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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建在体校的现状研究及理性思考
——以福州市晋安区、马尾区、鼓楼区和闽侯县为调研对象

2014-04-05刘心润

湖北体育科技 2014年1期
关键词:体校场馆青少年

刘心润

LIU Xinrun

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建在体校的现状研究及理性思考
——以福州市晋安区、马尾区、鼓楼区和闽侯县为调研对象

刘心润

LIU Xinrun

通过总结先进试点——福州市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建在体校工作的成功经验、实践中遇到的困难以及亟待解决的问题,经过理性思考后提出了管理运行的建议,为在全国范围内推广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建在体校工作提供可靠的实践参考,为更好谋划"十三五"体育发展规划提供坚实的理论依据。

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体校;管理;运行

1 背景知识

中央7号文件、《全民健身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都明确要求要坚持不懈的推动青少年体育运动发展,切实保障青少年学生的体育健身权益,大力加强体育的公共服务功能。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切实解决青少年校内体育课无法完全满足其体育素质培养以及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设施匮乏与其日益增长的健身活动需求之间的两大矛盾,全国各省积极建设体育民生工程,以福建、广东等省为试点向全国稳步推进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工作(简称“中心”或“活动中心”)。本文旨在通过了解、学习和总结先进试点:福州市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建在体校的管理和运行的成功经验、实践中遇到的困难以及亟待解决的问题,为在全国范围内推广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建在体校工作提供可靠的实践参考,为更好谋划“十三五”体育发展规划提供坚实的理论依据。

2 研究对象与方式

2.1 研究对象

根据福州市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建在体校的管理运行现状,本次调研选取了福州市晋安区、马尾区、鼓楼区和闽侯县4家“活动中心”为调研对象。

2.2 研究方式

秉承着严谨认真、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调研态度,笔者对以上4家各具特色的“活动中心”分别进行了实地考察、活动中心座谈会、个别访谈、专家讨论、书面调查等多种形式的考察方式,以此总结了各“活动中心”个性与共性的成功经验、实际困难以及基层管理人员在实践工作中所受的启发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3 各家活动中心情况

3.1 福州市晋安区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

3.1.1 基本概况

该“中心”总占地面积为6782.5m2,总建筑面积为6485.54m2。“中心”现与该区少体校共用场馆设施,其优势项目为射击和举重。“中心”室外活动场地有2片灯光篮球场和1片五人制小型足球场。地下一层设有举重房;一楼设有象棋、围棋室以及台球室;二楼为少体校学生生活区;三楼设有多媒体活动室;四楼为室内乒乓球馆,配有12张乒乓球桌和一片跆拳道活动馆;五楼为室内羽毛球场,配有六片羽毛球场地,项目总投资2 100多万元。

3.1.2 管理机构

“中心”目前由晋安区文体局负责管理运行,工作人员定编6人。

3.1.3 经费保障

晋安区政府每年财政拨款50万元用于“中心”日常管理经费。

3.1.4 开放时间

“中心”星期一至星期五16:30-20:00;星期六至星期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20:00向全区广大青少年免费开放。为方便“中心”管理,青少年需要携带学生证、户口本做指模登记,若活动人数过多,每次单个项目的活动时间控制在1h左右。

3.1.5 存在问题

1)经费的支持力度以及上级文件的制定。该“中心”经费的拨发需要各级单位的文件支持,但上级制定的文件中并没有明确指出如何保证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的运营以及如何对“中心”进行考核、评价与激励。2)场馆设计和建设缺陷。该“中心”没有建游泳馆和田径场,导致少体校学生需要借用其他地方的游泳馆和田径场进行训练;该“中心”占地面积太小,无法最大程度的满足该区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需求。3)中心管理问题。“中心”目前由该区文体局负责管理,但区文体局还需负责管理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青少年体育,难免会有管理疏漏;将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建在少体校,基层管理者在实践中认为体校管理人员与“活动中心”管理人员无法做到完全的资源共享。4)指导服务。“中心”跆拳道项目有教练员比较系统的指导,但其他项目的相关指导还不完善。5)安全保险。青少年在活动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管理办法还不完善,目前该“中心”是采取收集青少年指模统一管理,但对每个孩子收取保险费的规定在实际操作中无法进行。6)人员编制。“中心”和少体校各有6个人员编制,“中心”目前急需体育医疗这一方面的技术人才,希望能够争取到这一领域的定编人员。

3.2 福州市马尾区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

3.2.1 基本概况

该“中心”整合马尾“二集中”少体校、体育后备人才培训基地为一体,占地12.8亩,建筑面积约10 000m2,总投资达6 170多万元,共有教学宿舍楼、室内球类综合训练馆、室外2片灯光篮球场、1片五人制足球场和底层架空层举重馆等设施。少体校教学宿舍楼高5层,功能为教室、办公、宿舍和食堂。

3.2.2 管理机构

该“中心”和少体校目前由马尾区文体局负责管理运行。少体校和“中心”的工作人员定编各10人,加上外聘人员一共30人;少体校目前有60个在校学生。

3.2.3 经费保障

目前市体育局每年捐资50万元,该“中心”一年管理运行预算为360万左右。

3.2.4 开放时间

该“中心”开放时间与体校训练时间错开,“中心”每周一至周五16:00-19:30;每周六、周日及节假日9:00-11:30,15:00-19:30对青少年开放。

3.2.5 存在问题

1)没有标准的田径跑道,室外篮球场由于前期设计不合理也正在进行改造。2)目前棋类、桥牌、跆拳道这三个项目有教练对青少年进行指导,但其他项目的服务指导还有所欠缺,应加大力度。3)全区有2-3万青少年,因此场馆设施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供不应求的现象,如何有效的分流管理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

3.3 福州市鼓楼区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

3.3.1 基本情况

该”中心“以BT投融资的方式建成,总投资5 000多万元,占地5 371平方米,建筑面积4 500平方米,分为A、B、C三个区域,每个区域中都有一些独具匠心的设计,体现着对青少年的人文关怀。

A区一楼为室内游泳馆,二楼为室内多功能球馆;B区主要是一些单独的体育活动室,包括跆拳道馆、武术室、台球室、乒乓球室、棋室、技能培训室和办公区及会议室;C区室外活动场地,包括灯光篮球场与五人制足球场。

3.3.2 管理机构

“中心”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额拨款的科技以上事业单位,其日常管理、维护经费列入区政府财政预算,隶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该 “中心”现有事业单位固定编制人员10人,并配有兼职、长期固定的外聘人员20人,为青少年提供专业的技能指导。

3.3.3 经费保障

该“中心”以免费形式向青少年开放,“中心”整体向保险公司购买人财保险,资金由区政府财政全额划拨,每年运行费用约300万元。

3.3.4 开放时间

“活动中心”的开放时间为每天早上8:00-晚上18:00,专业技术指导时间为夏季: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3.3.5 存在问题

1)某些场馆及专业技术提升指导能否适当收取费用的问题。根据实际调查,该区参与体育活动的青少年集中在小学4年级到初2的学生,他们有一定的技术,也有一定的兴趣,而且家长渴望孩子们能够报班得到更为专业的指导及训练,培养一到两项体育特长,但目前对于这方面还没有明确的文件规定,该“中心”也渴望探求能否在政府服务青少年体育运动的同时更加适应学生家长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求,提高“中心”的自我造血能力,使其发展得更具活力。2)学生如果出现意外伤害,责任应由哪方承担。由于“中心”采取的是免费开放模式,因此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必须有明确的文件规定,以保障“中心”的运行和青少年的切身利益。3)场馆使用面积较小。该“中心”场馆设计合理,处处体现了对青少年的人文关怀,但是场馆使用面积较小,无法满足周边青少年的活动需求。

3.4 福州市闽侯县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

3.4.1 基本概况

县“活动中心”占地6.1亩,总投资750万元,建有一个建筑面积为4 074m2的三层综合体育馆,该馆室内一层设5片羽毛球场,使用面积1 047m2;室内二层设10张乒乓球桌,使用面积1 047m2;室内三层设标准篮球场1片,使用面积1 047m2。室外设一个五人制足球场。

3.4.2 管理机构

该县少体校体育活动中心的运营管理以零租金形式委托县少体校管理,并成立了管理机构。由县少体校校长、副校长兼任县青少年中心的主任、副主任,结合聘请社会有偿服务人员的管理模式,负责该中心的日常开放运营和场馆维护。

3.4.3 经费保障

县财政每年从体彩公益金中拨出35万元作为 “中心”的日常运营管理经费,主要用于电费、维修费用、外聘人员工资等。

3.4.4 开放时间

为有序安排少体校训练和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时间,拟定县少体校教学训练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六上午6:00-7:00,下午16:30-18:30;青少年活动时间为每周一至周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晚上19:00-21:30。

3.4.5 存在问题

1)管理要理顺关系。理顺“中心”和少体校的关系,“中心”应以服务青少年为主,可以采取委托少体校管理,但部分资金方面应与少体校分开核算。2)人员编制问题。“中心”专管人员编制问题,建议根据服务人群数量配备专门编制管理人员,即至少每个项目招一位既能进行专业指导又有一定管理能力的编制人员。3)“中心”早期选址存在缺陷,室外游泳池两边被两座综合体育馆夹住,空间狭小拥挤,不利于后期发展。

4 福州市各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建在体校的成功经验

4.1 提高了青少年体育素质的培养

因校内体育课已经无法完全满足青少年体育素质的培养,因此建立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可以很好解决这一问题。“中心”的建立对提高青少年体育文化素养、体质健康基础、心理发展水平和终身体育能力四方面的体育素质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各中心都很好的践行了让青少年通过校外体育活动展示健美、较量智慧,让健康时刻相伴,运动成为习惯的宗旨。

4.2 解决了青少年校外体育场地不足的问题

目前我国校外体育活动设施匮乏与青少年日益增长的健身活动需求之间存在较大矛盾,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的建立很好的解决了这一矛盾,让青少年下课放学后、节假日及寒暑假期间有正规安全的场馆进行体育活动。

4.3 少体校与“中心”软硬件资源共享

将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建在少体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实现资源共享,目前福州多个区都是采取这种管理运行模式,并且发展良好。“中心”一方面为体校学生提供优质的训练环境,缓解了体育场地不足的压力,另一方面体校教练也可适当为青少年提供更加专业、有针对性的指导,实现一定程度上的软、硬件资源共享,提高体育服务业的服务质量。

4.4 有利于优秀体育苗子的选拔

将“活动中心”建在体校,可以吸引有一定体育技能并且对体育运动有浓厚兴趣的青少年,经过体校教练的观察、指导可以有意向的培养优秀体育苗子加入少体校,这不仅对我国青少年大众健身业有所促进而且对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选拔也有积极影响。

4.5 各“中心”都在一定程度上从纯人工管理过渡到智能化管理阶段

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的管理也都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社会发展的需求,例如鼓楼“中心”建立了电子智能系统,采用一卡通管理方式,配备电子门禁系统、学生实名登记使用卡,学生进入中心后系统自动识别身份并与家长短信互通等智能化管理;晋安、马尾“中心”也实现了青少年指模进出入管理的方式。

5 福州市各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建在体校在管理运行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5.1 “中心”前期规划、设计、建设存在缺陷

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建在体校,在场馆前期规划、设计、建设的时候要明晰场馆各部分的功能,既能够满足少体校对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需求,也能够满足青少年锻炼健身的需求。此次调研,“中心”存在第一次设计不合理再次整改部分场馆的现象,也存在某个场馆建成面积与实际青少年活动需求不符的现象,还有的“中心”安全保障设备不够健全,主综合性场馆与周围附属活动场地整体布局不够和谐等。

5.2 少体校与“中心”各方面关系不明晰

首先,少体校与“中心”管理人员的岗位分配尚不明晰,其次,少体校教练兼职指导青少年活动在时间安排上不合理,在薪资待遇标准上也无据可依。

5.3 “中心”指导服务不完善

目前,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还是以青少年自由活动为主,少数一两个项目有专业教练员对其进行指导,但是没有形成固定、系统化的指导方案,没有突出体现将“中心”建在少体校所具备的软件优势。

5.4 安全保障与责任承担问题缺乏文件支持

4家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都是完全免费对青少年开放的,其人财保险如何购买,青少年安全事故责任是否完全由“中心”承担,该怎么承担这些责任等都没有提出明确的文件法案。

5.5 人员编制问题

人员编制问题也是4家“中心”所反映的突出问题,晋安“中心”急需体育医疗保健类人才,希望给青少年提供运动损伤后更为专业的医疗救护;闽侯“中心”缺乏专业管理人员的同时,技术人员水平也无法完全满足指导青少年训练的要求。

6 意见及建议

6.1 合理规划、设计、建设“中心”

试点“中心”所反映出的问题,应在全国推广时有所避免。前期场馆在规划、设计、建设上应统筹考虑,把场馆的各个功能划分明确,同时各个“中心”要特色突出,避免后期重建的现象发生。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建在少体校一方面要能够满足少体校对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需求,一方面也要能够满足大部分青少年活动健身的需求。“中心”一般是针对6-18岁青少年免费开放的,因此在体育用品设施建设时可以参考鼓楼“中心”建造符合不同年龄段青少年需求的器材设备。

6.2 少体校和“中心”合理共享资源

少体校与“中心”虽然无法做到完全的资源共享,但是在保安人员、清洁人员的聘请上以及消防监控设施的使用上可以实现共享,节省开支;另外合理的把体校学生训练时间和青少年活动时间错开,可以共享硬件资源;最后,“中心”可以采取每天一项特色指导的方式来提升青少年体育运动技术,指导教练可以是当天体校没有训练安排的教练,这需要“中心”管理人员具备较高的统筹能力。

6.3 保险业务的办理

“中心”为单个青少年学生办理人财保险费时费力,不易实施,因此建议以各“中心”的名义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既提高了“中心”的办事效率,青少年的人身安全也能有所保障。

6.4 提高自身造血能力

“中心”完全由政府投入资金,无自身特色很容易陷入运营困境,因此各个“中心”在政策允许和支持的前提下要根据自身的优势和特点采取自我造血措施,例如创办游泳培训班、明星指导班、技能提升班、闲置场馆适当收费对外开放等。

6.5 智能化科学管理

“中心”如果完全采用人工管理不仅耗费人力物力财力,而且效率较低,因此智能化科学管理是顺应现代社会发展的,例如建立电子智能系统,采用一卡通管理方式,配备电子门禁系统、学生实名登记使用卡,学生进入中心后系统自动识别身份并与家长短信互通,中心使用卡可以在智能机上进行充值等,鼓楼“中心”在智能化管理方面具有优势;另外,“中心”可以建立网站,采取网上预约时间、项目、指导教练等方式让青少年有序进入场馆活动,既提高效率又注重公平。

7 小结

福建省福州市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建在体校这一模式已经初具规模,该市对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的成功开放不仅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也得到了社会多方面的支持,各“中心”在管理运行中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普遍问题对于今后在全国范围内建设“活动中心”有着很好的借鉴指导作用,同时对于推动青少年体育运动发展,切实保障青少年学生的体育健身权益和积极建设体育民生工程也有着深远积极的影响。

[1] 陈海燕,汪 流,马立强.合肥市中学生校外体育现在调查与对策研究[J].安徽体育科技,2004(9).

[2] 刘永峰.对国家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可持续发展的探讨[J].广州体育学院学报,2005(11).

[3] 安 娜.我国青少年活动场地的现状与发展趋势[J].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S2).

[4] 陈 洪.刍议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场所的体系构建——体育教学改革视角[J].福建体育科技,2012(6).

[5] 陈 思.体育民生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的理性思考——以福建省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为例[J].运动,2012(8).

[6] 鲍明晓,邱 雪.我国青少年体育事业发展现状[J].山东体育科技,2012(8).

[7] 陈 思,候玉珠,许红峰.福建省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管理运行的理性思考[J].青少年体育,2012(10).

The Current Situation Researching and Rational Thinking of Youth Out-of-School Sports Center was Built in Physical Education School——Taking Jinan District,Mawei District,Gulou District and Minhou County asCases

Through the summary of advanced pilot---Fuzhou Youth Out-of-School Sports Center was built in physical education school's successful experience,the practical difficulties and some problems need to be solved urgently,and puts forward a number of management and operation proposals that to provide a reliable reference work of the Youth Out-of-School Sports Center in the nationwide and to provide a solid theoretical basis of the sport development plan.

youth;out-of-school sports center;physical education school;management;operation

G80-05

A

1003-983X(2014)01-0025-04

2013-09-15

刘心润(1990-),女,湖北武汉人,在读硕士,研究方向:体育人文社会学.

华中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湖北 武汉430079

Physical Education Department,Huazhong Normal University, Wuhan Hubei,43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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