学界的德波林学派与机械论派的论争,后来蔓延至自然科学界,演变成围绕着自然科学(生物学、化学、物理学等领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主要是辩证法)的论战,在某种程度上与哲学对自然科学的强行干预有关联(参见康斯坦丁诺夫主编:《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历史过程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1 9 8 6年版)。东欧、西欧的哲学研究者亦不例外。柏林洪堡大学物理化学教授罗伯特·哈弗曼在讲座中叙述,“某些令人怵目惊心的事情发生了:十多年来,辩证唯物主义在世界所有自然科学家(包括苏联重要的自然科学家)中间,已经被它的官方代表大大破坏了威信。”(参见[德]蒂·哈纳克:《东欧、中欧的新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1 9 7 6年巴塞尔-斯图加特版第8章第2-6节。)因此,只有将自然科学看作人类认识的阶段性的成果,才能在自然科学的有限的形式中发现普遍的东西,在暂时的形式中发现永恒的东西,也只有如此,才能真正还原唯物主义认识论的本质与面貌。伊利切夫不同意伊里因科夫的观点,认为这样做实际上复活了抽象的认识论主义,违背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世界物质统一性的思想,相反,“确定关于认识世界及其客观整体性的方向性,这绝不意味着用哲学去取代自然科学,因为整个自然科学是研究宇宙的。”他还进一步阐释,所谓的“整个世界”,并不表明哲学对自然科学的强制性,而仅表示“业已取得的认识结果乃是最无限度的扩大,因而它本身中似乎集中了人类认识面向未来——向着未知的东西迈出新的步伐——的全部的潜在力量”。[10]将自然科学从哲学世界观认识世界及其客观整体性的方向性中独立出来,仅将辩证法立足于认识论、进而势必造成唯物主义基础上的辩证法与其他部分有机联系相互割裂的做法,根本无助于克服哲学基本问题范围内的意识和存在、精神和物质的静态的、形而上学的对立。面对伊利切夫的严厉指责,伊里因科夫没有沉默,也不能保持沉默,他必须担负起一项新的任务,即说明辩证法与认识论、唯物论三者之间的内在的同一性关系。而解决这一任务的前提,是要寻找从辩证法延伸到唯物论、认识论及现实世界的桥梁——思维的逻辑。
辩证法通往现实世界的桥梁——思维的逻辑
伊里因科夫认为,必须从列宁的总体性思想中去探究思维的逻辑的真正秘密。事实上,长时期以来对列宁著作的误读,掩盖了人们发现思维的逻辑的秘密的目的和动力。如果仅仅把《唯批》看作列宁唯物论和认识论的著作,或者仅仅把《哲学笔记》看作列宁专论辩证法的著作,“其结果是:无论在涉及唯物辩证法的哪一点上,都不能‘逐字逐句’地理解列宁,而只应当是‘象征性地’理解他,只能做些赋予他的论点以反面意义的保留”[11],这种做法无疑大大地降低了《唯批》、《哲学笔记》两部著作的哲学意义。假如抛开列宁的总体性思想与总问题,唯物论、辩证法、认识论就会变成散布在各个著作中的互不联系甚至互相直接对立的陈述,因而,将列宁对同一问题的似乎不同见解协调起来的任务,就转化为“恢复列宁对唯物辩证法的真实观点的任务”。
伊里因科夫还认为,无论在《唯批》中,还是在《哲学笔记》中,传统解读中的思维方式都是形式逻辑的。而这种形式逻辑恰恰是被恩格斯着重强调并加以改造了的——“在以往的全部哲学中还仍旧独立存在的,就只有思维及其规律的学说——形式逻辑和辩证法”。形式逻辑与辩证法的矛盾,归根结底在于把逻辑学视作思维的“特殊”形式和规律的科学,而思维又被理解成思维主观的过程。不仅如此,思维主观的过程自然就可定义为“主观逻辑”,而除去思维主观的过程以外的所有事物,势必成为不可捉摸的所谓“客观逻辑”,这样,主观辩证法与客观辩证法的并列就顺理成章。“本体论主义”的辩证法者们在此失足了。对于恩格斯的定义:“辩证法不过是关于自然界、人类社会、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的学说”,绝不能作泛泛地、一般地理解,应准确把握思维与存在的关系。“本体论主义”的辩证法单纯讲“存在和思维的规律”,在伊里因科夫看来,既不确切也不准确,应该表述成“思维反映存在的规律”。在黑格尔那里,“存在和思维的规律”其实是指“存在的思维的规律”,或者说“思维自我发展的逻辑图示”。唯物主义的机械论者在黑格尔的基地上前进了一步,、他们已经意识到“存在”的规律和“思维”的规律的区别,然而,这种前进也意味着一种倒退,一种向前黑格尔辩证法的18世纪唯物主义的二元论的倒退,无论如何,至少在黑格尔那里,逻辑与思维是同一的,自始至终服从于绝对主体的单一性并贯穿其中的。
至此,伊里因科夫指出,《唯批》中列宁对俄国实证主义者的批判,完全就在于他们不承认“辩证法具有思维的逻辑的意义和科学认识及实践的任何具体领域中的概念发展的逻辑的意义”[8],需知,思维的逻辑与客观世界的逻辑本质上是“同一”的,所谓辩证法是关于普遍规律的学说,无非是说,不论思维的发展还是现实世界的发展,都要服从这些规律。马克思、恩格斯、列宁一致认为思维的规律就是大写的逻辑的规律,是科学认识反映的(并经过人类千百年实践检验的)自然和历史的普遍规律。所以,伊里因科夫对恩格斯定义中的“存在和思维的规律”进行了补充说明:“思维反映存在的规律”,“思维规律(逻辑规律,人对世界的认识的发展规律)乃是被反映即被认识了的和经过实践检验的现实本身的发展规律,也是自然界和社会历史事件的发展规律”[8]。这样,伊里因科夫终于给出了辩证法的定义:辩证法是关于外部世界(自然界和历史)在人类思维中的反映过程的科学——这正是理解列宁的“辩证法、逻辑学和认识论没必要三个词,三者同一”的关键。
辩证法在黑格尔那里是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方法,是能动的思维逻辑自我演化的图示,因而得出他的关于“整个世界”的“最一般见解”的总括。马克思对黑格尔思辨辩证法的“颠倒”,不仅没有抛弃它的思维逻辑的能动性,相反,将人的思维逻辑与人的能动的历史的实践过程相结合,得出了具体指导“他们直接参与的具体现实生活领域的过程中概念发展的真实逻辑”。马克思创立的科学的政治经济学,是对资本主义社会这个特定阶段上的人类社会发展的具体规律的科学认识,是人类认识史上被反映即被认识了的和经过实践检验的现实本身的逻辑规律。列宁又将这种与社会发展的具体规律相符合的思维逻辑阐发为具体的无产阶级斗争的战略和策略原则,因此,在列宁那里,辩证法就是逻辑学和认识论,即科学世界观发展的真正逻辑。伊里因科夫引用了H·H·谢苗诺夫的话,以证明对他的指责的荒谬性:“某些哲学家时常表示担心,他们说:怎么能把马列主义哲学看成是逻辑学和认识论呢?这难道不会使马克思主义哲学丧失其世界观意义并降低其作用,甚或造成哲学与自然科学割裂吗?假如真正按照列宁的方式理解逻辑,那么这一点是无需担忧的。完全相反,因为我们的一切科学和我们的整个文化,都是借助于在人类实践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思维而发展的,所以关于思维的科学在整个科学世界观的发展中能发挥其最重要的作用。”[12]与传统的分割列宁著作的做法不同,伊里因科夫强调《唯批》与《哲学笔记》思想的连续性,辩证法贯穿于《唯批》的始终并被列宁发展成“战斗的唯物主义”克敌制胜的法宝,辩证法、逻辑与认识论三者“同一”,辩证法就是逻辑和认识论,然而他并不否认辩证法与哲学基本问题上的本体论关联,甚至失去本体论就等于对辩证法“釜底抽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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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列宁.列宁专题文集:论马克思主义[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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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法]路易·阿尔都塞.保卫马克思[M].顾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
[8][苏]Э·B·伊里因科夫.辩证法和世界观[J].李树柏,译.哲学译丛,1983,(3).
[9]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10][苏]Л·Ф·伊利切夫.论唯物辩证法的世界观职能[J].今人,译.哲学译丛,1983,(3).
[11][苏]Э·B·伊里因科夫.《列宁的辩证法和实证主义的形而上学》一书的结束语[J].柳树滋,译.哲学译丛,1983,(3).
[12]CeмeнoвH.H.,Hаукаи общество,M.1973,c.235;Э·B·伊里因科夫.辩证法和世界观[J].哲学译丛,19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