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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研究

2014-04-03刘超

海河水利 2014年6期
关键词:施工单位监理水利工程

刘超

(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300204)

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研究

刘超

(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300204)

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是水利工程建设中的重要环节,施工监理制度在水利工程建设中起到了积极且相当重要的作用。阐述了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提出对施工安全监理的几点想法。

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安全监控

近年来,随着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基于水利工程建设工程量大、工期长、施工技术复杂等特点,工程监理单位的职责逐步发展完善为“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安全监督、信息安全、组织协调、环保监督”等,而工程安全生产监理正是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笔者就在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如何防范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如何采取有效的安全监督管理来保障工程质量和工期目标的顺利实现浅谈以下几点看法。

1 水利工程施工中安全生产隐患成因

由于水利工程施工具有以下特点,导致在其施工过程中存在着生产安全隐患。

(1)水利工程施工战线长,为确保河道安全度汛,同一河道上往往多点同时施工,每个施工点与另一施工点之间的距离较大,为项目整体的安全管理增加了不小的难度。

(2)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多露天式作业,无法进行封闭、隔离等。这就给现场施工、机械使用及隔水挡板等材料的安全管理等增加了很大难度。

(3)目前在我国的水利工程施工中所使用的施工机械、工艺等相对发达国家还较落后,且施工中防护设施不够齐全。如,木桩受雨水影响可产生变形,挖掘机等重型施工机械的操作人员忽视安全进行危险作业等。

(4)水利工程施工队聘用的工人中70%是农民工,文化素质相对低下,即使施工前有安全生产培训,很多民工在工作中仍不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

(5)农民工在农闲时出来打工,不了解水利工程的施工操作规程和施工安全技术要求。个别施工队为尽量压缩成本,在工人上岗前不聘请专业人员对工人进行培训与安全教育,使得工人缺乏安全生产的意识,在施工过程中如遇突发状况,他们的安全应急能力比较薄弱。

2 水利工程监理单位对安全生产的监理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法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根据天津市水利工程特点,安全监理责任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监察、施工前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隐患排查3个方面。

(1)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严格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相关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对施工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2)监理单位在施工前应当认真核查施工方案以及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等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应对工程全程中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一旦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应当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当即进行停工整改;如遇施工单位不停止施工拒不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3 对天津市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几点建议

3.1 建立水利工程监理安全生产监督控制全方位体系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中明确要求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在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监控中各自的职责。监理单位内部要建立起一套以第一责任人为总监理工程师、以项目安全生产监督协调人为副总监理工程师、以现场部长为现场安全生产监理负责人的三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

3.2 水利工程施工中监理单位应秉承“安全第一”的原则

监理单位必须秉承“安全第一“的原则。目前,天津市已建立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所有监理人员“一岗双职”,既管生产也负责安全,即在监督管理施工的同时,根据安全生产相关法规知识,对施工现场生产的安全负起安全监理的职责。

监理人员应做到未雨绸缪,根据农民工文化水平低、安全意识差等特点尽可能早地预测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进行进一步的具体分析,同时提醒施工单位采取相应的准备或应急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常用的机械作业、登高架设作业、混凝土浇筑作业及挡水模板等的操作安全;要针对汛期特点,特别做好施工过程中的防汛、高温作业、消防、用电安全等,确保水利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做到“安全第一”。

3.3 针对水利工程施工环节逐一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施工单位在项目进场前都会撰写施工组织设计,其中应涵盖详细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其安全技术措施应该一项目一撰写,并针对天津市地形地貌以及天气、交通情况等预测在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事故安全隐患及可能发生安全问题的某个环节。利用技术手段在现场管理上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减少甚至避免施工过程中不安全因素,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同时,在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投标单位应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施工中,应待投标单位向监理单位报审、施工现场监理逐一核查审核后电工、起重工、焊工等特殊工种方可上岗操作。

3.4 加强安全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开展安全知识培训

水利工程施工中,监理应对基坑边坡支护、模板工程、物料提升机、临时用电、临建设施以及排水系统等进行多次巡视检查。

以往的安全生产事故教育我们,水利工程施工中伤亡事故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人的因素。这主要是因为水利工程施工中需要配备大量的劳动力,其主体是农民工,对安全知识了解甚少,安全意识淡薄。因此,监理单位必须反复要求施工单位对各操作点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并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施工单位在进场前应编写出完善的安全施工应急预案。针对一些施工结构复杂、操作技术指标高且有一定危险性的作业场面,在施工前现场安全员应对各作业点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现场施工人员明确所需施工部位的危险性以及突发状况出现后的应急措施。

4 结语

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监理单位在管理中应高度重视各环节安全施工的重要性,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根据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大施工现场安全巡视力度,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迅速及时整改落实,以确保水利工程安全施工。同时,应实施长期有效的管理,依靠科学技术的进步不断提升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水平。

TV512

C

1004-7328(2014)06-0036-02

10.3969/j.issn.1004-7328.2014.06.013

2014-07-15

刘超(1985-),男,助理工程师,主要从事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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