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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4
央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由银行自主发行
针对媒体报道的“央行叫停平安银行交易所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一事,央行新闻发言人17日表示,人民银行支持平安银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有关登记托管工作应按照主管部门之前业已商定的模式进行,以保护投资者利益。该发言人同时表示,根据金融监管协调机制达成的一致意见,今后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由银行自主发行,包括发行的窗口与时机选择,毋须进行行政审批。鉴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涉及货币政策实施与金融市场的协调发展与稳定,应事前报告,这与自主发行并不矛盾。
国家能源局部署五项重点工作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部署近期要突出抓好的五项重点工作。
据透露,上述五项重点工作分别为:一是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确定的有关重大事项;二是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国能源安全战略》确定的有关重大事项;三是组织实施《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突出抓好增供外来电力、保障天然气供应、发展核电和可再生能源以及提前供应国五油品等5个方面127个重大项目的落地;四是以高访为引领,以重大项目为抓手,以重要双边关系为平台,卓有成效地组织好与俄罗斯、中亚等国的重点能源合作;五是加强重组后国家能源局的自身建设,进一步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
发改委:推动非国有资本参与央企投资
国家发改委17日公布的《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意见》提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深入研究和准确定位国有企业的功能性质,区分提供公益性产品或服务、自然垄断环节、一般竞争性行业等类型,完善国有企业分类考核办法。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非国有资本参与中央企业投资和进入特许经营领域。
着力推进财税金融价格改革。抓住当前物价水平总体稳定的时间窗口,积极稳妥推进资源性产品和交通、电信、医药、医疗服务等价格改革。
财政部:7月1日起增值税征收率简并统一调整为3%
财政部、国税总局日前发布通知表示,为进一步规范税制、公平税负,经国务院批准,决定简并和统一增值税征收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中“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第(二)项和第(三)项中“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和第三条“依照6%征收率”调整为“依照3%征收率”。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四)项“依照4%征收率”调整为“依照3%征收率”。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上海拟计划三年培养和引进近千名高端大数据人才
根据《上海推进大数据研究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上海3年内拟培养和引进千名高端数据人才,日前正式启动“数据科学和大数据人才培养计划”。
作为“三年行动计划”的技术支撑基地,上海市数据科学重点实验室(复旦大学)先期开展“大数据工程硕士项目”,首批招收100至200人,采取两年半学制,授予工程硕士学位。同时,还面向在校大学生,由复旦大学研究生院建设一批研究生开放课程,2014年度有《数据科学》、《大数据管理技术》两门课列入这一项目。除此之外,沪上大数据人才培养计划还包括数据科学博士与博士后培养、本科第二专业学位教育,以及数据科学家训练营等9个项目,均在推进中。
社科院发布2014世界能源蓝皮书
中国社科院16日发布的2014《世界能源蓝皮书》指出,中国的能源安全目前和未来都面临着严峻挑战,我国能源供应与经济发展模式及环保之间矛盾突出。
蓝皮书主编、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院长、国际能源安全研究中心主任黄晓勇指出,世界能源版图呈现出供应源和需求方同时多极化、多元化的纷繁复杂局面。
从国内方面看,我国单位GDP的能耗过高,能源结构中化石燃料比重过高,“高碳”几乎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模式的标签;“高碳”式的能源消费方式直接造成高污染、高浪费、低效率。
银监会定向放松存贷比监管标准
6月30日,银监会公布了《关于调整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从2014年7月1日起实行。其中,变更了银行存贷比考核的指标计算方法,包括有涉足6个方面的贷款将不计入存贷比考核,同时增加了2项存款指标。
《通知》明确,在贷款方面,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所对应的贷款;“三农”专项金融债所对应的涉农贷款;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所对应的小微企业贷款;商业银行发行的剩余期限不少于1年,且债权人无权要求银行提前偿付的其他各类债券所对应的贷款;商业银行使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国外政府转贷资金发放的贷款;村镇银行使用主发起行存放资金发放的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这6项将不计入存贷比的贷款考核指标中。
财政部决定发行280亿元7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
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发行2014年记账式附息(十三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本期国债为7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280亿元,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本期国债2014年7月2日招标,7月3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至7月7日进行分销,7月9日起上市交易。本期国债利息按年支付,每年7月3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21年7月3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竞争性招标时间为2014年7月2日上午10:35至11:35。发行手续费为承销面值的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