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区农机化发展之我见
2014-04-04宋文明
宋文明
山区农机化发展之我见
宋文明
山区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有别于平原和丘陵地区,不仅受独特的地理环境和土质结构影响,而且和其地块结构、种植习惯、道路及其经济发展水平相关。如何以国家惠农政策为引导,发挥优势,扬长避短,从发展“大农业、大农机”的视角,打破山区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瓶颈,笔者提出如下几点看法:
一、打破囿于单一粮食作物机械化发展的旧的思路,坚持“大农业,大农机”理念。山区受其独特的地理环境影响,耕作地块较为分散和窄小,发展粮食作物受到诸多限制,而林果业、畜牧养殖业较为发达。从我省山区的情况看,耕地土层普遍较薄,粮食作物种植面积较少,除牛、羊等畜牧养殖业发展很快以外,茶叶种植及板栗、核桃、山楂等作物种植面积相对集中。近几年农机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突破农机单一服务于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大农业、大农机”的发展道路,结合农机购置补贴惠农政策的落实,在山区茶叶生产和林果业、畜牧养殖业等机械化方面进行了开拓,并取得了一定程度的进展,对于推动和促进山区农业机械化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因地制宜,全面发展山区农业机械化。根据山区农业生产的实际,首先是必须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宜大则大,宜小则小,不一味求大求全。山区耕地一般依山开垦,地形狭窄,而且土壤瘠薄,田间道路的贯通不太顺畅,不利于大型机械的覆盖作业。因此对于粮食作物生产机械化的发展必须有别于平原和丘陵地区。在这些地方,应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小型、手扶拖拉机的作用,发展与其配套的相应农机具,从运水灌溉、耕作、播种、收获及田间运输等多方面提高山区粮食作物生产的机械化水平。其次是全面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提高水利用率。山区土地由于地理环境的限制,水利设施发展相对滞后,水浇条件相对较差,因此在山区全面推广秸秆还田、地膜覆盖、免耕播种等机械化新技术,推广使用与小型拖拉机配套的相关农机具,全面实行机械化保护性耕作,对于改良山区耕地土壤结构,蓄水保墒,提高作物单产具有良好作用。最后是突破农机单一服务理念,全面发展山区机械化。依据国家相关法律,结合山区牛羊等畜牧业养殖比较发达的实际,在牛羊挤奶、饲草料加工等机械的发展和利用方面,农机部门应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在农机购置补贴方面适当予以倾斜;结合山区特色种植产业,重点加以引导,推进特色产业机械化发展。泰山区农机部门在全力争取山东省茶叶加工机械化创新示范项目的基础上,加大了农机购置补贴比例,引进和使用茶树修剪、茶叶采摘、微波制茶、杀青、揉捻、烘干、筛选及茶园管理等新机械,提高了茶叶生产机械化水平;再是着眼山区林果业机械化发展。在山区引进和使用苗木挖坑、果树管理、果实采摘、植保等农业机械上加大力度,使农机服务领域覆盖农业生产全过程。
三、充分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作用。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自2006年颁布以来,对促进农机合作社的发展和农机为民开展全方位服务起到了重要作用,具体到山区农机化发展,农机合作社应当起到龙头带动作用,其一是不拘泥于单一种植业机械化,应结合实际,发展能够在当地起到良好带头作用的各种行业农机专业合作经营组织并开展相应服务;其二是以服务于农村经济发展为途径,从山区农产品销售、经济效益入手,引导山区农民发展适应的农机化,全方位开拓发展特色农产品机械合作社、畜牧养殖机械合作社等专业化农机合作经营组织。在农机购置补贴惠农政策上,重点对这类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加以倾斜;其三是协调好与畜牧、林业等部门的相互关系,充分发挥其专业养殖、花卉苗木林果培育、采摘等方面的技术特长,协同共建有利于山区经济发展的农机专业合作社。
对于山区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农机管理部门应在统筹全局的基础上,结合山区实际搞好分类指导。一要加大服务力度,在国家政策许可的前提下,根据山区农村、农业、农民种植情况,加大政策引导力度;二要结合本地发展实际,正确引导并指导山区农民使用适合山区农业发展的农机化新技术和新机具;三要结合贯彻《农机化促进法》,协调相关生产厂家,重点引进和供应适合山区新机具,为全面发展山区农业机械化提供物质保证;四要协调好相关部门,为山区畜牧养殖、林果、农副产品再加工等机械化作业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